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0.99
B38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925—2009
无公害川芎产地环境条件
2009-03-05发布
2009-03-10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四川省乐山农产品(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纪建书、张卫东、黄荣、杨德芬、邱鹏、杨远、余俊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川芎产地环境的质量指标、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评判无公害川芎产地环境质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920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 氰化物的测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定
GB/T 11896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5262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3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5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Saltzman法
GB/T 16488 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7137 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 土壤质量 铜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22105.2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5部分: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GB/T 22105.12 土壤pH的测定
NY/T 1121.5 土壤检测 第5部分
NY/T 1121.12 土壤检测 第12部分
NY/T 1377 土壤检测 总砷、汞、硒、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
SL 327.1~4 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DB51/T 336 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
3 技术要求
3.1 无公害川芎产地环境条件
3.1.1 选择海拔450 m~750 m,年平均气温15 ℃~16 ℃,年降水量1000 mm~1300 mm,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区域。
3.2 无公害川芎产地环境质量要求
3.2.1 灌溉水质量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灌溉水质量指标
总砷 ≤0.30 mg/L
总铅 ≤0.30 mg/L
总汞 ≤0.01 mg/L
六价铬 ≤0.10 mg/L
铜 ≤1.0 mg/L
石油类 ≤10 mg/L
pH值 5.5~8.5
化学需氧量 ≤200 mg/L
氯化物 ≤350 mg/L
氟化物 ≤3.0 mg/L
氰化物 ≤0.01 mg/L
3.2.2 土壤环境质量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土壤环境质量指标
pH值 <6.5
镉 ≤0.1 mg/kg
汞 ≤0.2 mg/kg
砷 ≤0.01 mg/kg
铅 ≤0.1 mg/kg
铬 ≤0.001 mg/kg
铜 ≤1.0 mg/kg
3.2.3 空气环境质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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