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566.6-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566.6-2007
中文名称: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6部分:医疗场所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Guidance system for public information—Setting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Part 6:Medical sit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11-14
实施日期:2008-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4610715
相关标签:
公共信息
导向
系统
设置
原则
医疗
场所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图形符号>>01.080.01图形符号综合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标准>>A22术语、符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20.0 元
计划单号:20070116-T-469
出版日期:2008-04-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7-11-14
起草人:邹传瑜、白殿一、赵越、杨莉、洪兴宇、陈永权、张亮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归口单位: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
提出单位: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医疗场所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医院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其他医疗场所的导向系统和医护人员专业导向系统的设置宜参考本部分。 GB/T 15566.6-200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6部分:医疗场所 GB/T15566.6-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部分规定了医疗场所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医院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其他医疗场所的导向系统和医护人员专业导向系统的设置宜参考本部分。
GB/T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民用机场;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第5部分:购物场所;
---第6部分:医疗场所;
---第7部分:运动场所;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
---第9部分:公园景点;
---第10部分:街区;
…………
本部分为GB/T15566的第6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 和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邹传瑜、白殿一、赵越、杨莉、洪兴宇、陈永权、张亮。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导向系统的构成1
5 总则2
6 诊前导向系统2
6.1 设置范围2
6.2 通则2
6.3 入口2
6.4 停车场2
7 就诊导向系统3
7.1 设置范围3
7.2 通则3
7.3 导向要素的设置4
7.4 门诊部4
7.5 医疗科室4
7.6 急诊部4
7.7 住院部5
7.8 传染科5
8 诊后导向系统5
8.1 设置范围5
8.2 通则5
8.3 停车场5
8.4 出口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与备选辅助文字6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导向线的设计和设置7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医疗场所导向设计示例9
图1 通用内科符号的具体应用示例3
图2 小尺寸的通用外科标志的具体应用示例3
图3 保持安静图形标志4
图B.1 导向线设计示例7
图B.2 走廊处导向线设置示例8
图C.1 门诊部门厅导向设计示例10
图C.2 电梯、楼梯导向设计示例11
表A.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与备选辅助文字6
标准内容
ICS 01. 080.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566.6—200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6部分:医疗场所
Guidance system for public information-Setting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Part6:Medical site
2007-11-14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04-01实施
GB/T15566.6—2007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导向系统的构成
诊前导向系统
设置范围
停车场
就诊导向系统
设置范围
导向要素的设置
门诊部
医疗科室
急诊部
住院部
传染科
诊后导向系统
设置范围
停车场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与备选辅助文字导向线的设计和设置
医疗场所导向设计示例
“通用内科”符号的具体应用示例图2小尺寸的“通用外科”标志的具体应用示例图3“保持安静”图形标志
图B.1导向线设计示例…
图B.2走廊处导向线设置示例
图C.1门诊部门厅导向设计示例
电梯、楼梯导向设计示例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与备选辅助文字10
GB/T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民用机场;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第5部分:购物场所;wwW.bzxz.Net
第6部分:医疗场所;
——第7部分:运动场所;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
第9部分:公园景点;
第10部分:街区;
设置原则与要求》分为以下部分:本部分为GB/T15566的第6部分。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GB/T15566.6—2007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邹传瑜、白殿一、赵越、杨莉、洪兴宇、陈永权、张亮。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6部分:医疗场所
GB/T15566.6—2007
GB/T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医疗场所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医疗场所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院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其他医疗场所(如急救中心、卫生所、体检中心等)的导向系统和医护人员专用导向系统的设置宜参考本部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556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893.1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
GB2894安全标志
GB/T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5565(所有部分)图形符号术语GB/T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17695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GB/T205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3术语和定义
GB/T15565、GB/T15566.1和GB/T2050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15566的本部分。
导向线guidanceline
设置在地面或墙面,用于指示路线方向的、有颜色的线条标志。4导向系统的构成
4.1根据就医流程,医疗场所导向系统由以下相互关联的三个子系统构成:诊前导向系统;
就诊导向系统;
一诊后导向系统。
4.2医疗导向系统由以下导向要素构成:位置标志;
—导向标志;
一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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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板;
街区导向图;
—流程图;
——便携印刷品;
—导向线。
5总则
5.1医疗导向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T15566.1中规定的通用原则与要求。导向系统中导向要素的设计应符合GB/T20501的要求。导向要素中信息的传递应优先使用图形标志,边长大于10mm的图形标志的形成应使用GB/T10001中规定的图形符号,并应符合GB/T20501.1的要求;边长3mm~10mm的图形标志应使用GB/T17695中规定的标志。5.2可针对医疗场所的区域划分确定区域标志色,并应在设计导向要素时根据具体设置位置予以应用。例如,当医疗场所划分区域并确定了区域标志色后,设置在各区域中的位置标志以及平面示意图中的不同区域均应使用相应区域的区域标志色5.3宜在建筑物的主要入口处提供便携印刷品,如导医手册。便携印刷品宜提供主要诊疗科目、专家出诊信息、建筑设施分布、科室分布、就诊流程和医疗场所地理位置等信息。5.4宜综合利用单据和手册设计便携印刷品为患者提供就诊信息,如在挂号单的正面提供就诊科室的楼层信息、在门诊手册上印制主要诊疗科目等。5.5在医疗导向系统中,应按照GB/T15566.1中的规定为无障碍设施导向。6诊前导向系统
6.1设置范围
诊前导向系统是为人员进入医疗场所提供就诊信息和公共设施信息的导向系统,其设置范围为医疗场所内所有建筑物外部空间(含地下停车场),以及周边主要交通设施和路口。6.2通则
6.2.1就诊信息应包括自成一区并且功能相对独立的建筑物的信息和医疗场所位置信息。公共设施信息应包括公共卫生间、停车场、无障碍通道等。注:医疗场所内常见的功能相对独立的建筑物有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和传染科等。6.2.2在医疗场所主要临近路口,道路平面交叉口宜提前100m~200m为就诊人员设置医疗场所人口的导向标志,并为车辆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导向标志。6.2.3在临近医疗场所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出口和公共汽车(无轨电车)站,宜设置医疗场所的导向标志。
6.2.4医疗场所内主要道路两侧应设置建筑物人口的导向标志。道路两侧的公共设施应设位置标志。6.3入口
6.3.1应在医疗场所主要入口处设置醒目的医疗场所名称。6.3.2宜在医疗场所主要入口内及建筑物外的适当位置设置医疗场所建筑分布的平面示意图,提供有关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分布信息。6.3.3应在医疗场所主要入口内的适当位置为有专用出入口的建筑物设置导向标志。6.3.4应在车辆入口处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导向标志。6.3.5当机动车停车场位于医疗场所外时,宜在入口外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导向标志,宜在机动车停车场的人员出口设置医疗场所的导向信息。6.4停车场
6.4.1地下机动车停车场应为行人设置不同地面建筑物人员出口的导向标志,且行人导向标志不应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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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导向标志混设。应在地下机动车停车场的人员出口用信息板提供相应建筑物内的主要医疗信息。6.4.2应在露天机动车停车场的人员出口设置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和传染科室等主要建筑物的导向信息。
7就诊导向系统
7.1设置范围
就诊导向系统是为患者在医疗场所内活动提供医疗信息和公共设施信息的导向系统,其设置范围为医疗场所内的建筑物内部空间。7.2通则
7.2.1公共设施信息应包括楼梯、电梯、公共卫生间和公用电话,宜包括饮水处等。表示通用公共设施信息的图形标志,不宜带辅助文字。表示医疗信息的图形标志应使用GB/T10001.1和GB/T10001.6中规定的图形符号并宜带辅助文字,如“心外科”。7.2.2图形标志的辅助文字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例如GB/T10001.1中含义为“电梯”的图形符号,根据实际情况其文字辅助标志可为“专用电梯”。附录A中的表A.1中列出了部分图形符号及其备选辅助文字。
7.2.3当同一标志上既有医疗导向信息又有公共设施导向信息时,两类信息应各自集中排列,且用不同的颜色区分或者两类信息间的间距大于同类信息间的间距。7.2.4医疗信息的提供方式和相关导向要素的设置应根据挂号、候诊、诊断、检查、收费、药房和住院等主要医疗环节综合规划。若医疗科室按类别集中设置,则在设置导向要素时应遵循先一级医疗科目后二级医疗科目的原则,如在“呼吸内科”的导向路线设计中,应先给出“内科”的导向标志,然后再给出“呼吸内科”的导向标志。
7.2.5当需说明的外科或内科专业科室在GB/T10001.6中没有相应的图形符号,并且图形标志的边长大于10mm时,应使用GB/T10001.6中的通用外科符号或通用内科符号,并按GB/T20501.1的要求形成图形标志,此时应附加文字说明。图1给出了利用通用内科符号设计血液内科图形标志的示例。>10mm
血液内科
Hematology
InternalMedicine
图1“通用内科”符号的具体应用示例7.2.6当需说明的外科或内科专业科室在GB/T17695中没有相应的图形标志,并且图形标志的边长为3mm~10mm时,应使用GB/T17695中的通用外科标志或通用内科标志,此时应附加文字说明。图2给出了利用通用外科标志设计整形外科图形标志的示例。整形外科
PlasticSurgery
图2小尺寸的“通用外科”标志的具体应用示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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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导向要素的设置
7.3.1应在需要的位置设置“请勿吸烟”、“保持安静”(如图3)等图形标志。S
图3“保持安静”图形标志
7.3.2具有明确功能的区域应在其出入口设置位置标志,如“门诊部”、“住院部”。7.3.3医疗场所的建筑物内可设置导向线。导向线的设计及设置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导向线的起始点应是门诊部门厅、楼层主要人口处和主要导向节点处。导向线的目的地宜是所在楼层内主要科室(如内科)或主要服务设施(如收费处)等。7.3.4应在出入口、门诊部门厅、楼梯和电梯附近以及主要导向节点处设置平面示意图和信息板。平面示意图应给出建筑设施分布信息或示意区域内主要医疗信息。信息板应给出区域内主要医疗信息。7.3.5应在门诊大厅、住院部大厅等建筑设施入口附近设置流程图并给出主要就诊程序。7.3.6电梯内部和(或)电梯外部墙面的显著位置应设置各楼层的信息板。楼梯口附近应设置导向标志提供相邻楼层的信息,或设置包含上、下层和本层信息的信息板。7.3.7电梯外部和楼梯口的适当位置宜设置本层平面示意图。楼梯、电梯处导向设计示例参见附录C中的图C.2。
7.3.8应将电梯间和楼梯口作为本层的导向出发点,选择本层主要科室或主要服务设施设置导向标志和导向线。
7.4门诊部
7.4.1应在门诊部的入口或门厅设置门诊部平面示意图或信息板,提供门诊部科室分布信息。可提供便携印刷品,设置专科及专家介绍牌、科目一览表、专家门诊动态一览表等。门诊部门厅导向设计示例参见附录C。
7.4.2挂号处、咨询处等应设置位置标志,并宜根据需要设置导向标志。7.4.3收费、药房、治疗等医疗服务科室应设置位置标志,且所在楼层应设置导向标志。7.4.4宜根据情况在挂号处用导向线给出主要科室的导向信息,收费处宜用导向线给出药房、主要检查科室的导向信息。
7.4.5应根据情况设置预检分诊处的位置标志。7.5医疗科室
7.5.1应在医疗科室的专用入口设置标志,如“儿科”“肠道科”。7.5.2医疗科室门口应设置位置标志。位置标志的文字内容宜根据二级医疗科目确定,如“呼吸内科”。
7.5.3放射科、核医学科和传染科等科室的附近应按照GB2894设置相应的图形标志。7.5.4在需要的位置应设置“禁止使用手机”图形标志。7.5.5在设计医疗科室的各导向要素时,可用区域标志色区分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7.6急诊部
7.6.1应从医疗场所入口处至急诊部入口设置连续的导向标志,并宜设置导向线。7.6.2急诊部的出入口或门厅应设置急诊部平面示意图或信息板,并应设置挂号处、药房、收费处、主要检查科室等的导向标志
7.6.3当急诊部与门诊部或其他医疗科室合用医疗设施(化验、B超、CT等)时,如导向路线较长,则应在路线上以适当的间隔重复设置导向标志。7.6.4急诊部相关的导向标志和位置标志应保证夜间和紧急情况下可见。4
7.7住院部
7.7.1住院部应设置出入院接待的位置标志,宜根据需要设置导向标志。7.7.2住院部的入口、门厅或人院接待处应设置住院部的平面示意图或信息板GB/T15566.6—2007
7.7.3每一护理单元的入口处应设置位置标志以及本护理单元病房、病床、护士站的导向标志。7.7.4各护理单元病房、病床应设置病房编号、病床编号的位置标志,护士站宜设置位置标志。7.7.5特殊设施应设置位置标志,如“污洗室”。7.8传染科
7.8.1传染科的入口应设置位置标志,宜设置平面示意图或信息板。7.8.2不同病种所属区域的人口应设置位置标志。7.8.3应严格按照使用流程设计患者的通行路线并设置相关导向标志和位置标志。8诊后导向系统
8.1设置范围
诊后导向系统是为患者就诊后离开医疗场所提供公共设施信息和交通信息的系统,其设置范围为医疗场所内所有建筑物外部空间(含地下停车场)。8.2通则
8.2.1应在主要就诊通道上设置所在建筑主要出口的导向标志,以方便患者就诊完毕离开8.2.2应在建筑物外部主要道路两侧设置医疗场所主要出口和机动车停车场的导向标志,宜提供周边道路信息。
8.3停车场
8.3.1应在机动车停车场内为车辆设置停车场出口导向标志。8.3.2应在机动车停车场出口的适当位置为车辆提供医疗场所主要出口的导向标志。8.3.3当有多个出口时宜在机动车停车场出口的适当位置为车辆提供周边道路的信息并设置相关导向标志。
8.4出口
8.4.1宜在出口内适当位置设置街区导向图。8.4.2宜在出口内适当位置设置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公共汽车(无轨电车)站等交通设施的导向标志。8.4.3宜在出口内适当位置为车辆设置周边道路的导向标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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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5566.6—200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与备选辅助文字表A.1中列出了选自GB/T10001.1但需要根据具体医疗场所,重新为之确定恰当辅助文字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并给出了备选辅助文字。表A.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与备选辅助文字序号
图形符号
辅助文字
专用电梯
Elevator for Special Use
Wheelchair
Register
住院(处);入院接待(处);
出院接待(处)
Inpatient;Outpatient
Cashier
GB/T10001.1—2006(13)
GB/T10001.1—2006(19)
GB/T10001.1—2006(27)
GB/T10001.1—2006(28)
GB/T10001.1—2006(66)
B.1分类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导向线的设计和设置
导向线分为:设置在地面上的地面导向线和设置在墙面上的墙面导向线。B.2设计
B.2.1构成
由信息单元和线条构成,其中信息单元由箭头、文字和(或)图形标志组成。B.2.2信息单元
GB/T15566.6—2007
B.2.2.1信息单元中箭头、图形标志和文字的位置应符合GB/T20501.1的要求,且箭头方向应与目的地方向一致。图B.1a)、b)、c)分别给出了左向、右向和前向导向线的设计示例。+
药房20m
a)左向导向线的设计示例
20m药房
6)右向导向线的设计示例
图B.1导向线设计示例
B.2.2.2图形标志应代表导向线目的地的指定设施。B.2.2.3
表示。
)前向导向线的设计示例
文字应说明目的地并宜提供距离信息。距离信息是当前信息单元与目的地之间距离的B.2.3线条
B.2.3.1线条的最小宽度为100mm,线条宽度应根据光照强度的不同进行调整。B.2.3.2如果导向系统使用区域标志色,则线条颜色应与目的地的区域标志色颜色一致,且不应使用GB/T2893.1规定的安全色中的绿色。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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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置
导向线应是对同一区域内导向标志的补充2指向同一目的地的导向线的设置方式应一致B.3.2
应优先选择建筑物主要人口、楼层主要人口、人员汇集处等易出现方向块择错误的地点作为导B.3.3
向线设置的出发点。
B.3.4信息单元的间隔宜为10m,可根据空间规模和人员密度适当调整。B.3.5
地面导向线的线条不宜断裂。
如设置墙面导向线,则除门、走廊以外导向线的线条不宜断裂,且应在门、走廊和拐弯等断裂处的前后重复设置信息单元。走廊处导向线设置示例见图B.2。O
蓝房18m
2走廊处导向线设置示例
←药房 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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