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1/ 433-2009
中文名称:酒酿卫生要求
所属省份: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3-05
实施日期:2009-05-3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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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60.10
中标分类号:X69
标准简介
DB31/433-2009《酒酿卫生要求》规定了酒酿及酒酿制品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加工卫生要求、检验方法及包装运输要求,适用于原汁酒酿和酒酿制品的生产与质量控制。
部分标准内容
DB31/433-2009 酒酿卫生要求
发布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9-03-05
实施日期:2009-05-31
前言
本标准除第5.3条酒液酒精含量和还原糖以及第7条款为推荐性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性条款。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起草单位包括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崇明县致富酿造厂、上海崇明绿岛米酒酿造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段文锋、曲勤风、冯俊、李苓雯、张志超、孙建忠。本标准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酒酿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原汁酒酿和酒酿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适用于注日期版本,其它最新版本可根据协议使用:
- GB 1354 火米
-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 GB/T 4789.2~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系列
- GB/T 5009.7, 5009.11, 5009.12, 5009.22 食品理化指标测定方法
-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
- GB/T 15038-2006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 QB/T 1007
- DB31/T434
3 术语和定义
3.1 酒酿:以大米和水为原料,经蒸饭、淋饭、拌酒曲、发酵、调配或不调配、杀菌或不杀菌制成的含一定固形物和酒精的甜味食品。同义词:甜酒酿、糟。
3.2 原汁酒酿:以大米和水为原料,经蒸饭、淋饭、拌酒曲、发酵、杀菌或不杀菌制成的固形物含量不少于50%的酒酿。
3.3 酒酿制品:以原汁酒酿为基础,经稀释、调配,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再经杀菌工艺制成的含米固形物不少于30%的酒酿。
3.4 杀菌型酒酿:经杀菌工艺加工制成的酒酿。
3.5 非杀菌型酒酿:不经杀菌工艺加工制成的酒酿。
4 产品分类
按产品属性分为原汁酒酿和酒酿制品,按是否有杀菌工艺分为杀菌型酒酿和非杀菌型酒酿。
5 技术要求
5.1 原料要求
5.1.1 大米应符合 GB 1354 要求。
5.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要求。
5.1.3 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
5.2 感官要求
原汁酒酿:饭粒显白色、乳白色或微黄色;酒液呈乳白色或淡黄色;有酒酿固有的滋味和气味,味甜、香味浓郁,不得有苦涩、酸败味;饭粒大小均匀,不夹生,饭团允许有少量可食点状物,无肉眼可见杂质。
酒酿制品:饭粒白色、乳白色或黄色;酒液呈乳白色或淡黄色;味甜略带酸味,口感爽口,有酒香味;饭粒分离,可显悬浮状,不粘物,无肉眼可见杂质。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格规定:
- 酒液酒精含量(20℃), %(vol)
- 总酸(以乳酸计), g/kg
- 还原糖(以葡萄糖计), g/100g
- 总砷(以As计), mg/kg
- 铅(以Pb计), mg/kg
- 黄曲霉毒素B1, µg/kg
5.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格规定:
- 菌落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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