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16-2009
中文名称:浦城特等精米
所属省份: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3-11
实施日期:2009-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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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60
中标分类号:B22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卓金龙、游鸿斌、杨惟喜、余文东、游国兴、张季芬
起草单位:浦城县旭禾米业有限公司、浦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平市中心检检所、浦城县粮食局、浦城县粮油监督检验中心
归口单位:福建省粮食厅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浦城行政区域内生产的稻谷经精加工而成的浦城特等精米DB35/T116-2009《浦城特等精米标准》规定了浦城特等精米的术语、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是对DB35/T116-2001的修订标准。
部分标准内容
DB35/T116—2009 浦城特等精米标准
发布与实施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福建省粮食厅提出并归口,主要起草单位包括浦城县旭禾米业有限公司、浦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平中检所、浦城县粮食局、浦城县粮油监督检验中心。主要起草人:卓金龙、游鸿斌、杨惟喜、余文东、游国兴、张季芬。本标准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代替DB35/T116-2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浦城特等精米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浦城行政区域内生产的稻谷经精加工而成的浦城特等精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或修订版不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主要文件包括:GB1350、GB1354-1986、GB2715、GBT5009.36、GB/T5491、GB/T5492、GB/T5494-1985、GB/T5496-1985、GB/T5497、GB/T5502-1985、GB/T5503-1985、GB7718、GB14881、GB/T17891-1999、GB/T21719、JJF1070。涉及内容包括稻谷、大米、粮食卫生标准、检验方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等。
3 术语和定义
3.1 加工精度、不完善粒、杂质、黄粒米、碎米、色泽、气味、口味按GB1354-1986中相关条款确立。
3.2 垩白、垩白粒率、垩白大小、垩白度、直链淀粉含量、胶稠度按GB/T17891-1999中相关条款确立。
3.3 整精米:米粒长达本批完整精米粒平均长度的五分之四以上的米粒。
3.4 整精米率:整精米质量占大米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4 质量要求
4.1 原料要求:稻谷应符合GB1350的要求。
4.2 感官要求:应具有大米固有的色泽和气味,无异味,蒸煮后食味清香、爽口。
4.3 加工质量:
加工精度:背沟有皮,粒面米皮基本去净,占95%以上。
黄粒米:≤0.1%
不完善粒:≤1.0%
杂质总量:≤0.05%
糠粉:≤0.02%
矿物质总量:≤0.01%
小碎米:≤10.0%
整精米率:≥85.0%
4.4 理化指标:
垩白度:5.0%
垩白粒率:20.0%
水分:14.0%
胶稠度:60
直链淀粉(干基):16.0~22.0%
4.5 卫生指标:按GB271执行。
4.6 净含量负偏差: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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