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854-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854-2008
中文名称:食物搅碎器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6-26
实施日期:2009-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610375
相关标签:
食物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厨房设备>>97.040.01厨房设备综合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3家用电热器具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4.0 元
计划单号:20065349-T-607
出版日期:2009-05-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5-12-13
起草人:马德军、杨彬、王建亮、蔡才德、黄桂团、陆社本、张文浩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物搅碎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频率为50Hz,额定电压为220V,在家庭和类似场所使用的由电动机驱动容器内的刀片高速旋转以搅拌或搅碎食物的搅碎器。 GB/T 15854-2008 食物搅碎器 GB/T15854-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97. 040. 0 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854—2008
代替GB/T15854—1995
食物搅碎器
Food hlenders
2008-06-2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数防伤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5-01实施
GB/T 15854—2008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型号命名方法
本标代替GB/T15854-1995%食物搅碎器”。本标推与GB/T15854一1995的主要差异如下:—一增加前言内容;
第2章引用标准根据内容进行部分删减:删除原标准第3竞中的3.1和3.9;GB/T 15854—2008
一将原标准第 4章内容修改为附录A,并删除对于规格的要求,后续章节号相应进行调整;一一删除原标推\5.4结构”和“5.8外观\中的部分内容,以及”5.7材料\的全部内容;—-试验方法根据技术要求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删除原标准第了章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雅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谁由全国家用电器标雅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章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富士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本标雄主要起草人:马德军,杨彬、王建芜、蔡才德、黄桂团、陆社本、张文猎本标准于199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1范围
食物搅碎器
GB/T 15854—2008
本标准规定了食物搅碎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频率为50Hz,额定电压为220V,在家庭和类似场所使用的由电动机驱动容器内的刀片高速旋转以搅拌或搅碎食物的搅碎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推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30金属洛氏硬度试验
GB/T101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GB/T2423.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GB/T 2423.3--2006,IEC 60068-2-78:2001,IDT)GB/T2423.1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2423.17—2008,IEC 60068-2-11:1981,DT)GB/T4214.1学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4214.1—2000,q IEC 60704-1:1997)GB/T4340金属维氏硬度试验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GB1706.1一2005,IEC60335-1:2004(Ed4,1),IDT)
GB4706.3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GB4706.30—2002,idt[EC 60335-2-14:1994
GB/T5296.2消费品使用说明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食物搅碎器foud blenders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由电动机驱动容器内的刀片高速旋转以搅拌或搅碎食物的电器。(简称:搅碎器)3.2
号solidfoodblenders
固体食物搅碎器
主要搅碎剧体食物的搅碎器。(简称:固体搅碎器)3.3
浸入食物搅碎器immersingfoodblenders主要搅拌液体混合物或搅碎浸液食物的搅碎器。(简称:浸人搅碎器)3.4
多功能食物搅碎器muItifunction food blenders具有3.2利3.3两种功能的搅碎器。(简称:多功能搅碎器)1
GB/T 15854--2008
搅碎效率 blending efficient
单位时间内,搅碎器消耗单位输人功率所揽碎的食物量。3.6
额定质量nominal weight
搅碎器一次搅碎固体或没液食物的质量,以克(g)为单位。3.7
额定客量nominal capacity
搅碎器一次搅拌液体混合物的体积,以毫升(mL)为单位。4技术要求
4.1使用条件
4.1.1使用环境
a)海拔不超过1000 m;
b)使用环境的空气温度为(0~40)℃:使用环境的空气最高相对度不大于90%。c)
4.1.2电源要求
电源电压与额定电压的偏差不超过士5%,且其波形为实际正弦波;a)
b)电源频率与额定频率的偏差不超过士2%。4.2性能要求
4.2.1固体搅碎器的搅碎性能
按本标准 5.6.1.1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之后,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a)留在孔径1.6mm(12目)筛子上的黄豆质量占黄豆质最的10%(咖啡豆为20%)以下;留在孔径0.315mm(55目)筛子上的黄豆质量为黄豆质量的50%(咖啡豆为45%)以下:6
c)按本标准 5. 6.1. 3 规定的方法计算所得的搅碎效率值应不低于 0. 36 g/(W·min)。4.2.2表入搅碎器的擅碎性能
按本标准5.6.1.2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之后,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a)按本标推5.6,1,2a)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之后,在筛子上应无残留苹果;按本标准5.6.1.3规定的方法计算所得的搅碎效率值应不低于 3.8 taL/(W·min)。b)
按本标谁5.6.1.26规是的试验方法试验之后,搅碎的牛肉应颗粒均寸,且每边长不大于5mm;按本标推5.6.1.3规定的方法计算所得的搅碎效率值应不低于1g/(W,min)。4.2.3多功能搅碎器的搅碎性能
多功能搅碎器应同时符合 4. 2. 1和 4. 2. 2的要求。4,2.4噪音性能
搅碎器的噪音以A计声功率然计按本标推5,6,2规定的试验方法測定额定功率700我以下规格应不大于85dB。
注;额定功率 700 W以上规格正在考虑中。4.2.5控制开关性能
控制开关按本标准5,6.3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之后,不应出现不能切断电流或引起电气上或机械上的失效,并耳不应使触头损坏到不能有效地打开或闭合的程度。4.2.6刀具硬度性能
刀真的切部分按本标推5、6.4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意金属落氏硬度应送到HRC33~44,2
4.2.7耐候性能
GB/T15854—2008
电件按5.6.5,油漆件按5.6.6试验后,电镀件和油漆件主要表面不得出现明显的气泡、脱落及锈蚀。
5试验方法
5. 1 试验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试验器具、食物的温度和测试验室内的温度应为(20士5)℃,测试室内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为(45~75)%,空气压力为(86~106)kPa。5.2试验电源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电源的电压和频率的波动应在土1%的范围内。5.3试验用仪表
试验用的谁确度的要求见表1。
表1测量仪表的准确度要求
电气测仪表
温度测盘仪表
时同买试仪表
体积测母器具
其他仅表
5.4试验负裁
难确度要求
用于型式试验检测的电气仪表:不低于 0. 5 级用于出厂检验的电气仪表:不低于1级应在 0, 5 ℃以内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不低于0.5%
药物天平(盘程为500g~1 000 g以内)感至应不低于0.5g;精度不低于1%;分析天平感盘应不低于0.1多:精度不低于0.1%不低于0.5%
准确度应满足试验条件要求
本标准所包含的试验中,如没有特别说明,均应使用以下负裁。5.4.1固体搅碎器的负载
向容器内加人炒好的额定质量(如果产品说明书中没有规定额定质量,即以容器2/3容积的食物质量作为额定质最)的黄豆或咖啡豆(炒好的黄豆去皮后接近于铁黄色,炒好的咖啡豆表里呈咖啡色)。合上盒盖并通电运转。
炒之前的干黄豆和咖啡豆的密度应分别不大于 0. 65 g/cm2和 0. 75 g/cm。如有怀疑,则在开始试验之前,进行以下操作,把妙好的黄豆或啊啡豆在-个开启的浅盘中摊开成一层,在相对湿度为60%士2%,温度为30℃士2℃的条件下保持21h,黄豆的密度应为0.55g/cm士0. 03 g/cm2,咖啡豆的密度应为0. 65 g/cm±0.03 g/cm。5.4.2漫入搅碎器的负载
向容器内加人温度约为20℃的额定容景水,合盒盖并通电运转。5.5最大额定质量和最大额定容量的测定5.5.1固体搅碎器的最大额定质量把炒好的黄豆或咖啡豆装人生产厂规定的容器中直至容器容积的上限值。然后倒出黄豆或咖啡豆称淇质量,即为其最大额定质量。5.5.2浸入搅碎器的最大额定睿兴向浸入搅碎器容器内加入约20℃的水直至最大容量刻度,倒出永后,测量其体积,即为其最大额定容量。
GB/T158542008
5. 6 性能试验
5. 6. 1 搅碎性能试验
5.6.1.1固体搅碎器的搅碎性能
揽碎器放人5.4.1规定的负载,在额定供电条件下通电运转1min,然后使用孔径1.6mm(12日)和孔径0.315mm(55目)的筛子筛分搅碎的黄豆(或咖啡豆),称出每个筛子所留下的黄豆(或咖啡豆)的质最,以它占总质量的质量分数表示。间时用电度表法测定出搅碎器在试验过程中所消耗的能量。5.6.1.2浸入搅碎器的搅碎性能
a)把中等大小的苹果去皮除核,并切成10mm×20mm×30mm的块,按规定的质量放人容器内,然后加水至额定容量刻度(如果产品说明书仲没有规定额定容量即加水至最大额定容),高速连续运转1min,接着倒在孔径为2.38mm(8目)的筛子中,在水中筛过,观察筛子上有无残留苹果。同时用电度表法测定搅碎器在试验过程中所耗录的能量。其中,放人容器内的苹果的质量报据式(1)算出。m=V×50%
式中:
m——苹果的质量克数;
V一额定容量的毫升数。
b)把新鲜的纯瘦牛肉切成每边约20mm的方块肉,肉的温度为(8士2)℃,按额定质冠放人容器内,启动搅碎器,高速运转30s。同时用电度表法测定搅碎器在试验过程中所消耗的能量。如果产品说明书中没有规定额定质量,那么放人容器内的牛肉的质量根据式(2)算出。m = VX 20%
式中:
m—牛肉的质量克数;
V—额定容量的旁升数。
5.6.1.3搅碎效率计算
根据5.6.1.1和5,6.1.2中的试验参数,固定搅碎器和浸入搅碎器按下式分别计算。1
7=60000×P.T
式中:
7搅碎效率,g/(W·min)或mL/(W·min);V额定质量或额定容量,g或mL;P—在测试过程中,搅碎器的平均输入功率,kW;测试时,搅碎器的运转时间,hiT
P、T——搅碎器测试过程中所消耗的能量(可用电度表测得),kW·h。5.6.2噪声试验
噪声测试按GB/T4214.1规定的方法试验,在半消音室内进行测试,以确定A计权声功率级。5.6.3控制开关耐久性试验
5.6.3.1将控制开关周定在搅碎器上或与搅碎器正常工作时相同阻抗的试验装置上,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赖萃下操作。
5.6.3.2次操作包括由“断开档位置拨经各档位置再回复到“断开”位置的一次循环。5.6.3.3其操作频率应不出现触头或电机的过度温升,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每次操作之间间隔至少为15s其每档接通时间应不大于25。5.6.3.4经受10000次操作。
5.6.4刀具硬度试验
GB/T 15854—2008
按GB230或GB4340用洛氏或维氏硬度计进行测量,在组成搅碎刀的每把刀片的刃口附近1~2mm处测两点,每把刀上的硬度值为其两点平均值,搅碎刀的硬度值为各刀片平均硬度值的平均值。采用维氏硬度计测量的结果,应换算成洛氏硬度值。5.6.5盐雾试验
按GB/T2423.17规定的程序和试验条件进行试验,时间为24h。试验前,将电镀件表面去油消洗,试验结束后,取出试样,用蘸有清水的布将残留在表面上的盐分擦。
检查电镀件表面的锈点。
5.6.6湿热试验
按GB/T2423.3规定的程序和试验条件进行试验,时闽为96h。试验前将油漆件表面去油清洗。检验规则
6.1检验规则
器具应根据本标准试验,并经正式鉴定合格后,方能批量投产。6.2检验说明
每台器具须经制造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单。6.3检验分类
器具的检验分为例行检验和型式检验。6.4例行检验
例行检验即在生产过程的末端对产品逃行的100%的检验,例行检验项日全部合格方可出厂,例行检验的必检至少包括标志、电气强度、接地电阻(适用时)等项目。例行检验的方法可参照GB4706.1,结合生产状况以及产品认证的需要由企业自行规定。6.5型式检验
6.5.1器具在下列情况之一则应进行型式检验。a)试制的新产品;
b)间隔半年以上再生产时;
c)连续生产的产品每年不少于1次;d)当产品在设计、工艺,材料等有重大改变时。6.5.2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和GB4706.1、GB4706.30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如无特殊规定,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GB4706.1GB4706.30规定的项目应分别在一台样品上进行,且试验结果应满足标准要求。
6.5.3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产品标志
应符合GB4706.30的相关规定。
7.1.2包装箱标志
包装箱标患至少应包括: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b)制造厂全名:
GB/T 15854—2008
产品数量及颜色(单件包装可不棕出数录);包装箱毛重,kg,
包装箱外形尺寸:L×W×H(长×宽×高),cm;e)1
)注意事项标志:“小心轻放”“切勿受潮”、“向上”等文字或符号;出厂日期或批号。
7.2.1搅碎器的包装应按照 GB/T1019 中规定的防潮包装流通条件 2的防包装进行包装箱设计。包装箱内应有:
全套揽碎器;
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5296.2的要求;产品合格证;
d)电气线路图。
7.2.3包装好的产品应能承受GB/T1019按流通条件2的肤落试验,试验后应符合GB/T1019中要求。
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雨淋,受潮和剧烈碰撞。4贮存
搅碎器应贮存在温度低于40℃,通风良好的仓库中,并且其周围空气应符合国家环保法的有关规定。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型号命名方法
GB/T15854—2008
工厂设计序号(以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规格代号(按额定输入功率瓦数值表示)功能代号
搅碎器代号(以汉语拼音」表示)示例:JG-200B表示输人功率为200W的固体揽碎器,第二次设计。功能代号可分为:
固体遗碎器(以汉语拼音字母G表示);浸人搅碎器(以汉诺拼音字母了表示);b)
多功能搅碎器(以汉语拼音字母D表示)。GB/T15854-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食物搅碎器
GB/T 15854—2008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
电话:6832394668517548
中国标雅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
印张 0.75字数14千字
2008年11月第一版
2008年11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33650定价14.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800259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