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651.1-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0651.1-2006
中文名称:往复式内燃机 安全 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11-01
实施日期:2007-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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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往复式
内燃机
安全
压燃式
发动机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20内燃机
中标分类号:机械>>活塞式内燃机与其他动力设备>>J90活塞式内燃机与其他动力设备综合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28896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12.0 元
计划单号:20020868-Q-604
出版日期:2007-03-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6-11-01
起草人:瞿俊鸣、钟玉伟、谢正良、何旭培、魏善镇、谢亚平、陈云清、宋国婵
起草单位: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陆上、地下和水上用压燃式发动机及其基本附属设备的安全要求。用于驱动道路车辆和航空用发动机除外。本部分不包括用于潜在爆炸环境下所需的特殊要求。本部分所述的发动机是指到动力输出端为止的原动机。 GB 20651.1-2006 往复式内燃机 安全 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 GB20651.1-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27.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0651.1—2006
往复式内燃机
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
Reciprocating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sSafety--Part 1:Compression ignition engines2006-11-11发布
中华入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数码防伤
2007-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标准
往复式内燃机安全
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
GB20651.1200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bzcbs.com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印张1字数24千字2007年3月第一版2007年3月第一次印刷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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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0651的本部分为全文强制。
GB20651.1-2006
本部分代替JB8890—1999《往复式内燃机安全要求》。本部分与JB8890—1999的主要区别是: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完善了发动机危险一览表;
修改了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
本部分等同采用BSEN1679-1:1998《往复式内燃机安全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考虑到原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有部分国际标准目前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为便于使用,建议暂时可作如下变通:用GB/T3766—2001《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eqvIS04413:1998)代替EN983:1996《机械安全液压传动系统及元件安全要求气动装置》;用GB10827—1999《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eqvISO3691:1980)代替pr1175:1993《工业车辆安全电气设备》系列标准。本部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ZA是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翟俊鸣、钟玉伟、谢正良、何旭培、魏善镇、谢亚平、陈云清、宋国婵。GB20651.1-2006
iikAoNrKAca-
本部分系根据欧洲共同体委员会(CEC)和欧洲白由贸易协会(EFTA)给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的指令制定而成,并支持欧盟(EU)机械指令(89/392/EEC)及有关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法规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在范围中阐述了所述危险的适用范围。此外,对本部分尚未涉及的危险,有关机械在必要时还应遵守GB/T15706.1—1995和GB/T15706.2—1995的规定。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对往复式内燃机的设计师、制造厂、供货商、进口商及安装者都有关系。本部分还给出了制造厂必须向用户提供的有关信息。Ⅱ
1范围
往复式内燃机安全
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
GB20651.1—2006
本部分规定了陆上、地下和水上用压燃式发动机及其基本附属设备的安全要求。用于驱动道路车辆和航空用发动机除外。本部分不包括用于潜在爆炸环境下所需的特殊要求。本部分所述的发动机是指到动力输出端为止的原动机。与压燃式发动机有关的危险列于附录A中。本部分根据GB/T15706.1—1995和GB/T15706.2—1995提出的—般要求,规定了压燃式发动机的特殊安全要求。
其他标准中如用到压燃式发动机应引用本部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2065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859--2000往复式内燃机辐射的空气噪声测量工程法及简易法(idtISO6798:1995)GB/T1883.1—2005往复式内燃机词汇第1部分:发动机设计和运行术语(ISO2710-1:2000.IDT)
GB/T1883.2--2005往复式内燃机词汇第2部分:发动机维修术语(ISO2710-2:1999,IDT)GB/T4025一2003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指示器和操作器的编码规则(IEC600731996,IDT)
GB4556—2001往复式内燃机防火(idtISO6826:1997)GB/T4672—2003往复式内燃机手操纵控制机构标准动作方向(ISO2261:1994,IDT)GB/T4942.1—2001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idtIEC34-5:1983)GB/T6072.1一2000往复式内燃机性能第1部分:标准基准状况,功率、燃料消耗和机油消耗的标定及试验方法(idtISO3046-1:1995)GB/T6809.1—2003
往复式内燃机
零部件和系统术语第1部分:固定件及外部罩壳(ISO 7967-1:1987,IDT)
GB/T6809.2—2006往复式内燃机零部件和系统术语第2部分:气门、凸轮轴传动和驱动机构(ISO7967-3:1987,IDT)
GB/T6809.3—1989往复式内燃机GB/T6809.4—1989
往复式内燃机
GB/T6809.8—2000
往复式内燃机
GB/T8190.1-1999
(idtISO8178-1:1996)
GB/T8190.2—1999
往复式内燃机
往复式内燃机
零部件术语主要运动件(negIS07967-2:1987)零部件术语增压及进排气管系统(neqISO7967-4:1988)零部件和系统术语第8部分:起动系统(idtISO7967-8:第1部分:气体和颗粒排放物的试验台测量排放测量
排放测量
第2部分:气体和颗粒排放物的现场测量1
GB20651.1—2006
(idtISO8178-2,1996)
GB/T8190.4—1999
(idt ISO8178-4:1996)
GB/T8190.5-—2005
GB/T8190.7—2003
GB/T8190.8—2003
1996DT)
GB/T8196—2003
(ISO14120.2002,MOD)
GB/T8420—2000
GB12265.1—1997
GB12265.2—2000
TiKAoNiKAca-
第4部分:不同用途发动机的试验循环往复式内燃机排放测量
排放测量第5部分:试验燃料(ISO8178-5:1997,IDT)往复式内燃机
往复式内燃机排放测量第7部分:发动机系族的确定(ISO8178-7:排放测量第8部分:发动机系组的确定(ISO8178-8:往复式内燃机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司机的身材尺寸与司机的最小活动空间(eqvISO3411:1995)土方机械
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eqvEN294:1992)机械安全
机械安全防止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eqvEN811:1994)GB/T15706.1—1995
(eqvISO/TR12100-1:1992)
GB/T15706.2—-1995
机械安全
机械安全
(egvISO/TR12100-2:1992)
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土方机械通道装置(idtISO2867:1994)GB/T17300—1998
GB/T17804-2003
GB/T18153—2000
(eqvEN563:1994)
往复式内燃机图形符号(ISO8999:2001,IDT)机械安全
可接触表面温度确定热表面温度限值的工效学数据机械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1部分:关于视觉、听觉和触觉信号的要求GB18209.1—2000
(idtIEC61310-1:1995)
机械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2部分:标志要求(idtIEC61310-2:1995)GB18209.2—2000
GB/T18380.2—2001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2部分:单根铜芯绝缘细电线或电缆的垂直燃烧试验方法(IEC60332-2:1989,IDT)GB/T18717.2—2002用于机械安全的人类工效学设计第2部分:人体局部进人机械的开口尺寸确定原则(ISO15534-2:2000,NEQ)GB/T19216.21一2003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第21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额定电压0.6/1.0kV及以下电缆(IEC60331-21:1999,IDT)GB/T20064.1—2006往复式内燃机手柄起动装置第1部分:安全要求和试验(ISO111021:1997,IDT)
往复式内燃机手柄起动装置第2部分:脱开角试验方法(ISO11102-GB/T20064.2—2006
2:1997.IDT)
6往复式内燃机零部件和系统词汇第9部分:监控系统ISO7967-9:1996
ISO8178-6:2000往复式内燃机排放测量第6部分:测量结果和试验报告ISO14314:2004内燃机回弹式绳索起动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EN418:1992机械紧急停机设备的安全要求EN983:1996机械安全液压传动系统及元件安全要求气动装置prEN1175-1:1993工业车辆安全电气设备第1部分:电动车辆工业车辆安全电气设备第2部分:内燃车辆通用要求PrEN1175-2.1993
prEN1175-3:1993
prEN1834-1:2000
工业车辆安全电气设备第3部分:电力传输系统特殊要求往复式内燃机潜在爆炸性环境用内燃机设计制造安全要求第1部分:可燃性气体和蒸汽环境用Ⅱ类内燃机GB 20651.1—2006
prEN1834-2:2000往复式内燃机潜在爆炸性环境用内燃机设计制造安全要求第2部分:存
在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的地下矿区巷道用I类内燃机prEN1834-3:2000往复式内燃机潜在爆炸性环境用内燃机设计制造安全要求:第3部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Ⅱ类内燃机
3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除采用GB/T1883.1—2005GB/T1883.2—2005、GB/T6072.1—2000、GB/T6809.1-2003、GB/T6809.2-2006、GB/T6809.3-1989、GB/T6809.4—1989、GB/T6809.8—2000、ISO7967-9:1996中的术语和定义外,还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
基本辅助设备essentialauxiliary发动机持续或重复使用所必须的设备(如由发动机驱动的输油泵和水泵等)。4总则
由于发动机仅仅是个动力源,而在具体使用中又总是作为一个部件来应用,因此,要求符合这些安全要求的程度,取决于具体的使用场合,并且还须征得发动机制造厂和安装者的同意。特别是,当有可能涉及到发动机本身或使用过程中的具体危险时,安装者应负责选择最适宜的解决方案。发动机制造厂应确保其所供应的设备能够符合本部分所规定的要求。要求达到的程度取决于发动机的安装。
第6章所提出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发动机制造厂和安装者,具体情况随用途而定。5危险一览表
为防止人身伤害而必须加以考虑的与压燃式发动机有关的危险列于附录A内。6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6.1起动系统
起动系统应能用手动或自动方式操作,电起动系统通常以24V或更低电压工作,因此不存在任何危险。本部分不涉及24V以上的电起动系统。而发动机的安装者应确保发动机在与从动机械连接后能够安全运行。对采用压缩空气起动的发动机,起动空气系统应符合EN983:1996的要求。手柄起动系统应符合GB/T20064.1—2006和GB/T20064.2—2006的要求。此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起动手柄与安装面之间应留有足够间隙,以确保盘车安全采用手动起动装置的柴油机应设置减压装置,该装置在起动期间无需用手扶住。只有手柄起动装置(如上定义)和在ISO14314:2004中所述的回弹式绳索起动设备才是唯一可以采用的手起动系统。
6.2正常停机
所有发动机均须具有能用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正常停机装置。停机必须通过切断燃油来实施。6.3紧急停机
为避免发动机进人危险工况,安装者和发动机制造厂必须考虑是否应安装紧急停机系统。根据用途不同,也可采用其他诸如燃烧空气切断装置的停机措施。紧急停机系统可以用手动或自动方式控制。3
GB20651.1—2006
6.3.1手动控制
采用手动控制的紧急停机系统必须符合EN418:1992中的0类停机要求。6.3.2自动控制
发动机安装者必须考患是否应提供自动控制的紧急停机系统,可以用来触发自动停机系统的主要信号有:超速;
润滑油压力过低;
-冷却液温度过高;
冷却液液面过低。
究竟采取何种措施应视具体用途而定。6.4控制装置
6.4.1总则
所设计的手动控制装置必须能够承受1.2倍表1所列最大驱动力的值。iKAoNiKAca-
控制装置动作应准确平稳,无延迟和意外动作发生。具体要求可参照GB/T4672一2003执行。对发动机在运行时必须采用手操纵的控制装置,其表面温度在接触时间为10s时,不得超过GB/T18153—2000规定的限值。
手动控制装置表面及其邻近处应无锐边尖角,棱边倒角至少应为0.5mm。6.4.2标识
控制装置须按执行功能进行标识,或在使用手册中对其功能进行说明。必须按GB18209.2-2000的规定对控制装置进行标识。彩色编码应符合GB/T4025一2003的规定。发动机控制装置上的标志在发动机整个寿命期内均须保持清晰、易认。最好按照GB/T17804一2003的规定用符号进行标识,如果没有合适符号,也可在控制装置表面或其邻近处用文字进行标识。具体款式、位置或标志法则应符合GB18209.1一2000的规定。紧急停机控制手柄或按钮应置于醒目位置,并具有突出形状,其颜色应为红色,以便能和其他控制装置区别。
6.4.3可接近性
控制装置最好集中布置。
控制装置应安置在操作人员能够触及的地方(见GB/T8420—2000)。应按GB/T18717.2—2002的规定提供具体的接近方法。
控制装置之间须留有足够间距,以便在操作时不致无意触动邻近的控制装置。表1给出在给定的最大操纵力下控制装置之间推荐的最小间距。表1
控制装置间距
操作方式
用指尖
用手指
一向上
前-后
间距/mm
最大操作力/N
6.5监测装置
6.5.1仪表标识
GB20651.1—2006
必须在监测仪表上或其邻近处对仪表进行标识,最好按GB/T17804一2003的规定用符号表示,或者对其所监测的系统用文字进行说明。6.5.2仪表可见度
监测仪表应易于被操作者看见(见GB/T8420一2000)。当需要在夜间或室内工作时,应设有照明装置,以便在实际使用时使操作人员在现场操作位置处能清楚识别。6.5.3仪表彩色代码
蓝测仪表和监测系统最好按GB/T4025一2003的规定用颜色编码。推荐用红色表示失效或危险状态;用绿色表示良好状态或系统正在运行。6.6报警装置
报警装置、信号、标志及颜色须符合GB18209.1一2000的规定。如果装有紧急报警系统,则应提供能显示其工作的红色指示灯和/或音响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设有检验位置以表明其功能是否正常。设计的报警装置应能在发动机运转或停机时进行检验。
6.7防护措施
应在GB12265.1--1997和GB12265.2--2000规定的安全距离内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安全距离的大小取决于发动机的安装。发动机的安装方应负责鉴别防护的必要性。6.7.1机械危险防护
为避免与诸如主轴、风扇、离合器、皮带轮、皮带及具有剪切作用的杠杆等运动件接触,必须安装防护装置(见6.8)。
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阀(见6.13)进行防护,以避免高压流体喷出伤及操作人员,或者应使喷出的流体远离操作人员所在位置。承载弹簧意外松开会造成伤害,当弹力超过110N时必须进行防护。涡轮增压器外壳在叶片或涡轮发生断裂时应能包容飞裂的零件,或应对其进行防护。6.7.2热表面防护
热表面的危险,取决于该表面的温度、所在位置和操作人员接触的机会。根据热表面的位置及其温度,发动机安装方需确定是否存在应进行防护的危险。应以GB/T18153一2000和相关机械标准作为设计指南。如GB/T18153一2000中未具体说明正常工况,则是指在标定转速和按GB/T6072.1一2000规定的ISO标准功率下的状况。6.8防护设计
设置的防护装置必须严防人员进入危险区,并须符合GB/T8196—2003的规定。设置的防护装置在安装时必须加以固紧,并应对被防护零件的维护和调整提供相应的规定。在设计用以包容诸如皮带或皮带轮断裂故障的防护装置时,应在运动件和防护装置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使断裂皮带能从防护装置和皮带轮之间通过。对可能遭致人们踩踏或跌落的防护装置,在75mm×150mm的面积上须能承受1200N的垂直载荷,而不致产生永久变形。
对可能遭致人们推倒的防护装置,在75mm×150mm的面积上须能承受500N的载荷。防护装置可用实心或网状材料制成。防护装置外部应无毛刺、尖角或锐边。如防护装置系用网状材料制成,则网孔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a)距离危险小于100mm的防护装置,在用12mm测头试验时,须符合GB/T4942.1一2001的规定。
b)距离危险大于或等于100mm的防护装置,须符合GB12265.1一1997中表4的要求。S
GB20651.1—2006
用以包容抛射零件的防护装置应能防止相应大小的飞块穿过。KAoNiKAca-
6.9照明
如果发动机制造厂提供的是包括照明在内可以投入使用的装置,则操纵手柄、监测装置及相应走道的照度应不低于201x。
6.10搬运
发动机应设有供起吊装置使用的起吊连接件,以便按制造厂的指示起吊整机或其零部件。设计的起吊连接件至少应能承受按起吊连接件数量均分的1.5倍起吊质量。起吊连接件的设置应使吊绳、链条或皮带与发动机零部件之间至少有20mm的间隙,除非在设计时就允许被吊零部件在起吊时可以与吊绳、链条或皮带接触,而不致产生永久变形和损坏。使用起吊连接件应便于安装吊钩或吊环。起吊连接件的设置应在起吊的发动机或其零部件处于制造厂规定的正常位置时,使吊绳、链条或皮带交于重心之上(如不使用横梁)。6.11防火
设计时必须考虑易燃液体或气体对管路布置、容器设置、泄漏、加注和排泄所产生的危险。应把与能源接触而导致危险的可能性降至最小。发动机必须符合GB4556一2001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如果发动机用于有异常着火风险的场合,则应根据用途必须符合GB4556一2001中规定的更为严格的要求。电压超过50V时的布线必须符合GB/T19216.21—2003和GB/T18380.2—2001的规定。6.12防爆
如发动机的使用场合存在或可能存在爆炸性条件时,则应根据用途按照prEN1834-1:2000、prEN1834-2:2000或prEN1834-3:2000的规定设计发动机。6.13压力容器
不能将发动机中存有压缩空气或液体的零部件看作是压力容器,也不能把进气系统的任何部分看作是压力容器。
6.14软管、管路和电气配线
软管、管路和电气配线以及管件和接头的设计和材料的选用应能承受预计的压力、电压、温度、磨损和腐蚀等。应避免采用过长的软管或电缆,以防误用或阻塞。软管和电气配线的布置和固定应不致被误用为拉手或踏板。软管和电气配线不得干扰维修点的可接近性。对可能向热表面渗漏易燃液体或气体的软管和管路总成必须进行防护,防止流体接触热表面,或者在设计断面尺寸时应确保其能承受2倍工作压力。面对于燃油管路,选用1.2倍最大工作压力已足够安全。
6.15电气设备
配备在发动机上的电压等于或小于24V的电气设备不存在任何危险。本部分不涉及电压超过24V的电气设备。发动机的安装者必须确保发动机与从动机械在连接后能安全运行。配备在工业车辆用发动机上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prEN1175-1:1993.prEN1175-2:1993和prEN1175-3:1993的规定。
6.16操纵平台、走道和通道装置所有走道和平台表面应设有防滑措施,以便在预计的使用条件下能将滑倒的可能性降至最小。平台应保持水平,表面无障碍和突起存在,以防造成伤害。如无法避免,亦应用垫板和/或栏杆围住,或者设置专门的护栏以防操作人员继倒。这些设施的结构必须坚固、稳定,应能承受任何预计的载荷而不致产生异常变形。如需设置通道装置,则必须按照GB/T17300一1998的规定进行设计。6
6.17维修通道
CB20651.1—2006
如必须在发动机工作时进行维修,则必须对距离维修点和/或操作人员通道小于300mm的热表面和运动件进行防护。
用以维修的孔口必须符合GB/T18717.2—2002的规定。6.18噪声
如有需要,须按GB/T1859一2000的规定对辐射的空气噪声进行测量。GB/T15706.2—1995中A.1.7.4f)要求的噪声测量必须在整机上进行。在进行安装设计时,必须考患发动机及其附件所产生的噪声水平。必要时应采取隔声和/或屏蔽及消声措施。
6.19废气排放
6.19.1总则
废气排放必须远离发动机的操纵台。如有必要,应按GB/T8190.1—1999GB/T8190.2—1999,GB/T8190.4—1999、GB/T8190.52005.GB/T8190.7—2003、GB/T8190.8—2003、ISO8178-6:2000的规定测定发动机的废气排放。6.19.2地下用发动机要求
地下机械装用的功率为37kW~560kW的往复式内燃机,必须符合下列能够代表当前先进水平的排放限值。对37kW以下的发动机未设限值,因为它们所产生的危险可以忽略不计。表2排放限值
功率P/
37≤P<75
75≤P<130
130≤P560
6.20排泄
一氧化碳CO/
[g/(kW- h)]
碳氢化合物HC/
氮氧化合物NO./
[g/(kw·h)]
颗粒PT/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g/(kW·h)]
必须提供简易的方法来排放燃油、冷却液和润滑油。机械的安装者应负责对每种具体用途采用相应的排泄装置。
使用和维护须知
使用和维护须知应符合GB/T15706.2—1995中第5章的规定!务须提供充分的信息使发动机能够安全运行,并能对维护提出明确的建议。应将该信息整合在整机的使用说明书内。使用广泛时应附有照片和/或图表。使用和维护须知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概述,特别是对发动机铭牌的描述及对调整点不可改动的说明;a)
有关废气、燃油和润滑油毒性的一般信息;b)
有关在着火风险较高环境下限制使用的信息;燃油和润滑油的加注;
起动和停机;
蓄电池的正确使用;
热表面及其防护说明;
例行维护说明,特别需要注明有关安全事项;残余液体的正确处置;
关于发动机安装和主要维修工作须由专业受训人员负责实施的说明。GB20651.1—2006
8特殊要求
TiKAoNiKAca-
有些用途可能需要所设计的发动机能够满足某些特殊要求(例如安全和卫生法规),发动机的安装方必须说明这些要求。
发动机应清晰、耐久地标有下列信息:制造厂名称;
发动机型式;
一发动机系列号。
必要时还可增加其他信息,例如根据相应标准规定的标定功率。如未规定其他标准,则应使用GB/T6072.1一2000和GB/T6072.7-2000标准
发动机标定转速;
制造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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