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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T 4432-2021

中文名称: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规范

所属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9-06

实施日期:2021-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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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80

中标分类号:B31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T 4432-2021《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规范》。内容涵盖生鲜农产品(畜禽肉、水产品、禽蛋、果蔬)冷链流通的总体要求、设施设备标准、过程控制、人员管理、监控平台要求及包装标识规范。旨在规范新疆地区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作业,确保食品安全与品质,适用于相关企业的冷链管理与监管部门。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080
CCS B 31
DB 65/T 4432—20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规范
Specification of cold-chain for fresh agricultural products

2021-09-06 发布
2021-11-01 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北京制冷学会、华商国际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斌、王建波、唐向京、李婷、商跃、王宝刚、王敏、刘欣、严志测、李媛媛、刘志勇。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29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联系电话:0991-2886631;传真:0991-2886631;邮编:830049。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10-51190860;传真:010-51190867;邮编:10007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818750;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

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鲜农产品在冷链流通过程中的总体要求、设施设备、过程控制、人员、农产品冷链流通监控平台、包装与标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畜禽肉、水产品、禽蛋、果蔬类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过程的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畜禽肉副产品,以及以果蔬、禽蛋为原料加工的非冷冻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93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
GB/T 24616 冷藏、冷冻食品物流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 27766 二维条码 网格矩阵码
GB/T 29092 冷库管理规范
GB/T 301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GB 31605 商品条码
GB 33993 易腐食品冷藏链技术要求
SB/T 10728 果蔬类易腐食品冷藏链操作规范
SB/T 10729 果蔬类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注:此处原文引用可能有误,通常SB/T 10729为《易腐食品冷链物流操作规范》或类似,但根据OCR文本保留原意或修正为通用标准名称,此处依原文保留SB/T 10729)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产品冷链流通监控平台 agricultural products cold-chain monitoring system
通过运用计算机技术、无线通讯技术、地理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对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过程中温度等信息进行全程监控、记录和管理的平台,由企业监控平台和政府监管平台构成。特殊品类果蔬储运还包括气体成分的监控。
3.2 环境温度 environmental temperature
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过程所处的周围空气温度。
3.3 温度达标率 temperature up to the standard rate
在特定的时间段内,生鲜农产品在流通环节中冷库/冷藏车/冷柜存储的环境温度在其要求温度范围内运营的时长与冷库/冷藏车/冷柜总运营时长的比值。
3.4 监控率 monitoring rate
被监控的冷库/冷藏车/冷柜的数量与所有运营的冷库/冷藏车/冷柜的数量的比值。
注:按照每个独立储运空间作为监控单元。
3.5 在线率 online rate
被监控的冷库/冷藏车/冷柜在运营数量与被监控冷库/冷藏车/冷柜的总数量的比值。

4 总体要求
4.1 建立符合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要求的管理体系文件,作为指导和规范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过程的依据,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控制和实施,并保证各类载体文件的现行有效。应至少从以下方面建立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管理文件:
a) 流通过程管理;
b) 追溯和召回;
c) 质量/安全计划、卫生消毒计划;
d) 有害生物控制文件;
e) 设备保养计划及相关的记录;
f)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g)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
h) 消防、防盗、交通和预防灾害性天气、应急卫生公共事件等应急管理;
i) 国家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管理文件。
4.2 具备满足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管理的资源配置。
4.3 建立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管理的组织机构或工作小组,并明确分工。
4.4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风险评估。
4.5 生鲜农产品流通温度符合附录A的规定。果蔬类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过程需全程保证所需温度之外,还需要保证湿度或气体成分的,应符合SB/T 10728、SB/T 10729的相关要求。
4.6 定期对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过程实施评估和持续改进。
4.7 按照绿色冷链发展理念,在冷链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行和废弃全周期过程中落实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绿色环保,减少污染和排放的系列措施。
4.8 使用农产品冷链流通监控平台实施温度等监控,记录并保存生鲜农产品全冷链流通过程的温度等参数,包括温度、湿度或气体成分。监控平台相关监控记录等信息应保存2年以上。
4.9 依据HACCP等认证体系建立企业食品安全与卫生内控管理程序,配套作业指导书和相关记录。
4.10 根据区域统筹规划建立以大数据管理为目标的信息平台系统。
4.11 流通过程中的卫生应符合GB 31605规定的要求。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5 设施设备
5.1 产地与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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