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5146-2025
中文名称: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服务规范
所属省份: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5-05-06
实施日期:2025-06-0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120
中标分类号:A18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
起草单位:-
发布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5146—2025《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服务规范》,主要规定了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服务的基本要求、培训分级、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DB34/T5146—2025 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raining service of corporate chief quality officer
发布日期:2025-05-06
实施日期:2025-06-0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安徽省质量认证服务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百世佳包装有限公司、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现代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静、龚治国、吴倩、刘琦、熊宇锋、凌梦雅、何家钰、舒方玲、冯皓、王自聪、吴方朝、常兴远、黄莉、王小燕、田田、李安军、潘胜、徐娟。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服务的基本要求、培训分级、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首席质量官 (corporate chief quality officer):受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任命或授权,作为落实企业质量职责的第一人,负责创建以质量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和战略,确保企业质量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改进,能直接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工作绩效和改进需求的高层管理人员。
4 基本要求
4.1 培训机构
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
(2)具有与开展培训相适应的场所及设备设施;
(3)具有开展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培训讲师和培训管理人员;
(4)建立并维护培训讲师数据库和学员数据库;
(5)建立并执行培训制度,包括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讲师管理制度、培训教材管理制度、投诉管理制度、服务保障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4.2 从业人员
4.2.1 培训讲师可由内部讲师和外聘专家组成,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具备授课内容设计、教学实施、考核评价等教学能力;
(3)具备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掌握培训课程相关专业知识和授课经验;
(4)能够根据专业领域的发展,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并持续完善授课内容。
4.2.2 培训管理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开展培训需求分析、课程设计、方案制定、培训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的能力;
(2)具备培训服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5 培训分级
应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分级培训体系。分级要求见表1。
表1 培训分级要求
| 分级要素 | 培训对象 | 培训目标 | 课程设置 | 学时设置 |
| :--- | :--- | :--- | :--- | :--- |
| 能力基础培训 | 拟聘首席质量官 | 了解首席质量官制度、职责及权限等,关注质量发展,改善知识结构,增强了解质量管理新理论、新方法、完善履职所需知识,树立质量安全责任。 | 必修课+选修课 | 不少于24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2学时)
| 能力提升培训 | 在任首席质量官 |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拓展质量工作视野。 | 必修课+选修课 | 不少于16学时(其中选修课不少于8学时)
| 能力示范培训 | 在任首席质量官 | 提高质量管理新趋势,树立前瞻思维,提升质量意识,掌握质量工具方法,提升经营管理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 选修课 | 不少于6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4学时)
6 服务流程
6.1 方案制定
6.1.1 应了解并分析培训委托方和学员的需求与期望。
6.1.2 应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培训的目标和对象;
(2)课程设置(必修课见附录A,选修课见附录B);
(3)培训方式选择及日程安排;
(4)确定培训讲师及培训管理人员;
(5)确定场地和设备;
(6)确定教材、学员手册等所需培训物料;
(7)考核或培训效果评估方式;
(8)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9)制定培训服务记录文件。
6.2 培训实施
6.2.1 应按培训方案实施培训。
6.2.2 应向学员发放培训通知,公布培训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并受理咨询及报名事宜。
6.2.3 应收集和审核学员基本信息,包括人员姓名、所在单位及职位、职称、学历、联系方式等。实施能力提升培训、能力示范培训时,还应收集和审核学员前次培训合格证书、企业聘任证明等信息。
6.2.4 应在授课前为学员发放教材、学员手册等培训资料。
6.2.5 宜采用面授形式安排讲师授课。必要时,可采用网络培训形式,或面授和网络培训形式结合。
6.2.6 采用网络培训形式时,应提前测试所使用的软件、网络平台的可靠性与安全性,并告知学员使用方法。
6.2.7 培训讲师应按照培训日程安排进行教学,授课方法可采用理论讲解、案例分析、互动答疑、交流研讨、现场考察、撰写课题报告等一种或多种方法结合。
6.2.8 培训管理人员应做好培训服务支持、安全保障、学员管理、服务记录等事务,并配合培训讲师完成教学工作。
6.3 培训考核
6.3.1 应在培训期间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形式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观察课堂表现、考勤管理等方式,评估学员学习态度;
(2)通过课堂问答、模拟研讨等方式,考察学员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3)通过书面考试、课后作业、实践操作考试等方式,考核学员对培训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网络培训宜采用线上考核形式。
6.3.2 应为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样式参见附录C。
6.4 档案管理
6.4.1 应将培训服务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储存、归档。
6.4.2 培训资料应包括培训方案、培训通知、讲师信息表、学员信息表、培训教材、学员考勤签到表、学员综合考核记录、培训证书汇总表、培训满意度调查表及分析报告等。
6.4.3 档案可采用纸质版或电子版方式存放和管理。
6.4.4 应保持档案内容完整准确,并保证讲师、学员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7 服务评价与改进
7.1 应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开展学员满意度调查、分析,了解学员对培训服务的意见与建议。满意度调查问卷参见附录D。
7.2 应定期对从业人员、服务设备设施、服务过程和结果等开展服务质量自我评价。
7.3 应根据学员满意度调查结果、自我评价结果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