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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79-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179-2008

中文名称: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6-30

实施日期:2009-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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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圆线 同心 导线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电线和电缆>>29.060.10电线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材料和通用零件>>K11裸电线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179-1999

采标情况:MOD IEC 61089:1991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44页

标准价格:30.0 元

计划单号:20065641-T-604

出版日期:2009-04-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74-10-21

起草人:季世泽、黄国飞、刘斌、孙泽强、胡建明等

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武汉电缆集团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代替GB/T 1179-1999《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本标准规定了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的电气和机械性能。本标准与GB/T 1179-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中增加了部分“绞制引起的标准增量”的内容(前版的表4,本版的表4);———在型号的表示方法上做了修改,用标称截面代替规格号(前版的D.2,本版的D.2和附录F);———推荐的导线尺寸和导线性能表中增加了国内常用的规格(前版的表D.2~ 表D.14,本版表D.2~表D.14);———增加了资料性附录E“国内常用规格的导线尺寸及导线性能表”;———增加了规范性附录F“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产品的型号表示方法”;———增加了资料性附录G“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EC 1089:1991章条编号对照”。 GB/T 1179-2008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GB/T1179-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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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9.06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179—2008
代替GB/T1179-—1999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Roundwire concentriclayoverheadelectrical stranded conductors(IEC61089.1991,MOD)
2008-06-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4-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绞合导线的要求
包装和标志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资料性附录)
附录F(规范性附录)
附录G(资料性附录)
需方提供的资料
应力一应变试验方法
导线涂料的标称质量
IEC61089推荐的导线尺寸及导线性能表国内常用规格的导线尺寸及导线性能表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产品的型号表示方法,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EC61089:1991章条编号对照GB/T1179—2008
GB/T1179—2008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61089:1991《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和第1号修改单(1997)(英文版)。在附录G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号与IEC61089:1991章条号的对照一览表。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IEC61089:1991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主要的技术性差异如下:一型号表示方法采用汉语拼音命名习惯;型号表示方法中用标称截面代替规格号;一推荐的导线尺寸和导线性能表中增加了国内常用的规格。本标准代替GB/T1179—1999《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本标准与GB/T1179一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中增加了部分“绞制引起的标准增量”的内容(前版的表4,本版的表4);在型号的表示方法上做了修改,用标称截面代替规格号(前版的D.2,本版的D.2和附录F);推荐的导线尺寸和导线性能表中增加了国内常用的规格(前版的表D.2表D.14,本版表D.2~表D.14);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E“国内常用规格的导线尺寸及导线性能表”;-增加了规范性附录F“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产品的型号表示方法”;增加了资料性附录G“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EC61089:1991章条编号对照”。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F是规范性附录,附录D、附录E、附录G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武汉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电缆有限公司、无锡华能电缆有限公司、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厂、广东远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昆明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天铝线有限公司、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华力电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世泽、黄国飞、刘斌、孙泽强、胡建明、霖、汪传斌、耿晓鹏、黄东、蒋陆肆、尤伟任、郭其生、欧阳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179-1983,GB/T1179—1999;GB9329—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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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GB/T1179-2008
1.1本标准规定了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由下述任意的金属单线组合而成:
a)铝及铝合金线
LY9型硬铝线,符合GB/T17048—1997;LHA2型高强度铝合金线,符合JB/T8134—1997;LHA1型高强度铝合金线,符合JB/T8134-1997。b)架空绞线用镀锌钢线,符合GB/T3428一2002G1A或G1B型普通强度钢线;
G2A或G2B型高强度钢线;
G3A型特高强度钢线。
c)铝包钢线,符合GB/T17937—1999LB1A或LB1B型铝包钢线;
LB2型铝包钢线。
注1;单线金属的电阻率以递增次序排列如下:LY9:
LB2:
LB1A.LBIB:
G1A,G1B:
G2A、G2B:
G3A:
28.264nQm
32.530no·m
32.840n2.m
63.86n·m
84.80nQ.m
191.57no·m
191.57no·m
191.57nQ·m
注2:经供需双方同意:
(对应于61%IACS)
(对应于53%IACS)
(对应于52.5%IACS)
(对应于27%IACS)
(对应于20.3%IACS)
(对应于9%IACS)
(对应于9%IACS)
(对应于9%IACS)
硬铝线中添加少量混合稀土,其机械和电气性能仍应符合GB/T17048—1997;a)
镀锌钢线的镀层金属亦可采用特种镀锌层,如:锌-5%铝-稀土合金镀层、55%铝-锌合金镀层等耐蚀性较一般镀锌层好的镀层,但机械和电气性能仍应符合GB/T3428一2002。采用上述特定单线组合成的导线应在订货时另加说明。1.2
本标准包括的各类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产品的型号和名称见表1。表1导线的型号和名称
JLHA2JLHA1
JL/G1A、JL/G1B、JL/G2A.JL/G2B、JL/G3AJL/G1AF、JL/G2AFJL/G3AF
JLHA2/G1A.JLHA2/G1B、JLHA2/G3AJLHA1/G1A、JLHA1/G1B、JLHA1/G3AJL/LHA2、JL/LHA1
铝绞线
铝合金绞线
钢芯铝绞线
防腐性钢芯铝绞线
钢芯铝合金绞线
钢芯铝合金绞线
铝合金芯铝绞线
GB/T1179—2008
JL/LB1A
JLHA2/LB1AJLHA1/LB1A
JG1A、JG1B、JG2A、JG3A
JLB1AJLBIB、JLB2
表1(续)
铝包钢芯铝绞线
铝包钢芯铝合金绞线
钢绞线
铝包钢绞线
“防腐型钢芯铝绞线的涂覆方式,按附录D的规定,在订货时应说明。b个别小规格实为混绞线。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3048.2--2007
1974,MOD)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第2部分:金属材料电阻率试验(IEC60468:裸电线试验方法尺寸测量(neqIEC60251:1978)GB/T4909.2-1985
GB/T3428—2002架空绞线用镀锌钢线(idtIEC60888:1987)GB/T17048—1997架空绞线用硬铝线(idtIEC60889:1987)GB/T17937---1999电工用铝包钢线(idtIEC61232:1993)JB/T8134-1997
架空绞线用铝-镁-硅系合金圆线(idtIEC60104:1987)JB/T8137--1999电线电缆交货盘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导线conductor
一种用于传输电流的材料,由多根非绝缘单线绞合在一起制成。3.2
同心绞导线concentriclaystrandedconductor在一根中心线芯周围螺旋绞上一层或多层单线组成的导线,其相邻层绞向相反。3.3
绞向directionoflay
一层单线的扭绞方向,即从离开观察者的运动方向。右向为顺时针方向,左向为逆时针方向。另一种定义:右向即当绞线垂直放置时,单线符合英文字母Z中间部分的方向;左向即当绞线垂直放置时,单线符合英文字母S中间部分的方向。3.4
节距laylength
绞线中的一根单线形成一个完整螺旋的轴向长度。3.5
节径比layratio
绞线中单线的节距与该层的外径之比。2
批lot
在相同的生产条件下,由同一制造厂生产的一批导线。注:一批可包括部分或全部订货数量。标称值nom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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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可测量性能的名义值或标志值,用以标示导线或其组成单线并给定公差。标称值为其目标值。钢比steelratio
以百分比表示的钢横截面积与铝横截面积之比。单线
具有规定圆截面的拉制金属线。4绞合导线的要求
4.1材料
绞合导线应由圆硬铝线和铝合金线、圆镀锌钢线及圆铝包钢线中之一种或二种单线绞制而成,绞合前的所有单线应具有按第2章中相应标准规定的性能。4.2导线尺寸
附录D列出了作为指导的导线尺寸一览表,并推荐新设计的导线的尺寸从中选择。现有的或已设计好的架空线路用导线及本标准未包括的尺寸和结构,可以根据供需双方的协议进行设计和提供,并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4.3表面
导线表面不应有目力可见的缺陷,例如明显的划痕、压痕等等,并不得有与良好的商品不相称的任何缺陷。
4.4绞制
4.4.1导线的所有单线应同心绞合。4.4.2相邻层的绞向应相反,除非需方在订货时有特别说明,最外层绞向应为“右向”。4.4.3每层单线应均匀紧密地绞合在下层中心线芯或内绞层上。4.4.4导线的绞合节径比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导线绞合节径比
结构元件
钢及铝包钢加强芯
铝及铝合金绞层
钢及铝包钢绞线
6根层
12根层
所有绞层
4.4.5对于有多层的绞线,任何层的节径比应不大于紧邻内层的节径比。节径比
4.4.6绞合后所有钢线应自然地处于各自位置,当切断时,各线端应保持在原位或容易用手复位,此要求也同样适用于导线的外层铝绞线。尽管希望钢绞线和铝包钢绞线在切断后所有单线能保持原状,但对于大于19根的钢绞线和铝包钢绞线可能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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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绞制前,构成绞线的所有单线的温度应基本一致。4.5接头
4.5.1绞制过程中,单根或多根镀锌钢线或铝包钢线均不应有任何接头。4.5.2每根制造长度的导线不应使用多于1根有接头的,如4.1所述的成品铝或铝合金单线。4.5.3绞制过程中不应有为了要达到要求的导线长度而制作的铝或铝合金线接头。4.5.4在绞制过程中,铝或铝合金单线若意外断裂,只要这种断裂既不是由单线内在缺陷,也不是因为使用短长度铝或铝合金线所致,则铝或铝合金单线允许有接头。接头应与原单线的几何形状一致,例如接头应修光,使其直径等于原单线的直径,而且不应弯折。铝或铝合金单线的接头应不超过表3的规定值。在同一根单线上或整根导线中,任何两个接头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m。
接头应用电阻对焊、冷镦焊或冷压焊及其他认可的方法制作,这些接头与良好的生产工艺一致。电阻对焊的接头应进行退火,接头两侧退火距离约为250mm。4.5.5当4.5.4规定的接头不要求符合未焊接单线的要求时,退火后的电阻对焊接头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75MPa,冷压焊接头和电阻冷镦焊接头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130MPa,制造厂应证明上述焊接方法能达到规定的抗拉强度要求。注:绞合导线中适当位置单线接头的性能与抗拉强度和伸长率有关,对于抗拉强度较低的退火电阻对焊接头,由于其较大的伸长率,其总的性能与冷压接头或电阻冷镦焊接头相似。表3铝及铝合金导线允许的接头数铝绞层数目
制造长度允许的接头数
4.6线密度——单位长度质量
铝绞层数目
制造长度允许的接头数
4.6.1各种尺寸和绞合结构的导线单位长度质量规定于附录D和附录E的表中,系采用第1章规定的铝线和钢线的密度、表4规定的绞合增量及以理论非圆直径为基础的铝和钢线的截面积进行计算。4.6.2以4.4.4和4.4.5规定的平均节径比绞制而引起的质量和电阻增量应在表4中选取,增量以百分数表示。
注:单线经绞合成绞线后,除了中心线外,所有单线均比绞线长,而且增量取决于使用的节径比。4.6.3当导线有涂料时,涂料的标称质量应按附录C规定的方法计算。4.7导线拉断力
4.7.1单一绞线(铝绞线、铝合金绞线、镀锌钢绞线和铝包钢绞线)的额定拉断力应为4.7.4所述的所有单线最小拉断力的总和。
4.7.2钢或铝包钢芯铝(铝合金)绞线的额定拉断力,应为铝(铝合金)部分的拉断力与对应铝(铝合金)部分在断裂负荷下钢或铝包钢部分伸长时的拉力的总和。为规范及实用起见,钢或铝包钢部分的拉断力偏安全地规定为:按250mm标距,1%伸长时的应力来确定。4.7.3铝合金芯铝绞线的额定拉断力为硬铝线部分拉断力与铝合金线部分的95%拉断力的总和。4.7.4任何单线的拉断力为其标称截面积与4.1对应单线标准的相应的最小抗拉强度的乘积。4.8直流电阻
铝与钢线的组合导线的直流电阻计算,忽略钢线的电导率,但铝包钢线加强芯中铝包层的电导仍计算在内。
附录D的表D.1~表D.14和附录E的表E.1表E.6中20℃直流电阻值为计算值。铝包钢绞线的直流电阻按GB/T17937一1999有关的电阻率来计算。镀锌钢绞线的直流电阻按平均电导率9%IACS计算。4
绞制结构
表4绞制引起的标准增量*
增量(增加)/%
绞制结构
a这些增量系采用每个相应铝绞层或钢绞层的平均节径比计算。b每种型式的同心绞单线绞层数不包括中心线。C铝包钢绞线的增量与铝绞线的增量相同。d镀锌钢绞线的增量。
5试验
5.1试验分类
5.1.1型式试验
GB/T1179—2008
增量(增加)/%
型式试验用于检验导线的主要性能,其性能主要取决于导线的设计。对于新设计的导线或用新的生产工艺生产的导线,试验只做一次,并且仅当其设计或生产工艺改变之后试验才重做。型式试验只在符合所有有关抽样试验要求的导线上进行。5.1.2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用于保证导线质量及符合本标准的要求。5.2试验要求
5.2.1型式试验
a)铝单线接头;
应力一应变曲线;
导线拉断力。
抽样试验
绞制前的单线:
应符合相应的单线标准。
b)导线:
GB/T1179—2008
截面积;
—外径;
线密度;
表面情况;
节径比及绞向。
5.3试样数量
5.2.2规定的试验用试样应从10%成盘导线的外端随机选取,而且在包装之前应检查每成盘导线的表面情况。
5.4试样长度
5.4.1试验用的所有单线试样,应在绞制前选取,并按4.1进行试验。5.4.2当要求进行绞制后单线的试验时,应从成盘或成圈绞线的外端切取1.5m长。5.4.3导线拉断力试验和应力--应变试验要求的试样长度应为导线直径的400倍,且不少于10m。本条规定的试样长度,是为了保证应力一应变曲线具有良好的精确度而要求的最小长度,假如制造厂能证明使用一较短长度试样也能得出相同的精确结果,并且提供有效的相当的试验结果使需方满意,则允许较短长度的试样。
5.5型式试验
5.5.1当需方有要求时,应提供作为型式试验的应力一应变曲线,该曲线代表所购导线在负荷条件下有最完整的性能资料。
5.5.2如果供需双方在订货时达成协议,应力一应变试验应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在导线上进行,若适用,也可在钢芯上进行。
5.5.3导线的拉断力试验
当要求进行导线的拉断力试验时,应能承受不小于按4.7规定的计算的额定拉断力的95%,而且任一单线均不应断裂。
导线的拉断力应通过拉伸固定在合适的精确度至少为士1%的拉力试验机上的导线的方法进行测量,负荷的增加速度推荐按照B.6.7的规定。为便于试验,导线试样的两端应制作适当的端头。试验期间,导线的拉断力按当绞线的一根或多根单线发生断裂时的负荷来确定。如果单线的断裂发生在距离端头1cm以内,并且拉断力小于规定的拉断力要求时,则可重新试验,最多可试验3次。5.5.4铝或铝合金单线的焊接
制造厂应通过向需方提供最近的试验结果或进行必要的试验,来证明用于焊接铝或铝合金单线的方法能使铝或铝合金单线达到4.5.5规定的抗拉强度要求。5.6抽样试验
5.6.1截面积
5.6.1.1导线的铝部分截面积应为组成导线的所有铝或铝合金单线截面积的总和,单线面积按5.6.1.3测得的直径进行计算。
任一试样的截面积偏差应不大于标称值的士2%,也不应大于任何4个测量值的平均值的士1.5%,这4个测量值是在试样上随意选取的最小间距为20cm的位置上测量。5.6.1.2钢芯或铝包钢芯的截面积应是组成钢芯或铝包钢芯所有单线的截面积的总和面积按5.6.1.3测得的直径进行计算。
5.6.1.3单线的直径应包括金属镀层或包覆层,使用分度为微米的千分尺测量。直径d应为三次直径测量值的平均值,测量方法按GB/T4909.2一1985的规定测量,测量到小数第三位,修约到二位小数。
5.6.2导线直径
导线直径应在绞线机上的并线模和牵引轮之间测量。6
GB/T1179—2008
测量应使用可读到0.01mm的量具。直径应取在同一圆周上互成直角的位置上的两个读数的平均值,修约到毫米的二位小数。导线直径的偏差为:
直径10mm及以上,士1%d;
直径10mm以下,士0.1mm。
5.6.3线密度——单位长度质量
导线的单位长度质量应使用精确度为士0.1%的仪器测量。导线单位长度质量(不包括涂料)应分别不大于附录D中表D.1~表D.14或附录E中表E.1~表E.6列出的标称值的士2%。
导线中的涂料质量应是有涂料时的导线质量与去掉所有涂料后的导线质量的差值。涂料应至少符合附录C规定的最小值。
5.6.4单线的断裂强度
单线断裂强度试验应从绞线上选取的单线上进行,试样应校直,操作时不得拉伸或碰伤试样。单线截面积应按5.6.1.3规定的直径测量方法测定,然后将校直的单线装在合适的拉力试验机上,逐渐施加负荷。夹头移动速度应不小于25mm/min,也不大于100mm/min。断裂负荷除以单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相应的绞前抗拉强度的95%(5%的损失量是由于绞制过程中单线的加工和扭绞造成的)。
5.6.5单线的电阻率
如有需要,电阻率应从绞线上选取的单线上测量,试样应用手工校直,应按GB/T3048.2-200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应单线标准要求,除镀锌钢绞线外,所有镀锌钢线一般不要求测量电阻率。
5.6.6表面情况
绞线表面应符合4.3的要求。
5.6.7节径比和绞向
绞线每一层的节径比应为测得的绞合节距与该层外径的比值。实测值应符合4.4的要求。另外应注意每层的绞向,也应符合4.4的要求。5.7检验
5.7.1除非供需双方在订货时达成协议,所有试验和检验均应在装运前在制造厂里进行,而且不应干扰制造厂的正常工作。制造厂应向代表需方的检验人员,提供所有必要的和足够的试验条件和方便,表明交付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5.7.2装运前,当需方要求进行检查的时候,制造厂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的十天内完成所有试验,并在制造厂里接受或拒收产品,如果当时制造厂里没有需方代表在为期十天的时间内进行试验,则制造厂自已完成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将试验结果提交需方,若要求,应提供试验结果的正式文本。然后需方根据这些试验结果接受或拒收产品。或者,如果这些试验已在生产过程中完成,制造厂应提供有关的试验结果。
5.8接收或拒收
试样不符合本标准的任一要求均应认为以该试样为代表的这批产品不合格,可拒收。如果任何一批产品被如此拒收,制造厂有权对该批导线的每一盘导线仅进行一次试验,并对其中合格的产品提交使用。
6包装和标志
6.1包装
在正常的装卸运输和储存中,导线应适当包装以防损伤。7
GB/T1179—2008
导线应成盘交货,最外一层与电缆盘侧板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30mm,并妥善包装。连在一起的两根导线,其连接处应至少剪断一半,并将连接处的两边扎牢。电缆交货盘应符合JB/T8137-1999的规定。短段导线允许成圈交货,每圈应至少捆扎三处,并妥善包装。6.2记号及标牌
制造厂名称,制造厂的序列号(如有的话);导线型号、标称截面及单线根数;装运、旋转方向或放线标志;
运输时线盘不能平放的标记;
由外至内每根导线的长度,m;
毛重及净重,kg;
制造日期:年月;
本标准编号:GB/T1179—2008。h)
6.3短段导线
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短段导线。短段导线的长度不小于合同规定制造长度的50%,其数量应不超过交货总量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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