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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ZB Y 28007-1988

中文名称:低发泡聚氯乙烯(PVC)挂镜线

标准类别:国家专业标准(Z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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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发泡 聚氯乙烯 P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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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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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ZB Y 28007-1988.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ZB Y 28007规定了低发泡聚氯乙烯(PVC)挂镜线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ZB Y 28007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成型的低发泡聚氯乙烯挂镜线(以下简称挂镜线)。
2引用标准
GB 6343
泡沫塑料和橡胶表观密度的浏定
GB 2406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
GB 1633
热塑性塑料软化点(维卡)试验方法
3产品分类
挂镜线的规格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沿长度方向截取600mm试样,在距试样两端各100mm处悬挂试样,然后在试样的中点处悬挂5kg的重物,在常温下保持48h,卸荷后观察试样有无龟裂,裂纹及明显变形现象。
5.10氧指数的测定
按GB 2406进行。
6检验规则
6.1同--配方,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同一规格的挂镜线为--批,每批数量不得少于1000kg ,如果生产量不足1000kg,每月产量为一批。
6.2检验产品物性指标时﹐任取试样9m按表2逐项检验,如有一项不合格,则需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进行复验,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3颜色和外观,按4.1条4.2条逐根进行检验,其中一项不合格,该根为不合格。
6.4当供需双方对产品发生争议时,应按本标准进行仲裁检验。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每十根捆成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上标明生产厂、商标、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并附有合格证。
7.2包装、贮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应使产品受到抛摔、冲击、日晒、雨淋等。
7.3挂镜线应贮存在低于40℃的仓库内,距热源不小于1m,凡是低于0℃环境中贮存的产品﹐使用前必须在室温下保持24h。
7.4 从出厂日算起,保存期为一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塑料加工应用科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天津市塑料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少青、马力。
本标准参照采用苏联国家标准rOCT 199111—77《聚氯乙烯带状制品技术条件》。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低发泡聚氯乙烯(PVC)挂镜线 ZBY 28007-8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发泡聚氯乙烯(PVC)挂镜线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成型的低发泡聚氯乙烯挂镜线(以下简称挂镜线)。 2 引用标准 GB6343 泡沫塑料和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 GB2406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氧指数法 GB1633 热塑性塑料软化点(维卡)试验方法 3 产品分类 挂镜线的规格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挂镜线规格尺寸 项目 | 基本尺寸 | 极限偏差 长度 | 3000 mm | +20 mm 宽度 | 50~100 mm | ±0.2 mm 高度 | 10~20 mm | ±0.2 mm 厚度 | 1.5~2.5 mm | ±0.2 mm 注:其他规格尺寸可同用户协商确定。 4 技术要求 4.1 颜色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2 外观 挂镜线正面应光滑无节疤、凹凸、蜂窝气孔、划痕、污点和嵌入的异物;制品的边缘不应有局部的曲折、裂口、锯齿;制品的两端应垂直于轴线且无毛刺和其他不平整现象。 4.3 物理机械性能 挂镜线的物理机械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物理机械性能指标 项目 | 指标要求 表观密度 (kg/m³) | ≥700 纵向收缩率 (%) | 0.3 维卡软化点 (℃) | >79 悬挂弯曲试验 | 无龟裂,裂纹及明显变形 氧指数 (%) | ≥35 5 试验方法 5.1 试样制备 所用试样应从挂镜线上切取制备。 5.2 试样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若无特殊规定,试样应在标准环境(23±2℃)放置4h以上,并在此环境中进行试验。 5.3 截面尺寸及偏差的测定 使用精度0.02mm的游标卡尺在同一截面上任取三个测量点,取其算术平均值。 5.4 长度的测定 使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或具有同等精度的量具测量。 5.5 外观的测定 在自然光线下,距挂镜线400~500mm目测检验。 5.6 表观密度的测定 按GB6343进行。 5.7 纵向收缩率的测定 5.7.1 试样制备 用机械加工的方法,沿长度方向取长250±5mm的试样3段。 5.7.2 试验仪器 电热鼓风烘箱;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 5.7.3 试验步骤 在每个试样上沿长度方向距两端各25±1mm处做标线,测量标线间的距离,精确至0.1mm,将其平放在70±2℃的电热鼓风烘箱内(底部垫有滑石粉的玻璃板)上。5h后,将试样连同玻璃板一并从箱中取出,冷却至室温,测量标线间的距离,精确至0.1mm。 5.7.4 试验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纵向收缩率按式(1)进行计算: E = [(L₀ - L) / L₀] × 100% 式中:E ——纵向收缩率,%;L₀ ——加热前标线间距离,mm;L ——加热后标线间距离,mm。 结果以3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5.8 维卡软化点的测定 按GB1633进行。 5.9 悬挂弯曲试验 沿长度方向截取600mm试样,在距试样两端各100mm处悬挂试样,然后在试样的中点处悬挂5kg的重物,在常温下保持48h;卸荷后观察试样有无龟裂,裂纹及明显变形现象。 5.10 氧指数的测定 按GB2406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同一配方、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同一规格的挂镜线为一批,每批数量不得少于1000kg;如果生产量不足1000kg,每月产量为一批。 6.2 检验产品物性指标时,任取试样9m按表2逐项检验,如有一项不合格,则需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进行复验,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3 颜色和外观,按4.1条4.2条逐根进行检验,其中一项不合格,该根为不合格。 6.4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发生争议时,应按本标准进行仲裁检验。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每十根捆成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上标明生产厂、商标、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并附有合格证。 7.2 包装、贮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应使产品受到抛摔、冲击、日晒、雨淋等。 7.3 挂镜线应贮存在低于40℃的仓库内,距热源不小于1m;凡是低于0℃环境中贮存的产品,使用前必须在室温下保持24h。 7.4 从出厂日算起,保存期为一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塑料加工应用科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天津市塑料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少青、马力。本标准参照采用苏联国家标准GOST 19911-77《聚氯乙烯带状制品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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