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
GB/T 10781.2-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0781.2-2006

中文名称:清香型白酒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07-18

实施日期:2007-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20256

相关标签: 白酒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饮料>>67.160.10酒精饮料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发酵、酿造>>X61蒸馏酒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0781.2-1989;GB/T 11859.2-1989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6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计划单号:20000494-T-607

出版日期:2007-05-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9-03-31

起草人:田栖静、杜小威、康健、郭新光、张素芳、史静霞

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469-64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清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粮谷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酿造而成的清香型白酒。 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 GB/T10781.2-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 67.16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0781.2—2006
代替GB/T10781.2—1989,GB/T11859.2—1989清香型白酒
Mild flavourChinesespirits
2006-07-1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数码防伪
2007-05-01实施
GB/T10781.2—2006
本标准代替GB/T10781.2—1989《清香型白酒》和GB/T11859.2—1989《低度清香型白酒》。本标准与GB/T10781.2—1989和GB/T11859.2—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GB/T10781.2—1989和GB/T11859.2—1989修订后合并为—项标准;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章条;分别规定了高度酒和低度酒的感官和理化要求;高度酒的酒精度上限由GB/T10781.2—1989的59.0%调整为68%vol;低度酒的酒精度下限由GB/T11859.2—1989的35.0%调整为25%vol;质量等级分为优级、一级,去掉GB/T10781.2—1989和GB/T11859.2-1989中的二级;理化指标相应进行了调整。bzxZ.net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栖静、杜小威、康健、郭新光、张索芳、史静霞。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0781.2—1989;
GB/T11859.2—1989。
1范围
清香型白酒
GB/T 10781.22006
本标准规定了清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清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T10345白酒分析方法
GB/T10346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mild flavour Chinese spirits清香型白酒
以粮谷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星味物质,具有以乙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的白酒。4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酒精度41%vol~68%vol;低度酒:酒精度25%vol~40%vol。5要求
5.1感官要求
高度酒、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应分别符合表1、表2的规定。表1高度酒感官要求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级
清香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优雅、谐清香较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调的复合香气
酒体柔和谐调,绵甜爽净,余味悠长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酒体较柔和谐调、绵甜爽净,有余味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1
GB/T10781.2-2006
色泽和外观
表2低度酒感官要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清香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清雅、谐调的复合香气
酒体柔和谐调,绵甜爽净,余味较长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清香较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香气酒体较柔和谐调,绵甜爽净,有余味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5.2理化要求
高度酒、低度酒的理化要求应分别符合表3、表4的规定。表3高度酒理化要求
酒精度/(%vol)
总酸(以乙酸计)/(g/L)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乙酸乙酯/(g/L)
固形物/(g/L)
0.60~2.60
酒精度41%vol~49%vol的酒,固形物可小于或等于0.50g/L。表4低度酒理化要求
酒精度/(%vol)
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乙酸乙酯g/L)
固形物/(g/L)
5.3卫生要求
应符合GB2757的规定。
5.4净含量
0.40~2.20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执行。6
分析方法
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的检验按GB/T10345执行。净含量的检验按JJF1070执行。
0.30~2.60
0.20~2.20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GB/T10346执行。GB/T10781.2—2006
酒精度按GB10344的规定,可表示为%vol”。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土1.0%vol。GB/T10781.2-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清香型白酒
GB/T10781.2—200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剧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印张0.5字数6千字2007年4月第一次印刷
2007年4月第一版
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