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0.11-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H/T 3010.11-2006
中文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1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
标准类别: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12-08
实施日期:2007-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2342457
相关标签:
民用
航空器
维修
管理
规范
地面
设备
工具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49.100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
中标分类号:航空、航天>>航空运输与地面设备>>V55航空器维护与管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4
标准价格:80.0 元
出版日期:2007-04-01
标准简介
MH/T 3010.11-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1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 MH/T3010.11-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49.100
备案索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3010.11—2006
废除MH3145.13—1998、MH3145.17~3145.18-1996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1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
Maintenancefor civil aircraft-Management specification-Part 1l:Ground maintenance equipment and tools used for civil aircraft2006-12-08发布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2007-04-01实施
MH/T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分为以下15个部分:第1部分:民用航空器试飞:
一第2部分,民用航空器在经停站发生故障的处理;一第3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一第4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工作单(卡)的编制:第5部分:民用航空器冬季的维修;一第6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技术档案:第7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记录的填写:一第8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行为规范:第9部分: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的信号:一第10部分: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的语言:第1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第12部分:民用航空器的清洁:一第13部分:民用航空器发动机的清洗:第14部分:民用航空器航线维修规则;一第15部分:民用航空器一般勤务规则。本部分为MH/T3010的第11部分。MH/T3010.11—2006www.bzxz.net
本部分代替并废除MH3145.13一1998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第1单元:维修管理规范第13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MH3145.17一1996《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第1单元:维修管理规范第17部分:停机坪维修设备的摆放》和MH3145.18一1996《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第1单元:维修管理规范第18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工具的管理》。本部分综合了原标准三个部分(MH3145.13—1998、MH3145.17-1996、MH3145.18—1996)的内容,副除了设备管理方面的一些重复条款。MH/T3010是民用航空器维修的系列标准之一,下面列出这些系列标准预计的名称:管理规范》;
MH/T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
MH/T3011民用航空器维修
-MH/T3012民用航空器维修
—MH/T3013民用航空器维修
一MH/T3014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地面维修设施》
劳动安全卫生》:
航空器材》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提出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闵运文、徐超群、孙作琪、卿红宇。本部分所代替并废除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H3145.13-1998
-MH3145.17-1996;
—MH3145.18—1996.
MH/T3010.11—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1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1范围
MH/T3010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的管理和维修的基本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的管理和维修。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MH/T3010的本部分。2.1
fgroundmaintenanceequipment
地面维修设备
在地面直接用于航空器维修与测试、校验的设备。3人员资格
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的维修人员应具有上岗资格。4地面维修设备的管理
4.1维修单位应制作设备清单,建立专用设备技术档案。根据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制定设备日检查、定期检查、维修项目计划,建立设备维修工作卡制度。4.2地面维修设备应设有专人管理,对设备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维修应作详细的记录。4.3地面维修设备上的使用说明标牌和警告标牌应清晰、完好。4.4维修单位应建立测试设备的校验制度,校验设备上装有的计量器具应纳人计量管理系统。4.5对有故障不能使用和已报废的设备,应挂牌,并隔离存放,不应投人使用。4.6应建立地面维修设备保管制度,以防设备非正常失效和遗失。4.7
对与航空器接触的维修设备应采取保护性防撤措施。5维修工具的管理
5.1维修工具应有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并建立以下管理制度:——维修工具统一编号
一维修工具借用登记、交回销账;一可用、待检、待修、报度和超过检验周期的维修工具挂签,隔离存放:一经校验、检定后的维修工具贴上可用标签一有检验周期的维修工具按周期进行校验,采取有效的监控手段,防止失控。5.2个人使用的工具箱在当天使用完毕后,应存放于维单位指定的地点。5.3对集中存放维修工具的工具间(房)应控制湿度5.4应执行维修工具三清点制度:工作前清点,工作场所转移时清点,工作结束后清点,工具箱内的工58
具清单应与实物相符工具清单应字迹清楚、完整,不应随意对其涂改。MH/T3010.11—2006
5.5丢失维修工具应立即报告,不能确定丢失的工具不在航空器上时,不应放行该航空器。6机坪地面维修设备的摆放
6.1摆放位置的选择
6.1.1航空器运营人或维修单位应与停机坪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地面维修设备摆放的种类和位置。6.1.2地面维修设备摆放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不妨码航空器在停机坏坪的滑行和牵引:一不影响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不易被大风或航空器动力装置气流吹动一不影响各种勤务车辆沿规定的路线行驶一地面坚实、平整、不积水,
6.2摆放区城的标志
机坪供航空器使用的勤务车辆和维修设备摆放位置应用机坪设备区安全线将其范围隔离出来,并标名放置。机坏设备区安全线和标名应用耐油白漆以实线划出,其宽度不应小于10cm,字符的大小应与安全线的比例协调。机坪设备区安全线和标名应保持清晰、完整。6.3摆放要求
6.3.1摆放场地应洁净,不应乱倒杂物、垃圾和油污。6.3.2摆放的地面维修设备应技术状态完好,处于可用状态,并排列整齐。若有损坏,应按4.5的规定处理。
6.3.3有制动装置的地面维修设备摆放时处于制动状态。6.3.4不常用的高大、笨重的地面维修设备(如机身、机翼、尾翼的工作梯,机身千斤顶,各种托架,起吊设备等)应远离航空器,集中放置。6.3.5地面维修设备使用后,应及时放回原标定位置。6.3.6与维修无关的设备和器材,不应摆放在停机坏。7地面维修设备的维修
7.1摆放在停机坪的常用设备(如工作梯、台、架,轮档,托架等)应定期进行清洁、防锈、润滑、换油、防尘、防雨的检查保养工作。
7.2露天摆放的地面维修设备,其机械、液压、气动及电动的操纵和传动部分应定期润滑和防尘:对裸露的机构(如于斤顶涡杆、各种操纵盒等)停放时应加罩,以防尘、防雨。7.3不经常使用的设备应采取防雨、防尘、防锈措施,按要求封存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并应挂标签加以说明。设备恢复使用前应做好相应的工作。7.4地面专用的维修设备和测试、校验设备,应按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保养和校验,并有维修记录和校验标签。
7.5测试、校验设备的工作间内,应根据该设备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温度、湿度控制。设备应放在清洁、干燥的专用台架上,并加盖布罩。设备使用后,应将其恢复原有状态,清除设备台架表面和设备上的油污和灰尘。
7.6对有故障的测试、校验设备和工具应及时修理修理后未经校验,不应用于测试和校验工作。59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