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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4362-2025

中文名称:制造业企业危险气体场所安全规范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5-12-16

实施日期:2026-01-1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07.77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100

中标分类号:C65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

起草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归口单位: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DB21/T4362-2025标准规定了制造业企业危险气体场所的辨识与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要求、作业安全及应急管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企业。

部分标准内容

DB21/T4362-2025 制造业企业危险气体场所安全规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文件可能涉及专利,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责任。本文件由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主要起草人包括张新法、高成风、刘明、王立群、胡云、石永、陈汝明、高绪镇、张国强、刘宏舒、张亭亭、殷学勇、张禄涛、李畅、阎石。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方式反馈,相关单位将及时答复并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024-86907739;文件起草单位及联系方式: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024-83912853。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制造业企业危险气体场所的辨识与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要求、作业安全及应急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引用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本标准所必需的。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版本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 GB/T1751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 - GB/T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GB39800.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 - GB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 YJ/T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气体 hazardous gases:具有毒害、窒息、燃烧、爆炸、助燃或腐蚀等性质,可能造成中毒、窒息、火灾或爆炸的气体或蒸气。 3.2 危险气体释放源 source of hazardous gases:可释放危险气体的部位或地点。 3.3 危险气体场所 hazardous gases site:有毒气体浓度大于等于GBZ2.1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或氧气含量小于19.5%或大于23.5%,或可燃性气体浓度大于等于爆炸下限的10%的气体环境。 3.4 危险气体场所作业 working in hazardous gases site:进入危险气体场所的作业。 3.5 气体监测报警装置 gas monitoring and alarm device:用于监测危险气体浓度并发出警报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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