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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92.7-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792.7-2008

中文名称:古籍著录规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Bibliographical description for ancient chinese book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8-07-16

实施日期:2009-01-01

作废日期:2021-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0340593

相关标签: 古籍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01.075字符符号

中标分类号:综合>>经济、文化>>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3792.7-1987

采标情况:MOD ISBD(A)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8页

标准价格:22.0 元

计划单号:20065193-T-469

出版日期:2009-01-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7-01-03

起草人:鲍国强、沈乃文、张志清、喻爽爽、杨健、程佳羽

起草单位: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归口单位: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古籍著录项目及其顺序、著录用标识符、著录用文字、著录信息源及著录项目细则等。本部分主要用于汉语文古籍著录。各少数民族语文古籍著录可以参用。本部分适用于编制国家书目及各类型目录。本部分不涉及古籍目录组织规则。本部分与GB/T3792.7—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与GB/T3792.1《文献著录总则》同步调整,本部分将GB/T3792.7—1987 的10 章归并为8章,编排较前紧凑,表述较前严密,更便于操作。———为与ISBD(A)统一,本部分修改了GB/T3792.7—1987中的著录项目及著录单元名称。如“书名与著者项”改为“题名与责任说明项”,“丛书项”改为“丛编项”,“说明书名文字”改为“其他题名信息”,“附属丛书名”改为“分丛编题名”等。———术语和定义由GB/T3792.7—1987的10条增订为32条(部分内容由初版“10.2.5主要的版本类型”中内容修改归并),对古籍著录的主要术语加以明确界定。———根据我国古籍著录的实际情况,“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的规定信息源明确为“正文首卷卷端”。———古籍的卷数,GB/T3792.7—1987 定为“书名与著者项”中与“说明书名文字”并列的著录单元,空一格著录于“正书名”之后;现根据ISBD(A)的原则和20年来古籍著录工作实践,本部分改为“其他题名信息”中的重要内容。———根据ISBD(A)的规定,将GB/T3792.7—1987“版本项”的内容拆分为“版本项”和“出版发行项”。前者著录古籍的版本类型等;后者著录古籍的出版、发行和印刷事宜,并根据古籍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了“修版地、修版者、修版年”的著录内容。———根据客观著录的原则,将“责任说明”中“示例”由原来著录考订内容为主,改为按原书所题内容客观著录为主。———根据ISBD(A)已实施的“完整本著录原则”及其以版本为著录单位的立目标准,将载体形态项和附注项分为完整本和复本两部分。其中,古籍完整本特征是指一种古籍制作完成时已经具有的内容和形式特征,古籍复本特征是指一部古籍在流传和典藏过程中新产生的内容和形式特征。———GB/T3792.7—1987对“书目参考附注”未作具体规定,现根据ISBD(A)的规定,将“书目参考附注”定为附注项的第一个附注内容。———提要是我国古籍编目的优良传统。GB/T3792.7—1987有关提要的条款较简单,本部分对古籍提要的撰写作出较具体的规定。———根据ISBD(A)、古籍的实际状况以及“标准书号与获得方式项”的主要内涵,将GB/T3792.7—1987中“装订与获得方式项”的有关内容并入“附注项”。———根据古籍著录使用繁体汉字的实际情况,本部分全部示例均改为繁体汉字。———根据书目著录法和标目法的不同功能,删去了GB/T3792.7—1987 中“排检项”和“标目”内容。———将著录格式从正文部分抽出,改为附录。———按照GB/T1.1—2000,对GB/T3792.7—1987的格式、编排进行了重新调整。 GB/T 3792.7-2008 古籍著录规则 GB/T3792.7-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部分规定了古籍著录项目及其顺序、著录用标识符、著录用文字、著录信息源及著录项目细则等。本部分主要用于汉语文古籍著录。各少数民族语文古籍著录可以参用。本部分适用于编制国家书目及各类型目录。本部分不涉及古籍目录组织规则。
本标准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1部分:文献著录总则;
第2部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
第3部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
第4部分:非书资料著录规则;
第5部分:档案著录规则;
第6部分:测绘制图资料著录规则;
第7部分:古籍著录规则;
第8部分:乐谱著录规则。
GB/T3792的本部分是依据《国际标准书目著录(总则)》(ISBD(G))的原则,并修改采用《国际标准书目著录[古籍(善本)]》(ISBD(A)第二修订版),在GB/T3792.7-1987《古籍著录规则》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部分与ISBD(A)的主要区别在于著录内容的规定信息源。如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的规定信息源,ISBD(A)定为题名页,本部分根据我国古籍及其著录的实际情况,明确定为正文首卷卷端。
本部分与GB/T3792.7-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与GB/T3792.1《文献著录总则》同步调整,本部分将GB/T3792.7-1987 的10 章归并为8章,编排较前紧凑,表述较前严密,更便于操作。
---为与ISBD(A)统一,本部分修改了GB/T3792.7-1987中的著录项目及著录单元名称。如书名与著者项改为题名与责任说明项,丛书项改为丛编项,说明书名文字改为其他题名信息,附属丛书名改为分丛编题名等。
---术语和定义由GB/T3792.7-1987的10条增订为32条(部分内容由初版10.2.5主要的版本类型中内容修改归并),对古籍著录的主要术语加以明确界定。
---根据我国古籍著录的实际情况,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的规定信息源明确为正文首卷卷端。
---古籍的卷数,GB/T3792.7-1987 定为书名与著者项中与说明书名文字并列的著录单元,空一格著录于正书名之后;现根据ISBD(A)的原则和20年来古籍著录工作实践,本部分改为其他题名信息中的重要内容。
---根据ISBD(A)的规定,将GB/T3792.7-1987版本项的内容拆分为版本项和出版发行项。前者著录古籍的版本类型等;后者著录古籍的出版、发行和印刷事宜,并根据古籍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了修版地、修版者、修版年的著录内容。
---根据客观著录的原则,将责任说明中示例由原来著录考订内容为主,改为按原书所题内容客观著录为主。
---根据ISBD(A)已实施的完整本著录原则及其以版本为著录单位的立目标准,将载体形态项和附注项分为完整本和复本两部分。其中,古籍完整本特征是指一种古籍制作完成时已经具有的内容和形式特征,古籍复本特征是指一部古籍在流传和典藏过程中新产生的内容和形式特征。
---GB/T3792.7-1987对书目参考附注未作具体规定,现根据ISBD(A)的规定,将书目参考附注定为附注项的第一个附注内容。
---提要是我国古籍编目的优良传统。GB/T3792.7-1987有关提要的条款较简单,本部分对古籍提要的撰写作出较具体的规定。
---根据ISBD(A)、古籍的实际状况以及标准书号与获得方式项的主要内涵,将GB/T3792.7-1987中装订与获得方式项的有关内容并入附注项。
---根据古籍著录使用繁体汉字的实际情况,本部分全部示例均改为繁体汉字。
---根据书目著录法和标目法的不同功能,删去了GB/T3792.7-1987 中排检项和标目内容。
---将著录格式从正文部分抽出,改为附录。
---按照GB/T1.1-2000,对GB/T3792.7-1987的格式、编排进行了重新调整。
本部分的附录A 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委员会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鲍国强、沈乃文、张志清、喻爽爽、杨健、程佳羽。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3792.7-1987。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3792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3469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
GB/T3792.1 文献著录总则
GB/T3792.2 普通图书著录规则
GB/T12406 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GB/T12406-1996,idtISO4217:1990)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著录项目和著录单元4
5 著录用标识符5
6 著录用文字6
7 著录信息源6
8 著录项目细则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著录格式21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多层次著录22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 01.0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792.7—2008
代替GB/T3792.7-1987
古籍著录规则
Bibliographical description for ancient Chinese books(ISBD(A),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 foroldmonographicpublications,MOD)2008-07-1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1-01实施
GB/T3792.7—2008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著录项目和著录单元
著录用标识符
著录用文字
著录信息源
著录项目细则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著录格式
多层次著录
本标准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1部分:文献著录总则;
第2部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
第3部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第4部分:非书资料著录规则;
第5部分:档案著录规则;
第6部分:测绘制图资料著录规则;第7部分:古籍著录规则;
第8部分:乐谱著录规则。
GB/T3792.7—2008
GB/T3792的本部分是依据《国际标准书目著录(总则)》ISBD(G))的原则,并修改采用《国际标准书目著录[古籍(善本))》(ISBD(A)第二修订版),在GB/T3792.7一1987《古籍著录规则》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部分与ISBD(A)的主要区别在于著录内容的规定信息源。如“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的规定信息源,ISBD(A)定为“题名页”,本部分根据我国古籍及其著录的实际情况,明确定为“正文首卷卷端”。
本部分与GB/T3792.7-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与GB/T3792.1《文献著录总则》同步调整,本部分将GB/T3792.7一1987的10章归并为8章,编排较前紧凑,表述较前严密,更便于操作。一—为与ISBD(A)统-,本部分修改了GB/T3792.7一1987中的著录项目及著录单元名称。如“书名与著者项”改为“题名与责任说明项”,“丛书项”改为“丛编项”,“说明书名文字”改为“其他题名信息”,“附属必书名”改为“分丛编题名”等。术语和定义由GB/T3792.7一1987的10条增订为32条(部分内容由初版“10.2.5主要的版本类型”中内容修改归并),对古籍著录的主要术语加以明确界定。一根据我国古籍著录的实际情况,“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的规定信息源明确为“正文首卷卷端”。古籍的卷数,GB/T3792.7一1987定为”书名与著者项”中与“说明书名文字”并列的著录单元,空一格著录于“正书名”之后;现根据ISBD(A)的原则和20年来古籍著录工作实践,本部分改为“其他题名信息”中的重要内容。根据ISBD(A)的规定,将GB/T3792.7一1987“版本项”的内容拆分为“版本项”和“出版发行项”。前者著录古籍的版本类型等;后者著录古籍的出版、发行和印刷事宜,并根据古籍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了“修版地、修版者、修版年”的著录内容。一根据客观著录的原则,将“责任说明”中“示例”由原来著录考订内容为主,改为按原书所题内容客观著录为主。
根据ISBD(A)已实施的\完整本著录原则”及其以版本为著录单位的立目标准,将载体形态项和附注项分为完整本和复本两部分。其中,古籍完整本特征是指一种古籍制作完成时已经具有的内容和形式特征,古籍复本特征是指一部古籍在流传和典藏过程中新产生的内容和形式特征。
—-GB/T3792.7一1987对“书目参考附注”未作具体规定,现根据ISBD(A)的规定,将“书目参考附注”定为附注项的第一个附注内容。提要是我国古籍编目的优良传统。GB/T3792.7一1987有关提要的条款较简单,本部分对古I
GB/T3792.7—2008
籍提要的撰写作出较具体的规定。—根据ISBD(A)、古籍的实际状况以及标准书号与获得方式项”的主要内涵,将GB/T3792.7-1987中“装订与获得方式项”的有关内容并入“附注项”。一根据古籍著录使用繁体汉字的实际情况,本部分全部示例均改为繁体汉字。根据书目著录法和标目法的不同功能,删去了GB/T3792.7一1987中“排检项”和“标目”内容。
一将著录格式从正文部分抽出,改为附录。-按照GB/T1.1—2000,对GB/T3792.71987的格式、编排进行了重新调整。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委员会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鲍国强、沈乃文、张志清、喻爽爽、杨健、程佳羽。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3792.7-1987。
1范围
古籍著录规则
GB/T3792.7-2008
本部分规定了古籍著录项目及其顺序、著录用标识符、著录用文字、著录信息源及著录项目细则等。
本部分主要用于汉语文古籍著录,各少数民族语文古籍著录可以参用。本部分适用于编制国家书目及各类型目录。本部分不涉及古籍目录组织规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379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3469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GB/T3792.1文献著录总则
GB/T3792.2普通图书著录规则
GB/T12406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GB/T12406—1996,idtISO4217:1990)3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古籍ancientChinesebooks
主要指1911年以前(含1911年)在中国书写或印刷的书籍。3.2
正题名titleproper
古籍的主要题名,包括交替题名,但不包括并列题名和其他题名信息。3.3
并列题名paralleltitle
与正题名相对应的另一种语言文字的题名。汉语拼音题名不视为并列题名,3.4
其他题名信息othertitleinformation从属于正题名、并列题名、丛编正题名等,并对正题名、并列题名和丛编正题名等进行限定、补充或解释的文字。
责任说明statementofresponsibility对古籍内容的创作、注释、编辑或评论等负有责任的个人或团体名称及其责任方式的说明。1
GB/T3792.7—2008
第一贵任说明primaryintellectualresponsibility一种古籍具有几种不同责任方式的责任者时,列居首位的责任说明。3.7
其他责任说明secondaryintellectualresponsibility一种古籍具有几种不同责任方式的责任者时,除第一责任说明以外的责任说明。3.8
无总题名古籍
音nocommontitleforanitem
多种著作在抄写或刻印时被组合在一起,规定信息源出现多个题名而无总题名的古籍。3.9
稿本manuscript
著者亲自书写或组织善录的著作原件。3.10
写本hand-copiedbook
写而成的书籍。一般指宋代以前手写文献,宋代及以后由中央政府组织编纂写或名家写的文献,以及用特殊材料(如泥金、朱墨等)写的文献。3.11
抄本manuscriptcopy
依据某一底本手工抄录而成的书籍。3.12
彩绘本colorhandpaintedbook
用多种颜色绘制而成的书籍。
刻本blocks-printed edition
雕版印本的简称。雕刻木板,制成反字印版,再数墨覆纸刷印而成的书籍。3.14
movabletape
活字本
活字印本的简称。将木、泥、铜等中国传统活字摆成印版,再敷墨覆纸印成的书籍。3.15
活字泥版印本movableclaysheetprintedbook选用阳文反字的木质雕版作为字源,将特制泥条的一端压于木质雕版的一个文字上,制成一个阴文正字的泥质字模,再按照书的内容,选用对应的泥质字模压于特制的泥版上,制成阳文反字的泥质印版,再敷覆纸刷印而成的书籍。
铃印本official seal
用若干印章直接铃印在书叶上而成的书籍。3.17
磁版印本chinawaresheetprintedbook使用特制泥土制成泥版,火烧令坚,再敷墨覆纸印成的书籍。3.18
铜版印本coppersheetprintedbook在铜质平面上制成印版再印制而成的书籍。2
影印本photolithographiceditionGB/T 3792.7--2008
使用照相技术复制某一既存版本的图像,再将此图像制成印版印刷而成的书籍。3.20
石印本stoneplate
原无底本,使用特殊制剂和技术在石质平面上制成印版,再利用机械印刷而成的书籍。3.21
铅印本stereotype
使用据字模制成的铅活字制成印版,再利用机械印刷而成的书籍。3.22
重修revisededition
保持原书正文,仅增补或改动原书附录。如同时修补更换原书残损模糊的版片,仍属重修。3.23
增修augmentededition
增补或改动原书正文。如同时增补或改动原书附录,修补更换原书残损模糊的版片,仍属增修。3.24
附件accompanyingmaterial
内容上与古籍的主要部分有直接关系,形式上与古籍的主要部分相分离的附加材料。3.25
提要summary
又称“解题”、“叙录”等,是根据一定的体例编写的关于所著录书籍的作者、卷次、内容和版本源流及:其考证、评价等的简要说明。3.26
卷轴装Writingreelsbinding
将作为书籍载体的帛或纸粘连成长幅,以木棒或象牙、玉石等材料做轴,自左至右卷成一束的装顿形式。bzxz.net
经折装flodedbinding
简称“折装”,将作为书籍载体的纸张粘连成长幅,自右至左按相同宽度反复折叠成为折子,首尾粘以厚硬纸页护持的装顿形式。
蝴蝶装butterflybinding
简称“蝶装”,分别将书叶有图文的一面沿中缝向内对折(即图文面相对),中缝背面以胶料粘连,以厚纸包裹做书衣的装顿形式。翻阅时书叶从中缝展开,两边向外,形如蝴蝶展翅,故名。3.29
包背装Wrapped-ridgebinding
又称“裹背装”,分别将书叶沿中缝向外对折,使两半叶图文面相背,书脊用胶料粘合,或再加纸订脑,以一整幅厚纸包背粘连,裹住书脊和全册书前后两面的装顿形式。3.30
线装thread-bound book
分别将书叶沿中缝向外对折,使两半叶图文面相背,各叶中缝组成书口,用纸捻订书脑,以散开的两叶纸做前后书衣,再打眼订线的装顿形式。3
GB/T3792.7—2008
毛装fall-dressed
天头、地脚及书背处未加裁切而装订成册的装顿形式。3.32
multi-leveldescription
多层次著录
文献著录的一种方法。它将著录信息分成两个或多个层次,第一著录层次包括文献整体共有的信息,第二或其余层次只包括各组成部分所独有的信息。4著录项目和著录单元
著录项目和著录单元包括如下内容:题名与责任说明项
正题名
一般文献类型标识(选用)
并列题名
其他题名信息
责任说明
版本项
版本说明
附加版本说明
文献特殊细节项(不适用)
出版发行项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修版地、修版者、修版年
印刷地、印刷者、印刷年
载体形态项
文献数量及特定文献类型标识
其他形态细节
丛编项
丛编正题名
丛编并列题名
丛编其他题名信息
丛编责任说明
丛编编号
分丛编标识和(或)题名
分丛编其他题名信息
分丛编责任说明
分丛编编号
附注项
标准书号及获得方式项(不适用)4
5著录用标识符
5.1著录项目、著录单元与著录用标识符一览表表1著录项目、著录单元与著录用标识符一览表项目
1题名与责任说明项
2版本项
3文献特殊细节项
4出版发行项
5载体形态项
6丛编项
7附注项
8标准书号及获得方式项
5.2著录用标识符
(:,)
标识符
1.1正题名
GB/T3792.7—2008
1.2一般文献类型标识(选用)
1.3并列题名
1.4其他题名信息
1.5贵任说明
第一责任说明
其他责任说明
2.1版本说明
附如版本说明
4.1出版地
修版地
出版者、修版者
出版年、修版年
印刷地、印刷者、印刷年
文献数量及特定文献类型标识
其他形态细节
丛编正题名
丛编并列题名
丛编其他题名信息
丛编责任说明
丛编第一责任说明
丛编其他责任说明
分丛编标识和(或)题名
6.6分丛编其他题名信息
分丛编责任说明
丛编编号或分丛编编号
根据GB/T3792.1的规定,本部分各著录项目和著录单元采用以下规范的前置标识符和(或)外括标识符:
置于首项以外的各著录项目之前。置于并列题名、并列责任说明、丛编并列题名之前。GB/T3792.7—2008
置于其他题名信息、出版者、修版者、印刷者、其他形态细节、丛编其他题名信息、分丛编其他题名信息之前。
置于第一责任说明、丛编第一责任说明、分丛编责任说明之前。置于相同责任方式的其他责任说明、附加版本说明、出版年、修版年、印刷年、分段页码及有分丛编标识的分丛编题名之前。置于相同责任说明的无总题名古籍的各种作品题名之间、不同责任方式的其他责任说明、修版地、尺寸、丛编其他责任说明、丛编缩号、分丛缩缩号之前。置于分丛编标识、没有分丛编标识的分丛编题名之前,或不同责任说明的无总题名古籍的各种作品之间。
置于附件之前。
括于一般文献类型标识、规定信息源以外的著录信息、自拟著录内容之外。括于丛编项、印刷事项、附件、文献数量及特定文献类型标识的补充说明之外。5.3著录内容识别符
根据GB/T3792.1的规定,本部分采用以下著录内容识别符:用于不能确定或推测的著录内容,一般与“「]”配合使用。?
用于起迄著录内容之间的连接。用于表示省略的著录内容。
5.4著录用标识符使用说明
5.4.1各著录项目及单元所使用的标识符中,除逗号“,”和下圆点“.”只在后面空一格(一个字符的位置,下同)外,其他标识符前后均需各空一格。5.4.2除“题名与责任说明项”外,各项目连续著录时均需冠以下圆点、空格、连字符、连字符、空格“,”。如遇回行,不可省略该标识符。各项另起段落著录时可省略该标识符。5.4.3如某个项目缺少第一个著录单元时,应将现位于首位的著录单元原规定的标识符改为下圆点、空格、连字符、连字符、空格“.一”。5.4.4重复著录-个项目或单元时,其标识符也需重复。5.4.5不著录的项目或单元,其标识符连同该项目或单元一并省略。5.4.6圆括号“()”和方括号“[]”各自作为一个单独的标识符,其前后需各空一格。5.4.7前后均需空格的标识符连续著录时,其间只空一格。6著用文字
6.1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版本项、出版发行项和丛编项一般根据古籍本身的文字照录。若古籍所题文字已不用或不适用,应使用适当的替换字(如规范的繁体汉字)著录。6.2其他题名信息中的卷(集、编、辑、回)数、丛编其他题名信息中的总卷(集、编、辑)数、子目种数和出版年中的中国年号纪年,应依据原书所用汉字数码著录;其他项目及单元中的数字一般用阿拉伯数码著录。
6.3按本规则著录非汉语文古籍,应遵循相应语言文字的使用规则。7著录信息源
7.1古籍著录的信息来源是被著录古籍本身。古籍本身信息不足时,可参考其他信息源。7.2著录项目的规定信息源
各著录项目的规定信息源如表2所示。6
著录项目
题名与责任说明项
版本项
出版发行项
载体形态项
丛编项
附注项
表 2著录项目规定信息源
规定信息源
正文首卷卷端。丛编著录以总目录为规定信息源全书的版本类型待征及有关文字记述GB/T3792.7—2008
版权页、题名页、牌记、版心、序跋、正文首卷卷端、其他各卷卷端及全书其他部分有关写刻印刷的文字记述
全书的完整本信息
丛编总目录、题名页、版心、序跋、凡例、正文首卷卷端、其他各卷卷端、原印书签及丛编其他部分
任何信息源
7.3规定信息源中提供的信息不足,可查考书内其他部位及相关资料。取自规定信息源之外的信息,或由编目员自拟的著录内容,应置于方括号“[]”中,并在附注项说明出处。8著录项目细则
8.1题名与责任说明项
结构形式:
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
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其他题名信息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责任说明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其他题名信息/责任说明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第一责任说明;其他责任说明正题名[般文献类型标识]=并列题名/责任说明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并列题名:其他题名信息/责任说明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其他题名信息二并列题名:并列其他题名信息/责任说明正题名L一般文献类型标识」/责任说明=并列题名/并列责任说明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责任说明.题名/责任说明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题名/责任说明题名,连接词,交替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责任说明8.1.1正题名
8.1.1.1正题名是本项第个著录单元,一般依正文首卷卷端所题著录。示例1: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護了羲赭菩莹葛行首楞服經:十卷示例2:定四库全德目:二百卷,卷首四卷示例3:唐折衡府考:四卷
8.1.1.2正文各卷卷端所题题名用字、组词的详简、排列的次序不同,一般依正文首卷卷端所题著录,其他各卷卷端所题不同题名可在附注项说明。示例1:黏春秋網目左傅句解桑镐:六卷(卷2-6卷端题名:黏春秋编目句解左傅渠镐)示例2;明朝破邪集:八卷
(卷3、8卷端题名:望朝破邪集)8.1.1.3正文首卷卷端所题题名有误,应原样照录,并在附注项说明。示例:雨漠博文
(博阳,首卷卷端题“博文”。)8.1.1.4正文首卷卷端所题题名不能代表全书或未题题名,应依次从其他各卷卷端、各卷卷末、目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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