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781.3-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0781.3-2006
中文名称:米香型白酒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07-18
实施日期:2007-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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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47399
相关标签:
香型
白酒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饮料>>67.160.10酒精饮料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发酵、酿造>>X61蒸馏酒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7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计划单号:20000496-T-607
出版日期:2007-05-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9-03-31
起草人:张蔚、崔维东、张晓梅、李勇、郭新光
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广西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469-64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米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等为原料,经传统半固态法发酵酿造而成的米香型白酒。 GB/T 10781.3-2006 米香型白酒 GB/T10781.3-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7.16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0781.3-—2006
代替GB/T10781.3—1989,GB/T11859.3—1989米香型白酒
RiceflavourChinesespirits
2006-07-1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数码防伪
2007-05-01实施
GB/T10781.3—2006
本标准代替GB/T10781.3—1989《米香型白酒》和GB/T11859.3—1989《低度米香型白酒》。本标与GB/T10781.3—1989和GB/T11859.3--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GB/T10781.3--1989和GB/T11859.3—1989修订后合并为—项标准;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章条;分别规定了高度酒和低度酒的感官和理化要求;高度酒的酒精度上限由GB/T10781.3—1989的57.0%调整为68%vol;低度酒的酒精度下限由GB/T11859.3—1989的35.0%调整为25%vol;质量等级分为优级、--级,去掉GB/T10781.3—1989和GB/T11859.3—1989中的二级;理化指标相应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蔚、崔维东、张晓梅、李勇、郭新光。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0781.3--1989:
GB/T11859.3—1989。
1范围
米香型白酒
GB/T10781.3—2006
本标准规定了米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米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T10345白酒分析方法
GB/T10346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米香型白酒riceflavourChinese spirits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大米等为原料,经传统半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以乳酸乙酯、β苯乙醇为主体复合香的白酒。4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酒精度41%vol~68%vol;低度酒:酒精度25%vol~40%vol。5要求
5.1感官要求
高度酒、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应分别符合表1、表2的规定。表1高度酒感官要求
色泽和外观
无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米香纯正,清雅
酒体醇和,绵甜、爽例、回味怡畅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米香纯正
酒体较醇和,绵甜、爽冽,回味较畅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1
GB/T10781.3—2006
色泽和外观
表2低度酒感官要求
无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米香纯正,清雅
酒体醇和,绵甜、爽例,回味较怡畅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米香纯正
酒体较醇和、绵甜、爽测,有回味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5.2理化要求bzxz.net
高度酒、低度酒的理化要求应分别符合表3、表4的规定。表3高度酒理化要求
酒精度/(%vol)
总酸(以乙酸计)/(g/L)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乳酸乙酯/β苯乙醇/(mg/L)
固形物/(g/L)
酒精度41%vol~49%vol的酒,固形物可小于或等于0.50g/L。表4低度酒理化要求
酒精度/(%vol)
总酸(以乙酸计)/(g/L)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乳酸乙酯/(g/L)
β-苯乙醇/(mg/L)
固形物/(g/L)
卫生要求
应符合GB2757的规定。
5.4净含置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执行。分析方法
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的检验按GB/T10345执行,2
eEkhttna//umfoodmatono
净含量的检验按JJF1070执行。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GB/T10346执行GB/T10781.3—2006
酒精度按GB10344的规定,可表示为“%vol”。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士1.0%vol。khtt/foodma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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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米香型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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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1/16印张0.5字数7千字2007年4月第一版2007年4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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