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 X 20015-199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ZB X 20015-1990
中文名称:鱼露
标准类别:国家专业标准(Z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实施日期:1989-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84898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0水产品加工与制品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ZB X 20015-1990 鱼露 ZBX20015-199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bZxz.net
ZBX20015-90
代替SB107-83
本标准规定了鱼露(又称鱼酱油、(鱼奇)油,俗称虾油)的分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鱼、虾、贝为原料经酿制而成的液态调味品。引用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10134
鱼露卫生标准
3技术要求
3.1感官指标
色泽:橙黄色至棕红色。
香气:具有鱼露固有的香气,不得有腐臭气味。滋味:具有鱼露固有的鲜美滋味,不得有其他不良异味。体态:澄清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3.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下表。
氨基氮,g/100mL
全氮,g/100mL
食盐,g/100mL
3.3卫生指标
执行GB10134之规定。
4试验方法
4.1感官指标的评定
应组织有经验的评审员按3.1要求逐项审议,并作出评定。理化指标的测定
氨基氮的测定:按GB5009.39中2.2规定的方法操作。4.2.1
全氮的测定:按GB5009.5规定的方法操作。4.2.2
4.2.3食盐的测定:按GB5009.39中2.3规定的方法操作。4.3卫生指标的测定
按GB10134的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每批产品按规定抽取定量样品,根据标准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准出厂销售。
5.2每批产品应附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签发的质量合格证。5.3抽样规则:在工厂成品仓库或销售门市随机取样。5.4判定规则:技术要求全部指标均符合标准者为合格品,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产品为不合格品。
6标志、包装、运输、存
6.1标志
按GB7718的规定执行。
6.2包装
容器(玻璃瓶、塑料桶、瓶、袋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之规定。
6.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不得与有害物品混运,运输工具应清洁6.4贮存
产品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严禁与不洁或有毒物品混贮。产品保质期:瓶装6个月,桶装3个月(按罐装日期开始计时)。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商业部商办工业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糖酒菜副食品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萧凤岐、何定、戎云章、吴琴(}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0-02-22批准1990-10-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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