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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511-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0511-2006

中文名称:耐火制品分型规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09-30

实施日期:2007-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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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15219

相关标签: 耐火 制品 规则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玻璃和陶瓷工业>>81.080耐火材料

中标分类号:建材>>耐火材料>>Q40耐火材料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0.0 元

计划单号:20031445-T-605

出版日期:2007-0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6-09-30

起草单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陕西盂县西小坪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新密市高炉砌筑耐火材料厂

归口单位:全国耐火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耐火材料的分型规则及分型的界定。 GB/T 20511-2006 耐火制品分型规则 GB/T20511-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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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81.0B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0511—2006
耐火制品分型规则
Refractory products-Rules of model2006-09-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02-01实施
本标推由全国耐火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iikoNiKca
GB/T20511—2006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孟县西小坪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新密市高炉筑耐火材料厂,治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秉侠、高建平、郝良军、魏发灿。1范围
耐火制品分型规则
本标准规定了术语、分型总则及分型的界定,本标准适用定形耐火制品的分型。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0511—2006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打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8930耐火材料术语(GB/T18930—2002,[SO8632001,MOD)GB/T17105致密定形耐火制品的分类(GB/T17105—1997,egv1SO1109:1975))3术语
CB/T 18930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分型总则
4.1本标准是对粘王质,高铅质、硅质、性和特种耐火制品的分型。4.2大小尺寸比是指制品外形最大尺寸与最小尺寸之比。4.3免费标准bzxz.net
下列尺寸不参加大小尺寸比:
构成沟、舌孔、涧、凹角、圆孤的尺寸;b)沟、舌.孔、桐的定位尺寸及图1所示的33mm尺寸;子母尺
制品成型工艺所需要的截角、圆弧尺寸。d
4.4圆孤半径R≤10 mII,不作圆弧计算。4.5厚度尺寸系指制品成型受压方向的尺寸。4.6制品单重以成品的单重为准。4.7分型界定中,凡砖型特征有交叉的地方(例如质最、尺寸、厚度等),砖型类别按其中最高类型的特征或其他特征确定,
GB/T 20511—2006
5分型界定
5.1粘土质耐火品
5.1. 1标型
尺寸为230 mm×111mm×65 mm的制品为标型制品。5. 1.2普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者为善塑制品:质量为(2~8)Ag
厚度尺寸为(55~75)mm:
不多于4个量尺;
大小尺比不大丁4;
不带凹角、圆孤、沟、舌、孔、洞及≤75的锐角。异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为异型制品:a)
质量为(2~15)kg
厚度尺寸为(45~95)mm;
大小尺寸比不大于6;
凹角、圆孤的总数不多于2个;
沟,舌的总数不多于4个;
一个>50°且≤75的锐角
不带孔.洞。
5.1.4特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为特型制品:2
KNKAca-
质量为(1.5~30)kg
b)厚度尺寸为(35~135)mm,替状砖的长度尺寸不大于300mm;大小尺寸比不大于8:
凹角、圆弧的总数不多于4个;
沟,舌的总数不多于B个;
f)--个30°~50°的锐角;
g)不多于1个孔或洞。
5.1.5超特型
凡超过特型特征的为超特型制品。5.2高铝质耐火制品
高铝质耐火制品的种类应符合GB/T17105的规定。5.2.1标型
尺寸为230 mm×14mm×b5mm的制品为标型制品:5.2.2普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持征之一者为普型制品:a)质量为(2~10)kg
厚度尺寸为(55~75)mm;
不多于4个量尺;
大小尺寸比不大于4;
不带凹角、圆弧,沟.舌,孔、洞及≤75\的锐角。e
5.2.3异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为异型制品:a)
质量为(2~18)kg:
厚度寸为(45~95)mm;
大小尺时比不大于6;
叫角、阅弧的总数不多于2个;
对、舌的感数不多于 4 个;
个≥50\率75的锐角
不带孔、洞。
5.2.4特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为特型制品:质量为(1.5~35)kg
厚度尺寸为(35~135)mm,誉状砖的长度尺寸不大于300m;b)
大小尺寸比不大于8;
凹角、圆孤的总数不多于4个!
沟,舌的总数不多于8个!
f)1个30°~-50°的锐角;
g!不多于 1个或洞。
5.2.5超特型
凡超过特型特征的制品为超特型制品。5.3硅质耐火制品
5.3.1标型
尺寸为230mm×114mm×65mm的制品为标型制品。GB/T 20511—2006
GB/T 20511—2006
5. 3.2普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为普型制品:a)质量为(2~6)kg:
h)厚度尺寸为(55~75)mm
c)不多于 4个尺;
d)大小尺寸比不大于4;
e)不带凹角、圆、、舌、孔、洞及≤75的锐角。5. 3. 3异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为异型制品:a)质量为(2~12)kg;
b)厚度尺寸为(45~95)mm;
c)大小尺寸比不大于 5;
d)凹角,圆弧的总数不多于 1 个;e)沟,舌的总数不多于2个;
f)一个>50°且≤75\的锐角+
)不带孔或洞。
5.3.4特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为特型制品!a)质最为(1.5~25)kg
h)厚度尺寸为(35-135)tr1m,管状砖的长度尺寸不大于300mtc)大小尺寸比不大于6;
凹角,圆孤的总数不多于4个;
e)沟、舌的总数不多于4个!
)一个30~50的锐角:
)不多于1个孔或凋。
5.3.5超特型
凡超过特型特征的制品为超特型制品。5.4碱性耐火制品
碱性耐火制品的种类应符合GB/T17105的规定。5.4.1标型
尺寸为230mm×114mm×65mm的制品为标型制品。5.4.2首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为普型制品:a)质量为(4~10)kg;
b)厚度尺寸为(55~75)mm:
c)不多于4个量尺,
d)大小尺寸比不大于 4;
e)不带凹角,圆孤沟、舌,孔、洞及≤75\的锐角。5. 4. 3异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为异型制品:a)质册为(3.5~18)kg;
b)厚度尺寸为(45~95)mms
大小尺寸比不大于 6;
iiKANiKca
d)凹角、圆弧的总数不多于2个,e)沟、舌的总数不多于2个;
f)一个>50°且≤75°的锐角;)不多于2个孔或洞。
5.4.4特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为特型制品:质量为(3-35)kg;
b)厚度尺寸为(35~135)mm
大小尺寸比不大于8;
凹角、圆弧的总数不多于4个;
沟,舌的总数不多于4个;
一个30°~50°的锐角;
g)不多于3个孔或洞。
5.4.5超特型
凡超过特型特征的制品为超特型制品。5.5特种耐火制品
特种耐火制品的种类应符合 GB/T 17105 的规定。5.5.1标型
尺寸为 230 mm×114 mm×65 mm的制品为标型制品。5.5.2普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为普型制品:质量(4~10)kgt
厚度尺寸为(55-75)mm;
不多于 4个蛋尺
大小尺寸比不大于4;
不带凹角、圆孤、沟、舌、孔、洞及≤75的锐角。5.5.3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为异型制品:质量为<3.5-18)kg;
厚度尺寸为(45~95)mm
大小尺寸比不太于6
凹角,圆弧的总数不多于2个;
沟、舌的总数不多于2 个;
二个>50°耳≤75°的锐角;
不多于 1 个孔或洞。
5.5.4特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为特型制品:质母为(3~35)kg;
厚度尺寸为(35~135)mm
大小尺寸比不大于8;
凹角、面弧的总数不多于4个;
沟,否的总数不多于4个;
一个30°~50°的锐角:
GB/T 20511-2006
GB/T 20511—2006
不多于2个孔或狗。
5.5.5超特型
凡超过特型特征的制品为超特型制品。6
iKN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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