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0395.4-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0395.4-2006
中文名称: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4部分:林用绞盘机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12-18
实施日期:2008-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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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农林
拖拉机
机械
安全
技术
林用
绞盘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农业>>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65.060.80林业设备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农、林机械与设备>>B96木材采运机械与设备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SO 4254-4:1990 IDT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8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计划单号:20030460-T-432
出版日期:2008-01-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6-12-18
起草人:马志远、刘良基
起草单位: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黑龙江省绥化林业机械厂
归口单位: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林业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
标准简介
GB/T10395的本部分规定了安装在林业机械和用于林业生产的农业机械上的绞盘机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仅适用于安装在自行式林业机械(如集材机和集运机)上的集材绞盘机和安装在用于林业生产的农业机械上的绞盘机,不适用于索道集材系统的绞盘机。 GB 10395.4-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4部分:林用绞盘机 GB10395.4-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5.06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0395.4—2006/ISO4254-4:1990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4部分:林用绞盘机
Tractor and machinery for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Technical means ensuring safetyPart 4:Forestry winches(ISO4254-4.1990.IDT)
2006-12-1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01-01实施
本部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为第5章至第12章。GB10395.4—2006/IS04254-4:1990GB10395在《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总标题下,包括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
第3部分:拖拉机,
第4部分:林用绞盘机;
第5部分:驱动式耕作机械;
-第6部分:植物保护机械;
-第7部分:联合收割机、饲料和棉花收获机;-第8部分:排灌泵和泵机组;
第9部分:播种、栽种和施肥机械;一第10部分:抛雪机;
一第11部分:动力草坪割草机、草坪拖拉机、草坪和园艺拖拉机、专用割草机和带割草附加装置的草坪和园艺拖拉机;
第12部分:便携式动力绿篱修剪机;-第13部分:后操纵式和手持式动力草坪修整机和草坪修边机;本部分为GB10395的第4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4254-4:1990《农林拖拉机和机械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一一第4
部分:林用绞盘机》。
本部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黑龙江省绥化林业机械厂。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志远、刘良基。本部分首次发布。
1范围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GB10395.4--2006/IS04254-4:1990安全技术要求
第4部分:林用绞盘机
GB10395的本部分规定了安装在林业机械和用于林业生产的农业机械上的绞盘机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仅适用于安装在自行式林业机械(如集材机和集运机)上的集材绞盘机和安装在用于林业生产的农业机械上的绞盘机,不适用于索道集材系统的绞盘机。GB10395.1给出了安全技术要求的总则。林用绞盘机除应满足本部分外,还应满足GB10395.1所给出的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039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4269.4林业机械操作者控制符号和其他标记(GB/T4269.4--2006,ISO3767-4:1993,Tractors and machinery for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powered lawn and garden equipment-Symbols foroperator controls and otherdisplays—Part 4:Symbols forforestry machinery,IDT)GB/T9480衣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GB/T9480-2001,eqvIS03600:1991)bZxz.net
GB10395.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1部分:总则(GB10395.1—2001,egvISO4254-1.1989,Tractors and machinery for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Technical means for ensuring safety-Part1:General)
GB/T19407农业拖拉机操纵装置最大操纵力(GB/T19407-—2003,ISO/TR3778:1987,Agricultural tractors--Maximum actuating forces required to operate controls,IDT)ISO3108普通钢丝绳实际破断拉力的确定(ISO3108:1974,Steelwireropesforgeneralpurposes-Determination of actual breaking load)ISO6687林业机械绞盘机性能要求(ISO6687:1994,Machineryforforestry—Winche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3铭牌
3.1绞盘机铭牌应字迹清晰、耐久,且应包含如下内容:制造商或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a)
绞盘机的型号;
生产日期(年);
d)系列号;
e)最大牵引力,即按ISO6687计算出的卷筒内层钢丝绳的最大牵引力。3.2安装在林业机械上的绞盘机,例如安装在集材机上的绞盘机或安装在拖拉机三点悬挂装暨上的绞盘机,均应在装备有绞盘机的机器或绞盘机框架的显著位置上粘贴标识符号,标识符号应标明如下内容:1
GB10395.4-2006/1SO4254-4:1990绞盘机卷简内层钢丝绳的最大牵引力;a
b)按第7章要求计算出的绞盘机采用的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c)按6.1和第7章要求计算出的钢丝绳的直径(即外径)。标识应能被正确阅读,拼音字母应采用大写字母印刷。标识的格式和文字的书写应符合GB/T4269.4的要求,同时应标出如下注意事项:“注意:该绞盘机不可用来提升重物”。4技术条件
绞盘机或装有绞盘机的机械供应商应提供符合4.1和4.2要求的使用说明书,其文字应能被正确阅读。使用说明书应按GB/T9480的要求编写。4.1使用说明书应包括绞盘机的全部使用和维护说明,说明书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符合第3章要求的铭牌内容;
b)载荷性能:最大输人扭矩,分别给出卷简内层钢丝绳和外层钢丝绳的最大许用牵引力;推荐使用的钢丝绳结构型式、型号、材质和直径;钢丝绳最大长度容绳量(这与钢丝绳的直径有关);d)
绞盘机的功能和动力传递装置的说明(除了机械式绞盘机外,对液压和电力传动的绞盘机还应e)
分别给出其系统图、最大压力、容积、流量、电压和电流);f
安全装置的说明;
绞盘机操纵说明;
维修说明的内容应包括安全装置的调整、钢丝绳的检查、预防性的维修保养、检查和结构h)
润滑。
4.2应提供零部件目录。
5机械安全防护装置
5.1在绞盘机的钢丝绳通过滑轮的地方,钢丝绳与滑轮的接触点(咬人点)应适当地设置安全防护装置,若采用的是集材机所使用的弧形导索轮,则可不设置安全防护装置。5.2机械运转时,如果操作者在其操纵位置能够触及到钢丝绳或卷简,则应在驾驶位置与触及到的钢丝绳或卷筒等部件之间设置安全防护装置。5.3与拖拉机的三点悬挂或类似的悬挂装置连接的绞盘机,在保证连接稳定性的前提下,绞盘机及其支架的设计应便于安全地安装和拆卸。5.4在绞盘机与拖拉机的三点悬挂或类似的悬挂装置连接状态下,当绞盘机正常运转时,如果可能发生翻车的危险,则应设置支撑或其他装置以确保机械的稳定性。6卷筒
6.1当钢丝绳的直径小于等于16mm时,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应小于10,当钢丝绳直径大于16mm时,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应小于8。6.2计算钢丝绳的长度时,应按ISO6687中的安全距离进行计算。6.3绞盘机的设计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外层钢丝绳都不会缠绕到卷简两侧辐板以外。7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按ISO3108规定的新钢丝绳的推荐使用尺寸,其静态破断拉力值不应小于装有绞盘机的机器或绞盘机系统最大许用拉力的1.4倍。8钢丝绳的固定
卷简应设有固定钢丝绳的装置,该装置的设计应当避免损伤钢丝绳,特别是固定处更应引起注意。2
该装置的设计应符合8.1到8.3的要求。GB10395.4—2006/ISO4254-4:19908.1将钢丝绳固定在卷简上的装置应设计成安全脱钩式的,当绞盘机失去控制而卷简处于自由状态时,在一定的外力作用下,钢丝绳能与卷筒分离。8.2将钢丝绳固定在卷筒上的装置应设计成能使钢丝绳与卷筒分离,分离力为:当卷筒上没有任何钢丝绳缠绕时,其分离力不得大于卷筒内层钢丝绳最大牵引力的0.3倍。当卷筒上缠绕有三圈钢丝绳时,固定装置应能承受卷简内层钢丝绳最大许用牵引力的1.25倍。8.3当人工放索时,将钢丝绳固定在卷简上的装置不应使钢丝绳意外脱落。9制动
9.1绞盘机如果设有制动系统,则当动力与卷简分离时,制动系统应能自动对卷简实施制动,还应有解除制动的机械装置使卷筒能处于自由状态。9.2绞盘机如果设有制动系统或等效系统,则当牵引力至少是绞盘机钢丝绳最大许用牵引力的1.25倍时,制动系统或等效系统应能保证制动的可靠,不出现打滑现象。9.3绞盘机如果设有制动系统,制动系统对卷筒实施制动和解除制动应平稳柔和。10过载保护装置
10.1如果装有过载保护装置,该装置应能保证装有绞盘机的机器或绞盘机系统的牵引力不超过最大许用牵引力。
10.2必须配备必要的工具以调整过载保护装置设置(如滑动离合器、安全阀等)。11操纵
11.1人工操纵装置所需的最大操纵力不应超过GB/T19407所给出的范围。11.2操纵装置的设计和安装应尽量减小绞盘机的空行程。11.3除处于分离位置外,当解除操纵时,动力操纵装置应能自动回到中立位置。11.4当解除操纵时,制动系统应能自动变换到制动位置。11.5制动控制和(或)分离离合器的操纵装置可以设置空转位置的锁定装置。11.6固定式绞盘机操纵位置的设计应能在任何时候保护操作者不被绞集物、断裂的钢丝绳或索带钩击伤。其功能和操作方法应符合GB/T4269.4的规定,在操纵装置上或在操纵位置附近用符号表示出来。
11.7如果绞盘机的操纵装置为杠杆形式,通常操纵杆应布置成:操作者拉动操纵杆时,执行的是绞集功能。
11.8如果解除制动的操纵装置为杠杆形式,通常操纵杆应布置成:操作者推离操纵杆时,执行解除制动,并使绞盘机的滚简处于自由状态的功能。12向后倾翻保护装置
这些要求应用于农业拖拉机。
12.1如果装有倾翻保护装置,在装有绞盘机的机器或绞盘机系统超过预先设定的倾角之前,倾翻保护装置应能保证切断绞盘机的动力。12.2必须配备必要的工具以调整防止倾翻装置的设置。GB10395.4-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4部分:林用绞盘机
GB10395.4—2006/ISO4254-4:1990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案皇岛印剧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印张0.5
字数8千字
2007年8月第一版2007年8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29787
定价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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