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877-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6877-2008
中文名称:拖拉机禁用与报废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7-09
实施日期:2009-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7173986
相关标签:
拖拉机
报废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农业>>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65.060.10农业拖拉机和牵引车辆
中标分类号:车辆>>拖拉机>>T61拖拉机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18.0 元
计划单号:20062393-T-604
出版日期:2009-0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7-06-16
起草人:李京中、徐惠娟
起草单位:洛阳拖拉机研究所、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6877—1997。本标准规定了拖拉机禁用与报废的技术要求及经济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拖拉机。 本标准是对GB/T16877—1997《拖拉机禁用与报废》的修订,修订时除作了编辑性修改外,本标准与GB/T16877—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最新版本的标准;———修改了大型和中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的定义;———4.5中增加了拖拉机禁用的安全方面的条件“不符合GB18447要求的”;———取消6.2.3 中“α和β系数是按GB/T1105.1 中有关公式和表格计算得出。以方便修正计算”。 GB/T 16877-2008 拖拉机禁用与报废 GB/T16877-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65.06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877—2008
代替GB/T16877—1997
拖拉机禁用与报废
Prohibition and scrapping for tractors2008-07-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2-01实施
GB/T16877—2008
本标准是对GB/T16877-1997《拖拉机禁用与报废》的修订,修订时除作了编辑性修改外,本标准与GB/T16877---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最新版本的标准;修改了大型和中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的定义;-4.5中增加了拖拉机禁用的安全方面的条件“不符合GB18447要求的”;取消6.2.3中\α和β系数是按GB/T1105.1中有关公式和表格计算得出。以方便修正计算”。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6877—1997。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洛阳拖拉机研究所、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京中、徐惠娟。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6877—1997。
拖拉机禁用与报废
本标准规定了拖拉机禁用与报废的技术要求及经济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拖拉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6877—2008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072.1-一2008往复式内燃机性能第1部分:功率、燃料消耗和机油消耗的标定及试验方法通用发动机的附加要求(ISO3046-1:2002,IDT)GB18447(所有部分)拖拉机安全要求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大型和中型拖拉机largeandmediumtractors发动机标定功率大于18kW的拖拉机。3.2
小型拖拉机
small tractors
发动机标定功率小于或等于18kW的拖拉机。3.3
禁用usageforbiddance
拖拉机因技术状况不良而禁止其继续使用,实行强制修理。3.4
报废discard as useless
拖拉机因使用年限长、技术状况恶化不宜继续使用而作废。3.5
功率允许值allowablepower
允许在用拖拉机发动机有效功率的最低限度值,单位以千瓦(kW)表示。3.6
燃油消耗率允许值allowablefuelconsumption允许在用拖拉机发动机燃油消耗的最高限度值,单位以克每千瓦时Lg/(kW·h)表示。4禁用技术条件与经济指标
为了保证拖拉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使作业达到高效、优质、低耗、安全的目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拖拉机应禁用。
4.1在标定工况下,燃油消耗率上升幅度大于出厂规定值20%的。4.2大型和中型拖拉机发动机有效功率或动力输出轴功率降低值大于出厂规定值15%的。1
GB/T16877—2008
4.3小型拖拉机发动机有效功率降低值大于出厂规定值15%的。4.4有效制动距离大于出厂规定值的。4.5经非规范改装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GB18447要求的。5报废技术条件与经济指标
经过一定时期使用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拖拉机应报废。5.1履带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或累计作业超过1.5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技术状况仍属4.1或4.2的。
5.2大型和中型轮式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5年(或累计作业超过1.8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技术状况仍属4.1或4.2的。5.3小型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或累计作业超过1.2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技术状况仍属4.1或4.3的。
5.4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5.5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车价格50%的。5.6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5.7国家明令淘汰的。
6试验方法
6.1功率、燃油消耗率允许值计算公式6.1.1功率允许值按式(1)计算:Per =0.85aPen
式中:
Per功率允许值,单位为千瓦(kW);一功率的环境修正系数;
一拖拉机发动机标定功率,单位为千瓦(kW)6.1.2燃油消耗率允许值按式(2)计算:ger = 1. 2Pg en
式中:
燃油消耗率允许值,单位为克每千瓦小时[g/(kW·h)];燃油消耗率的环境修正系数;
燃油消耗率规定值,单位为克每千瓦小时[g/(kW·h)1。6.2检测、计算方法
6.2.1测量时发动机冷却液和机油温度必须达到正常的工作温度。6.2.2测量时发动机最高空转转速必须与规定值相符,否则应加以调整。(1)
(2)
6.2.3检测时实际环境条件如与GB/T6072.1规定的标准环境条件不相符合,可根据附录B表中的功率环境修正系数α与燃油消耗率环境修正系数β进行修正,计算出当地的允许值。6.2.4在用的拖拉机功率和燃油消耗率应同时符合上述允许值的要求,否则禁止其使用。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农业拖拉机发动机功率和燃油消耗率允许值计算示例GB/T16877—2008
A.1某台拖拉机的发动机标定功率为40.4kW,标定燃油消耗率为258.4g/(kW·h),机械效率为0.8,测定时现场温度为32℃,相对湿度为60%,海拔高度为800m,计算该环境条件下的功率与燃油消耗率允许值。
解:查附录B表B.1,得修正系数α、β。α=0.865,β=1.023
将α代入公式(1)中,求得功率允许值Per:Per=0.85×0.865X40.4=29.70kW将β代入公式(2)中,求得燃油消耗率允许值ger:ger=1.2x1.023×258.4=317.21g/(kW·h)在上述环境条件下,如果测得该发动机功率低于29.70kW或燃油消耗率高于317.21g/(kW·h),则禁止其使用。
A.2某台手扶拖拉机的发动机标定功率为8.8kW,标定燃油消耗率为258.4g/(kW·h),机械效率为0.8,测定时现场温度为30℃,相对湿度为60%,海拔高度为600m,计算该环境条件下的功率与燃油消耗率允许值。
解:查附录B表B.1,得修正系数α、β。α=0.902,β=1.016
将α代入公式(1)中,求得功率允许值Per:Per=0.85×0.902×8.8=6.75kW
将β代入公式(2)中,求得燃油消耗率允许值ger:ger=1.2×1.016×258.4315.04g/(kW·h)在上述环境条件下,如果测得该发动机功率低于6.75kW或燃油消耗率高于315.04g/(kW·h),则禁止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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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拖拉机功率与燃油消耗率允许值的环境修正系数(α,β)表B.1
相对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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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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