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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566.2-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566.2-2007

中文名称: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2部分:民用机场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Guidance system for public information—Setting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Part 2:Civil airpor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11-14

实施日期:2008-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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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2635093

相关标签: 公共信息 导向 系统 设置 原则 民用机场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图形符号>>01.080.01图形符号综合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标准>>A22术语、符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0页

标准价格:18.0 元

计划单号:20070110-T-469

出版日期:2008-03-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7-11-14

起草人:刘家伟、白殿一、陈永权、周克、陈滋顶、邹传瑜、张亮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民航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北京市地铁线路公司、铁道部运输局

归口单位: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

提出单位: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机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本部分使用于机场航站楼和机场地区导向系统设置。 GB/T 15566.2-200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2部分:民用机场 GB/T15566.2-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机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本部分使用于机场航站楼和机场地区导向系统设置。
GB/T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民用机场;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第5部分:购物场所;
---第6部分:医疗场所;
---第7部分:运动场所;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
---第9部分:公园景点;
---第10部分:街区;
…………
本部分为GB/T15566的第2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北京地铁线路公司、铁道部运输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家伟、白殿一、陈永权、周克、陈滋顶、邹传瑜、张亮。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556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893.1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
GB/T10001(所有部分)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15565(所有部分) 图形符号 术语
GB/T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T17695 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GB/T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 01.08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566.2—200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2部分:民用机场
Guidance system for public information-Setting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Part 2:Civil airport
2007-11-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國
2008-04-01实施
GB/T15566.2-2007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导向系统的构成
航站楼出发导向系统
设置范围
出发流程
出发大厅
乘机手续办理区
检验检疫站、边防检查站
安全检查站
候机区
登机口
航站楼到达导向系统
设置范围
到达流程
航班到达入口
中转联程乘机手续办理柜台
检验检疫站、边防检查站·
行李提取厅
到达大厅
8机场地区导向系统
设置范围
航站楼
停车楼(场)
公共交通车站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国内出发流程图
...........
流程信息标志与非流程信息标志图2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出发流程图GB/T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民用机场;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第5部分:购物场所;
第6部分:医疗场所;
第7部分:运动场所;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
第9部分:公园景点;
第10部分:街区;
设置原则与要求》分为以下部分:本部分为GB/T15566的第2部分。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GB/T15566.2—2007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北京地铁线路公司、铁道部运输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家伟、白殿一、陈永权、周克、陈滋顶、邹传瑜、张亮,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2部分:民用机场
GB/T15566.2—2007
GB/T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机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机场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机场航站楼和机场地区导向系统设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556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893.1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
GB/T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5565(所有部分)图形符号术语GB/T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17695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GB/T205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3术语和定义
GB/T15565、GB/T15566.1和GB/T2050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15566的本部分。
乘机流程信息flowinformation
乘机流程中必须经过的服务或设施的信息。例如办理乘机手续、托运行李、安全检查、登机口和行李提取等。
乘机非流程信息
non-flowinformation
乘机流程中非必须经过的服务或设施的信息。例如卫生间、商店、货币兑换和电话等。4导向系统的构成
4.1根据流程,机场导向系统由以下相互关联的三个子系统构成:航站楼出发导向系统;
航站楼到达导向系统;
机场地区导向系统。
4.2机场导向系统由以下导向要素构成:位置标志;
GB/T15566.2—2007
一导向标志;
平面示意图;
信息板;www.bzxz.net
一流程图;
便携印刷品;
电子导向设施。
5总则
5.1机场导向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T15566.1中规定的通用原则与要求。导向系统中导向要素的设计应符合GB/T20501的要求。导向要素中信息的传递应优先使用图形标志,边长大于10mm的图形标志的形成应使用GB/T10001中规定的图形符号,并应符合GB/T20501.1的要求,边长为3mm~10mm的图形标志应使用GB/T17695中规定的标志。5.2应根据机场建筑结构合理设置机场导向系统,5.3机场导向系统中的相关子系统应合理衔接,不应出现冲突或中断。5.4宜用两种配色方案区分机场导向系统内表示流程信息的标志与表示非流程信息的标志(流程信息标志与非流程信息标志参见附录A),但不应使用GB/T2893.1规定的安全色中的红色和黄色。5.5导向标志与相应的位置标志的颜色应相同。5.6机场导向系统所使用的文字应为中文和英文。民族自治区域内的机场导向系统使用的文字应为中文、当地民族文字和英文。
5.7导向要素中不应以海关、边防、检验检疫部门的徽标替代图形符号,而应采用GB/T10001.3中相应的海关、边防检查、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等公共信息图形符号。5.8在机场导向系统中,应按照GB/T15566.1中的规定为无障碍设施导向。6航站楼出发导向系统
6.1设置范围
航站楼出发导向系统是为出发乘客提供导向信息的系统,其设置范围从航站楼出发大厅人口至登机口。
6.2出发流程
6.2.1.国内出发流程为:售票-→办理乘机手续、行李托运→安全检查→候机-→登机。6.2.2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出发流程通常为:售票→办理乘机手续、行李托运→海关→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边防检查→安全检查→候机→登机。6.3出发大厅
6.3.1应在航站楼出发大厅入口上方设置出发标志。国际机场应分别标明国内、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出发人口。
6.3.2宜在出发大厅内明显位置设置出发大厅平面示意图;宜在出发大厅的电梯、自动扶梯和楼梯附近设置出发大厅平面示意图及信息板,其设计应符合GB/T20501.3的要求。6.3.3应在出发大厅平面示意图旁设置出发流程图。国内出发流程图见图1,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出发流程图见图2。亦可在出发大厅平面示意图上用箭头标示出发流程。2
售票厅
售票厅
Tleket offle
登机口
办理乘机手续
托运行李
候机厅
头等龄机室
国内出发流程图
安全检查
Safety Chech
办理乘机手续
托运行牵
安全检查
GB/T15566.2—2007
候机厅
头等舱候机室
登机口
卫生检疫
边防检查
图2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出发流程图6.3.4宜在出发大厅入口及问讯处放置航站楼便携印刷品,其设计应符合GB/T20501.5的要求。航站楼便携印刷品应提供航站楼各区域平面示意图、信息板和出发流程图。6.3.5宜在出发大厅问讯处设置电子导向设施。电子导向设施中应显示航站楼各区域平面示意图和出发流程图等。电子导向设施中显示的图形符号应与其他导向要索中的图形符号相一致。6.3.6出发大厅航班信息显示牌应显示各航班的航班号、出发时间及目的地等航班信息以及办理乘机手续柜台的编号。
6.3.7应在出发大厅售票处设置售票处位置标志。6.4海关
应在海关设置位置标志,并在红色(中报)通道、绿色(无申报)通道人口处设置相应的位置标志。6.5乘机手续办理区
6.5.1应在办理乘机手续柜台设置相应的位置标志、柜台编号并显示所办理的航班信息(航班号、目的地和航班出发时间等)。
6.5.2应在办理乘机手续柜台设置托运行李检查、禁止托运物品及应托运物品的标志。6.5.3应在办理乘机手续柜台设置超限托运行李导向标志。应在超限托运行李柜台设置相应的位置标志。
6.5.4应在乘机手续办理区设置出发导向标志,引导办理完乘机手续的乘客按流程前往登机口。6.6检验检疫站、边防检查站
应在检验检疫站、边防检查站设置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边防检查位置标志。6.7安全检查站
6.7.1应在安全检查站前方设置安全检查位置标志。6.7.2应在安全检查站前明显位置设置GB/T10001.3中规定的禁止携带、托运物品的标志。GB/T15566.2—2007
6.7.3应在安全检查站后方设置登机口导向标志。6.8候机区
6.8.1应在候机区设置登机口导向标志。6.8.2应在候机区各专用候机室(如头等舱、公务舱和母婴候机室)入口处设置相应的位置标志。航空公司或其他机构专用头等舱(会员)候机室可增设相应航空公司或机构的徽标。6.9登机口
应在登机口上方设置登机口位置标志并应显示航班号、出发时间及目的地等航班信息。7航站楼到达导向系统
7.1设置范围
航站楼到达导向系统是为到达乘客提供导向信息的系统,其设置范围从航班到达人口至换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或以其他交通方式离开航站楼。注:航班到达人口包括廊桥出口和摆渡车到达人口。7.2到达流程
7.2.1国内到达流程为:航班到达入口→行李提取→出站。7.2.2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到达流程通常为:航班到达人口→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边防检查→行李提取→海关→出站。
7.2.3航班中转流程(直接中转)为:航班到达人口→航班中转联程手续办理→候机→登机。7.3航班到达入口
7.3.1应在航班到达人口处设置出口和行李提取导向标志。7.3.2应在枢纽机场的航班到达人口设置中转联程导向标志,引导中转联程乘客前往中转联程乘机手续办理柜台。
7.4中转联程乘机手续办理柜台
应在中转联程乘机手续办理柜台设置中转联程位置标志及登机口导向标志。7.5检验检疫站、边防检查站
标志的设置见6.6。
7.6行李提取厅
7.6.1应在行李提取厅设置行李提取位置标志。行李提取转盘应设置编号并显示行李所在的航班号和航班始发地,必要时应显示航班经停地。7.6.2应在超限行李提取处设置相应的位置标志(超限货物、行李提取)。7.6.3应在行李提取厅的行李查询处设置行李查询位置标志。7.6.4应在行李提取厅设置出口导向标志。7.7海关
标志的设置见6.4。
7.8到达大厅
应在到达大厅设置航班到达显示牌、信息板。7.8.2宜在到达大厅放置市区交通图等便携印刷品。7.8.3应在到达大厅设置前往其他航站楼的导向标志。7.8.4应在到达大厅设置公共交通(机场巴士、出租车、公共汽车、地铁、轻轨等)车站导向标志和停车楼(场)导向标志。
7.8.5应在到达大厅出口内侧上方设置出口位置标志;应在出口外侧上方设置到达位置标志。7.8.6应在到达大厅出口外侧设置公共交通车站平面图。4
8机场地区导向系统
8.1设置范围
GB/T15566.2—2007
机场地区导向系统是为出、入机场地区的人员及车辆提供交通导向信息的系统,其设置范围为机场地区停车楼(场)、公共交通车站及道路。8.2航站楼
有多个航站楼的机场应在各航站楼设置醒目的编号。航空公司专用航站楼或专用区域应在出发大厅人口设置相应的标志。
8.3停车楼(场)
8.3.1停车楼(场)应设置醒目的编号。8.3.2应在停车楼(场)入口外侧设置停车场标志,内侧设置禁行标志;在出口内侧设置出口标志,外侧设置禁行标志。
8.3.3停车楼(场)应分区,且停车泊位应编号。停车楼的停车泊位编号应便于记忆与寻找,宜由楼层、区位和泊位顺序组成。
8.3.4应在每一停车区设置停车区编号和停车泊位编号区段标志,且停车区编号尺寸应明显大于停车泊位编号尺寸。
8.3.5应在每一停车区设置停车楼(场)出口和电梯导向标志。8.3.6应在停车楼(场)人行通道出入口、电梯口设置停车楼(场)平面示意图以及前往航站楼及其他设施的导向标志,并应设置航站楼以及其他设施的平面示意图和信息板。8.4公共交通车站
应在机场公共交通(机场巴士、出租车、公共汽车、轻轨等)车站设置相应的位置标志、线路图及线路号。
8.5道路
应在机场的道路交叉路口设置通往各航站楼、停车场和市区道路的导向标志。GB/T15566.2--2007
A.1流程信息标志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流程信息标志与非流程信息标志表示流程信息的标志包括:售票、出发、到达、出口、办理乘机手续、托运行李、超限托运行李、行李提取、行李查询、中转联程、安全检查、海关、红色通道、绿色通道、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边防检查、头等舱候机室、登机口等。
A.2非流程信息标志
表示非流程信息的标志包括:问讯、行李推车、(男、女)更衣间、汇合点、地下通道、残障人设施、电话、卫生间、商店、餐饮(中餐、西餐、快餐、咖啡、酒吧)、饮用水、银行、货币兑换、信息服务、吸烟室(区)、失物招领、行李寄存、电梯、(上行、下行)自动扶梯、楼梯、自动步道、靠右站立、停车场、出租车、机场巴士、公共汽车、地铁、轻轨等。6
GB/T15566.2-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2部分:民用机场
GB/T15566.2—2007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推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字数15千字
2008年3月第一版
2008年6月第二次印刷
书号:155066·1-30654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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