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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661-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661-2008

中文名称:1:5 000 1:10 000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aerial photography of 1∶5 000 1∶10 000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 topographic map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6-20

实施日期:2008-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9012163

相关标签: 地形图 航空摄影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40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测绘>>A77摄影与遥感测绘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5661-1995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4页

标准价格:20.0 元

计划单号:20061010-T-466

出版日期:2008-1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5-08-02

起草人:段怡红、宋耀东、成燕辉、史连华、陈继良、薛恒福、吴顺鱼、惠安邦

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测绘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胶片航空摄影的技术要求、成果质量的检查方法及航摄器材和航摄成果的保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测制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和影像图的航空摄影工作。 GB/T 15661-2008 1:5 000 1:10 000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B/T15661-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胶片航空摄影的技术要求、成果质量的检查方法及航摄器材和航摄成果的保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测制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和影像图的航空摄影工作。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9045 摄影 照相材料ISO 分辨力的测定
GB/T9862 黑白航空照相胶片感光度和平均斜率测定方法
GB/T12938 已加工的摄影材料中硫代硫酸盐及其他相关化学残留物的测定方法 碘直链淀粉
法、亚甲蓝法和硫化银密度法
GB/T16176 航空摄影产品的注记与包装
GB/T19294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
GJB647 航空摄影胶片变形率的测定方法
HG/T3009 胶片及片基机械扫描法 厚度的测定
MH/T1004 彩色红外航空摄影影像质量控制
MH/T1005 摄影测量航空摄影仪技术要求
MH/T1006 航空摄影仪检测规范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07.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661—2008
代替GB/T15661—1995
1:5000
1:25000
1:10000
1:50 000
1 : 100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aerial photography of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topographic maps
2008-06-2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12-01实施
GB/T15661—2008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航摄计划与航摄设计
3.1航摄计划的程序及要求
3.2航摄设计
4飞行质量和摄影质量要求
4.1飞行质量
4.2摄影质量
5成果质量检查
5.1检查范围
5.2检查项目和方法
6成果整理和验收
6.1整理
6.3航摄成果的包装
7航摄器材和航摄成果的保管
7.1航摄仪器…
感光材料
7.3航摄底片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资料性附录)
附录F(资料性附录)
航摄鉴定表
航空摄影常用计算公式
航摄底片压平质量检查方法
航摄底片移交清单
航摄像片、像片索引图或像片中心点结合图移交清单,航摄资料移交书
GB/T15661-2008
本标准代替GB/T15661—1995《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本标准与GB/T15661—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1.1一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对标准进行了修改。
一修改了标准的英文名称。
原引用标准有六项,其中三项有版本的变化,它们是:HG/T3009《胶片及片基机械扫描法厚度的测定》(ISO4593:1993,MOD)代替GB6845《片基厚度测定方法》;
GB/T12938《已加工的摄影材料中硫代硫酸盐及其他相关化学残留物的测定方法碘-直链淀粉法、亚甲蓝法和硫化银密度法》neqISO417:1977)代替GB/T7519《冲洗后的缩微胶片中硫代硫酸盐残留量的测定》;GB/T9045《摄影照相材料ISO分辨力的测定》(ISO6328:2000,IDT)代替GB/T9045《感光材料分辨率的测定》。
删去原引用标准ZBN35003《分辨力板》。增加了五项引用标准,它们是:GB/T16176《航空摄影产品的注记与包装》;GB/T19294《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MH/T1004《彩色红外航空摄影影像质量控制》;MH/T1005《摄影测量航空摄影仪技术要求》;MH/T1006《航空摄影仪检测规范》。——3.2.2的表2中1:10000、1:50000的航摄比例尺范围缩小了。-3.2.4的b)中M像/M图由原来的3.3倍改为3.2倍。—3.2.7.1增加了对航摄仪主距的要求。-3.2.7.2航摄仪检定精度要求提高了。-4.1,3放宽了个别情况下对旋偏角的要求。增加了4.1.9中漏洞补摄条件。
增加了4.2.8采用彩色、彩色红外航空胶片进行摄影时飞行质量及摄影质量的要求。第6章中删去原6.1.2.1和6.1.2.2,原6.1.2底片编号和注记调整为现6.1.1,底片编号和注记按GB/T16176—1996的有关规定执行。删去原6.1.1.4,原6.1.1.3内容改为现6.1.2.1.3索引图幅面规格、注记内容和要求,按GB/T16176—1996的有关规定执行。原6.1.1调整为现6.1.2。增加了6.1.2.2制作像片中心点结合图。增加了6.1.3填写资料移交清单。一删去原6.3.1和6.3.2的内容,改为现6.3航摄成果包装按GB/T16176—1996的有关规定执行。
删去原资料性附录A航空摄影仪部分参数的测定方法。资料性附录F航摄资料移交书中表F.2航摄资料统计表增加了一些航摄资料内容统计。GB/T15661—2008
本标准的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D、附录E、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怡红、宋耀东、成燕辉、史连华、陈继良、薛恒福、吴顺鱼、惠安邦。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5661-1995。
1范围
1:50001:10000
1:250001:50000
01:10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B/T15661—2008
本标准规定了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胶片航空摄影的技术要求、成果质量的检查方法及航摄器材和航摄成果的保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测制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和影像图的航空摄影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9045摄影照相材料ISO分辨力的测定GB/T9862黑白航空照相胶片感光度和平均斜率测定方法GB/T12938已加工的摄影材料中硫代硫酸盐及其他相关化学残留物的测定方法碘-直链淀粉法、亚甲蓝法和硫化银密度法
GB/T16176航空摄影产品的注记与包装GB/T19294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
GJB647航空摄影胶片变形率的测定方法HG/T3009胶片及片基机械扫描法厚度的测定MH/T1004彩色红外航空摄影影像质量控制MH/T1005摄影测量航空摄影仪技术要求MH/T1006航空摄影仪检测规范
3航摄计划与航摄设计
3.1航摄计划的程序及要求
3.1.1航摄合同的签定
根据测图需要,拟定航摄任务,由航摄委托单位和航摄执行单位共同商定有关具体事项,制定航摄计划,签订航摄合同。
3.1.2航摄合同的主要技术内容
航摄合同的主要技术内容应包括:a)航摄地区和摄影面积(摄区范围应以经纬度和图幅号用略图标明,摄区略图的编绘格式及要求按GB/T16176执行);
b)测图方法、测图比例尺和摄影比例尺;c)航线敷设方法、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d)航摄仪类型、技术参数和航摄附属仪器参数;航摄胶片型号及对其他感光材料性能的要求;e)
GB/T15661—2008
需提供的航摄成果的名称和数量;f
g)执行航摄任务的季节和期限;h)特殊的技术要求等。
3.2航摄设计
3.2.1设计用图的选择
应选择摄区新近出版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设计用图比例尺一般应根据测图比例尺按表1规定选用。
测图比例尺
1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3.2.2航摄比例尺的选择
设计用图比例尺
1:250001:50000
1:1000001:250000
航摄比例尺应根据不同摄区的地形特点,在确保测图精度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缩短成图周期、降低成本、提高测绘综合效益的原则在表2的范围内选择。表2
测图比例尺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3.2.3航摄分区的划分
划分航摄分区应遵循以下原则:分区界线应与图廓线相一致。
航摄比例尺
1:10000~1:20000
1:20000,1:25000,1:32000
1:25000~1:60000
1:50000
1:60000~1:100000
分区内的地形高差不得大于四分之一相对航高(以分区的平均高度平面为基准面的航高)。b)
在地形高差符合b)条规定,且能够确保航线的直线性的前提下,分区应尽量划大。分区的最小范围除1:5000测图不得小于二个图幅外,其余不得小于个图幅。当地面高差突变,地形特征差别显著或有特殊要求时,可以破图廊划分航摄分区。3.2.4航线方向和航线数设方法
航线敷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航线按东西向直线飞行。特定条件下亦可按照地形走向作南北向飞行或沿线路、河流、海岸、a)
境界等任意方向飞行。
常规摄影航线应与图廊线平行敷设。对于1:5000、1:10000测图,当M像/M图大于3.2倍时,航线应沿图幅中心线敷设。水域、海区航摄时,航线敷设要尽可能避免像主点落水;要确保所有岛屿达到完整覆盖,并能构成立体像对。
荒漠、高山区荫蔽地区等和测图控制作业特别困难的地区,可以敷设构架航线。构架航线根d)
据测图控制布点设计的要求设置。3.2.5航摄因子、航摄时间计算、航摄材料消耗规定航摄因子、航摄时间计算和航摄材料消耗等,按照GB/T19294执行。3.2.6航摄季节和航摄时间选择
航摄季节和航摄时间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GB/T15661-2008
航摄季节应选择摄区最有利的气象条件;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地表植被和其他覆盖物(如积雪、a)
洪水、扬沙等对摄影和测图的不利影响,确保航摄像片能够真实地显现地面细部;b)
选择航摄时间,既要确保具有足够的光照度,又要避免过大的阴影。一般根据摄区的太阳高度角和阴影倍数按表3确定。
地形类别
丘陵地
大、中城市(摄影比例尺≥1/20000)一般城镇(摄影比例尺≥1/20000)陡峭山区
3.2.7航摄仪的选择和检定
3.2.7.1航摄仪的选择
太阳高度角(\)或阴影倍数(倍)>20
当地正午前后1h内
航摄仪的选择主要根据测图精度要求、测图的仪器设备、测图比例尺、测图方法以及现有航摄设备等综合考虑确定,但所选航摄仪的基本性能不应低于表4的要求。表4
有效使用面积内镜头分辨率
径向畸变差
曝光时间
色差校正范围(波长)
230mmX230mm
85mm~310mm
每毫米内不少于25线对
焦距大于90mm时,不大于0.015mm,焦距小于或等于90mm时,不大于0.02mm1/100 s~1/1 000 s
400nm~900nm
除表4列出的6项基本性能要求外,对航摄仪其他性能的要求,参照MH/T1005的相关规定执行。
同一摄区内各航摄分区应尽量选择同一主距的航摄仪。对于面积较大的摄区,最多可采用三个不同主距的航摄仪,但在同条航线上只能采用同一主距的航摄仪。3.2.7.2航摄仪的检定
根据每台航摄仪的稳定状况进行检定。在下列之一情况下须进行检定。距前次检定的时间超过2年;
快门曝光次数超过20000次时;
航摄仪经过大修或主要部件更换以后;航摄仪产生剧烈震动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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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的项目和检定精度要求按表5规定执行。表5
检定主距
框标坐标
框标距离
径向畸变差
最佳对称主点坐标
自准直主点坐标
镜头分辨率
快门速度
检定方法按MH/T1006执行。
检定时,航摄仪物镜应戴上黑白摄影时常用的滤光镜。检定精度
每毫米内不少于25线对
1/100s~1/1000s
各项检定数据应准确地记入航摄仪履历簿和附录A规定的航摄鉴定表中。3.2.8航空胶片的选择和测定
单位为毫米
3.2.8.1航空胶片的选择应根据摄区的地理位置、摄影季节、地面照度、地物反差和光谱特性等因素确定。所选胶片的几何性能不应低于表6的要求。表6
胶片分辨率
不规则变形率(处理后)
片基厚度
胶片边缘应平整、光滑、无毛刺和裂口。每年航摄任务开始前,应测定胶片感光特性。3.2.8.4测定项目应包括:
胶片分辨率、不规则变形率、片基厚度;几何性能要求
每毫米内不少于85线对
不大于0.03%
不小于0.07mm
感光度、反差系数、曝光宽容度、灰雾密度、最大密度、最小密度,并绘出其感光特性曲线。测定方法:
胶片分辨率的测定,按GB/T9045执行;不规则变形率的测定,按GJB647执行;胶片片基厚度的测定,按HG/T3009规定的方法进行;本标准3.2.8.4b)中列出的几项感光特性的测定,按GB/T9862规定的方法进行。航摄附属仪器
执行。
如果测图单位需要,可使用必要的航摄附属仪器。其性能应满足测图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所用附属仪器的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除另有专项规定外,可按生产厂方提供的使用规定试飞、试摄
在正式作业前,以下情况应进行试飞或试摄:a)
新改装的航摄飞机,应进行试飞;新购进、检修后和油封后重新启用的航摄仪,应进行试摄;c)新编成的航摄机组,应组织试飞和试摄;d)地形或气象条件复杂的摄区,应组织视察飞行。4飞行质量和摄影质量要求
4.1飞行质量
4.1.1像片重叠
GB/T15661—2008
4.1.1.1航向重叠度一般应为60%~65%;个别最大不得大于75%,最小不得小于56%。当个别像对的航向重叠度虽小于56%,但大于53%,且其相邻像对的航向重叠度不小于58%,能确保测图定向点和测绘工作边距像片边缘不小于1.5cm时,可视为合格。沿图幅中心线敷设航线,实现一张像片覆盖一幅图时,航向重叠度可加大到80%~90%。4.1.1.2相邻航线的像片旁向重叠度一般应为30%~35%,个别最小不得小于13%。按图幅中心线敷设航线时,至少要保证图线距像片边缘大于1.5cm。4.1.2像片倾斜角
像片倾斜角一般不大于2°,最大不超过3。4.1.3像片旋偏角
像片旋偏角一般不大于6,最大不超过8(且不得连续3片)。个别情况下,当像片旋偏角大于9°但不超过12°,且航向、旁向重叠仍能保持正常时,可视为合格。4.1.4航线弯曲度
航线弯曲度不大于3%。
4.1.5航高差
4.1.5.1同一航线上相邻像片的航高差不得大于30m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不得大于50m。4.1.5.2摄影分区内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不得大于设计航高的5%。4.1.6测区、分区、图廓覆盖保证4.1.6.1测区边界覆盖保证:航向覆盖超出测区边界线不少于一条基线。旁向覆盖超出测区边界线一般不少于像幅的50%,最少不少于像幅的30%;按图幅中心线敷设航线时,旁向覆盖超出测区边界线(图廊线)最少不少于像幅的12%。4.1.6.2分区边界线覆盖保证:分区之间如果航线方向相同,旁向正常接飞,航向各自超出分区界线一条基线。分区之间航向方向不同时,航向各自超出分区界线一条基线,旁向超出分区界线一般不少于像幅的30%,最少不少于像幅的15%。按成图图幅中心线数设航线时,旁向最少不少于像幅的12%。4.1.6.3测区、分区的边界线一般为图廊线,对图廊覆盖的要求与4.1.6.1和4.1.6.2相同。4.1.7按图幅中心线敷设航线时的飞行质量4.1.7.1实际航迹偏离图幅中心线不得大于图廊边长的1/5(东一西向飞行为图廊南北向长度的1/5)。当实际航迹偏离超过上述规定,但其旁向覆盖仍能保证图廊线距像片边缘大于1.5cm时,可视为合格。
4.1.7.2要求一张像片覆盖一幅图时,中心片的选择要保证图廓线距像片边缘一般不小于2.5cm,最小不小于1.5cm。航线两端过渡片的像主点应落在图廊线或测区边界线之外,过渡片与中心片应能构成正常重叠的立体像对。
4.1.7.3加大航向重叠摄影(指80%~90%),其像片倾斜角和旋偏角的测定,以抽片后配成立体像对的中心片和过渡片为准,要求同4.1.2和4.1.3。4.1.8构架航线
4.1.8.1构架航线的摄影比例尺应比测图航线的摄影比例尺大25%左右;航向重叠度应不小于80%,应保证隔号像片能构成正常重叠的立体像对。4.1.8.2位于测区周边的构架航线,要保证其像主点落在测区边界线之外,两端要超出测区边界线四条基线。
GB/T15661-2008
4.1.8.3位于测区内部的构架航线,应保证其像主点落在所跨乘的图廓线两侧测图航线的半条基线范围内。
4.1.8.4构架航线间交叉和衔接之处,要保证有不少于四条基线的相互重叠。4.1.9漏洞补摄
4.1.9.1航摄中出现的相对漏洞和绝对漏洞均应及时补摄。4.1.9.2漏洞的补摄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1:5000、1:10000成图时,补摄航线的两端一般需超出1:50000地形图图廓线外一条基线;1:25000、1:50000成图时,补摄航线的两端一般需超出1:100000地形图图廊线外一条基线。4.1.9.3对不影响内业加密模型连接的相对漏洞,只在漏洞处补摄,补摄航线的长度应超出漏洞长度外一条基线,否则按整条航线补摄。4.1.9.4在敷设构架航线的测区,补摄航线两端必须超出构架航线外一条基线。4.1.9.5不用于测图的构架航线,如果本身出现局部相对漏洞或有云影、脱胶等其他情形,在不影响外业布点及内业加密模型连接的情况下,可不补摄;否则按整条航线补摄。4.1.10记录资料填写
每次飞行结束,应认真填写航摄飞行报告表并随所摄胶片送交摄影处理工序存查。4.2摄影质量
4.2.1航摄底片的构像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a)灰雾密度(D)不大于0.2;摄影比例尺小于1:50000时不大于0.3;b)
最小密度(Dmin)不小于D十0.2;c)最大密度(Dmax)为1.21.6;对于极少数特别亮的地物,最大密度可超过1.6但不得大于2.0;而在地物亮度特小的地区(如草原、森林),最大密度可小于1.2但不得小于1.0;反差(△D)为0.6~1.4(对于沙漠、森林等地密度反差最小为0.5),其最佳值为1.0;d)
1:50000、1:100000摄影时为0.7~1.5。4.2.2最大曝光时间的限定,除保证航摄胶片正常感光外,还应确保因飞机地速的影响,在曝光瞬间造成的像点最大位移不得超过0.04mm。4.2.3航摄胶片在曝光瞬间由于未能严格压平而在像平面上引起的像点位移误差应满足以下要求:a)采用数字摄影测量方式进行自动相对定向,同名点的剩余上下视差应不大于0.02mm,个别点最大不大于0.03mm。
采用解析摄影测量方式测定标准配置点和若干检查点的坐标,按模型相对定向,同名点的剩b)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余上下视差应不大于0.02mm,个别点最大不大于0.03mm。4.2.4用目视直接观察底片时,应影像清晰、层次丰富、反差适中、色调柔和;能辨认出与摄影比例尺相适应的细小地物影像;应能建立清晰的立体模型。4.2.5底片上不应有云、云影、划痕、静电斑、折伤、脱胶等缺陷。除用手编制影像平面图、影像图和数字摄影测量以外,虽然存在少量缺陷,但不影响立体模型的连接和测绘时,则认为可以用于测制线划图。4.2.6底片定影和水洗必须充分。水洗后底片的硫代硫酸盐残留量必须小于2ug/cm2,4.2.7框标影像和其他记录影像必须清晰、齐全、各类附属仪器仪表记录资料应满足测图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
4.2.8彩色、彩色红外摄影应正确选择滤光镜,确保曝光量正常,底片密度和反差适中、影像清晰、色彩丰富、颜色饱和、色彩平衡良好。彩色红外摄影红外特征明显,相邻底片上相同地物的彩色基调基本一致。有关彩色红外摄影影像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标准按照MH/T1004执行。5成果质量检查
5.1检查范围
航摄执行单位应按本标准对飞行质量和摄影质量进行检查。6
5.2检查项目和方法
5.2.1像片重叠度
GB/T15661—2008
将相邻两张像片按中心附近不超过2cm远的地物点重叠后,将重叠百分尺的末端置于第二张像片边缘,读取第一张像片边缘在重叠百分尺上的分划值,此值即为重叠度。如果航摄区为山区,则按相邻像片主点连线附近不超过1cm远的地物重叠,再将一张像片边缘的直线影像转绘到相邻片上,所成曲线至像片边缘的最小分划值为最小重叠度。5.2.2像片倾斜角
一般应根据像片边角上圆水准气泡影像偏离中心的程度检查;无水准气泡记录的像片,可在旧图上选择若干明显地物点作为控制点,用摄影测量方法进行检查。5.2.3像片旋偏角
首先在两相邻像片上标出两主点位置,然后按主点附近地物将两张像片重合,并将两主点分别标刺在相邻片上,再用量角器分别量测出两张像片上的二主点连线与沿航线方向框标连线的二个夹角,以其中较大一个夹角为旋偏角。
5.2.4航线弯曲度
在平坦地区按像片索引图检查,起伏地区按每条航线分别镶辑检查。用直尺量测出航线两端像主点间直线的长度和偏离直线最远的像主点与该直线间的距离,按附录B中(B.10)公式计算。5.2.5航高差
5.2.5.1在已有图及其相应于立体像对的相邻像片重叠中线附近,分别量取相应地物点之间长度,求得相邻像片之间的比例尺差,再算得相邻像片的航高差。5.2.5.2将像片按航线和分区镶辑,在旧图上和像片上分别量取相应地物点之间长度。按地面最高和最低处求得各像片的最大和最小比例尺,然后取中数得到相对于平均基准面的实际摄影比例尺。根据比例尺按航线和分区分别算出同航线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和分区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5.2.6测区、分区和图廓覆盖
将像片按重叠镶辑,对照收集到的地形图上所标出的图幅、分区和摄区的边界及其附近的同名地物,确定所摄像片的覆盖情况。5.2.7按图幅中心线敷设航线
将像片分航线按重叠镶辑,对照航线设计图上标出的图幅中心线,再把每张像片的主点转绘到图上相应的位置,量测出实际航线相对中心线的偏离值。5.2.8构架航线
5.2.8.1位置移动,按本标准5.2.5规定的方法检查构架航线上所摄像片的比例尺。5.2.8.2按本标准5.2.1规定的方法检查构架航线的像片重叠度。5.2.8.3将构架航线像片按重叠镶辑后,按照本标准5.2.6规定的方法检查构架航线的覆盖情况。5.2.9漏洞
5.2.9.1按本标准5.2.1、5.2.6规定的方法检查绝对漏洞。5.2.9.2按本标准5.2.1规定的方法检查相对漏洞。5.2.10影像质量
一般在每条航线上抽取3~4张底片,用密度计直接量测底片的密度值,获取一系列灰雾、最小和最大密度值,然后取平均值得到Do、Dmin、Dmax△D。密度计的量测孔径为1.0mm,且注意不要选择个别的或特殊的反光点进行量测。
5.2.11像点位移
根据航摄比例尺以及飞行作业的原始记录所载的飞机地速、曝光时间按附录B中公式(B.7)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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