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462-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462-2007
中文名称:钼条和钼板坯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07-11
实施日期:2007-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170662
相关标签:
板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77.150有色金属产品
中标分类号:>>>> >>>>63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大16开开/页数:8/字数:6
标准价格:10.0 元
计划单号:20063907-T-610
出版日期:2007-11-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2-12-31
起草人:易晓明、李宪平、杨建国、刘铁梅
起草单位: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钼条和钼板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合同内容。 GB/T 3462-2007 钼条和钼板坯 GB/T3462-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77. 150
TTKAONnrKAca
qE-ei-ac-eC-ae-Ceraac-CEc-Neca-iiKAoNrKAc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4622007
代替CB/T3462—1982
钼条和钼板坏
Bars and plate blanks of molybdenum2007-04-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11-01实施
本标准代替GB/T3452—1982《铝条和钼板坏》。本标准与GB/T3462—1982相比,主要有如下变动:修订厂产品的牌号和产品的外观质量要求:修订了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指标要求;修订了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广存的内容;增如了订货合同(订货单)内。
本标由中园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出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推主要起草人:李完平、易晓明、刘铁梅、杨建国。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贵解释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次修订:TTY KAONr KAca
qUE-i-aC-eC-ae-Craac-CEC-NEca-TKAoNiKAcaGB/T3462—2007
1范围
钼条和钼板坏
YKNKAca
qE-ei-aC-C-ie-CeYaac-CEC-Neca-rKAoNiKAcaGB/T3462—2007
本标准规定了钼条和钼板坏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合同内容。本标准造用于粉末治金法制取的钼条和钳板坏。规范性引用文件
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车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其最新版本适用丁本标准。
的最守版本。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
GB/T3850
日期的引
结金属材料与硬质合金度测定方法究
所有部务
GB/T4325CF
GB/T6394
3要求
铝化学分析方法
平均品粒度测定方法
3.1产品分类
产品牌号批厂
并成分和用途不同分为:Mo-1、Mo-2、Mo-Ma4四个牌号
加剂和铂基合金
3.2化学成分
Mo2和Mo3
量应符合表1规定
产品的杂质含量
杂质合量
(匠量分数)
不大于wwW.bzxz.Net
Mol主要用于合金添
要用于合金添加剂和电极材料。要用工加工材原粹Vo-4主
钢含量用杂质减量
法确定
GB/T3462—2007
3.3物理性能
3.3.1Mo-2、Mo-3,Mo-4(电极用)垂熔条密度不小于9.3g/cm3.3.2Mo-2.Mo3烧结条和板还密度不小于9.5g/cm3. 3.3Mo-2、Mo-3 加工材用品的断面晶粒度提供实测值。3.4尺寸及外形
TTYKAONrKAca
qtE-i-aC-eC-ac-Craac-CEC-NEca-KAoNrKAca3.4.1钮方条:(1520)mm×(15~20)mm1×(L)mm1,长度L的尺寸出供需双方协确定。3.4.2销圆条:(15~30) mm×(250~800) mm3.4.3钳板还:(212) mmX(≥45)mmX(130) m。3.4.4Mc-2、Ma-3重穿条和Mo-4电极用条的弯曲度不大于4 mm。3.5外观质量
3.5.1产品表面是灰色或暗灰色金属光浮,不得有吸水或表面漫油现象。校直条表面允许有氧化色。烧结条和板虾在烧结过程中允许有产品与产品、产品与烧结炉体接触所形成的痕迹。3.5.2
3.5.3Ma1.Mo-4合金添加剂用产品,表面不得有严重的谈贯色或深黑色氧化和沾污现象3.5.4Mo-2加工材用产品不得有过熔、鼓泡、分层、裂纹、表面粗大结晶;不得有影响使用的掉边,掉角、麻坑、
3.5.5Mo-2、Mn-3乘熔条的来头部分应切除,3.5.6M3加工材用产品不得有过熔、鼓泡,分层、裂纹、表面粗大结晶:3.5.7Mo-4电极用条不褥有严重的过熔、鼓泡、分层,裂纹,4试验方法
产品的化学分析方法按GB/T4325规定进行产品的密度测定按GB/T3850规定进行。4.2
产品断面晶粒度测定按GB/T6394规定进行,4.4
产品的尺寸及外形用相应精度工具测量。4.5产品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5.1.2需力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合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钟裁,仲裁取样在需方出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产品组成,批重不超过5吨。需方有特殊要求时,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的检验项目及取样见表2。表2
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物理性能
尺寸及外形
外观质量
取样数量及位置
每批任取一件,在每件的 1/1 处取每批任取一件,在每件的1/4处取逐
要求的章节号
检验方法章节号
4.2、4. 3
5.4检验结果判定
TTKAONnrKAca
qE-i-acC-as-Ceraac-cEc-Neca-irikAoNirKAcaGB/T3462--2007
5.4.1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允许加倍取样量复试验,重复试验仍有一个结果不含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4.2物理性能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样重复试验,重复试验仍有一个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4.3尺寸和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件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存
6. f标志
6.1.1产品外包装上应注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和牌号、批号,净重,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6. 1.2
供方名称,地址,邮编;
b)产品名称、牌号:
批号:
d)净重;
本标推编号: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质量监督部门印记;检验员号,
h)检验日期。
6.2包装
产品用木箱外包装,内用槽型泡沫塑料板或用纸盘外包装内用防潮纸:有特殊要求,可采用供需双方协商的包装方式。
6.3运输
产品运输时,应防止潮湿,不得剧烈碰换。6.4存
产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和无酸碱气氛之处,严氧化。产品存放期不宜超过6个月。7订货单(或合同)内客
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产品名称;
h)产品牌号;
)技术要求:
d)产品净重:
e)本标滩编号;
f)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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