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图集号:
皖2004J301
图集类别:其它
标准状态:现行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内容
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
饰面
统一编号:DBJT11-13
图集号:皖2004-J301
批准部门:安徽省建设厅
主编单位:马鞍山汇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原马鞍山市建筑设计院)
实行日期:2004年1月1日
1 编制依据
1.1 本图集根据省建设厅建设2002[260]号文《关于下达2002年度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编制计划的通知》要求,对1993年发行的皖93J301《饰面》图集进行修编。
1.2 本图集遵循国家有关的现行规范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JGJ126-2000)、《抗静电活动地板》(LY/T1330-1999)、《整体浇筑防静电水磨石地坪技术规程》(CECS 90)。
1.3 本图集室内轻质隔热饰面其隔热采用的是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2。
2 适用范围
本图集为民用建筑工程的常用做法,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工程,对有特殊要求或较高标准的民用建筑具有参考价值。
3 设计基本要求
3.1 地面的地基处理应按《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第五条的要求进行处理,以符合建筑地面的要求。
3.2 饰面的混凝土垫层当房间面积较大时,应按《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第六条的要求进行设置纵向和横向伸缩缝。
3.3 当实际使用不允许混凝土面层有开裂时,宜在混凝土面下20mm处设置0.4cm中距150-200mm的钢丝网,以增强面层整体性。
3.4 当设计有较高清洁和防潮要求时,可在构造层中增设防潮层。除本图集已在图中注明者外,其余详图可在设计中注明。防潮层宜选用涂料类防水涂料,设置在垫层或找平层顶面。
3.5 本图集中现浇水磨石面层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水泥砂浆面层水泥标号不宜低于425号。地面构造中碎石垫层的碎石粒径不大于60mm。
3.6 地面构造选用块材面层时(如地砖、预制水磨石块、花岗岩、大理石等),应预先将材料浸泡在水中半小时待用,以免引起起翘开裂。选用地砖面层用于卫生间、淋浴时,地砖面层应采用防滑型地砖。
3.7 地面设计应设排水坡向地漏(如浴室、阳台、卫生间等)。如面积较大不宜找坡时,应由地基土找坡;楼面应由结构板找坡;面积较小时可由细石混凝土找坡或采用结合层加厚的办法。
3.8 地面构造选用现浇防静电水磨石时,应严格按《整体浇筑防静电水磨石地坪技术规程》(CECS 90)的技术要求安装和施工。
3.9 外墙面饰面应设分格缝,按小于600mm间距分缝,缝内采用弹性填缝材料。
3.10 本图集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中的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施工质量。
4 本图集所注尺寸除注明者外,均以毫米(mm)为单位。
5 选用详图索引方法
以工程做法序号和页次号索引。索引部分用法:同一做法中不同类别做法的编号页次号。例:现浇水磨石地面,采用美术嵌铜条,皖2004-J301(1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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