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8283-1987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中标分类号: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7-10-27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北京医科大学
归口单位:卫生部
发布部门:卫生部
主管部门:卫生部
标准简介
GB 8283-1987 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8283-198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Diagnostic criteria and principles ofmanageme nt for radiation cataractUDC 616-07/-08
GB 8283—87
本标准适用于由于职业性电离辐射照射所致的白内障。非职业性放射性白内障也可参照本标准诊断和治疗。
1诊断标准
1.1眼部有明确的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内受到大剂量的外照射,或长期超过剂量当限值的外照射历史,累积剂量在2Gy以上(有剂档案),并结合健康档案进行综合分析、诊断。1.2晶状体改变及分期标准
1.2.1I期
晶状体后极后囊下质内有细点状混独,排列成环形并伴有空泡。1.2.2Ⅱ期
晶状体后极后囊下皮质内呈现盘状混浊且伴有空泡。更甚者,在盘状混浊的周围出现不规则的条纹状混浊向赤道部伸延。盘状混浊也可向皮质深层扩展,可呈宝塔状外观。前极前囊下皮质内也可1现细点状混浊及空泡,视力可能减退。1.2.3Ⅲ期
后囊皮质下呈蜂窝状混浊,后极部较致密,向赤道部逐渐稀薄,伴有空泡,也可有彩虹点,前下皮质内混加重,有不同程度的视力障碍。1. 2.4V期
晶状体全部混浊,严重视力障碍。1.排除其他因素所致的白内障,如并发性白内障(高度近视眼、色素膜炎、视网膜色素变性等)与全身代谢有关的白内障(糖尿病、手足搐、长期服用类固醇等)、挫伤性白内障、化学中毒及其他物理因素所敛的内障、老年性白内障及先天性户内障等。2处理原则
2.1治疗可用维生素及其他营养剂等。如晶状体完全混浊,可施行白内障摘除术,有条件时可行人工品体植入术。术后酌情配矫正眼镜。2.2对诊断为放射性白内障者,根据白内障的程度及视力受损情况,暂时或长期脱离放射线,每半年至一作复查:-次晶状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7-12-10批准1988-07-01实施
GB 288T
附录A
眼部检查的要求
(补充件)
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查远近视力,远视力不足1.0者,需查矫正视力。40岁以上者不查近视A.1
按照解剖顺序,依次检查外眼,借助裂隙灯检查角膜、前房、虹膜及晶状体。A,3指触法检查服压及未散瞳检查眼底,注意视乳头即陷,以除外青光眼。再以1~5%新福林溶液充分散瞳,用检眼镜检查屁光间质及眼底,然后以裂隙灯查晶状体,记录病变特征,并绘图示意。附加说明:bzxz.net
本标准由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提出,由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分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标准由北京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负贵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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