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824-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0824-2007
中文名称:芝麻香型白酒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03-26
实施日期:2007-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02268
相关标签:
芝麻
香型
白酒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饮料>>67.160.10酒精饮料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发酵、酿造>>X61蒸馏酒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6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计划单号:20050792-T-607
出版日期:2007-07-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7-01-19
起草人:郭新光、张蔚、来安贵、康永璞、周利祥、赵德义
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酿酒分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酿酒分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芝麻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芝麻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GB/T 20824-2007 芝麻香型白酒 GB/T20824-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7.16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0824—-2007
芝麻香型白酒
Zhima-flavourChinesespirits
2007-01-1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07-01实施
GB/T20824-—2007
本标准参考了QB/T2187—1995《芝麻香型白酒》,并将其主要内容纳入本标准。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酿酒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新光、赵德义、来安贵、张蔚、周利祥、康永璞。1范围
芝麻香型白酒
GB/T20824-—2007
本标准规定了芝麻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芝麻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T10345白酒分析方法
GB/T10346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芝麻香型白酒Zhima-flavourChinesespirits以高粱、小麦(麸皮)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芝麻香型风格的白酒。4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酒精度41%vol~68%vol;低度酒:酒精度18%vol~40%vol。5要求
5.1感官要求
5.1.1高度酒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高度酒感官要求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芝麻香幽雅纯正
醇和细腻,香味谐调,余味悠长芝麻香较纯正
较醇和,余味较长
GB/T20824—2007
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表1(续)
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5.1.2
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低度酒感官要求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芝麻香较优雅纯正
醇和谐调,余味悠长
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有芝麻香
较醇和,余味较长
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5.2理化要求
高度酒的理化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5.2.1
表3高度酒理化要求
酒精度/(%vol)
总酸(以乙酸计)/(g/L)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乙酸乙酯/(g/L)
已酸乙酯/(g/L)
3-甲硫基丙醇/(mg/L)
固形物/(g/L)
低度酒的理化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5.2.2
表4低度酒理化要求
酒精度/(%vol)
总酸(以乙酸计)/(g/L)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乙酸乙酯/(g/L)
已酸乙酯/(g/L)
3-甲硫基丙醇/(mg/L)
固形物/(g/L)
5.3卫生要求
应符合GB2757的规定。
5.4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执行。2
0.10~1.20
0.10~1.00
分析方法
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的检验按GB/T10345执行。净含量的检验按JJF1070执行。
7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GB/T10346执行。GB/T20824—-2007
7.2标签应符合GB10344的规定。酒精度可表示为“%vol\。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免费标准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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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芝麻香型白酒
GB/T20824—2007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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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1/16印张0.5字数6千字2007年4月第一版
2007年4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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