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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 K 15015-198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ZB K 15015-1987

中文名称:W30-12有机硅烘干绝缘漆

标准类别:国家专业标准(Z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实施日期:2006-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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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77874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材料和通用零件>>K15电工绝缘材料及其制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HG 2-657-1974;转化为HG/T 3376-1987

出版信息

标准价格:15.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ZB K 15015-1987 W30-12有机硅烘干绝缘漆 ZBK15015-198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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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1产品概述
1.1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W30-12有机硅烘干绝缘漆
该漆是由聚甲基苯基硅氧烷组成的二甲苯溶液。1.2特性
该漆系烘干漆,漆膜具有较好的耐热性和绝缘防潮性能。1.3用途
ZB K15 015—87
代替 HG 265774
该漆是H级绝缘材料,主要用于浸渍玻璃丝包线及玻璃布。也可用作半导体管保护层。2技术要求
产品应符合下表技术要求,
外观和透明度
粘度(涂-4粘度计),s
固体含量,%
干燥时间(200士2℃),h
耐热性(200±2℃,200h)
击穿强度,kV/mm
常态(25±5℃,相对湿度65士5%)热态(200±2℃)
不小于
不大于
不小于
受潮(25士1℃,相对湿度95士3%下处理24h后)体积电阻系数n·cm
常态(25±5℃,相对湿度65%±5%)热态(200±2℃)
不小于
受潮(25±1℃,相对湿度95%±3%下处理24h后)热重量损失(250士2℃烘3h),%试验方法
外观及透明度
不大于
淡黄色至黄色均勾液体,允许有乳白光,无机械杂质
通过试验
1×1013
1×101
1×1012
按GB1721-79《清漆、清油及稀释剂外观和透明度测定法》进行。3.2粘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87-02-04发布480
1987-05-01实施
ZBK15015—87
按GB1723—79《涂料粘度测定法》中乙法进行。3.3固体含量
按GB1725--79(1985年确认)《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中甲法进行。3.4干燥时间
按GB1728--79《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中甲法进行。3.5耐热性
按GB1735--79《漆膜耐热性测定法》进行。3.6击穿强度
按HG2—57-80(1985年确认)《绝缘漆漆膜击穿强度测定法》进行。3.7体积电阻系数
按HG2—59一78(1985年确认)《绝缘漆漆膜表面电阻及体积电阻系数测定法》进行。注:击穿强度和体积电阻系数试验时,漆膜应在200士2℃干燥12h后进行。3.8热重量损失
3.8.1操作步骤
将测定固体含量的残渣,连同称量瓶一起放入恒温烘箱内,在180土2℃下保持30min后,取出后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25士5C称量(若做完固体含量不过夜,立即测定热重量损失时,则不必在180士2C下保持30min),再将称量瓶放入恒温烘箱在250士2℃下保持3h,取出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25±5C称量(精确到1mg)。
3.8.2结果的表示和计算
热重量损失X按下式计算: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X(%)=G,-G
G2—G3
式中:G,—称量瓶的重量,g
G2—在180士2℃下保持30min后,称量瓶和试样的重量,g;G—在250士2℃下保持3h后,称量瓶和试样的重量,g;试验结果取二次平行试验的平均值,二次平行试验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4验收规则
4.1产品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并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的技术指标,产品应有合格证,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4.2接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样品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3186一82《涂料产品的取样》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产品即为不合格,接收部门有权退货。4.3产品按GB3186一82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4.4供需双方应对产品包装及数量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包装有损漏,数量有出入等现象时,应即时通知有关部门。
4.5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5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5.1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密封的容器中,容器附有标签,注明产品型号、名称、批号、重量、生产厂名及生产日期。
5.2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远离热源,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
ZB15015—87
5.3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留光曝晒,并应符合运输部门有关的规定。5.4产品在符合5.2、5.3条的购运条件下白生产之日算起有效购存期为:年,超过购存期,叫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果符合技术要求,仍可使用。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由涂料产品标准分技术委员会归1。本标准复审起草单位:海树脂厂。本标准复审起草人:庄荫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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