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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1748-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1748-2008

中文名称: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仪器和零部件的基本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5-05

实施日期:2008-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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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180教育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文教、体育、娱乐用品>>Y51教学专用仪器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7页

标准价格:28.0 元

计划单号:20030307-Q-360

出版日期:2008-08-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8-05-05

起草人:任伟德、赵丽萍、赵翔

起草单位:浙江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教育部(基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和培训机构课堂教学和实验室用的仪器和零部件的安全质量要求以及机械性能、高温和低温、噪声和振动、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和电气安全的附加要求。本标准仅涉及教学仪器零部件的安全而不涉及其它特性,如式样和特性。适用于学校和培训机构课堂教学和实验室用的仪器和零部件。 GB 21748-2008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仪器和零部件的基本要求 GB21748-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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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03.1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1748-2008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仪器和零部件的基本要求
Safety reguirements for theeducational eguipment-Basic requirements for equipment and spare parts2008-05-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08-01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安全质量要求
4.1.基本要求
..2原材料
5教学仪器的机械性能附加要求
控制和调节件
振动和冲击
旋转仪器
紧固件
质量限值
锐角、飞边
标志和说明
防护装置
非正常运转模式
检查和维修·
6高温和低温附加要求
6.3高温和低温下的电气设备
噪声和振动安全附加要求
降低噪声和振动的要求
电离辐射安全附加要求
电高辐射防护
教学仪器中使用放射性材料
放射性剂量限值
电离辐射监测…
若干实例…
电离辐射安全警告标志
电磁辐射安全附加要求
基本要求·
激光光源
非激光光源,
KAOTKAca
GB21748—2008
GB21748—2008
电气安全的附加要求
10.1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保护接地10.2对接触电能的防护..
10.3开关、控制和调节装置…
10.4主要零部件
10.5电光源和电加热器
10.6环境影响
10.7仪器的额定运行状态
11颜色和标志附加要求
11.1指示灯、按钮、导线、电极和磁极.11.2安全警告标志
11.3标志和标牌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使用激光器的防护措施和使用3A类、3B类以及4类激光器的附加准则25允许的紫外辐射最大照射量
红外辐射和可见光照射限值
紫外、红外、射频辐射的防护
附录E(规范性附录)降低噪声和防振动27
YKAoNrKAca-
GB21748--2008
本标准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和第11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伟德、赵丽萍、赵翔。m
1范围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仪器和零部件的基本要求
GB21748—2008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和培训机构课堂教学和实验室用的仪器和零部件的安全质量要求以及机械性能、高温和低温、噪声和振动、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和电气安全的附加要求。本标准仅涉及教学仪器零部件的安全而不涉及其他特性,如式样和特性。本标准适用于学校和培训机构课堂教学和实验室用的仪器和零部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002一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GB2099.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2099.1--1996,eqvIEC60884-1:1994)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二部分:器具插座的特殊要求(GB2099.2一1997,eqvIEC60884-2-2:1989)
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93—2001安全色(neISO38641984)GB2894-1996安全标志(nelISO3864:1984)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343.2电磁兼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第2部分:抗扰度产品类标准(idtCISPR14-2-9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一2005,iclt1EC60335-1:2004)
GB4706.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4706.19一2004,idt[EC60335-2-15:2000)
GB4706.5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GB4706.522001,idtIEC60335-2-36:1993)
GB/T4723
GB/T4724
印制电路用铜箔酚醛纸层压板(GB/T4723一1992,ne11EC249-2:1985)印制电路用覆铜箔环氧纸层压板(GB/T4724—1992,neq1EC249-2:1987)GB/T4725—1992印制电路用覆铜箔环氧玻璃布层压板(neqIEC249-2:1987)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eqvIEC60950:1999)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6829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7000.1-2002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idIEC60598-1:1999)1
GB21748—2008
GB7000.10固定式通用灯真安全要求(GB7000.10一1999,1dl1EC60598-2-1:1979)KAOTKAca-
GB7247.1一2001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idtIEC60825-11993)
GB/T7261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7450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
GB8898--2001音频、视频及其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e9v1EC60065:1998)GB9175一19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T9239.1机械振动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GB/T9239.1-2006,idtISO1940-1:2003)GB9254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9254-1998,idtCISPR22:1997)GB9364.6小型熔断器第6部分:小型管状熔断体的熔断器座(GB9364.6—2001idtIEC60127-6:1994)
GB9816热熔断体的要求和应用导则(GB9816—1998,idtIEC691:1993)GB10320激光设备和设施的电气安全GB10134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GB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T11918-2001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idtIEC60309-1:1999)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3028隔离变压器和安全变压器技术要求低压熔断器第1部分:基本要求(GB13539.1—2002.idtIEC60269-1:1998)GB13539.1
GB13539.3低压熔断器第3部分:非熟炼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熔断器)(GB13539.3—1999,idiIEC60269-3:1987)GB14050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196.1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安全要求GB14196.2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安全要求GB/T14472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1部分:分规范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GB/T144721998idtIEC60384-14:1993)GB/T1462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15092.1—2003器具开关第1部分:通用要求(idlIEC61058-1:2000)GB15219放射性物质运输包装质量保证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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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安全标志
GB/T18268测量、控制和实验空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GB/T18268—2000.idlIEC61326-11997)
GB18528—2001作业场所紫外辐射职业接触限值GB1858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9652放电灯(荧光灯除外)安全要求(GB19652—2005,idtIEC62035:1999)2
GB21746—2008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总则GB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3术语和定义www.bzxz.net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保护接地
protectiveearthingconnectionGB21748—2008
为了防止因电器设备漏电,使人体接触金属外壳或框架时发生触电事故而进行的接地。注:保护接地线的英文名称为protectiveearthing conductor,通常用其缩写PE线。“接”指通过专门的装置接大地。保护接地适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电网。3.2
保护接零protectiveneutral connecting中性点接地的电网中,为了防止由于单相对地电流较大,保护接地不能完全避免人体触电的危险,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构架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注:“零线”又称\中性线”。4安全质量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课堂教学、培训中使用的教学仪器和零部件(以下简称“教学仪器”)在已有同类标准情况下确定安全要求的宽严度,对相应的安全标准的采用,在安全要求和经济利益发生矛盾时的优先考虑安全要求等方面按GB21746-2008。
4.1.2教学仪器和零部件产品的设计对结构和使用的原材料应考虑使用者的不同年龄行为、反应方式、智力水平和接受能力;还应考虑使用对象的人体数据可及范围以及可以预料的那个年龄的使用者或其他使用者的误用。必要时,产品标准中应规定适用的年龄和使用限制。要充分考患学生不同年龄段的心理、生理特点,做到安全、卫生、适用、美观、4.1.3教学使用的仪器和零部件应考虑在可能出现的各种最不利情况下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安全,其结构设计应避免危险情况的发生或将危险程度降至最低,应采用直接、间接或指示性安全技术,其中直接安全技术具有最大的优先性。如果出教学需要等技术原因不能实现有效的安全保护,就必须提供避免危险使用的操作说明和警示
4.1.4在确定采用何种设计方案时,应遵循4.1.5的优先次序。其中消除、预防和减弱是直接安全技术,隔离和联锁是间接安全技术,警告是提示性安全技术。不应未考虑4.1.5.1~4.1.5.5各项技术措施而只使用提示性安全技术措施。4.1.5安全技术
4.1.5.1消除
通过合理规划、设计和科学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害源。如采用无害原材料和无害实验方法等。
4.1.5.2预防
当消除危害源有困难或不能完全消除危害源时,应采用预防性技术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如采用熔断器、安全阀等。
4.1.5.3减弱
在无法消除危害源且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应采用减小危害的措施,如采用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限制照射剂量等。
4.1.5.4隔离
在无法消除、预防和减弱的情况下,应采用将人员与危害源隔离的措施,如使用防护罩、防护屏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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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5联锁
KAOT KAca-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采用联锁装置,使一且操作者失误或仪器运行达到危险状态时,通过联锁装置终止危险运行。
4.1.5.6警告
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或者在采取以上各种措施后仍存在残留的危险时,应配置醒目的识别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使用声,光或声光组合信号。4.1.6考虑教学仪器的安全性能,分析各种可能的产生危险的起因时不仅要考虑到按照预期使用和正常使用,而且还应考虑到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注:“预期使用”“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激用\的定义见GB6675一2003中的A.3。4.1.7教学使用的仪器和零部件应按照相应的严酷度等级,规定仪器应有的安全性能并进行相应的试验。
4.1.8教学仪器用的信号应避免下列缺陷:缺乏应有的信号设施(例如指示电源接通、仪器正常工作和故障等);a)
信号选用不当;
信号位置不当;
信号不清;
信号显示不准(不能正确、及时反映仪器的状态)。4.1.9显示部件
课堂教学演示仪器的显示屏和刻度显示部件,可分辨观测距离不小于9m:学生实验仪器的显示屏和刻度显示部件,可分辨观测距离不小于0.3m。4.2原材料
4.2.1一般要求
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其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并与制造商原材料的质量性能相一致。
4.2.2有害材料
所使用的材料不能对人体生理上产生任何有害影响。如达不到这一要求,就应按4.1.5中的顺序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有害材料包括:a)被污染的材料:
1)教学仪器的填充材料不应使用废料、受化学或生物污染的材料、含有害化学物或重金属超标的材料、破损后能产生粉尘或有害纤维的材料、易燃材料、含有虫卵等有害物的材料;2)教学仪器应避免细菌、病毒、其他致病微生物或传染病媒介物的污染,并应避免选用致害动物或致害植物;
3)用医疗器材作为教学实验用时,不应使用医院使用过废弃的器材。应使用全新的器材,有器材的完好原包装。
教学仪器的涂料中重金属限量应符合GB18581。b)
c)绘画器其、颜料、化学玩具以及铅笔(含活动铅笔的铅芯)、蜡笔、粉笔中重金属限量应符合GB6675一2003附录C(规范性附录)。按GB6675—2003附录C的方法试验。4.2.3耐老化材料
凡是由于材料老化可能使仪器性能降低而影响安全的部位,应选用有足够耐老化能力的材料。4.2.4耐高温、低温和非燃烧材料4.2.4.1工作时产生高温的仪器使用的材料不应因高温热源而熔化、弯曲、丧失强度或者着火,或者使用在高温下会炭化的有机材料;在工作温度下不应造成涂料和保护层损坏。不应使用低温下易变质,易破碎的材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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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2教学仪器应使用非燃烧材料或阻燃材料·除功能需要,易燃材料不应用作教学仪器的结构材料。不宜使用以下材料:
a)硝酸纤维或在火中具有同样特性的材料:注:上述“同样特性”不包括色漆和清漆b)接近火源时会瞬时引燃的绒毛材料;e)易燃气体不能用于充气;
d)燃烧后火焰蔓延速度大于50mm/s,或者燃烧时间大于10s的材料。4.2.5抗腐蚀材料
凡是由于腐蚀可能影响仪器安全的部位,应选用有足够抗腐蚀能力的材料,或以其他方式采取足够的抗腐蚀措施。
4.2.6材料强度
教学仪器用材(包括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的安全系数应不低于生产设备。4.2.7不适合使用的材料
a)老化、破损后能产生有害物质的材料(例如:玻璃纤维-环氧树脂复合材料);供小学生独立使用的器材,除十分必要,应尽量不用玻璃作材料。必须使用以玻璃作材料的b)
器材时,应该有柔性包装,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用其他材料对玻璃加强,防止破碎或断裂,并在说明书中须有防止玻璃器材破碎伤人的警告说明:当采用玻璃为材料时,应尽量采用不耀眼的和不易碎的玻璃:c)
供儿童用的器材、玩具或仪器,不应与食品(包括品尝的食品)混装。注:以上“尽量”指只要有可能,就应这样做,下同。4.2.8消除或减弱材料变质的因索根据材料的变质原因,在设计仪器时应进行选择和控制。选择指根据仪器的性能要求和使用环境选择材料,控制指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弱使材料变质的因素,延长仪器和零部件的使用寿命,或合理确定仪器和零部件的使用寿命及更换周期,以及确定所需的维护保养项目。4.2.9其他
教学仪器的材料还应符合GB5083-1999中的5.2。5教学仪器的机械性能附加要求
5.1控制和调节件
5.1.1控制调节部件在工作状态下不应对使用者带来伤害,调节功能应在产品上明确标出。5.1.2各种控制操作件及开关应耐用可靠,转换开关及旋钮应转动灵活、跳步清晰、定位准确。5.2结构
5.2.1仪器上各种可展开及可伸缩的结构不应有对人员和有关仪器有危险影响的各种凸出的板块、锐角、边缘。
5.2.2仪器和零部件的紧固方法应可靠。5.2.3在危险场合下使用的需移动产品,把手应做成埋人式的而不是拉伸式的。把手设置的位置应不会卡住其他装置、导线或凸出部位。凡是在可能的情况下,把手应设置在重心的上方。5.2.4质量的分布应易于仪器的搬运、装卸或定位。5.2.5各种安全阀、减压阀或其他的安全装置应调整到其规定值。5.2.6高速旋转部件的许用不平衡应符合GB/T9239。5.2.7在不妨碍使用性能时,宜限制运动部件的质量和速度,将操纵力限制在最低值。5.2.8仪器应避免在使用时或不使用时因故障造成穿透伤的危险因素,例如:a)因部件材料突然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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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因截面积小的零部件突然弹出;在人员操作范围内,在其他部位有尖端,操作时不慎受到伤害;c
d)因故障,操作时其他部位有零部件弹出或飞出。IKAONI KAca
在教学仪器的设计定型和检测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分析和试验是否存在危险因素。5.2.9预定置人口中的教玩具或元件,者能放人31.75mm×57,15mm的斜截正圆简内,其结构应使在吹口上施加1X10°Pa的吸力时上述元件即使脱开,也不能脱离玩具。5.2.10操纵器、信号、显示器和控制系统按GB5083一1999中的5.5和5.6。5.3振动和冲击
5.3.1仪器应能毫无损坏地经受住自身的振动或冲击,以及运输过程中所遇到的振动、冲击或可能遇到的其他条件。
5.3.2仪器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振动不应达到使人产生不舒适感觉的程度。应通过适当的设计避开共振频率(避开共振频率的要求不含共振仪器)。5.3.3防冲击和隔振装置只能用在仪器的设计或制造难以满足规定的冲击和振动要求,或在冲击、振动可能是非惯性或破坏性的地方。5.3.4减振仪器不应以任何除了用专门设计的减振器以外的其他方式来安装。5.3.5冷却装置或其他任何附属装置(例如电缆、软管和其他)不应妨碍减振支架的良好工作。5.3.6支承件、固定夹具、导轨、电缆卡和安装螺钉等,应设计成能在最大加速度(例如预期运输条件下可能产生的最大加速度)条件下支撑住安装在其上的机件,并经得住偶然发生的误用情况。5.4旋转仪器
5.4.1旋转仪器的安装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度。5.4.2与其他装置的机械连接运转的旋转仪器应安装适当,能防止损坏所连接的仪器、联轴器、安装它的结构或其他有关装置。
5.4.3在运转过程中可能因冲击而受损坏或会造成人、物损伤的旋转仪器应装备有至少两套安全装置(例如硬式制动器、减振器、减压或气压缓冲器和流量限制器)。仪器应自动检测即将来临的损坏,并起动备用安全装置。所装的安全装置应通过试验,确保满足要求。5.4.4避免零部件在可变应力(主要是周期性应力)下产生疲劳,旋转件应校正静平衡和动平衡。5.4.5零部件
5.4.5.1在仪器正常工作状态下,零部件不应脱落。5.4.5.2系统中的可能跌落或松动的物件、维修工具、碎片或移动的仪器,凡可能打坏或压坏关键的活动部组件时,应该用适当的板、网、罩或者其他防护装置进行防护。5.4.5.3应按照实际情况对活动机件采取多种形式的防护措施。注:以上“实际情况”指为了防止由于各种因素可能产生的损坏,例如水或液体渗漏;仪器上或仪器内的凝结水、过热液体、易燃气体或液体;磨损;操作人员的失误动作;装卸或类似的危险。5.4.5.4应尽量采用沿任何方向安装都能正常工作的零件,在不容许零件错位或反安装的地方,应采用非对称性的安装设计(包括键和销)。5.4.5.5仪器的可动零部件按GB5083—1999中的6.1。5.5紧固件
5.5.1在振动条件下,对安全有影响的零部件应采用防松措施,并应防止在振动或冲击时失去其接头的完整性或起分离。
5.5.2部件的紧固方法应使紧固件失效后不至于完全离开部件(设计是用一个紧固件连接的那些零件除外)。
5.5.3在配合表面之间不应使用摩擦作为防止固定零件转动或移动的惟一方法。5.5.4活动连接部位应考虑材料的磨损,受力的活动连接部位应使用轴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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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非功能需要灵活更换的部件,应尽量使用螺钉、铆钉等方式固定。采用固定固定时,夹持力最小应能承受仪器非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最大作用力。5.5.6要防止由于偶然使用太长的螺栓或螺钉而使机件损坏。5.5.7在下列情况下,不应使用防漏剂、密封胶或非金属的保持装置。a)材料失效会危及人的健康或损坏设备;b)保养或工艺条件会使材料变质;c)要做拆卸并有可能超出紧固件的强度。5.5.8紧固的实施应根据材料和使用要求选择适当的方法。5.5.8.1螺栓、螺钉防松
5.5.8.1.1在预期不会经常拆卸的地方应该用锁紧螺母代替弹簧垫圈。但是,如果螺丝材料与所用螺母的强度或材料不一致时,则应避免在螺丝装配件上使用锁紧螺母。5.5.8.1.2可以采用带开口销的开槽螺母。5.5.8.1.3在有螺栓或螺钉而不用螺母的地方,螺栓或螺钉应是锁紧式的,或用下列形式之一紧固:a)螺栓或螺钉头之下用弹簧垫圈;用锁紧垫圈或制动垫团;
用螺纹密封胶;
d)用保险丝(最小直径为0.8mm)穿过带有小孔的螺栓头部。5.5.8.2螺栓和螺钉的紧固
在一般应用中,螺钉或螺栓的最少带入要等于螺杆上部带螺纹部分的名义直径。当组件不经堂拆卸时和在不要求有最大强度的地方,如果已采取了特别的措施保证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则可规定较少的螺纹带人量。
在高应力状态下应用时,螺钉或螺栓的最少带人量,应等于螺杆上部带螺纹部分的名义直径的1.5倍。
在受力状态苛刻的情况下,应规定对螺纹组件用的合适扭矩值,并用扭矩测试或控制装置紧固带有螺纹的零件。
5.5.8.3脆性材料的紧固
由脆性材料制成的铸件或零件在柠紧时,应有软材料垫子,以防破裂。在脆性零件和其他脆性零件或金属零件的其他端面之间应采用适当材料的和具有可压缩性的垫圈或密封垫片,以防在装配或转动过程中破裂或损坏,不应使用铅密封垫圈。5.5.8.4采用系留螺栓和螺母
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系留螺栓和螺帽。如螺栓、螺帽的掉落可能会损坏设备、产生困难的或危险的拆卸问题,或产生任何其他不安全情况,即:控制装置或其他可动装置有可能短路或卡住。5.5.8.5非金属材料的螺纹连接
非金属材料间或金属-非金属材料间用螺纹连接时,在非金属材料中应有金属螺母嵌件,并且应使嵌件不会脱出。一般不应使用金属和非金属相接触作为受力部位或活动部位的连接的结构件,如果盆要这样连接.应对所用材料的强度、耐磨性、脆性和耐久性作充分的论证。5.5.8.6其他紧固方法
鼓励使用安全可靠,性能更好的其他紧固方法。5.6质量限值
5.6.1操作及维修工作应不要求大的劳动强度。5.6.2背负仪器的质量及配置应不会降低操作人员的工作效能。5.6.3对质量大于表1中限值的仪器或零部,应在显著位置标以质量值和举起方法。所注的数据应清晰可见,而且应使人能识别出所注数据是指可拆卸部件还是整个仪器的重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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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地升高高度/m
产品最大质量/kg
5.7锐角、飞边
表1由一人举起仪器或零部件质量的极限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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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在人员可能接近的金属制件、控制柜、抽屉、结构和组件上不应有锐角、凸出部位、锐角边、刺、粗的表面和飞边等。如果不能避免,则应加以防护。锐角的试验方法:按GB6675一2003中试验锐利边缘的方法
5.7.2仪器上外露的锐角边应打钝。使用者在日常工作中所碰到或使用的大型仪器的外露拐角,应打磨到最小半径为12.7mm。
5.7.3仪器零部件上特别是在操作区域内应尽量减少凸出物。必要的凸出物应在色泽上使视觉明显。螺钉应尽量用沉头。凸出物的边缘和棱角不应是锐利的。5.8标志和说明
5.8.1仪器上应有表示仪器或部件状态的标志。例如,如果从检查口盖上打开口盖的方法不是显而易见的,则应在口盖的外边设永久性的说明标牌;当口盖放在检查口而未固定时,应有显而易见的警告标志。
5.8.2在采取消除、减弱和防护的各项措施后,对仪器仍潜在的危险应设有警告标志。警告信号及颜色应符合GB16179。
5.8.3在仪器使用和维修中必须注意某些规则时,则应提供通俗易懂使用和操作说明书,在指导性手册中应对各种潜在的机械危险作详尽的说明。5.8.4高速转动部件附近应有禁止触摸”的禁止标志。5.9防护装置
5.9.1安全防护装置的装设
仪器上存在不可能消除危险的区域时,应根据情况装设可靠的保护和安全装置,避免使用者触及到。
机械产品上高速运转的传动机构,应使用使人体不能直接进入危险区的防护罩;a)
作业场所需防止人体任何部位进入危险区域(例如机械伤害、灼烫、腐蚀、触电致伤危险等)应b)
使用机械性隔离防护屏,这样的防护屏不适用于对辐射、噪声,毒性等危险因素的防护c在仪器运转时外露的齿轮、风扇、皮带,支承架或其他往复运动的、旋转的、传动和活动的部件都应设有充分的安全防护罩:
d)在易产生碎片或尘埃和可能有飞甩物存在的情况下,应设有防护罩(网)、吸尘装置及回跳保险,防护罩的密度应能使飞用物不能通过,对高速旋转及易飞出物的防护应符合GB50831999中的6.2;
防护罩不应挡住操作者观察仪器上的操作件和运动部件的视线:f)在不能使用防护罩或防护屏的场合,应使用避免操作人员进人危险区域的联锁装置(例如:限位开关、急停开关、脚踏开关、超载限制器、力矩限制器、提醒预警装置和光线式联锁装置、感应式联锁装置、故障自动保险联锁装置等)。5.9.2教学仪器上如果有物体弹射出来,则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例如使弹射物在某一封闭系统内,或者有防护罩,或者有接收弹射物的装置。发射子弹类的仪器不适合作为教玩具。5.9.3防护装置不应该妨碍在出故障后对会引起危险的机构进行检查。5.9.4当由于维修、调整、校准或其他理由需要接触到仪器的内部时,或需拆除和旁路任何安全装置时,应有可靠的锁定装置、联锁装置或停止装置,防止有危险的机组运转。此外应采取的措施是:a)可靠的防误动作的锁定装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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