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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7-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887-2007

中文名称: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10-29

实施日期:2008-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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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食品 添加剂 碳酸氢钠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20食品添加剂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2合成食品添加剂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1887-1998

采标情况: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 NEQ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0页

标准价格:14.0 元

计划单号:20063181-Q-469

出版日期:2008-06-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0-04-01

起草人:刘幽若、赵美敬、王平、付永礼、马文元、李培军、耿文法、邹红、刘真、韩洋、李莉莉、李业泳、高润庚、李永忠

起草单位: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天津碱厂、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小苏打厂、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469-11 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该产品可作膨松剂或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 GB 1887-2007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1887-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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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7.2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87--2007
代替GB1887-1998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Food additive-Sodium bicarbonate2007-10-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06-01实施
本标准的第5章、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GB1887—2007
本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碳酸氢钠(2002)》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代替GB18871998《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本标准与GB1887—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指标参数相应调整(1998版3.2,本版第5章);-增加控制了氯化物含量、白度的指标及试验方法(本版第5章);改进了干燥减量的测定方法(1998版4.3,本版6.5);改进了pH值的测定方法(1998版4.4,本版6.6)改进了重金属含量的测定方法(1998版4.6,本版6.8);一改进了包装和贮存部分(1998版第6章,本版第9章)。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SAC/TC63/SC1)和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共同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天津碱厂、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勤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小苏打厂、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德邦兴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裕华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衡阳市海联盐卤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南先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碱湖试验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幽若、赵美敬、王平、付永礼、马文元、李培军、耿文法、邹红、刘真、韩洋、李莉莉、李业泳、高润庚、李永忠。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GB1887—1990、GB18871998。
1范围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7—2007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该产品可作膨松剂或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ISO780:1997)GB/T3051—2000无机化工产品中氯化物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汞量法(negISO5790:1979)GB/T5009.74-2003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GB/T5009.76—2003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2一199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ISO3696:1987)GB/T9724化学试剂PH值测定通则HG/T3696.1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HG/T3696.2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HG/T3696.3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3符号
分子式:NaHCO
相对分子质量:84.01(按2005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4性状
白色结晶粉末。
5要求
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应符合表1要求。表1要求
指标项目
总碱量(以NaHCO,计)质盘分数/%干燥减量质量分数/%
pH值(10g/L水溶液)
砷(As))质量分数/%
重金属(以Pb计)质量分数/%
铵盐含量
99.0~100.5
通过试验
GB1887—2007
澄清度
指标项目
氯化物(以CI计)质量分数/%
6试验方法
6.1安全提示
表1(续)
通过试验
本试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操作时须小心谨慎!如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立即治疗。
6.2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HG/T3696.1、HG/T3696.2、HG/T3696.3的规定制备。6.3鉴别试验
6.3.1钠的鉴别
用盐酸润湿铂丝,在火焰上燃烧至无色,再蘸取少许试验溶液在火焰上燃烧,火焰即呈鲜黄色。6.3.2碳酸氢盐的鉴别
6.3.2.1取试样少许,加盐酸溶液(1十2)后可产生气体,该气体通人氢氧化钙溶液(3g/L)中有白色沉淀产生。
6.3.2.2在试验溶液中滴加硫酸镁溶液(120g/L)时,在常温下无沉淀,煮沸后产生白色沉淀。6.4总碱量的测定
6.4.1方法提要
试料溶于水,以溴甲酚绿-甲基红作指示剂,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6.4.2试剂
6.4.2.1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I)~1mol/L;6.4.2.2溴甲酚绿-甲基红指示液。6.4.3分析步骤
称取约2.5g试样,精确至0.0002g,置于250mL锥形瓶中,加50mL水使全部溶解。滴加10滴溴甲酚绿-甲基红指示液,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试验溶液由绿色变为暗红色后,煮沸2min,冷却至室温,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继续滴定至暗红色为终点。同时进行空白试验。空白试验应与测定平行进行,并采用相同的分析步骤,取相同量的所有试剂(标准滴定溶液除外),但空白试验不加试样。6.4.4结果计算
总碱量以碳酸氢钠(NaHCO)的质量分数w计,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u=[(V-V)/1 000eM×100
式中:
V,滴定试验溶液所消耗的盐酸标准滴定溶液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V。---—空白试验所消耗的盐酸标准滴定溶液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C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试料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1)
GB1887—2007
M—碳酸氢钠(NaHCO,)的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M=84.01)。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2%。6.5干燥减量的测定
6.5.1方法提要
将试料置于真空干燥箱中放置4h后取出,测定其于燥减量。6.5.2仪器、设备
6.5.2.1称量瓶:50mm×30mm;
6.5.2.2真空泵,
6.5.2.3真空表:-0.1MPa;
6.5.2.4真空干燥箱:温度能控制在40℃士2℃。6.5.3分析步骤
用已于真空干燥箱中干燥至质量恒定的称量瓶,称取约5g试样,精确至0.0002g。慢慢摇动称量瓶使试料厚度均勾,放入真空干燥箱中用真空泵抽取真空0.04MPa,并保持此真空度,在40℃士2℃条件下,放置4h,取出称量。
6.5.4结果计算
干燥减量以质量分数wz计,数值以%表示,按式(2)计算:s-m二m2×100
式中:
m)—干燥前称量瓶和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mz—干燥后称量瓶和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一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m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2%。6.6pH值的测定
6.6.1仪器
酸度计:精度为0.02pH单位。
6.6.2分析步骤
(2)
称取1.00g士0.01g试样,置于250mL烧杯中。加入约100mL无二氧化碳的水,使试样溶解,在10min内(从加水开始计时)按GB/T9724的规定进行测定。6.7砷含量的测定
6.7.1方法提要
同GB/T5009.76—2003第8章。
6.7.2试剂
6.7.2.1盐酸溶液:1+3;
6.7.2.2砷标准溶液:1mL溶液含有砷(As)1ug称取1.00mL按HG/T3696.2要求配制的砷标准溶液,置于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该溶液使用前制备。
6.7.2.3其他试剂同GB/T5009.76—2003第9章。6.7.3仪器、设备
同GB/T5009.76—2003第10章。
6.7.4分析步骤
称取1.00g士0.01g试样,置于100mL烧杯中。加入10mL盐酸溶液将试样溶解。用移液管移取1mL碑标准溶液,作为标准比对溶液,以下按GB/T5009.76一2003第11章规定进行测定。
GB1887—2007
6.8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6.8.1方法提要
同GB/T5009.74—2003第2章。
6.8.2试剂
6.8.2.1盐酸溶液:1十3
6.8.2.2硫化钠溶液(此溶液应遮光、加盖密闭保存于棕色瓶中,配制后三个月内有效);6.8.2.3其他试剂同GB/T5009.74-—2003第3章。6.8.3仪器、设备
同GB/T5009.74—2003第4章。
6.8.4分析步骤
称取2.00g士0.01g试样,置于100mL烧杯中。滴加少量水润湿,加人8mL盐酸溶液,煮沸5min。冷却后,加人1滴酚酥指示液,用氨水溶液中和至试液呈粉红色。全部转移至50mL比色管中,加人5mLpH值为3.5的乙酸盐缓冲溶液,10mL硫化钠溶液,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在暗处放置5min后,在白色背景下观察,其色度不得深于标准比色溶液,用移液管移取1mL铅标准溶液,置于100mL烧杯中,以下从“加人8mL盐酸溶液,”开始。与试验溶液同时同样进行处理。
6.9铵盐的检验
称取约1g试样,精确至0.01g。置于50mL烧杯中,加10mL水溶解。在加热至沸过程中无氨味。6.10澄清度的检验
6.10.1方法提要
在室温下用定量水溶解试样,在相同条件下和标准比较。6.10.2试剂
6.10.2.1六次甲基四胺溶液:100g/L称取10.0g士0.1g预先于硅胶干燥器中干燥24h的六次甲基四胺,置于烧杯中,加少量水溶解,全部转移至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6.10.2.2硫酸联氨溶液:10g/L
称取1.0g士0.1g预先于硅胶干燥器中干燥24h的硫酸联氨,置于烧杯中,加少量水溶解,全部转移至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6.10.2.3标准比浊溶液
用移液管移取25mL六次甲基四胺溶液和25mL硫酸联氨溶液,置于干燥的试剂瓶中,摇匀,室温下放置24h,制成标准比浊溶液A。此溶液有效日期60d。用移液管移取10.0mL标准比浊溶液A,置于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制成标准比浊溶液B。此溶液有效日期1d。6.10.3分析步骤
称取1.00g士0.01g试样,置于25mL比色管中。加水溶解后,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5min后,与标准比浊溶液比较,对着黑色背景,从比色管上方观察,试验溶液的澄清度不得低于标准比浊溶液所示的澄清度。
标准比浊溶液是用移液管移取5.00mL标准比浊液B,置于25mL比色管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6.11氯化物含量的测定
6.11.1汞量法(仲裁法)
6.11.1.1方法提要
同GB/T3051—2000第3章。
6.11.1.2试剂
同GB/T3051-2000第4章。
6.11.1.3仪器、设备
同GB/T3051—2000第5章。
6.11.1.4分析步骤
GB1887—2007
称取约2g试样,精确至0.01g。置于锥形瓶中,加40mL水溶解。滴加2滴溴酚蓝指示液,滴加硝酸溶液中和至黄色,再滴加氢氧化钠溶液至呈蓝色,再用硝酸溶液调至恰呈黄色,并过量2滴~3滴。加人1mL二苯偶氮碳酰肼指示液,用硝酸汞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由黄色变为紫色,即为终点。同时进行空白试验。空白试验应与测定平行进行,并采用相同的分析步骤,取相同量的所有试剂(标准滴定溶液除外),但空白试验不加试样。保存滴定后的废液,按GB/T3051—2000附录D要求处理。6.11.1.5结果计算
氯化物含量以氯(CI)的质量分数w计,数值以%表示,按式(3)计算:[V-V.)/1000]cM×100
式中:
滴定试验溶液所消耗的硝酸汞标准滴定溶液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V免费标准bzxz.net
V。——空白试验所消耗的硝酸汞标准滴定溶液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硝酸汞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C
m——试料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M-—氯(CI)的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M=35.45)。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1%。6.11.2目视比油法
6.11.2.1方法提要
·(3)
在酸性介质中加人硝酸银溶液,银离子与氯离子生成白色的氧化银悬浊液,与同时同样处理的标准比浊溶液进行对比。
6.11.2.2试剂
6.11.2.2.195%(体积分数)乙醇溶液;6.11.2.2.2硝酸溶液:1+6;
3硝酸银溶液:17g/L;
6. 11. 2.2. 3
6.11.2.2.4氯化物标准溶液:1mL溶液含氯(Cl)0.10mg移取10.00mL按HG/T3696.2要求配制的氯化物标准溶液,置于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6.11.2.3分析步骤
称取1.00g士0.01g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加人适量的水使之溶解,全部转移至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用移液管移取25mL上述试验溶液,置于50mL比色管中,加入1mL体积分数为95%乙醇溶液,3mL硝酸溶液和2mL硝酸银溶液,用水稀释至刻度,轻轻摇匀。静置10min后,于黑背景下与标准比浊溶液比对,所产生的浊度不得深于标准比浊溶液。标准比浊溶液是移取0.50mL、1.50mL、2.00mL、2.50mL、5.00mL氯化物标准溶液,与试料同时同样处理。
6.12白度的测定
6.12.1仪器、设备
白度计:带有标准白度板和工作白度板,分度值0.2度;标准白度板。
GB1887—2007
6.12.2分析步骤
用定期标定过的标准白度板校正工作白度板。将白度仪调整至工作状态,将试样均匀地置于粉末血中,使试样面超过粉末Ⅲ约2cm。用光洁的玻璃板覆盖在试样的表面上,压紧试样,并稍加旋转,移去玻璃板。沿水平方向观察试样表面,应无凹凸不平、疵点和斑痕异常情况,将试样血置于仪器台上,测定白度值,读准至0.1度;将试样皿在仪器台上旋转90测定白度值,读准至0.1度;再旋转90°,测定白度值,读准至0.1度。三次读数结果极差不得大于0.5度。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1度。7检验规则
7.1本标准规定的所有指标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检验。7.2生产企业用相同材料,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连续生产或同一班组生产的同一级别的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为一批。每关产量为一批。7.3按GB/T6678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采样时,将采样器自包装袋的上方斜插人至料层深度的3/4处采样。将采得的样品混勾后,按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500g,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具塞广口瓶或塑料袋中,密封。瓶或袋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份作为实验室样品,另一份保存备查,保留时间由生产厂根据实际需要确定。7.4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应由生产广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接照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每批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7.5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采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8标志、标签
8.1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包装上应有年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商标、“食品添加剂”字样、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QS质量安全标志、本标准编号及GB/T191-2000中规定的怕晒”、“怕雨”标志。8.2每批出厂的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商标、“食品添加剂”字样、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QS”质量安全标志、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本标准编号。9包装、运输、贮存
9.1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采用以下包装方式:9.1.1塑料编织袋包装:内包装采用食品用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内袋用维尼龙绳或其他质量相当的绳人工扎口,或用与其相当的其他方式封口;外包装采用塑料编织袋,外袋用维尼龙绳或其他质量相当的线缝口,缝线整齐,针距均匀,无漏缝和跳线现象。或内外袋袋口对齐,折边缝合,用维尼龙绳或其他质量相当的线缝口,缝线整齐,针距均匀,无漏缝和跳线现象。每袋净含量为25kg、50kg。9.1.2复膜袋包装:折边缝合,用维尼龙绳或其他质量相当的线缝口,缝线整齐,针距均匀,无漏缝和跳线现象。每袋净含量为25kg、50kg。9.1.3小袋包装:采用食品用乙烯塑料薄膜袋,厚度不得小于0.05mm。使用热合封口,不得泄漏。每袋净含量为250g或500g。将一定数量的小袋包装装人塑料编织袋或纸箱,其性能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有关规定。
9.1.4根据用户要求协商确定包装容量和方式。9.2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受潮。不得与酸类、挥发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GB18872007
9.3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应贮存在专用库房内,并需离地离墙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防止日晒、雨淋、受潮。不得与酸类、挥发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物品混贮。9.4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在符合本标准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逾期应重新检验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GB1887-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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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
字数15千字
反2008年4月第一次印刷
2008年4月第-版
书号:155066·1-3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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