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25-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725-2008
中文名称: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6-03
实施日期:2009-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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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内燃机
型号
编制
规则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ICS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20内燃机
中标分类号:机械>>活塞式内燃机与其他动力设备>>J90活塞式内燃机与其他动力设备综合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32573
页数:平装16开/页数:6/字数:10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计划单号:20063567-T-604
出版日期:2008-08-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65-05-05
起草人:王安忠、计维斌、李树生、陈云清、邱瑞兴、孔祥金、曲玉玲、何旭培、谢亚平、瞿俊鸣、宋国婵、毕晔
起草单位: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等
归口单位: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7)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代替GB/T725—1991《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产品名称及其型号编制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往复式内燃机,其他型式的内燃机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与GB/T725—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将原标准型号组成的四部分“首部、中部、后部、尾部”,改为“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将原标准中“缸径符号”改为“一般用缸径或缸径/行程数字”、“宜可用发动机排量或功率数”;———将原标准型号组成的“后部”部分增加了“燃料符号”一栏,并将内燃机燃料符号在附录A 中以列表的形式给出;———为了方便计算机管理将型号中用下脚标表示的字母改为用同样大字母表示。 GB/T 725-2008 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 GB/T725-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27.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725—-2008
代替GB/T725--1991
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s--Nomenclature and code of designations2008-06-0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GB/T725--2008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5字数10千字
2008年8月第一版 2008年8月第一次印刷英
书号:155066:1-32573
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GB/T725—2008
本标准代替GB/T725—1991《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本标准与GB/T725—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将原标准型号组成的四部分“首部、中部、后部、尾部”,改为“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
一将原标准中“缸径符号”改为“一般用缸径或缸径/行程数字”、“宜可用发动机排量或功率数”,一将原标准型号组成的“后部”部分增加了“燃料符号”一栏,并将内燃机燃料符号在附录A中以列表的形式给出;
为了方便计算机管理将型号中用下脚标表示的字母改为用同样大字母表示。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雪龙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安忠、计维斌、李树生、陈云清、邱瑞兴、孔祥金、曲玉玲、何旭培、谢亚平、瞿俊鸣、宋国婵、毕晔。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725—-1965.GB725-1982、GB/T725—1991。1范围
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产品名称及其型号编制规则。GB/T725-2008
本标准适用于往复式内燃机(以下简称内燃机),其他型式的内燃机亦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883.1往复式内燃机词汇第1部分:发动机设计和运行术语(GB/T1883.1—2005;ISO2710-1:2000,IDT)
GB/T726往复式内燃机旋转方向、气缸和气缸盖上气门的标志及直列式内燃机右机、左机和发动机方位的定义(GB/T726—1994,idtISO1204:1990)3产品名称命名
内燃机产品名称应符合GB/T1883.1的规定,均按所采用的燃料命名,例如柴油机、汽油机、天然气机。
4型号编制
4.1总则
4.1.1内燃机型号由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数字)、汉语拼音字母或国际通用的英文缩略字母(以下简称字母)组成
4.1.2型号编制应优先选用表1、表2、表3规定的字母,允许制造商根据需要选用其他字母,但不得与表1、表2、表3规定的字母重复。符号可重叠使用,但应按图1顺序表示。4.1.3内燃机的型号应简明,第二部分规定的符号必须表示,但第一部分、第三部分及第四部分符号允许制造商根据具体情况增减,同一产品的型号应一致,不得随意更改。4.1.4由国外引进的内燃机产品,允许保留原产品型号或在原型号基础上进行扩展。经国产化的产品宜按本标准的规定编制。
4.2型号组成
4.2.1内燃机型号依次包括下列四部分,表示方法见图1。4.2.2第一部分:由制造商代号或系列符号组成。本部分代号由制造商根据需要选择相应1~3位字母表示。
4.2.3第二部分:由气缸数、气缸布置型式符号、冲程型式符号、缸径符号组成。a)气缸数用1~2位数字表示;
b)气缸布置型式符号按表1规定;c)冲程型式为四冲程时符号省略,二冲程用E表示;d)缸径符号一般用缸径或缸径/行程数字表示,宜可用发动机排量或功率数表示。其单位由制造商自定。
GB/T725—2008
4.2.4第三部分:由结构特征符号、用途特征符号组成。其符号分别按表2、表3的规定。燃料符号参见附录A。
4.2.5第四部分:区分符号。同系列产品需要区分时,允许制造商选用适当符号表示。第三部分与第四部分可用“”分隔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区分符号(制造商自定)
燃料符号
用途特征符号
结构特征符号
缸径或缸径/行程(宣可用发动机排量或功率表示)冲程型式符号
气缸布置形式符号
制造商代号或系列代号
图1型号表示方法
表1气缸布置型式符号
无符号
注:其他布置型式符号见GB/T1883.1。号
无符号
表2结构特征符号
多缸直列及单缸
结构特征
冷却液冷却
凝气冷却
十字头式
增压中冷
可倒转
无符号
表3用途特征符号免费标准bzxz.net
注:内燃机左机和右机的定义按GB/T726的规定、型号示例
柴油机型号
G12V190ZLD
列代号);
GB/T725-—2008
通用型及固定动力(或制造商自定)拖拉机
摩托车
工程机械
铁路机车
发电机组
船用主机、右机基本型
船用主机、左机基本型
农用三轮车(或其他农用车)
林业机械
-12缸、V型、四冲程、缸径190mm、冷却液冷却、增压中冷、发电用(G为系单缸、四冲程、缸径75mm、冷却液冷却、(R为系列代号、A为区分符号);六缸直列、四冲程、缸径102mm、冷却液冷却、车用(YZ为扬州柴油机厂代号);YZ6102Q
8E150C-1--8缸、直列、二冲程、缸径150mm、冷却液冷却、船用主机、右机基本型(1为区分符号);
JC12V26/32ZLC--12缸、V型、四冲程、缸径260mm,行程320mm,冷却液冷却、增压中冷、船用主机、右机基本型(JC为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代号);12VE230/300ZCZ--12缸、V型、二冲程、缸径230mm、行程300mm、冷却液冷却、增压、船f
用主机、左机基本型;
G8300/380ZDZC
-8缸、直列、四冲程、缸径300mm、行程380mm、冷却液冷却、增压可倒转、船用主机、右机基本型(G为系列代号)。5.2
汽油机型号
IE65F/P
492Q/P-A
5.3燃气机型号
单缸、二冲程、缸径65mm、风冷、通用型;四缸、直列、四冲程、缸径92mm、冷却液冷却、汽车用(A为区分符号)。12V190ZL/T-
-12缸、V型、四冲程、缸径190mm、冷却液冷却、增压中冷、燃气为天然气;16V190ZLD/MJ-
为焦炉煤气。
5.4双燃料发动机
G12V190ZLS-
-16缸、V型、四冲程、缸径190mm、冷却液冷却、增压中冷、发电用、燃气12缸、V形、缸径190mm、冷却液冷却、增压中冷、燃料为柴油/天然气双燃料(G为系列代号):
12V26/32ZL/SCZ--12缸、V形、缸径260mm、行程320mm、冷却液冷却、增压中冷、燃料为柴油/沼气双燃料。
GB/T725-2008
内燃机常用燃料符号见表A.1。
无符号
燃料名称
天然气(煤层气)
压缩天然气
液化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煤矿瓦斯
柴油/天然气双燃料
柴油/沼气双燃料
二甲醇
生物柴油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燃料符号
燃料符号
管道天然气
各类工业化沼气(农业有机废弃物、工业有机废水物、城市污水处理、城市有机垃圾)允许用1~2个字母的形式表示。如“ZN”表示农业有机废弃物产生的沼气
浓度不同的瓦斯允许用1个小写字母的形式表示。如Wd表示低浓度瓦斯
各类工业化煤气如焦炉煤气、高炉煤气等。允许在M后加1个字母区分煤气的类型
其他双燃料用两种燃料的字母表示注1:一般用1~3个拼音字母表示燃料,亦可用成熟的英文缩写字母表示。注2:其他燃料允许制造商用1~3个字母表示。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1-32573
GB/T72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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