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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030-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030-1994

中文名称:剑麻钢丝绳芯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4-04-12

实施日期:1994-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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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65779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50绳

中标分类号:纺织>>麻纺织>>W32麻纱、线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5030-2009代替

采标情况:ISO 4345-1988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0938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7, 字数:10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8-12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4-04-12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广东西农垦局

归口单位:农业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农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剑麻钢丝绳芯的产品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以剑麻纤维为原料的钢丝绳芯。 GB/T 15030-1994 剑麻钢丝绳芯 GB/T15030-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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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丝绳芯
Steel wire ropes-Sisal main cores本标准参照采用ISO 4345—1988《钢丝绳—纤维主芯——规范》。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 15030--94
本标准规定了剑麻钢丝绳芯的产品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以剑麻纤维为原料的钢丝绳芯。2引用标准
GB/T15029剑麻白棕绳
GB6530绳索试验用取样和调温
3产品标记
剑麻钢丝绳芯产品标记用公称直径和线密度表示。标记示例:
剑麻钢丝绳芯
4技术要求
4.1结构
5-17.5-2.50
纱线密度,ktex
线密度,ktex
直径,mm
剑麻钢丝绳芯应由不少于三股均匀的绳股绞捻而成。绳股和绳芯都应是良好和结实的,没有明显的缺陷。每捆绳芯都应是连续而无间断的。4.2特性要求
4.2.1各品等绳芯的直径允许偏差及极差应符合表1。表1
直径允许偏差,%
直径的极差,%
4.2.2绳芯线密度允许偏差士5%。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4.2.3为便于制造绳芯而添如的润滑剂不应含酸和水分。润滑剂含量一般不超过10%,或由供需双方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4-12批准1994-10-01实施
商定。
GB/T 15030—94
4.2.4绳芯的水溶酸度为每100g绳芯不超过2mL0.1mol/L酸。4.2.5绳芯的盐含量(以双氯化钠的百分率表示)不应超过0.3%。4.2.6绳芯的公定回潮率为13%。5试验方法
5.1取样 
5.1.1分别从每个样捆中任意-端2m以外取3个小样:a.长4m多,供直径试验后再供线密度试验,b.70~80g,其中约50g供回潮率试验,其余供润滑剂(可提取物)含量试验。此样抽取后应迅速放人塑料袋密封;
c.20~30g,供水溶酸度试验。wwW.bzxz.Net
5.1.2绳芯制造厂从供应制造绳芯的剑麻纤维包中取样作含盐量试验。每次取样不得少于3包,每一包各取一个小样,约50g。
5.1.3取样时,应记录样捆的生产或进厂日期、品等、生产单位及取样者,并做好试样标记。同时,应记录取样环境的气温和相对湿度。5.2直径试验
5.2.1原理
将试样置于规定的预加张力下,测量其直径。5.2.2试验条件
5.2.2.1可在般环境条件下试验。5.2.2.2仲裁试验在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温度20士2℃,相对湿度65%士2%下试验。5.2.3试验仪器
强力试验机:可对试验施加规定的张力,试样在规定张力下的长度要超过3m。卡尺:精度0.1mm。
5.2.4试验程序
5.2.4.1仲裁试验,应将试样置于5.2.2规定条件下调湿至少24h。5.2.4.2将试样置于按式(1)计算的预加张力下。F=
式中:F——预加张力,N;
一绳芯的公称直径,mm。
5.2.4.3用卡尺测量处于上述张力下的绳芯,在3m长试样的两端和中间共三点进行测量,测量时卡尺与绳索中心线相互垂直,测量精确至0.1mm,记录每次测量值。5.2.5计算与表示
以六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试样的直径。六次测量中任何两次之间的最大差值表示极差。5.3线密度试验
5.3.1原理
将试样置于规定的预加张力下,量取一定长度的试样,称量,并计算试样的线密度。5.3.2试验条件
按本标准5.2.2条规定。
5.3.3试验仪器
强力试验机按4.3要求。
钢尺:刻度1mm,
天平,感量0.1g,
切绳刀。
5.3.4试验程序
GB/T 15030—94
5.3.4.1将试样置于按式(1)计算的张力下,然后在样品上作两个标记,被此相距至少3m。量度该段距离。量度精确至 1 mma
5.3.4.2把试样从强力试验机取下,在两个标记处把试样切断,称量这一段试样的重量,精确至0.1g。5.3.5计算与表示
5.3.5.1试样的线密度按式(2)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W
式中:P线密度,ktex,
W—试样重量,g,
L—试样在规定张力下的长度,m。5.4水溶酸的酸度试验
5.4.1原理
用蒸馏水煮沸并反复洗涤试样,使试样中的水溶酸充分溶解在抽提液中,然后用0.1 mol/L的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标准液滴定至呈永久红色。根据耗用标准液的体积测定试样中水溶酸的酸度。5.4.2试验条件
在环境大气条件下试验。
5.4.3试验仪器及试剂
索氏抽提器:250mL,
天平:感量0.1g;
滴定管:刻度0.1mL;
滴剂:蒸馏水,
试剂:酚酥,0.1mol/L的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标准液。5.4试验程序
5.4.4.1将试样称量,精确至0.1g,记录后,将试样拆散,装入索氏抽提器中。5.4.4.2用100mL蒸馏水煮沸30min,用滤纸过滤,再连续3次用热蒸馏水洗涤滤渣。洗涤后,抽提液的总量不得超过175mL。
5.4.4.3在抽提液中加几滴酚酸,再用0.1mol/L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标准液滴定至星永久红色。5.4.5计算与表示
5.4.5.1试样水溶酸的酸度按式(3)计算。z=10×V
式中:2-
水溶酸的酸度,mL/g,
-0.1mol/L的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标准液耗用量,mL,W—-试样的重量,g。
计算精确至0.1mL/100g。
5.5盐含量试验
5.5.1原理
将试样作一系列化学处理后,根据1mL0.1mol/L硝酸银滴液相当于0.00585g氯化钠,从转化成氯化银的硝酸银数量计算试样含氯化钠的百分比。175
5.5.2试验条件
在环境大气条件中试验。
5.5.3试验仪器及试剂
索氏抽提器:250mL;
天平:感量.0.1g,
铂或石英,
溶剂:蒸馏水,20%(V/V)硝酸;GB/T 15030—94
试剂:a。浓度为50g/L的碳酸钠溶液;b. 0. 1 mol/L硝酸银标准滴定液;硫酸铁铵饱和溶液;
d.0.1 mol/L硫氰酸钾标准滴定液。5.5.4试样制备
将选取的试样拆散平放,使纤维彼此平行,而且头尾交替放置,然后从中间部位切取230mm的一段,并滚压混和成纤维互相平行的一束。再从这一束的任意部位随机选取一个纤维试样,并切成约115mm长的两段。这样得到的试样应贮放在带有玻璃塞的广口瓶中,到试验时才取出来。5.5.5试验程序
5.5.5.1在按5.5.4条制备的试样中取出约10g纤维称量,精确至0.1g,记录后,放在铂Ⅲ或石英Ⅲ中,用40mL浓度为50g/L的碳酸钠溶液把纤维润湿,然后蒸发至干,再在不超过暗红的温度下燃烧(或温度高到刚好能生成充分炭化的产物,用水抽提时能得到无色的滤液)。5.5.5.2用热蒸馏水抽提已炭化的产物,过滤和洗涤。将残余物再放回铂皿或石英Ⅲ中,让其完全锻烧成灰。
5.5.5.3将灰分溶解于20%(V/V)硝酸中,过滤及洗涤渣,再将这溶液和洗涤液加入抽提液中。5.5.5.4用稀硝酸使这些彼此合并的抽提液酸化,再加入已知体积的0.1mol/L硝酸银标准滴定液,略为过量,充分搅拌后将沉淀的氯化银过滤出来并洗涤。5.5.5.5在合并的滤液和洗涤液中加5mL硫酸硫酸铁铵饱和溶液,再用0.1mol/L硫氰酸钾标准滴定液滴定过量的硝酸银,直至呈永久的浅棕色。5.5.6计算与表示
5.5.6.1试样中的盐(NaCI)含量百分比按式(4)计算。Y -V)X 0. 005 85 × 100
式中:Y-盐(NaCI)含量百分比,%,V,---0. 1 mol /L 硝酸银标准滴定液耗用量,mL;V2-—0.1 mol/L硫氰酸钾标准滴定液耗用量,mL;W试样重量,g。
5.5.6.2整批绳芯的盐含量百分比以全部试样盐含量百分比的算术平均值表示,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
5.6回潮率和润滑剂含量试验
按GB/T15029附录A和附录B规定。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绳芯出厂时应检验直径、线密度、回潮率、润滑剂含量、水溶酸的酸度等项目。6.1.2出厂检验按GB6530第3章规定抽取样捆。176
GB/T 15030-94
6.1.3剑麻纤维进厂时,应检验盐含量项目,检查批不超过60包。6.2重量验收
一般按绳芯包皮写明的重量验收。如有异议,按GB/T15029附录C绳索公量计算方法规定验收。6.3复检
6.3.1检验中,如直径偏差、极差和线密度达不到标准要求,允许重新抽取加倍量试样复检该项目,复检一次为准。
6.3.2交货时如发生异议,供需双方可会同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论断。复检费用由责任方负责。6.4检验报告
各种检验完成后应写出检验报告,内容包括:a.
被检验产品批号、品等、生产或进厂日期;执行标准的编号、名称;
各项目的检验结果;
判定被检产品品等;
取样日期,取样时大气温度和相对湿度情况,试验条件、检验单位(加检验者及日期)。7包装和标志
7.1绳芯应连续不断地卷绕成捆,每捆长度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每捆绳芯应用4~6道包装绳捆扎结实,绳芯两端应捆扎结实以防止松散。7.2每捆绳芯应用塑料编织布包装。7.3每捆绳芯应附有标签和产品合格证。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商标、品等、公称直径、线密度、捆重量、长度、制造厂名、制造厂地址和制造日期。包皮上应印有产品标记、商标、品等、捆重量及防潮标志。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广东省粤西农垦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天立、郑万春、林汉河、高建国。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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