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343-1990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40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测绘>>A79地图制印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2页
标准价格:19.0 元
出版日期:1990-1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0-06-04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姜支一、马晓萍
起草单位:测绘标准化所
归口单位: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测绘局
发布部门:国家测绘局
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编绘1:250 00、1:50 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数学基础、精度、编辑工作、技术方法和地图内容各要素的综合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国民经济建设各部门编绘1 : 25 000,1 : 50 000地形图。编绘专题地图的地理底图,亦可参照使用。 GB 12343-1990 1:25000、1:5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 GB12343-199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编绘1:250 00、1:50 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数学基础、精度、编辑工作、技术方法和地图内容各要素的综合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国民经济建设各部门编绘1 : 25 000,1 : 50 000地形图。编绘专题地图的地理底图,亦可参照使用。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 25 0001: 50 000
地形图编绘规范
Compil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1 : 25 000 1 : 50 000 topographic maps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 12343--90
本标准规定了编绘1:25000,1:50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数学基础、精度、编辑工作、技术方法和地图内容各要素的综合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国民经济建设各部门编绘1:25000、1:50000地形图。编绘专题地图的地理底图,亦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12342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图式。3总则
3.1地形图的性质,用途和基本要求3.1.11:25000、1:50000地形图是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它主要供国民经济建设各部门进行勘察、规划、设计、科研等使用,亦可作为编制更小比例尺地形图或专题地图的基础资料。3.1.21:25000、1:50000地形图应符合下列要求:a地形图的符号和注记应按GB12342执行;b.图上地物点对于附近野外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一般不得大于士0.5mm,特殊情况下,不得大于士o.75mm;
c。各要素的表示及综合应能反映制图区域的地理特征,地图内容现势性强、层次分明、清晰易读,地图线划精细、规格准确、色泽鲜明。3.2地形图的数学基础、分幅与编号3.2.1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椭球为1AG--75椭球。投影采用高斯一克吕格投影,按6°分带。高程系统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3.2.2分幅与编号
3.2.2.1采用国际百万分之一地图分幅系统。1:25000地形图按经差7'30\、纬差5°00\分幅;1:50000地形图按经差15'00\纬差10'00\分幅。3.2.2.21:25000、1:50000地形图的编号,按GB12342—90《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图式》附录B的规定执行。
3.2.2.3每幅图除注图号外,还应注出图名。图名选用图幅内的主要居民地名称。无居民地的图幅,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06-04批准296
1990-12-01实施
采用其它地理名称或高程点注记作为图名。GB 12343—90
3.2.2.4合幅图及破图廓图
位于国境线附近或以海域为主的图幅,当图内在靠近邻图处仅有少部分领土、陆地或海部要素,并月该图又不作连接其他图幅用时,可将其并人邻图,采取合幅编绘成图。合幅图的面积不应超过对开图幅。并入部分仍以经纬线为图廓边线。合幅图图号采用复合形式注出:整幅图图号在前,并入图图号在后,中间用顿号分开。若并人的要素仅在内外图廓间时,则破内图廓绘出,不注邻图图号。3.3基本等高距
基本等高距依据制图区域地形类别不同而有所不同,规定见下表。一幅图内只采用一种基本等高距。
地形类别
丘陵地
基本等商距
1: 25 000
当地势十分平坦或用图需要时,基本等高距可选用括号内的数值。3.4地形图的印色
采用黑、棕、蓝、绿四色印刷。4编辑准备工作
4.1制图资料的搜集、分析和选择4.1.1制图资料的搜集
应搜集符合下列要求的资料作为基本资料:4.1.1.1
大于编图比例尺的、实测或编绘的最新地形图;a.
b.地形图精度符合3.1.2、b条的要求;c。地形图应现势性强。
1:50000
般1:25000地形图应以1:10000地形图作为基本资料;1:50000地形图应以1:25000地形图或1:10000地形图作为基本资料。在特殊情况下,图幅局部地区可搜集与编图比例尺相同的地形图作为基本资料。4.1.1.2作为基本资料的补充或参考,还应搜集以下资料:测量控制点成果表,基本资料的图历簿;b.
最新实测或编绘的有关海图;
航摄像片、像片略图、像片平面图等:行政区划、水系、交通、地名等现势性强的专题地图和文字资料。d.
制图资料的分析与评价
对用于编绘1:25000、1:50000地形图的资料,均应在周密分析的基础上简明地作出评价。内容一般包括:
资料的测制机关、数学基础、成图年代等;资料的现势性和内容的完备程度;资料上各要素分类分级同本规范及图式分类分级的符合程度及转换原则。根据以上分析、评价,确定基本资料、补充资料、参考资料的使用程度及方法。4.1.3基本资料的搜集应截止至编绘作业之前。对于县级以上居民地的行政等级、政区变动等现势资297
GB 12343-90
料的搜集,一般应截止至印刷原图送厂之前。4.2制图区域的研究及区域编辑设计书的拟定。4.2.1制图区域的研究
制图区域的研究是以基本资料为基础,结合补充资料和参考资料,从整体上了解制图区域的地理概况和基本特征。研究的主要内容为:a.
居民地的分布特点和密度差别,居民地平面图形的基本特征及行政意义等;道路的等级、通行情况、分布特点和密度差别,道路附属设施的分布情况;b.
各级境界状况,特别是国界、省界有无待处理的问题;c
河系的结构特征及河网密度,湖泊类型及分布特点,运河、沟渠、水库等人工水系物体的分布状d.
海岸类型,岛、礁、航海设施分布特点,海底地貌的形态特征;e.
陆地地貌的类型及形态特征;
各种植被的分布特点;
有特殊文化、历史或经济价值的地物分布情况;h
其他要素的分布情况。
通过以上分析研究,针对编绘作业的需要,写出制图区域地理特征的简要说明。4.2.2区域编辑设计书
区域编辑设计书是指导制图区域各图幅编绘作业的技术文件,由承担任务的责任编辑负责拟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其内容为:a.
任务概况(包括制图区域范围、图幅数量、完成任务的期限和要求);制图区域地理特征的简要说明;b.
制图资料的评价和使用说明;
编绘技术方法:具体规定基本资料的处理和编绘原图的制作方法,e。:地图内容各要素的编绘,着重对选取指标、概括方法、各要素关系处理等加以具体说明。对规范中未涉及到的特殊技术问题,应作出补充规定。f。印刷原图的制作:规定具体图幅(或要素版)采用刻绘或清绘的作业方法,提出各要素刻(绘)的技术要求:
:区域编辑设计书附件:一般包括制图区域图幅接合表,基本资料略图,行政区划略图,综合样图,新旧图式符号对照表,抄接边关系图等。5编绘技术方法
5.1编绘方法及资料处理
编绘原图的制作,一般可采用以下方法:a。放大编绘法:在基本资料上,按成图比例尺相应的放大倍率放大符号规格和综合指标编绘地形图内容,然后缩小至成图比例尺,分版刻(绘)获得印刷原图。注记版采用透明片基剪贴透明注记的方法编制。并作为印刷原图的注记版b,等大编绘法:对基本资料上不宜照相的要素进行标描,然后缩小至成图比例尺,一版或两版(线划版、注记版)编绘。
c连编带刻(绘)法:对基本资料上不宜照相的要素进行标描,或视地形图内容复杂程度进行标编,然后缩小至成图比例尺,分版连编带刻(绘)一次成图。按补充资料增改的地形图内容,般应在标编时转绘到基本资料上。5.2编绘底图的制作
5.2.1数学基础的展绘
GB 12343-90
在裱板(或薄膜)上一次展绘出每1km的直角坐标网点、图廓点和测量控制点。每投影带西边缘经差30'00\以内的各图幅,东边缘经差7'30\以内的1:25000图幅及15'00\以内的1:50000图幅还应展绘邻带坐标网。为了保证编图资料的拼贴精度,每幅图内用于拼贴底图之控制点-一般为16~20个,并应分布均勾。优先选用等级高的测量控制点作为拼贴控制点。当无测量控制点或数量不足时,可选用坐标网交点。展点精度要求:
直角坐标网限差:各边长误差不超过士0.1mm,对角线误差不超过士0.2mm,邻带坐标网点位误差不超过士0.1 mm。
图廓限差:图廓点误差不超过±0.1mm,图廓边长误差不超过+0.15mm,对角线误差不超过±0.2mm.
测量控制点限差:点位误差不超过土0.1mm。5.2.2
编图资料的拼贴
用于拼贴的资料应图形清晰、线划实在、无底色、无黄斑、易于复照。图廓边长应略小于理论尺寸,但\~般不应小于0.4%~1%(薄膜图除外)。图廓边裁切误差不得大于0.1mm。拼贴精度要求:对点误差不超过0.1mm,重叠、裂隙不超过0.2mm,直线变形失长不超过0.2mm。采用比成图比例尺放大一倍的大版拼贴时,误差允许放大二分之一倍。5.3编绘前的准备,编绘顺序及用色5.3.1编绘前的准备
a。检查编绘底图的数学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图面质量是否适于描绘,编图资料是否齐全。b拟定图幅编绘说明,制定图幅作业计划。图幅编绘说明是指单幅图编绘作业的技术说明,应根据规范和区域编辑设计书的规定,结合具体图幅的实际情况拟定。其内容为:图幅内容的分析,制图资料的使用,各要素的选取指标、概括方法及关系处理等。
确定图幅边缘处各要素的综合程度及与邻图的衔接。c
5.3.2编绘顺序
般按下列顺序作业:
图廓线,直角坐标网线;
平面控制点,高程点,工矿建筑物、公共设施和独立地物;水系及附属物;
铁路,主要居民地:
公路及道路附属物;
次要居民地及一般道路;
管线和垣栅;
地貌和土质;
境界;
植被;
图幅抄接边;
图廓整饰;
注记。
如采用等大编绘法,应先在编绘底图上进行水域及套色植被的普染。套色植被多的图幅,也可单作一块聚脂薄膜的套色植被版,绘出套色植被范围线,图内不普染。该版可作为印刷原图的套色版。如采用分版连编带刻(绘)法,一般应先刻(绘)水系版.而后依次刻(绘)地物版,地貌版,套色植被版,注记版。各版之间应进行套版检查,处理好避让关系。299
5.3.3编绘用色
GB12343-90
以淡蓝色普染水域,淡紫色普染套色植被,绿色编绘水系符号及线划,棕色编绘地貌与质,黑色编绘地图内容其它各要素。
5.4编绘原图的质量要求与图历薄的填写5.4.1编绘原图的质量要求
a。数学精度应符合要求。
b。正确地、充分地使用各种编图资料。C。地形图内容各要素的综合和表示符合第六章和区域编辑设计书的规定,各要素间的关系应清楚、合理。
符号规格符合图式的规定、线划实在,色彩适于复照,图面清洁。d.
各类注记正确、配置恰当、指示明确。e.
f。图廓外的内容正确、完备、配置符合规定。g.图幅抄接边无误。
对于连编带刻(绘)的图幅,其质量应同时满足7.1.4条对印刷原图的质量要求。5.4.2图历簿的填写
图历簿应正确反映每幅地形图的编绘过程。图历簿应记载所编图幅的数学基础,平面控制点坐标,拼贴精度,图幅编绘说明,资料使用情况,主要问题的处理和成图质量评定等内容。图历簿应在编绘地形图的各个阶段由作业员及有关的编、检人员分别填写,6地形图内容各要素的编绘
6.1测量控制点
测量控制点一般均应表示,密集时,埋石点可适当取舍。位于居民地内的测量控制点,如影响居民地的清晰时,水准点可不表示,其他控制点可只表示符号.不注高程。描绘测量控制点前,应用控制点成果表坐标值检查点位。如点位与坐标值不符,误差在0.2mm(不含0.2)以上时,应舍弃或改为高程点表示:误差在0.2mm以内时,在图上改正,点位描绘限差为0.Imm.
6.2工矿建筑物、公共设施和独立地物a。工矿建筑物、公共设施和独立地物一般均应表示,有名称的须注出名称。但在街区式居民地内部,般仅表示高大突出、有-定方位作用或有历史、文化和经济意义的地物(如钟楼、塔、电视发射塔、科学测站等),对于密集分布的较小地物(如不依比例尺的上堆、土坑、坟地等)在:50000图上可作适当取舍。
b.有定位点的工矿建筑物、公共设施和独立地物,应准确描绘,误差不得大于0.2mm。与居民地、水系、道路等地物相重时,可间断居民地、水系、道路边线,将上述地物符号完整绘出。℃.编图资料上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由于比例尺的缩小而小于不依比例尺的符号尺寸时,应改用不依比例尺的符号表示。
6.3水系及附属设施
正确表示水系的类型、主次关系、附属设施及名称;合埋反映水系要素的分布规律和不同地区的密度对比;处理好水系与其它要素的关系。6.3.1岸线
岸线包括海岸线、河岸线、湖岸线及其它水系物体的岸线。综合岸线图形时,注意保持岸线主要转折点位置正确、岸线弯曲程度的对比以及水陆面积的对比。图上小于0.5mm×0.6mm的弯曲可适当化简,特征弯曲应夸大到0.5mm×0.6mm表示。岸线与等高线紧靠时,须注意与等高线图形协调一致岸线与防护堤相重时,岸线可省略不绘。300
6.3.2河流、运河、沟渠
6.3.2.1河流、运河、沟渠的表示GB 12343-—90
图.1宽0.4mm以上的河流用双线依比例尺表示,不足0.4mm的用单线表示。以单线表示的流,应视其图上长度用0.1~0.4mm逐渐变化的线粗表示。图上宽度大于0.4mm的运河、沟渠用双线依比例尺表示,不足0.4mm的用单线表示,并视其主次,分别用0.3mm和0.15mm线粗表示。6.3.2.2河流、运河、沟渠的选取与综合河流,运河、沟渠一般均应表示。河网密集地区,图上长度不足1cm的河流、沟渠可酌情舍去。但对构成网络系统的河、渠,应根据河渠网平面图形特征进行取舍。密集河渠的间距一般不应小丁3mm。老年河床河漫滩地带的叉流以及沟渠密集地区,间距不应小于2mm。图上长2mm以上的消失河段、1mm以上的地下河段以及1.5cm以上的时令河应表示。作为河源的时令河,当长度不足5mm时,以常年河表示。图上长1.5cm以上的干沟应表示。选取河流、运河、沟渠时,应按从大到小、由主及次的顺序进行。界河、独流河、连通湖泊及蔬漠缺水地区的小河必须选取。
河流、运河、沟渠须表示流向。通航河段须表示流速。较长的河、渠一般每隔15~20cm重复标注高水界与水滩线间的距离在图上大于2mm时应表示。当其间距大部分大于2mm仅局部不足2mm时,高水界应视为连续整体全部表示。高水界与水涯线之间的地段应填绘相应的土质植被符号。高水界与陡岸、堤重合时,高水界省略不绘;与等高线重合时,则省略等高线。6.3.2.3河流、运河、沟渠的名称注记河流、运河、沟渠的名称般均应注出,较长的河、渠每隔15~20cml重复注出。注记应按河流上下游、主支流关系保持一定的级差。当河名很多时,可舍去次要的小河名称。时令河(湖)须注出有水月份,如果一幅图内有水月份相同,可在图外加附注说明,图内不注记6.3.3湖泊、水库
图上面积大于1mm的湖泊、水库应表示,不足此面积但有重要意义的小湖(如位于国界附近的小湖、作为河源的小湖及缺水地区的淡水湖)应夸大到1mm“表示。湖泊密集成群时,应保持其分布范围和特点,适当选取一些小于1mm2的湖泊,但不能合并。湖泊、水库一般应注出名称,群集的湖泊可选其主要的注出名称。名称注记应按湖泊、水库面积大小或库容量大小保持一定的级差。非淡水湖泊须加注水质。
容量为1千方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和重要的小型水库须加注库容量。6.3.4井、泉、坎儿井、贮水池
缺水地区的井、泉、坎儿并、贮水池均应表示,其它地区适当选取。不能饮用的水井须加注水的性质。主要的水井可选注并口至水面的深度及地面高程。白流井、温泉井、矿泉、温泉、间歇泉、毒泉等应分别加性质说明注记。
地热井、地热池均应表示。
有专有名称的井、泉,在人烟稀少地区应注出名称,其它地区择要注出。6.3.5沼泽、盐田
a。图上面积大于25mm2的沼泽应表示,盐碱沼泽应加说明注记。沿河流分布的狭长沼泽,长1 cm以上的应选取。
b.图上面积大于2mm的盐田应表示。面积在2~4mm2的盐田用不依比例尺的符号表示,大于4mm2的盐用依比例尺表示。依比例尺表示的盐田,其内部各部分分格线须反映实地疏密程度和规划特301
征。有专有名称的盐场,应注出名称。6.3.6岛、礁、滩
6.3.6.1岛屿
GB12343—9D
图上面积大于0.5mm2的岛屿(沙洲)应表示。描绘岛屿时,应注意保持其位置精确和基本轮廓形状。当岛屿密集不能逐个表示时,可在保持其外缘轮廓和密度对比的基础上进行取舍,但不得合并。孤立的、著名的或位于国界两侧的小岛,一般不宜舍去,可夸大到0.5mm2表示,有名称的岛屿(沙洲)应注出名称,密集时,个别次要小岛可省注,但位于国界两侧的岛屿应尽量注出名称。
6.3.6.2礁石
明礁、暗礁、干出礁均应表示,密集时可适当取舍。依比例尺表示的礁石,应加说明注记。比例尺缩小后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礁石,可改用相应的不依比例尺符号表示。有名称的礁石应注出名称。
6.3.6.3干出滩、水中滩、水产养殖场a。图上面积大于4mm2的干出滩应表示,面积小于4mm的干出滩可适当合并到相距2mm以内的较大滩地中,类型可不区分。孤立的小于4 mm2的滩地,可根据情况扩大表示或舍弃。成片分布的小面积滩地,可进行取舍。宽度窄于1mm的干出滩,用狭窄干出滩符号表示。干出滩内的河道及潮水沟密集时可取舍。图上宽度不足0.4mm的双排点线河道和潮水沟可改为单排点线表示,并注意与相连接的以单、双线表示的河流协调一致。b,图上面积大于4mm2的水中滩(浅滩)及沙石滩应表示,小于此面积或宽度窄于2mm的可舍去。密集时,间隔小于2 mm的可适当合并表示。c。水产养殖场应表示,并注出产品名称。6.3.7陡岸、岸垄、危险岸、瀑布、石滩a.图上长5mm、比高2m以上的陡岸应表示,并注比高。无滩陡岸符号在双线表示的河内绘不下时,可移至岸线外侧紧靠岸线绘出。单线表示的河流不表示无滩陡岸。有滩陡岸与岸线间在图上须保持0.2mm的间距,小于此间距时,陡岸符号可稍移动;间距大于1mm时,其间应填绘相应的土质符号。b。图上长5mm、比高1.5m以上的岸垒应表示。宽度不足1mm时,用单排短线表示;宽度1mm以上的用双排短线表示。
c。图上面积大于25mm的危险岸应表示。d。瀑布、跌水、石滩在双线表示的河流中及单线表示的主要河流中应表示,其它河段内可以取舍。瀑布应加注比高。著名的瀑布须注出名称。6.3.8等深线、水深注记、潮流向及海洋名称注记a。表示水深为2、5、10、20、30、50、100、200m的各条等深线。等深线注记一般成组配置,字头指向浅水处。在斜坡方向不易判读处和最低的一条封闭等深线上应加绘示坡线。陡坡地段的等深线间距小于0.2mm时,可中断个别等深线。b.水深注记的密度按浅水密、深水稀的原则,并根据海底地形确定。图上每4cm2内选取数一般为:水深5m以内选注4个,水深5~10m选注2~3个,水深大于10m选注1个。航道两侧浅滩、河口、岛、礁周围及地形陡变处的水深注记要优先选取,并可略密于上述指标。水深注记精确至整米。表示潮汐川及海水潮流向。
海洋、海峡、海湾、海口、海沟、海槽、海角等均须注记名称,注记大小应保持一定的级差。d.
6.3.9水系附属设施
堤:图上长5mm、比高1.5m以上的土堤、石堤应表示。比高5m以上或具有重要防洪、防潮作a.
用的堤,以主要堤符号表示,并加注堤顶高程;比高不足5m的以般堤符号表示。b.堤岸:图上长5mm、比高1.5m以上的堤岸应表示,比高2m以上的须加注比高。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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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闸、滚水坝、拦水坝:位于双线表示的河流及单线表示的主要河流上的均应表示,其它河流上的择要表示。
d.加固岸:图上长2mm以上的应表示。单线表示的河流和图上窄于0.7mm的双线表示的河流内加固岸不表示。
e。码头、停泊场、干船坞、防波堤、制水坝:在双线表示的河流中的一殿应表示。当河流宽度较窄难以描绘时,可缩小符号尺寸或舍去。f,输水槽、渠头:--般应表示。渡口、徒涉场:与道路相连接的渡口、徒涉场应表示,其它的可舍去。g
h。助航标志:一般均应表示。灯塔须注出灯高。i。水文站:-般应表示,并加相应的说明注记。6.4居民地
正确表示居民地的位置、轮廓图形、基本结构、通行情况、行政意义及名称,反映居民地的类型、分布特点以及居民地与其它要素的关系。6.4.1居民地的选取
居民地基本上全部表示。在居民地稠密地区,可适当舍弃个别小居民地,但位于道路交叉口、河流交汇处、山、渡口、制高点、国境线、重要矿产资源地、文物古迹等处的居民地均应详细表示。6.4.2居民地的表示
6.4.2.1街区式居民地
综合街区时,应注意保持街区图形总的结构特征(如矩形、梯形、不规则形)、房屋建筑密度对比及街区单元(指图上被街道分割的街区块)大小对比,并正确显示街区内部的通行情况。城镇房屋密集区街区单元面积,在1:25000图上一般为16~50mm2,在1:50000图上→般为8~25mm。城市外围房屋稀疏区及街区式农村居民地街区单元面积,在1:25000图上般为4~16mm2,在1:50000图上-般为2~8mm2。对于成行列分布的房屋,应固定两端位置,中间内插房屋符号,不合并为街区。街区外缘的普通房屋不得并人街区,应进行适当取舍。街区内通道通常根据其通行情况、路面宽度、经济意义等因素划分主次。城市内的街道,一般图上宽度大于0.5mm的依比例尺表示,在0.3~0.5mm之间的,用主要街道符号表示,小于0.3mm的用次要街道符号表示。主要街道须加注名称。对于集镇和街区式农村居民地,凡与公路相接的街道,表示为主要街道,其余均表示为次要街道。应清晰反映居民地外围轮廓,街区凸凹拐角在图上小于0.5~1mm的可综合。街区内空地面积在图上大于2~8mm2时,一般应表示,大于10mm的绿化种植地还应填绘相应的植被符号。6.4.2.2散列式居民地
注意保持居民地分布区的范围、形状及房屋密度对比。优先选取依比例尺的房屋以及位于居民地的中心和外围特征处的房屋。对于沿道路、河流成带状分布的居民地,一般应首先选取两端的房屋,中间依其密度情况适当选取。
6.4.2.3分散式居民地
应正确反映居民地的大体分布范围、房屋分布特征及密度对比。对于根据地形、名称能明显确定范围的居民地应适当强调表示。
6.4.2.4窑洞式居民地
注意保持其居住区的概略分布范围及中心位置。成排分布的窑洞,不能逐个表示时,应保持两端窑洞位置准确,中问内插表示,并反映出连续的和间断排列的不同情况。多层分布的窑洞,应保持上下层位置准确,中间层次内插表示。窑洞与房屋混合组成的居民地,应保持窑洞与房屋符号的密度对比。密洞符号应顺坡壁方向配置,并与等高线协调致。6.4.2.5蒙古包及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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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包、牧区帐篷及依比例尺表示的棚房一般应表示。有名称的加注名称,季节性的须注出居住月份。不依比例尺的棚房仪在地物较少地区并具有方位作用时才表示。6.4.3居民地的名称注记
凡选取的居民地一般均应注记名称。镇级以上居民地按行政名称全名注出。当行政名称与驻地自然名称不一致时,驻地自然名称作为副名注出。副名用比正名小二级的尚体学,一般在正名下方或右方加括号注出。乡级居民地按行政名称注出,“乡”字省略。当一-居民地是两个以上政府驻地时,只注高一级名称。国营农、林、牧、渔场应全名注出,“国营”二字可省略。村庄按自然名称注出。工厂、学校、陵园等单位用专有名称注出。
乡、镇政府所在居民地需注记行政区内的人口数,人口数注在居民地名称下方,并作图例说明。\乡、镇政府驻在同一居民地,并月图上只注出其中一个名称时,则只注出该行政区内的人口数。县级(含县级)以上行政区不注人口数。
居民地名称应配置适当,指示明确,并避免注记压盖居民地出人口、道路交叉口及其它重要地物。分散式居民地名称注记,当其指向不明时,应按房屋符号的分布状况和资料上名称注记的位置注出。居民地有总名和分名时,一般应优先选取总名及一部分分名;尚总名指示不明确时,也可保留分名舍去总名
居民地名称冠以上、下、东、西、南、北、前、后、大、小、等时,一-般不能按总名和分名处理·密集时,应选注其中较大村庄的名称。
居民地注记密集时,普通房屋或个别较小居民地名称可适当省注。6.5道路及附属设施
正确表示道路的类别、等级、位置,反映道路网的结构特征,通行状况,分布密度以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
6.5.1道路的选取与表示
a。复线铁路、单线铁路和建筑中的铁路均应表示。通往工矿区及工厂内的支线铁路、短于1cm的可酌情舍去。当岔线较密不能全部表示时,可只选取主要的线路表示。当复线铁路分贫为两条单线铁路且能依比例尺分别表示时,则分别用两条单线铁路符号表示;不能分别表示时,则应选其中较直的一条,用复线铁路符号表示。
电气化铁路应加说明注记,路段很长时,可每隔15~20cm重复注出。窄轨铁路和建筑中的窄轨铁路应表示。轻便铁路应加说明注记。b。高速公路、等级公路、等外公路及建筑中的各级公路均应表示。公路须注出技术等级代码,每隔15~~20cm重复注出,长度不足5cm的可不注出。℃。机耕路一般均应表示。1:50000地形图上的乡村路、小路及1:25000地形图上的小路可适当取含。
选取道路时,应按由重要到次要,由高级到低级的原则进行,并注意保持道路网的密度差别。道路网格大小一般为2~4cm2,最密不应小于1cm\。优先选取连接乡、镇、大村庄之间的道路,通往高级道路、车站、码头、矿山的道路,作为行政界线的道路,穿越国境线的道路以及连接水源的道路。般应使居民地之间、居民地与主要地物之间均有道路连接。两居民地之间有数条道路相连接时,应优先选取等级较高、距离较短的道路。
d。时令路及无定路,仪在交通不发达地区予以表示,密集时可取舍。时令路应注出通行月份e。固定的架空索道应表示。
6.5.2道路的图形概括
GB 12343-90
铁路、公路般不予化简。山区公路的“之”字形弯道,如双线描绘有困难时,可采用共边描绘或缩小符号宽度;当有多个“之”字形弯道并联,图上无法逐一表示时,应在保持两端位置准确和之”宇形特征的条件下,作适当化简。
机耕路、乡村路和小路可适当概括,舍去一些无特征意义的小弯曲。虚线表示的道路交叉点应以实部衔接,变换等级时,应以地物点为变换点。6.5.3道路附属设施
a.车站及附属建筑物
火车站、会让站应全部表示。车站符号绘在主要站台进出口位置上,符号中的黑块绘在站房-边。被车站符号压盖的其它符号可移位或省略。车站内的站线不能逐条表示时,外侧站线准确绘出,中间站线均匀配置,但间距不应小于0.3mm。车站内的天桥,当图.上.长不足3mm时,可不表示。车站应注出名称,但当车站名称与所在居民地名称一致且靠得很近时,车站名称可不注。机车转盘、车挡和有方位意义的信号灯、柱应表示。b。道路附属建筑物
图上长1mm以上的隧道应表示,短于1mm的可适当选取。铁路、公路上的涵洞应表示。
图上长5mm、比高2m以上的路堤、路堑应表示,并择注比高。c、桥梁
铁路、公路上的桥梁应表示,其它道路上的桥梁择要表示。公路上的桥梁须加注载重饨数。重要桥梁应加注名称。漫水桥、铁索桥等应加注说明注记,时令桥加注通行月份。d、路标、里程碑
公路上有方位作用的路标应表示,在缺少方位物的地区.公路上的里程碑应选择表示,并注出公里数。
6.5.4道路通达注记
铁路、公路以及人烟稀少地区的主要道路出图廓处,应注通达地及里程。铁路应注出前方到达站;公路或其它道路应注出通达邻图的乡、镇级以上居民地,如邻图无乡、镇级以上居民地时,可选择较大居民地进行量注。当道路很多时,可只注干线或主要道路的通达注记。铁路或公路通过内外图廓间复又进人本图幅时,应在图廓间将道路图形连续绘出,不注通达注记。6.6地貌和土质
正确录示各地区的基本地貌类型及形态特征,保持地貌特征点、地性线的位置和高程的正确,反映地面切割程度及土质类型和分布规律,处理好地貌同其它要素的关系。6.6.1等高线
根据制图区域地形特征及资料情况,按3.3条选择基本等高距。凡高程为等高距5n倍(n为正整数,下同)的等高线表示为计曲线。采用2.5m作为基本等高距时,等高距4n倍的等高线表示为计曲线。在基本等高距不能反映有特征意义的地形起伏和微地貌形态地区,如平原面、高原面、盆地面、平缓的山顶、鞍部、凹地、河流阶地、河漫滩等,应加绘半距等高线甚至辅助等高线。6.6.2等高线图形的综合
6.6.2.1综合等高线图形时,应根据不同地区地貌类型特点,正确表示山脊山头、谷地、斜坡及鞍部的形态特征。一般情况下是删除次要的负向地貌碎部,但在概括刃脊、角峰、冰斗、凹地、方山等的图形时,则可删除次要的正向地貌碎部。为强调地貌特征,个别等高线可局部适当移位(最大不得超过二分之等高距),但需注意避免等高线与附近控制点和高程点之间出现矛盾。相邻两条等高线间距不应小于0.2mm,不足时,可以间断个别等高线,但不得成组断开。6.6.2.2基本地貌形态的综合
GB12343—90
a.山脊:正确表示山脊形状、延伸方向及主脊与支脊之间的相互关系。山脊顶部等高线间距不得小于0.3mm。尖窄山脊的等高线可呈尖角形闭合,等高线一般不得向下坡方向移位;浑圆形山脊上部等高线可稍向下坡方向移位,以适当扩大山脊部分。b山头:注意反映小山头的形状。山头闭合等高线的最小直径一般不小于0.5mm,有境界通过的小山头可适尚放大。有高程注记的小山头,等高线绘不下时,可省去一等高线。山脊上同走向的小山头,当距离小于0.3mm时,可以适当合并。小山头群集地区,一般只取舍而不合并。取舍时,应注意反映其分布密度和排列特征。位于交通要道、河流、宽阔谷地、平地及重要地物附近的独立高地以及有国家级测量标志、界标等的小山头,应优先选。
C。谷地:正确表示谷地大小、形态以及主支谷关系。图上相邻谷的谷口间距在一般情况下为:中山、高山地貌为4~8mm,丘陵、低山地貌为3~6mm,黄土、风成地貌为2~4 mm。选取谷地时,应按从大到小、由主及次的原则进行。主要鞍部以及道路通过的谷地应优先选取。d。斜坡:注意反映出等齐坡、凹形坡、凸形坡、阶形坡、斜陡坡及受冰蚀的三角面、受风化的岩石坡面、受流水冲蚀的扇状坡面等特征。e.鞍部:注意反映鞍部的对称与不对称特征。鞍部两侧最高两条对应等高线距离一般不应小于0.3mm。地形复杂、鞍部很多的地区,可舍去一些小而次要的鞍部,强调表示有道路通过的鞍部及能显示分水岭特征的鞍部。
f.凹地:图上面积大于1mm的凹地应子选取,小于此面积的可选择夺大表示。凹地群集时.应选取能反映其分布特征的凹地。
凹地的边缘和底部等高线须加绘示坡线,独立小山头、斜坡方向不易判读处、图廓边的丘岗及谷地也应加绘示坡线。Www.bzxZ.net
6.6.3地貌符号的使用
a。干河床,干滴湖:图上长1.5cm以上的干河床,面积2mm2以上的干滴湖应表示。图上宽度小于0.4mm的干河床用单线表示,大于0.4mm的于河床用双线表示。干洞湖及图上宽于1mm的干河床内应填绘相应的土质符号。在地物稀少地区,有名称的应加注名称。b.冲沟:图上长6mm以上的冲沟应表示,宽度小于0.4mm时,用单线表示;大于0.4mm时,用双线依比例尺表示,超过2mm时,沟壁应用陡虚符号表示;超过3mm时,其底部应加绘等高线。冲沟之间的问距一般不应小于2mm,密集时,优先选取以双线表示的冲沟。c、陡崖:图上长5mm、比高2m以上的陡崖应表示,有比高的需择注比高。连续分布且间小于:0.3mm的各段短陡崖可适当合并表示。d,溶斗、岩峰:一般应选取表示。以等高线表示的溶斗(封闭地),当其面积小于1mm“时,可改用溶斗符号并优先选取,
e.梯田坎:图上长5mm、比高2m以上的梯田坎应表示,并择注比高。梯田坎符号密集时,梯田分布区域的上、下层按实地位置绘出,其它各层适当取舍。f.岩墙:图上长5mm以上的应表示,并加注比高。g。露岩地、陡石山l:成片分布的露岩地,在其范围内均勾配置符号;小块独立分布的露岩地.符号般配置在原资料位置上。图上长5mm、宽2mm以上的陡石山应表示,小于此尺寸时,可改用等高线表示。
山髓、山洞、溶洞、崩崖、滑坡、泥石流、火山口:山隘、山洞、溶洞般应表示,有名称的加注名称。h.
山隘应注出高程,季节性通过的应注通行月份。图上面积大于25mm的崩崖、滑坡应表示。泥石流、火山口—-般均应选取。
i、粒雪原、冰陡崖、冰裂隙、冰、冰塔:粒雪原在图上面积大于10mm的应表示,零散分布的面积不足10mm的可适当夸大一部分表示。粒雪原之间间隔小于1mm时可合并。雪山内的非冰雪区面积306
GB12343-90
大于10mm的应表示,小于10mm的可合并到雪山内。冰陡崖、冰裂隙、冰磕、冰塔应表示。6.6.4图上面积大于1cm2的沙地地貌、石块地、盐碱地、沙砾地、小草丘地、残丘地,龟裂地等,均应用相应符号表示。面积大于10cm2的各类沙地(平沙地除外)应加注相应的类型名称。6.6.5高程点及高程注记
高程点应按地貌特征进行选取,地貌形态比较破碎复杂的地区应多取,比较完整简单的地区可少取。平原丘废地区一般每100cm2选取10~20个,山区每100cm2选取8~15个。应优先选取测量控制点,水位点、图幅内最高点、凹地最低点、区域最高点、河流交汇处、道路交处及有名称的山峰、山隘等处的高程点。
等高线注记每100cm选取5~10个,字项朝向高处。6.6.6地理名称注记
a,山峰、山顶、高地、山隘等的名称均须注出,一般按山体大小和著名情况分二级注出。b。山岭、山脉名称参考其它有关地图资料确定,着重注记山脊走向明显的山脉、山岭名称。注记位置沿山脊走向排列。注记大小应保持一定级差。℃。仰地、草地、沙地、沙漠、山峡、山谷、冰川等名称,按其范围、方向注出,并保持一定级差。6.7管线及垣栅
应正确表示管线和垣栅的实地位置,反映走向特征。6.7.1高压电线:图上长5cm、电压3.5万伏以上的应表示。通往居民地的高压电线绘至居民地边缘。距铁路、公路3mm以内的高压电线不表示,但在其分岔、转折处,应绘出一段高压电线符号,以示走向。6.7.2通讯线:除地物稀少地区表示外,其它地区一般不表示。图上距铁路、公路3mm以内的通讯线不表示,但在其分岔和转折处,应绘出一段通讯线符号,以示走向。6.7.3管道:图上长2cm以上的管道应表示,并加相应的说明注记。地下管道只表示出入口。6.7.4砖石城墙、长城:-般均应表示,并择注比高。6.7.5土城墙、围墙:图上长3mm以上的应表示。居民地边缘围墙短于3mm但又必须表示时,可改用细实线表示。围墙与街道线重合时,只绘街道线。6.7.6栏栅、铁丝网、篱芭:图上长1cm、比高1.5m以上的应表示,符号与街道线重合时,只绘街道线。6.8境界
正确反映境界的等级、位置以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6.8.1国界
6.8.1.1国界线应根据国家正式签订的边界条约(议定书)及其附图准确绘出。如签订的边界条约(议定书)已进行了联合检查,并对原议定书及附图有修改,则国界应以联合检查的有关文件或附图标绘。尚未签订边界条约(议定书)的国界应按传统习惯线标绘。6.8.1.2国界应精确绘出。在能表示清楚的情况下,一般不得综合。国界的转折点、交叉点应用国界符号的点部或实线段描绘。
国界上的界标(界桩、界碑)应精确绘出,并注明编号。同号双立或同号三立的界标不能同时绘出时,应用空心小圆圈按实地的相对关系绘出,并注出各自的编号。位于国界线上和紧靠国界线的居民地、道路、山峰、山隘、河流、岛屿和沙洲等均应详细表示,并明确其领属关系。
边界条约上提到的名称,应按条约附图尽量表示。注记不得压盖国界符号。6.8.1.3陆地上的国界符号必须连续绘出。以河流及线状地物为界的国界,表示方法分以下二种情况:a。以河流中心线或主航道线为界的国界,当河流用双线表示且其间能绘出国界符号时,国界符号应不间断绘出,并正确表示岛屿归属;河流符号内绘不下国界符号时,国界符号应在河流两侧不问断地交错绘出,岛、洲归属用说明注记括注(国名简注)。b。以共有河流为界时.国界符号在河流两侧每隔3~5cm交错绘出,岛、洲归属用说明注记括注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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