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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52-200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706.52-2001

中文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cookers, ovens, ranges and cooking unit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1-01-01

实施日期:2002-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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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030家用电气设备综合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综合>>K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 4706.52-2008代替

采标情况:idt IEC 60335-2-36:1993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8430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20, 字数:40千字

标准价格:14.0 元

出版日期:2002-06-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1-11-02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张诚彬、张春生、夏晓立、詹玉兰、吴林书

起草单位: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GB 4706.1-1998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本标准涉及不作家庭使用的商用电炉灶、烤箱、灶、灶单及类似器具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标准范围之内。为了切实可行,本标准处理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本标准不适用于:——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打算供经常出现特殊状态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粉尘、蒸汽或可燃气)等场所使用的器具。——供大量生产食品用连续作业的器具;——微波炉;——蒸汽对流式加热炉;——强制对流加热炉(IEC 60335-2-42);——蒸锅(GB 4706.34);——食品保温柜(IEC 60335-2-49)。 GB 4706.52-200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 GB4706.52-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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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4706.522001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是强制性的。前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60335-2-36:199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二部分: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第三版及其修改件第1导(1996)。本标准应与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标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1998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标准;本标难中写明“代替\或\悠改\的部分,则应以本标准中的条文为准;本标推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了符合GB4706.1--1998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标准中所增加的条文。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推化技术委员会商用电气饮食加工眼务设备分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诚彬、张春生、夏晓立、詹玉兰、吴林书。GB 4706.52-2001
IEC 前言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由各会员国电工委员会(TEC各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全球性标准化组织。IEC的任务是促进电工和电子领域内与标准化有关的一切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IEC除了开展其他活动外,还颁布国际标准。其制订工作委托给各技术委员会。任何对所涉及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以参与这项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和民间团体也可以参加。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根据这两个组织间的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密切合作。2)由所有对此关切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订的IF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接近地表达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3)它们提出的标准、技术报告或手册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
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各国家委员会同意尽可能地把IEC国际标准明白无误地应用到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中去。IFC标准与相应国家和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不一致,应在国家和地区标准中明确阐明。
5)IEC不提供认可标记,也不对任何声称符合其标准之一的设备承担责任。IEC335系列标准的本部分是由IEC第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委员会所属第61E“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设备的安全\分委员会制订。它构成IEC60335-2-36的第二版,替代第二版及其第1号静改件。这部分的文本以下列文件为根据:DIS
61E(CO)119
表决报告
61E(CO)121
关于表决批准本标准的详细情况,可在上表中指出的表决报告中查明。本第二部分是准备与IEC60335-1的最新版本及其修改件结合使用。它是建立在该标准第三版(1991>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第二部分补充或修改IEC60335-1的对应条款,以便转化为IEC标准: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及灶单元的安全要求。
如第一部分的个别条款在本第二部分未提到时,如果合理,该条款仍然适用。在本标准中说明“增加”、“修改\或“代替”时,第一部分中有关正文应作相应修改。注:在本标准中,
1)使用以下印刷字体:
—要求本身:罗马字体,
一-试验规范,斜体;
一一说明事项:小罗马体。
正文中的黑体字在第2章中定义。2)对IEC335-1增加的条款、注释和图表应自101起开始编号。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er electrlcal appllancesParticular reguirements for connmercial electriccooking ranges,ovens, hobs and bob elementsGB4706.1--1998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B 4706. 52--2001
idt LEC 60335-2-36:1993
本标准涉及不作家庭使用的商用电炉灶、烤箱、灶、灶单元及类似器具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注1:这类器具用于例如餐馆、食品店、医院的厨房和诸如面包房、肉食店之类的商业企业。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标准范围之内。为了切实可行,本标推处理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注2:以下情况应于注意:
对于打算专供在车辆、船期或航空器上使用的器具,允许有必需的附加要求,对于打算专供在热带国家快用的器具,允许有必需的特殊要求:一在许多国家还应考虑国家卫生,劳动保护、供水和其他类似权力机构所规定的附加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
一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打算供经常出现特殊状态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空气(粉尘、蒸气或可燃气)等场所使用的器具:
供大量生产食品用连续作业的器具:——微波炉,
蒸气对流式加热炉;
强制对流加热炉(IEC60335-2-42);蒸锅(GB4706.34);
—食品保温柜(IEC60335-2-49)。2定义
GB 4706,11998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2.2.4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额定输人功率是器具内可以同时工作的所有单独元件输人功率的总和,可能存在几种这样的组合时,用抢人功率最大的组合来确定额定输人功率。2.2.9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正常工作normaloperation
器具在下列条下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1-02批准2002-06-01实施
GB 4706.52—2001
整体灶单元不负载工作,而覆盖层灶单元工作时要用一快厚9mm~10mm的黑色无光泽冷轧或热轧钢板加载。钢板盖住单元表面不少于90%,不大于100%。灶单元工作时,调整各控制器,使在整体单元的,或加载钢板的几何中心处,或在单元受热不均匀时的最热点上测量时,显示下述温度。分级控制器调到显示温度等于或大于275℃的第一位置。周期控制器调到使整个周期内的温度平均值为275℃土5℃。如果达不到这个温度,喇将控制器调到最高值。一一非感应加热源在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下面,用一个或几个最初盛了冷水的平底锅一起工作,锅内注水到60mm士10mm高度。平底锅用非镜面抛光的、普通品质的铝材制成,其底面内凹度不超过0. 1 mm。平底锅盖住烹饪区,应达到可能的最大程度。平底锅加上盖,将控制器调到最高值,直到水煮沸,然后再调到保持沸腾。在沸腾过程中随时如水,以保持水位。
—感应加热源在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下面,用制造厂推荐的平底锅一起工作。如果使用一个平底锅,锅底盖住烹饪区,应尽可能接近于但不少于烹任区的总面积,锅要居中放置。非圆形烹饪区选用一组数量最少的平底锅盖住尽可能多的烹饪区面积。在所有情况下,平底锅均注以冷态煎炸油,油位达到30 mm士5 mm 的高度。将控制器调到最高值直到油温达到180℃,愁后再调到便油保持在180℃士15℃的温度。进一步的试验用冷水进行,将平底锅注水达到 60 mm士10 mrm 的高度。平底锅加 上.盖。将控制器调到最高值,直到水煮沸,然后再调到保持沸腾。在沸腾过程中随时加水,以保持水位。要采用能造成(油或水的)最不利结果的状态。一烤箱不加负载工作,并调整各控制器使在整个温控周期中,在烤箱内部有效空间的几何中心处,温度平均值保持在240℃土4℃。分级控制器此温度调到240℃土15℃。温度能达到高于290C的烤箱,将其控制器调到使此温度低于可脂达到的最高值50℃士4℃。温度不可能达到240的烤箱,其控制器调到最高值。
一烤盘不加负载工作,并调整各控制器,使在各受控烹饪面的最热点上测量时,显示下述温度。分级控制器调到显示温度等于或大于275亡的第一位置。周期控制器调到使整个周期内的温度平均值为275℃土5℃。如果达不到这个溢度,则将控制器调到最高值。一安装在器具内的电动机,在正常使用中可能预料的最严酷条件下,按预期的方式运行,并重规制造广的说明,
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2.2.101炉灶cookingrange
一种单独的烹饪器具,装有一个或多个烤箱,连同一个或多个灶单元或烤盘,或这些器件的组合。注:装有强制对流加热炉.蒸气对流式加热炉或微波炉的器具被认为是装有其他器具的器具。(见4.102)2.2.102加热部件heatingunit
器具中起独立的烹饪或加热作用的任何部件。&
1加热部件的例子有灶单元、烤盘或烤箱。2如果烤箱中装有一个以上加热元件或加热元件组,当有一个加热元件或元件组通电时,另一个加热元件或元件组受到控制而不能接通,则每一个加熟元件或元件组被认为是一个效立的加热部件而应轻受相应试验。2.2.103灶单元(蒸煮盘,平板件)hob element(boiling plate,surface element)顶面上可安放一个或多个容器的加热部件。注:灶单元可以由玻璃离瓷或类似材料表面正下方的应或非患应加热源组成。2.2.104灶面(烹饪顶面)hohsutfsce(cookingtop)器具的水平部件,其上附装灶单元。2.2.105灶h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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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面和一个或多个灶单元。它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器具,也可以是炉灶的部件。注:灶中还可装有烤盘。
2.2. 106 烹饪区cooking zone
在玻璃陶瓷的或类似材料的灶面上标示出的规定为放置容器的区域。2.2.107 感应加热源 induction heating source依靠放在灶单元上一不容器中的感应涡流士作的加热源,2.2.108烤盘griddle plate
一种规定将食品直接放在烹饪面上的如热部件。在此处增加下述新定义,
2.2.1D9安装墙installationwall一种包含有供应设施的专用固定式构造。供应设施适用于与构造连同安装的器具。3总体要求
GB4706.1一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本章增加下述内容:
注101:器具中性线的直流分量是限定的。(大利亚)4试验的一般条件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4.2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单独交货的灶单元,应装人合适的炉灶内进行试验。18.2所述的试验可用单独试样进行。4.3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除非用单独试样进行,18.2的试验应在第11章的试验之前完成。4.10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应将打算安装在一组其他器具内的器具或打算固定在安装墙上的器具围起,以获得防备电击或阻挡有害进水的保护,与根据随同器具提供的使用说明进行安装所获得的保护相当。注:可能需要适当的围栏或附加器具供试验之用。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4.101器具即使装有电动机也仍然作为电热设备进行试验。4.102与其他器具联合组装或装有其他器具的器具,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试验。其他器具则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同时工作。
5空章
6分类
GB4706.1-一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6. 1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关于电击防护类别,器具应属于I类。通过视检和有关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注:如果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150V,则正式承认是01类,(日本)6.2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01:打算安装在厨房中的器具,根据其安装高度,要求具有阻挡有害进水的适当防护等纽。(法国)该章增下迷条款:
GB 4706. 52—2001
6.101根据防止因安装条件造成温升的保护程度,器具应分类如下:一-隔离安装的器具;
一安装在一组其他器具内的器具。注:目前对于安装在一组其他器具内的器具尚无附加要求。7标志和说明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7.1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另外,器具上应标明:
-打算同水源连接的器具,其水压或压力范国用kPa表示,但已在说明书内注明者除外。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应另外标明以下内容:-工作频率或工作赖率范围(kHz):一能同时T作的所有感应加热部件的总输入功率(W或kW),已在说明书中标出者除外:注101:要标出或说明的输人功率是任何开关配置中所容许的最大输人功率,一能同时工作的所有非感应加热部件的总输人功率(W或kW),已在说明书中标出者除外。注102:要标出或说明的输人功率是任何开关配置中所容诈的最大输人功率,向工作电压大于250V的带电部件提供接触防护的所有罩壳,均应作如下标记:“警告:危险电压1\或者标出危险电压的符号.(见7.6)向感应线圈提供接触防护的罩壳应作如下标记:“小心磁场!\或标出非电离电磁辐射的符号。(见7.6)注103:如果不能将这些誓告标在外壳上,则可将替告置于紧靠外壳固定蝴钉处。7.6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增加下列符号:
....非电离电磁辐射(IEC60417-5140).....-危险电压(IEC60417-5036-=))等电位(IEC60417-5021-a)
7.12该条增加下述内容,wwW.bzxz.Net
如果器具装有构成带电部件外壳的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灶面,则说明书应包括如下警告的要点:警告:如果灶面开裂,应立即切断具或有关部件的电源!带有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灶面的器具,说明书应规定不得将铝箔或塑料容器放在高湿表面上,还应规定该表面上不可堆放物品。
装有卤索灯的灶,其说明书应预先告诚用户避免直视亮着的灯。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其说明书应指出要使用的最小烹饪容器的尺寸,还应包括以下要点:一诸如厨房用具、刀叉之类的金属物品不得放在灶面上的离饪区内,因为这样会受热一操作器具时小心,因为用户藏的戒指,手表等在靠近灶面时会受热只使用属于推荐类型和尺寸的容器。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除已给出特定细节者外,说明书应规定;戴心脏起搏器的用户在操作器具前,应同制造厂商。
见IFC60417:设备上快用的图解符号,7.12. 1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 52—2001
器具应附有说明书,详细说明安装时必需的专门预防措施,用户的维护保如清洗等也应提供说明。
批处增加下速内容:
对于打算安装在一组其他器具内的器具和固定在安装墙上的器具,均应提供怎样保证得到防备电击和阻挡有害进水充分保护的详细说明。如将一台以上器具的控制装骨组合在一处独立的空间内,应提供详细的安装说明。
对于与固定布线永久连接的器具及其泄漏电流可能超过10mA的器具,尤其是长期处于断开状态或停用,或初饮安装时,说明书应提供关于打算安装的保护装置,即接地漏电保护继电器,额定值的建设。
如器具不屑于防喷射结构,应随同器具向用户提供明确详细的说明书,说明本器具不应使用喷射水流清洗。
此外,对于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说明书应规定任何修理工作只能由制造厂培训过的或推荐的人员来完成。
通过视检来确定是否合格。
7. 12. 4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一一对于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如果由于其结构上的原因有必要的话,应告诚务必确保防溅挡板及周围区域没有金属表面。
7.15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如果不能设置固定式器具的标志使安装完毕后可以看到,则相应的信息也应写进使用说明书内或外加的标签上,该标签可固定在安装完毕的器具附近。注:嵌装式灶是这类器具的一个例子。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7.101在进行第11章的试验时,如果在灶面以上的测试角侧壁和后壁的温升超过65℃以及(或者)在进行第19章试验时,灶面以+或以下边壁的温升超过125℃,则制造厂提供的安装说明应包括以下要点,此项要点也应包含在附于器具上的例如捆扎型的临时标签内。“如器具定位在紧靠墙壁,隔板、厨房设备、装饰板等处,建议后者应采用不可燃材料制作,否则应采用适当的不可燃绝热材料加以覆盖,并密切注意防火规章。”通过视检来确定是否合格。
7.102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灶面,其烹饪区应当用合适的标记清楚地标出,除非已很明显。通过视检来确定是否合格,
7.103等电位连接端子应标明等电位符号。(见7.6)这些标志不应标在螺钉、可取下的垫圈或进行导线连接时可能被取下的其他零件上。通过视检来确定是否合格。
B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8.1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打算配装可拆卸灶单元的器具,在结构上应有充分的保护措施,防止拆装灶单元时意外触及带电部件。
该苹增加下述条款
8.101应保护正常使用时易被叉子或类似的尖头物体意外触及的各加热元件,使其带电部件不可能同这类物体相接触。
GB 4706. 52—2001
通过将图101所示的试验针插在带电部件周围所有它能进人的地点来确定是否合格。试验针上不施加明显的力。
9电动器具的启动
9.1为符合第11章要求用于降温的风扇电动机应能在实际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所有电压条件下肩动。是否合格通过在0.85倍额定电压下启动电动机三次来检验。试验开始时电动机处于室温状态。每次启动都应在电动机准备开始正常工作的条件下进行,对于自动器具,则应在正常工作周期开始的条件下进行,在连续两次启动之间,使电动机能达到静止状态。配备的电动机装的不是离心启动开关时,应在1.06倍额定电压下重复进行上述试验。在上述所有情况下,电动机都应能启动,并应以不影安全的方式运行,其过裁保护装置不应动作。注:在试验期间,电源电压降不应超过1%。10输入功率和电流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0.1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
用下述内容代替第一段的要求:在额定电压和正常工作温度下,不带感应加热源的器具,其輪人功率偏离额定输入功率应不大于表1 中所示偏差值。
在额定电压和正常工作温度下,只带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其输入功率偏离额定输人功率应不大于10%。
谢量是在将控制器设是值调低之前进行的,对于装有感应和非憾应如热源的器具,下述内容适用:感应加热源和非感应加热源的输人功率分别测量,每次测量应使能同时通电的加热部件一起工作,以获得最大输入功率。对于感应加热源,测量在将控制器设定值调低之前进行。这样测得的感应加热源的输人功率,偏离制造厂标明或规定的输人功率(见7.1),应不超过10%;而非感应加热源偏离制造厂标明或规定的输人功率(见7.1),应不超过表1中给出的电热器具的规定值。
此外,感应加热源和非感应加热源同时工作时,器具的输人功率偏离额定输人功率应不大于10%。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101:对于具有一个以上加热部件的器具,其总输人功率可通过分别测量各加热部件的人功率来确定。(见2.2.4
11发热
GB4706.1一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1.2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打算固定在地板.上.的器具和质量大于40kg而未装配液轮、脚轮或类似装置的器具,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安装。如未提供说明书,则认为这些器具通常是放置在地面上使用的。11.3该条增如下述内容:
注101:如测量可能受到来自感应加热源(如放射磁场)的过大影响,则必须顾及这种影响通常不推荐使用热电偶,因为感应加热源会引起热电俯预料的异需温升。可使用铂电阻测量感应加热源的温升,最好用绞台连接线的高电阻值的铂电阻。铂电阻放置在组的最热点,以便尽量减少对被测温度的影响。
11.4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 52—2001
器具的非感应加热部件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以标明或规定的输人功率的1.15倍进行工作。(见7.1)
如果电动机、变压器或电子电路的温升超过限值,则试验在以1.06倍额定电压向器具供电的情况下量复进行。此时只测量电动机,变压器和电子电路的温升。各感应加热部件同时工作,并以0.94倍的最小额定电压和1.06倍的最大额定电压之间的最不利电压单独供电。
如果不同时接通所有电热元件或感应加热源,在开关配置允许的条件下对每一组合进行试验,试验时,线路中应接以每一开关配置中可能的最高负载。如果器具带有限制总输入功率的控制手段,则以此控制手段可选择能施加最严酷条件的无论何种加热部件组合来进行试验。
此外,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也进行如上工作,但要将制造厂推荐的最小尺寸的平底锅放置在烹饪区内感应线图通电最困难的位置上。注:在其他试验中涉及第11章时,不使用上述附加工作条件11.7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使器具连续工作直至建立稳定状态。11.B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对于测试角后壁和侧壁,包括凸出在器具前面的部分,65℃温升限值仅适用灶面以下。如果灶面以上部分超过此温升限值,则适用7.101的要求。12空章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3.1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
用下述内容代替试验规范的前四段:通过13.2和13.3的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上述试验是器具在经过第11章规定条件下工作后进行的。使器具工作直到泄漏电流达到稳定值或达到11.7规定的时间,取两者中较短者,如果在一个烹饪区上放置一个以上的平底锅,则应将它们电气连接在一起。13.2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
用下述内容代替I类驻立式器具泄漏电流的容许值:软线和插头连接的器具:按器具额定输人功率1mA/rW,最大限值10mA。其他器具:按器具额定输人功率1mA/kw,无最大限值。注101:泄漏电流的限值是不同的。(日本)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在器具装有I类或【类结构部件时,这些部件的泄漏电流不应超过GB4706-1中给出的数值。如果带电部件与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表面之间有接地金属,则只在有关的平底锅与接地金属连接的情况下,依次测量各惠饪区的泄漏电流。泄漏电流值不应大于被测加热部件的输入功率乘以1mA/kW。注102:加热部件的输人功率在第10章条件下测量。如果带电部件和玻璃两瓷或类似材料的表面之间没有接地金属,则在电源的每一极与每个烹任区的平底锅之间,依饮测量泄需电流,有关的平底锅与接地金属不连接。此外,还需测量电源每一极与一个直径50 mm金属圆片的探头之间的泄漏电流。探头放置在灶面影饪区以外的所有位置上,而平底锅则留在原来位登。GB 4706-52—2001
每次测得的泄漏电流值应不超过0.25mA:对于带有感应加热源的灶单元,应依次测里每个烹饪区的带电部件和平底锅之间的泄滑电流,测量电赔如图103所示。所测得的电流峰值不应大于0.7mA乘以工作频率(kHz)或70 mA,两者中取较小的一个。
性103:应注意立时不应受天线效应之类的影响。13.3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如果带电部件和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表面之间有接地金解,则将灶面上的所有平底锅电气连接在一起,并与接地金属连接。
然后在带电部件和平底锅之间施加 1 000 V 的试验电压。如果带电部件和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表面之间没有接地金属,则将灶面上的所有平底锅电气连接在一起,但不与接地金属连接。然后在带电部件和平底锅之间施加 3750 V的试验电压。对于装有工作电压在250V以上的感应加热源的灶单元,施加以下试验电压:—1 000 V增加到 1-2×U+700 V—2750V增加到1.2×U+2450V
3750 V增加到2. 4×U+3150 V
其中U为工作电压。
注101:务必确保施加的电压不使其他绝缘承受过裁。14空章
15耐潮湿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述内容外,均适用。15.1.1该条增如下述内容:
此外,IPX0,IPX1、IPX2、IPX3和IPX4器具均应经受下述溅水试验5 min。采用图102所示的装置。试验期间水压应调整到使水从碗底溅起150mm。对通常在地面上使用的器具,碗放在地面上,而对所有其他器具,碗放在一个低于器具最低边 50 mm的水平支承面上,然后使碗围绕器具移动,以便使水从各个方向裁到器具土。应注意水流不得直接向器具喷射。15.1.2该录内容作下迷馨改:
通常在桌面上使用的器具,要放在支承面上,该支承面每边尺寸比器具在支承面上的正投影尺寸大15cm±5cm.
该增加下述内:
如果说明书中包括了有关可活动但不可拆御(如链连接)的灶单元清洗的详细说明,则上述灶单元的试验应在正常使用的水平位置下进行。15.2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器其的结构应使其在正常使用中滋体的出不会影其电气笔缘。通过以下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X型连接的器具,除装有专门制备软线者以外,都应装有充许的最轻型软继,或26.2规定的最小横面积的软线,其他器具按交货状态进行试验。取下可拆卸部件。
确定器具的位登,使灶面呈水平,如果各灶单元可分别调整,也使其表面呈水平。将一个直径等于或小于25切m具小于灶单元或烹迁区最大内划圆的容器注满冷盐水后放置在量不利的位置,不与灶单元或烹饪区的边界线重送另将大约2I的羚盐水,用1ti时间.均匀注人该容器中。GB 4706. 52—2001
注1,每个灶单元分别进行试验,每次试验均将托盘或其他储存客器倒空。对于装有烤箱或烤架的器具,在进行溢水试验时,将约1 L冷盐水用1min时间,均匀倾倒在烤箱或烧烤室的底面上。
对于装有烤盘的器具,将约 1 L 冷盐水,用 1 min时间,均匀倾倒在烤盘表面中央。如果器具的灶面装有控制器,则将约1L冷盐水,用1min时间,均勾倾倒在控制器上。往2:盐水落被含有1%NaCl。a
器具经处置后立即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并且视检应证明可能已进人器具的水不会影响其符合本标准的程度,尤其是,在29.1中规定了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绝缘上不应有水迹。15.3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101:如果不可能将整台器具放进物湿箱内,卿包含有电气元件的部件分别进行试验,但要重规器具内出现的情说。
该章增加下述条数:
15.101为注水或清洗而配备水开关的器具在结构上应使从水开关流出的水不能接触带电部件.通过以下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
将器具连接到具有制造广需要的最大供水压力的水源上,进水开关全部打开1切。可斜和可秘动部件,包括盖子,都斜或敢置在量不利的位實上。将水开关的可旋转出水置如此是位:便水流问会产生最不利结果的那些部件。器具经上述处置后应立即经受16.3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16泄需电流和电气强度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6.1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对于装有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灶面的器具,用2.2.9所述的一个或多个平底锅进行16.2和16.3的试验。
如果在一个烹饪区上放置一个以上平底锅,则将它们电气连接在一起。16.2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
用下述内容代替I类驻立式器具泄漏电流的容许值一对软线和插头连接的器具:按器具额定输人功率 2 mA/kW,最大限值10 mA。一其他器具:按器具额定输入功率2 mA/kW,无最大限值。注101:泄漏电流的限值是不同的。(日本)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如果在带电部件和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表面之间有接地金属,则依次测盘各烹饪区泄遍电流时,只将有关的平底锅与接地金属连接,泄漏电流值按被測热部件的输入功率不应超过2mA/kW。如果在带电部件与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表面之间无接地金属,则泄漏电流在带电部件与每一烹饪区的平底锅之间依次进行测量。有关的平底锅不与接地金连接。此外泄漏电流还需在带电部件与一个由直径50Ⅱm金属圆片构成的操头之间进行测量。测量时探头放置在灶面上烹饪区以外的所有位置上,而平底锅则留在原来的位置。每款测得的泄漏电流值不应超过0.25mA,16.3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如果在带电部件和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表面之间有接地金属,则将灶面上所有平底锅电气连接在一起,并与接地金属连接。
然后在带电部件和平底锅之间施加1250V的试验电压。如果带电部件和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表面之间波有接地金屑,则将灶面土所有平底锅电气连接在一起,但不与接地金厚连接。GB 4706-52—2001
然后在带电部件和平底锅之间施加3750V的试验电压,装有工作电压在250V以上的感应加热源的灶单元,施加以下试验电压:—1250 V增加到1.2XU+950 V
2500V增加到1.2XU+2200V
-— 3750V增加到 2. 4×U+3150 V其中U 为工作电压。
17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GB 4706.1—1998中的该章内容,均适用。18耐久性
18.1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在结构上应该是:在正常使用中,不会发生可能削弱符合本标推要求的故障,绝缘不应损坏,连接不应松动。通过将制造厂推荐的最小尺寸的平底锅(或一件相当的金属物体)以每分钟6次的速率搬上灶单元并从其上下【每软搬动时间为5s)的办洁,使各应加热通断100000次来需定是否合格。试验在第11章确定的最不利电压下进行。18.2装有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表面的器具应经得住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热应力。通过以下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器具和同时通电的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下面的所有加热源一起工作。非感应加热源用一只按2.2.9的要求注满水、但放置在烹饪区最不利位置上的平底锅一起工作。感应加热源工作时用一只空的平底锅。
将控制器调到最高值,使器具在1.1倍的额定电压下工作500个循环,每个循环包括10min通和20 min断。试验过程中不管温控器或限温器是否工作。最后一个通电周期结桌后,立即搬走平底锅,并对灶面进行溢水试验。试验时,将2+“11,温度为10℃~15℃的冷水,用1min时间,均勾倾倒在此表面上。15 min后消除表面上的全部余水。经过本试验后,表面不应开裂或破碎,器具应经受住16.3的试验。19非正常工作
GB 4706.1一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9.1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
用下述内容代替试验规范第一段:所有器具经受 19. 2 和 19. 3的试验。此外,带有在第 11 章试验期问限制温度的控制手段的器具应经受 19. 4 的试验,并且,如适用,还应经受19.5的试验。但在进行这些试验时,带有感应加热源的灶单元不通电,只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不进行试验。
装有应加热源的器具还要进行19.101的试验。装有PTC加热元件的器具还要进行19.6的试验。19.2该录内容作下述候改:
一垂应加热源在玻璃胸瓷或类似材料的表面下,使用一只空的平底锅一起工作.将锅放在对感应线圈通电最不利的位置上,即使不在烹任区范围之内。感应如热源的供电电压为额定电压的0.94倍。一非感应加热源在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表面下,工作时使用空的平底锅或不使用平底锅,取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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