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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645-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6645-2008

中文名称: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6-30

实施日期:2009-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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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用于 水泥 粒化 电炉 磷渣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材料>>91.100.10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中标分类号:建材>>建材产品>>Q12水泥混合材与外加剂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6645-1986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33280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0.0 元

计划单号:20061261-T-609

出版日期:2009-04-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6-07-29

起草人:颜碧兰、王昕、王梅易、吴秀俊、江丽珍、刘晨、李昌华、马冬梅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归口单位: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4)

提出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用作水泥混合材料的粒化电炉磷渣。 GB/T 6645-2008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GB/T6645-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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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1.10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6645—-2008
代替GB/T6645—1986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Granulated electric furnace phosphorous slag used for cement2008-06-30发布
数码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4-01实施
本标准代替GB/T6645—1986《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磷渣》。本标准与GB/T6645-198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在粒化电炉磷渣的定义中增加了注(1986版第2章,本版第3章);增加了磷渣的放射性指标及相应检验方法(本版4.6、本版5.7);GB/T6645—2008
检验规则详细规定了磷渣的出厂检测、型式检测等判定规则(1986版第4章,本版6.5);原标准附录A改为粒化电炉磷渣容重的测定方法,取消原标准附录B。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云南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云南瑞安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碧兰、王听、王梅易、吴秀俊、江丽珍、刘晨、李昌华、马冬梅。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1范围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GB/T6645—2008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用作水泥混合材料的粒化电炉磷道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要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量新没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75通用硅酸水泥
金层穿孔板武验筛
GB/T 6003.2
汽科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
JC/T1088
3术语和定义
粒化电炉磷渣化学分析方法
适用于本标准
下列术语利
粒化电炉磷渣
granulated electrie furnacephosphorous slag电炉法制取量时,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成分的熔融物,经率冷成粒,即为粒化电炉磷渣(简称磷渣)。
注:原态磷清人经试验证明对水溉及混凝土性能无害的少量钙质和硅铝质材料进行性能优化。技术要求
4.1原态磷渣质量系我K值不小于1.1降质量分数不大于3.5%
4.2磷渣中五氧化
4.3干磷渣的松散容量(简林容重)不大于1.30×10°kg/m。4.4块状磷渣的最大尺不大于50mm;且大于10mm的颗粒,以质量分效计,不超过5%。4.5不混有磷泥等任何外来杂物
4.6按5.6进行检测,磷渣的放射性应满足CB6566有关要求5试验方法
5.1氧化钙、氧化镁、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氟含量、五氧化二磷含量按JC/T1088方法进行。
5.2质量系数K
原态磷渣质量系数应按公式(1)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WCho+WMeo+WAlO
wsio,+wo
式中:
一原态磷渣的质量系数;
磷渣中氧化钙质量分数,%
GB/T6645—2008
磷渣中氧化镁质量分数,%;
磷渣中三氧化二铝质量分数,%;磷渣中二氧化硅质量分数,%;
磷渣中五氧化二磷质量分数,%。5.3松散容重
按附录A进行检测。
5.4大于10mm的颗粒含量
用孔径符合GB/T6003.2要求的10mm圆孔筛检验颗粒含量。磷渣经(105土5)℃烘干至恒重,然后称取2kg磷渣试样置于筛中,手工振动至没有明显试样通过时称量筛余质量。大于10mm颗粒的质量分数按公式(2)计算,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R-×100
式中:
R大于10mm颗粒占总样品量的质量分数,%;w
10mm圆孔筛筛余质量,单位为千克(kg);磷渣试样质量,单位为千克(kg)。5.5杂物
目测检测。
5.6放射性
(2)
将磷渣粉磨至细度应小于0.16mm的细粉,然后将其与符合GB175要求的硅酸盐水泥按质量比1:1混合均勾,并按GB6566方法检测放射性。6检验规则
6.1取样方法
以每半月排放的磷渣为一个批号。取样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样品经混合均勾后,按四分法缩分至5kg进行试验。取样时应除去150mm~200mm表层。
6.2出厂检验
磷渣供应方应按4.14.5要求对磷渣进行检验。出厂检验报告应随磷渣一同提供给磷渣使用方。6.3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第4章所有要求进行型式检验:如原材料、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6.4判定规则
6.4.1出厂检验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判为不合格品,不可作为混合材用于水泥生产。6.4.2型式检验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也判为不合格品。7运输与贮存
磷渣在散装运输时,不应与其他材料混装,车皮或车厢必须清除干净,以免混入杂物。磷渣在贮存时,不应混人杂物。
8使用要求
水泥企业启用供应方磷渣时,应按第4章所有要求进行验收检验;正常使用时,每年应至少检验进行一次。
A.1仪器
A.1.1 容重仪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粒化电炉磷渣容重的测定方法
GB/T6645—2008
容重仪主要由漏斗、容重筒、底盘、三脚支架等四部分组成,如图A.1所示,容重筒容积为1L。漏斗可用铁皮,支架用mm圆钢,底盘用2mm厚表面光滑的钢板制成。底盘、支架和漏斗三者可用焊接或铆接,漏斗口下表面距容重筒口上表面距离为100mm。A.1.25mm圆孔筛
符合GB/T6003.2要求。筛孔孔径为5mm,孔距为4mm,筛直径为200mm。A.1.3钢板尺
长度不小于150mm。
A.1.4台秤
分度值不大于10g。
单位为毫米
漏斗:
三脚支架;
底盘。bzxZ.net
a)容重仪漏斗、底盘和支架
图A1容重仪示意图
b)容重筒
GB/T 6645—2008
A.2检测方法
A.2.1取样
取不少于2kg的磷渣样品在105℃土5℃下烘干至恒重,再用5mm圆孔筛去除大颗粒后检测容重。
A.2.2检测
检测容重时,将容重仪放置在稳定的试验台上。将试样混合搅拌均匀,堵住漏斗下口,将磷渣样品倒人斗内。打开下料口,使磷渣自然落入容量筒中。磷渣装满后,用钢板尺刮掉多余磷渣,称量装满磷渣的容重简质量。
A.2.3计算
按公式(A,1)计算磷渣容重,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Gi-Ge×1000
式中:
磷渣容重,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2);Gi——装满磷渣的容重简质量,单位为千克(kg);G。——容重筒质量,单位为千克(kg);V——容重简容积,单位为升(L)。A.2.4结果处理
平行两次试验,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检测结果。如果两次结果相差超过10%,应重新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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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66-1-33280
GB/T664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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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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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GB/T664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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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1/16印张0.5字数8千字2008年9月第一版2008年9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33280
0定价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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