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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729-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729-2008

中文名称:手用扭力扳手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12-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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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扳手 通用 技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机械制造>>手持工具>>25.140.30手动工具

中标分类号:机械>>工艺装备>>J47手工工具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5729-1995

采标情况:MOD ISO 6789:2003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18.0 元

计划单号:20063482-T-607

出版日期:2009-09-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5-10-24

起草人:吴祖训、袁继栋、梁滨昌、王斌、陈立海等

起草单位:上海市工具工业研究所、宁波长城精工实业有限公司、文登威力工具集团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范了手用扭力扳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扳拧螺钉和螺母或其他类似零部件的手用指示式扭力扳手和手用预置式扭力扳手。 GB/T 15729-2008 手用扭力扳手通用技术条件 GB/T15729-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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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_25.14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729—2008
代替GB/T15729—1995
手用扭力扳手通用技术条件
Hand torquetools-General requirements(ISO 6789:2003,Assembly tools for screws and nuts—Hand torque tools-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design conformance testing:quality conformance testing and recalibration procedure,MOD)2008-12-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数码防伪
2009-09-01实施
GB/T15729—2008
本标准修改采用IS06789:2003《螺钉和螺母装配工具手用扭力扳手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ISO6789:2003重新起草。在资料性附录C中列出了本国家标准条款和国际标准条款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ISO6789:2003时,本标准作了一些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已编人正文中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在附录D中给出了与ISO6789:2003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本标准与ISO6789:2003的主要差异如下:一一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一引用了采用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和其他国家标准(本版的第2章);一一对表面处理和表面质量作了规定(本版的5.1条、5.2条);—对结构和性能作了规定(本版的5.3条);对表面处理、表面质量、结构和性能检验作了规定(本版的第6章);一对检验规则作了规定(本版的第7章);一一对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作了规定(本版的第8章);对部分内容作了调整。
本标准代替GB/T15729—1995《扭力扳手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与GB/T15729—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本版的第3章);增加了产品标记(本版的4.2条);一调整了扭矩扳手的扭矩测试精度要求(1995版的4.6条,本版的5.5条);修改了扭矩扳手扭矩测试精度的试验方法(1995版的5.5条,本版的6.5条);修改了检验规则(1995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7章)。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具五金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浙江省嵊州市力矩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沈阳欧泰·凯达扭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工具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宁波长城精工实业有限公司、文登威力工具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江都工具有限公司、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民星劳动工具有限公司、卡恩捷特工具(上海)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祖训、衰袁继栋、梁滨昌、王斌、陈立海、刘玉信、翰家平、邹家平、王竹鸣、徐曙光、林美德、顾青。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5729—1995。
1范围
手用扭力扳手通用技术条件
GB/T15729-2008
本标准规范了手用扭力扳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扳拧螺钉和螺母或其他类似零部件的手用指示式扭力扳手和手用预置式扭力扳手。以下简称扭力扳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30.1金属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GB/T230.1—2004,ISO6508-1:1999,MOD)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03,ISO2859-1:1999,IDT)GB/T3390.2手动套筒扳手传动方样和方孔(GB/T3390.22004,ISO1174-1:1996,MOD)GB/T4625螺钉和螺母装配工具术语(GB/T4625—1998,idtISO1703:1983)GB/T4955
2003,IDT)
GB/T5305
GB/T6462
金属覆盖层覆盖层厚度测量阳极溶解库仑法(GB/T4955—2005,ISO2177:手工具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金属和氧物化覆盖层厚度测量显微镜法(GB/T6462一2005,ISO1463:2003,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指示式扭力扳手indicatingtorquetool以指针、刻度或电子显示的方式,显示输出扭矩的扳手(见GB/T4625)。3.2
预置式扭力扳手settingtorquetool可预先设定输出扭矩定值,并以声音、视觉等可感知信号显示输出的定值扭矩的扳手(见GB/T4625)。
带刻度可调型扭力扳手adjustablegraduatedtorquetool可调节输出定值扭矩,带有调整输出定值扭矩的刻度盘或电子显示器的扭力扳手(指预置式扭力扳手中的A型、D型和G型)。
无刻度可调型扭力扳手adjustablenon-graduatedtorquetool可调节输出定值扭矩,带有扭矩校准装置的扭力扳手。1
GB/T15729—2008
限力型扭力扳手
torquetoolwithfixedadjustment输出扭矩为固定值的扭力扳手。3.6
calibrationdevice
扭矩校准仪
扭力工具的检定校推装置。
4分类和标记
4.1产品分类
4.1.1扭力扳手分指示式扭力扳手和预置式扭力扳手两种类型。4.1.2根据扭力扳手的扭矩显示和使用方式不同,又分成以下几种型式。4.1.2.1指示式扭力扳手的分类,其型式见附录A。A型:指针型扭力扳手;
B型:表盘型扭力扳手;
C型:电子数显型扭力扳手;
D型:指针型扭矩钉旋具;
E型:电子数显型扭矩螺钉旋具。4.1.2.2预置式扭力扳手的分类,其型式见附录B。A型:带刻度可调型扭力扳手;
B型:限力型扭力扳手;
C型:无刻度可调型扭力扳手;
D型:带刻度可调型扭矩螺钉旋具;E型:限力型扭矩螺钉旋具;
F型:无刻度可调型扭矩螺钉旋具;G型:扭力杆刻度可调型扭力扳手。4.2产品标记
扭力扳手产品标记由产品名称、标准编号、型式代号、产品编号和规格组成。示例1:规格为0-100(N·m)的B型指针式扭力扳手的标记为:指针式扭力扳手GB/T15729-B口0-100(N·m)。示例2:规格为0-10(N·m)的D型指针型扭矩螺钉旋具的标记为:指针式扭矩扳手GB/T15729-D0-10(N·m)。示例3:规格为20-100(N·m)的A型预登式扭力扳手的标记为:预置式扭力扳手GB/T15729-A口20-100(N·m)。示例4:规格为2-10(N·m)的D型带刻度可调型扭矩螺钉旋具的标记为:预式扭力扳手GB/T15729-D2-10(N·m)。注:口为产品缩号,由企业自行选择一个或数个英文字母或数字表示。5技术要求
5.1表面处理
5.1.1扭力扳手应进行电镀或其他表面处理。5.1.2经电镀处理的扭力扳手零部件,其电镀层厚度不应低于6μm。5.2表面质量
5.2.1扭力扳手的表面不应有裂纹、毛刺、伤痕及锈斑等缺陷。5.2.2扭力扳手的刻度和示值应清晰无误。2
GB/T15729—2008
经电镀处理后的零部件,其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气孔、漏镀、烧焦、起层等影响保护性能和使用寿命的缺陷。
现象。
经喷漆、发黑或其他化合物生成处理的零部件,其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明显的斑点及露底3结构和性能
扭力扳手应具有可以修正示值误差的结构。5.3.1
预置式扭力扳手的扭矩调整机构应精确、可靠。预置式扭力扳手的报讯装置在达到预置扭矩时,必须能够清晰地报讯。扭力扳手的棘轮必须能灵活转动。扭力扳手的传动方应能可靠地连接套简。5.4传动方
传动方样的对边尺寸和公差应符合GB/T3390.2的规定。扭力扳手传动方样的对边尺寸应按表1规定的最大扭矩值选择。传动方的热处理硬度应不低于39HRC。表1传动方的对边尺寸
最大扭矩/
(N·m)
5.5扭矩扳手的扭矩测试精度
指示式扭力扳手的扭矩允许误差按表2规定。5.5.1
传动方对边尺寸/
表2指示式扭力扳手的扭矩允许误差型式。
A型和D型
B型、C型和E型
允许误差也包括显示误差,
10N·m
预置式扭力扳手扭矩的允许误差按表3规定。最大扭矩值
>10N·m
表3预置式扭力手扭矩的允许误差型式
A型、B型和C型
D型、E型、F型和G型
a允许误差也包括显示误差。
≤10N·m
最大扭矩值
>10 N·m
b预置式扭力扳手中C型和F型的扭矩预置值等于10次试验后的算术平均值。(见6.5.5示例2)5.6
超载试验
扭力扳手在其使用方向上,应能承受最大扭矩值的125%(预置式扭力扳手的B型和E型为其额定值)的载荷。试验后,不应有影响扭矩测试精度和使用性能的损坏。3
GB/T15729—2008
5.7耐久性试验
扭力扳手在使用方向上以其最大扭矩值(预置式扭力扳手的B型和E型为额定值)扳拧5000次后,不应有影响扭矩精度和使用性能的损伤。6试验方法
6.1表面处理试验
扭力扳手的电镀零部件的电镀层厚度按GB/T4955或GB/T6462的规定进行,应符合5.1.2的规定。
6.2表面质量检验
扭力扳手的表面质量用目测检验,应符合5.2条的规定。6.3结构和性能检验
扭力扳手的结构和性能以目测和手感进行检验,应符合5.3条的规定。6.4传动方摔试验
6.4.1扭力扳手传动方样的尺寸和公差用通用量具进行检验,应符合5.4.1规定。6.4.2扭力扳手传动方样的对边尺寸应符合5.4.2的规定。6.4.3扭力扳手传动方样的硬度测定按GB/T230.1的规定进行,应符合5.4.3的规定。6.5扭矩测试精度试验
6.5.1扭矩扳手应在环境温度为18℃~28℃、温度波动范围不大于士1°相对湿度不大于90%的条件下进行扭矩精度试验。
6.5.2用于扭矩精度试验的扭矩校准仪,测量不确定度不得大于1%。6.5.3进行扭矩精度试验的扳手,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应根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59的通用规则进行(包含因子K=2)。
6.5.4扭矩精度的试验按下列规定进行,应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6.5.4.1扭力扳手按图1、图2和图3的规定放置,在握捏部位的中央如图所示施加载荷。试验前必须将扭矩校推仪指示置零。
8线接触,加载点为手柄握持位置中部。图1扭力扳手处于垂直试验状态
线接触,加载点为手柄握持位置中部。10
图2扭力扳手处于水平试验状态Www.bzxZ.net
图3扭矩螺钉旋具和T型扭力扳手的试验状态GB/T15729—2008
6.5.4.2指示式扭力扳手在试验前需沿试验操作方向进行一次最大扭矩值的试验,卸载后将指示式显示器指示置零。
6.5.4.3预置式扭力扳手在试验前需沿试验操作方向进行5次最大扭矩值(B型和E型为额定值)的操作。
6.5.4.4在握捏部位按图1、图2和图3所示,平稳地施加载荷。特别当接近设定的试验扭矩值时,更应缓慢、均匀加载。
6.5.4.5预置式扭力扳手在平稳地施加载荷至80%的试验扭矩值时,应在0.5s~4s的时间内,继续缓慢地加载至预定的试验扭矩值。6.5.4.6扭矩试验应以扭力扳手最大扭矩值的20%、60%和100%分别进行(预置式扭力扳手的B型和E型为额定值)。
GB/T15729-—2008
规定。
试验中,每一测试点应连续试验5次,每一测试点扭矩精度允许误差应符合表2和表3的扭矩扳手闲置12个月以上或累计使用5000次以上,应重新进行以上扭矩测试精度试验。6.5.4.8
6.5.5扭矩误差的计算公式按式(1)。A,=
式中:
A,——为扭力扳手的计算误差值,%;T。
(。—,)
-为扭力扳手所示值或额定值,单位为牛顿米(N·m);为校准仪的测定值,单位为牛顿米(N·m)。示例1:。=100N·m
T=104N.m;1a=96N.m1=103N.m;2=99N.m;2=101N.mA =100184) ×100=3 85%
A = (10096) ×100=4. 17%
(100-103)X100
(10099)×100=1. 01%
(100-101)×100
预暨式扭力扳手中C型和F型的扭矩预径值等于10次试验后的算术平均值按式(2)计算。, = a+tat
示例2:
104± 96±103± 99±101±98+97+101+100.5+102.5=100.2N·m10
2=104N.m1=96N.m;2=103Nm;=99N.m;1s=101N.m;T=98N.m;2,=97N.m2e=101N.m;1=100.5N·m;o=102.5N.m(100. 2-104) ×100 = 3. 65%
(100. 2-96) ×100=4. 38%
As = 10. 103) X100= 2. 72%
(100.2-99)X100
As 100.2101)×100=0. 79%
As = (100. -98) 100=2. 24%
As =100. -97) 100=3. 30%
(100. 2-101)×100= -0. 79%
Ang = (100 2-100, 5)×100
(100.2-102,5)×100=-2. 24%
6.6超载试验
扭力扳手按其使用方向,施加5.6条规定的载荷3次,试验后,应符合5.6条的规定。6
·(1)
(2)
6.7耐久性试验
GB/T15729—2008
扭力扳手按其使用方向,以每分钟5次~10次的频率,匀速加载5000次。试验后,应符合5.7条的规定。
7检验规则
7.1交收检验
7.1.1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7.1.2交收检验按照GB/T2828.1规定的二次抽样方案逐项进行。7.1.3产品的不合格分类、检验项目、接收质量限(AQL)和检验水平按表4的规定。7.1.4对交收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以及试验破坏的样品,交货方应予调换。经检验拒收的产品可由制造厂分类修整后,重新提交验收。表4不合格分类、检验项目、接收质量限(AQL)和检验水平序
型式试验
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
扭矩精度
传动方对边尺寸
结构和性能
表面质量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产品定型投产时;
接收质盘限(AQL)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过程中,每二年进行一次;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
用户或第三方有特殊要求时。
检验水平
型式试验项目按5.1~5.7逐项进行(见表5)。7.2.2
7.2.3型式试验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三把,若有一把或一把以上不合格品,则加抽六把,若仍有不合格品时,则判型式试验不合格。7.2.4型式试验判定原则:
若所检产品不含A类不合格项,且B类不合格项目不大于二项,则判产品质量合格,否则判定产品质量不合格。
表5检查项目和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
表面处理(镀层厚度)
表面质盘
结构和性能
传动方棉对边尺寸
传动方硬度
扭矩精度
耐久性
5.4.1、5.4.2
5.5.1、5.5.2
试验方法
6.4.1、6.4.2
不合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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