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959.2-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9959.2-2008
中文名称:分割鲜、冻猪瘦肉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8-12
实施日期:2008-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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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分割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67.120.01动物制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2肉类加工制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4页
标准价格:14.0 元
计划单号:20065383-Q-322
出版日期:2008-1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8-10-26
起草人:张立峰、张季川、张京茂、张新玲、胡新颖
起草单位: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部门:商务部
主管部门:商务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9959.2—2001。本标准规定了分割鲜、冻猪瘦肉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片猪肉按部位分割后,加工成的冷却(鲜)或冷冻的猪瘦肉。 本标准是对GB9959.2—2001《分割鲜、冻猪瘦肉》的修订,与GB9959.2—2001 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增加了部分引用标准;———对4.6理化指标作了补充,增加了重金属镉、铅、砷、净含量指标,以及农药、兽药残留指标;———增加了4.7微生物指标。 GB/T 9959.2-2008 分割鲜、冻猪瘦肉 GB/T9959.2-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7.1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959.2-2008
代替GB9959.2—2001
分割鲜、冻猪瘦肉
Fresh and frozen pork lean,cuts2008-08-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12-01实施
GB/T 9959.2—2008
本标准是对GB9959.2—2001《分制鲜、冻猪瘦肉》的修订,与GB9959.22001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部分引用标准;
对4.6理化指标作了补充,增加了重金属镉、铅、砷、净含量指标,以及农药、兽药残留指标;增加了4.7微生物指标。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9959.2—2001。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商务部居宰技术鉴定中心、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立峰、张季川、张京茂、张新玲、胡新颖。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9959.4—1988;
GB9959.2—2001。
1范围
分割鲜、冻猪瘦肉
GB/T9959.2—2008
本标准规定了分割鲜、冻猪瘦肉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片猪肉按部位分割后,加工成的冷却(鲜)或冷冻的猪瘦肉。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4789.17
GB/T 5009.11
GB/T 5009.12
GB/T5009.15
GB/T5009.17
GB/T5009.19
GB/T5009.20
GB/T5009.4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与肉制品检验食品中总碑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镉的测定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116
GB/T5009.192
GB/T5737
GB/T6388
GB/T6543
GB7718
GB9683
GB9687
GB9688
畜禽肉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动物性食品中克伦特罗残留量的测定食品塑料周转筐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瓦楞纸箱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食品包装用案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959.1
GB10457
GB18394
鲜、冻片猪肉
聚乙烯自粘保鲜膜
畜禽肉水分限量
GB/T20799鲜、冻肉运输条件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
SN0208出口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检验方法SN0215出口禽肉中氯霉素残留量检验方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GB/T9959.2-2008
猪瘦肉porklean
每片猪肉按不同部位分割成的去皮、去骨、去皮下脂肪的肌肉。3.2
颈背肌肉porkbonelessbostonshoulder从第五、六肋骨中间斩下的颈背部位的肌肉(简称工号肉)。3.3
前腿肌肉porkbonelesspicnicshoulder从第五、六肋骨中间斩下的前腿部位的肌肉(简称Ⅱ号肉)的
大排肌肉porkloin
在脊椎骨下约4cmg
后腿肌肉pork#
从腰椎与荐椎连接处(无许带腰椎一节半)轿下的后腿部位肌肉(简称IV号肉)。4技术要求
分割鲜、冻猪美
后腿肌肉(简称IV
4.2原料
升为:颈背肌肉(简称工号肉)、前腿肌肉(简称Ⅱ号肉)、大排肌肉(简称Ⅲ号肉)、及其精细分割产品。
应符合GB99的要求。
4.3加工
4.3.1分割
4.3.1.1分割肉加年有两种别骨工艺·即冷剔骨和热剔骨。冷刷骨系指片者肉在冷却后进行分割剔骨。热剔骨系指片猪肉不经冷却过程而直接进行分割剔骨。采用热剔骨工艺时,应严格卫生条件,从生猪放血至加工成分者
分割间环境温度应≤15℃。
成高肉进人冷却间的时间,不应超过90min。条防斑、出血点、碎骨、软骨、血污、淋巴结、脓疱、浮毛及杂质。严重苍白的肌4.3.1.2分割肉应修割除
肉及其周围有浆液浸润的组织应别除。4.3.2冷加工
4.3.2.1分割猪瘦肉应在0
℃的环境下,24h内将肉块中心温度冷即至7℃以下。4.3.2.2分割冻猪瘦肉冻结终温其肌肉深层中心温度不应高于一15℃4.4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组织状态
4.5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水分/%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总汞(以Hg计)/(mg/kg)
镐(Cd)/(mg/kg)
铅(以Pb计))/(mg/kg)
无机神(以As计)/(mg/kg)
六六六/(mg/kg)
滴滴沸/(mg/kg)
敌敌畏
金霉素/(mg/kg)
四环素/(mg/kg)
土霉素/(mg/kg)
总量计
5/(mg/kg)
磺胺类(以磺胺类
氯霉素
克伦特罗
微生物指
应符合表
茵落总数/(CFU/
大肠菌群/(MPN/1
沙门氏菌
4.7净含量
净含量以产品标签或
规定。
5检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5.1.1色泽:测。
气味:嗅觉检验。
5.1.3组织状态:手触,目测。
5.2理化检验
表2理化指标
表3微生物指标
5.2.1水分:按GB18394规定的方法测定。挥发性盐基氮:按GB/T5009.44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总汞:按GB/T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镉:按GB/T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铅: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指标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
1×105
不得检出
CB/T 9959.2—2008
GB/T9959.2—2008
6无机砷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2.7
六六六滴滴递:按GB/T50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5.2.8
敌敌畏:按GB/T5009.20规定的方法测定。金霉素,四环素,土霉素:按GB/T5009.116规定的方法测定。5.2.10
磺胺类:按SNO208规定的方法测定。5. 2. 11
氯霉素:按SN0215规定的方法测定。5.2.12克伦特罗:按GB/T5009.192规定的方法测定。5.2.13净含量:按JJF1070的规定进行检验。5.3微生物检验
按GB/T4789.17规定的方法测定。5.4温度测定
5.4.1仪器
温度计:使用土50℃非汞柱普通玻璃温度计或其他测温仪器5.4.2测定
用直径略大于(不得超过0.1cm)温度计直径的钻头,在后腿部位钻至肌肉深层中心约4cm~6cm,拔出钻头,迅速将温度计插人肌肉孔中,约3min后,平视温度计所示度数6检验规则
6.1组批
同日生产、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
6.2.1样本数量: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按表4抽取样本,并将1/3样品进行封存,保留备查。6.2.2样品数量:从样本中随机抽取2kg作为检验样品。抽样表
批量范国/箱
1201~35000
6.3检验
6.3.1出厂检验
样本数量/箱
合格判定数Ac
6.3.1.1每批出厂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出具检验证书方能出厂。6.3.1.2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6.3.2型式检验
6.3.2.1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时。6.3.2.2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4、4.5和4.6中规定的所有项目。6.4判定规则
不合格判定数R
6.4.1检验项目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微生物指标除外)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合格,则判为合格品,如复验结果中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则判该批次为不合格品。4
6.4.2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则判该批次为不合格品,不得复验。7标识、包装、贮存、运输
7.1标识
7.1.1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要求。7.1.2运输包装的标志应符合GB/T191、GB/T6388的规定7.2包装
GB/T 9959.2—2008
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塑料包装材料应符合GB/T5737、GB9683.GB9687、GB9688、GB10457及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7.3贮存
分割鲜猪瘦肉应贮存在一1℃~4℃的冷藏间,分割冻猪瘦肉应贮存在一18℃以下的冷藏间。冷藏间温度-昼夜升降幅度不得超过1℃。7.4运输
应符合GB/T20799的规定。
GB/T9959.2-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分割鲜、冻猪瘦肉
GB/T9959.2—2008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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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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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1/16印张0.75字数10千字2008年11月第一版2008年11月第一次印刷书号:155066·1-34801定价14.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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