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348-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348-1994
中文名称:化学试剂 甲酚红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4-01-02
实施日期:1995-10-01
作废日期:2005-10-1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68880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分析化学>>71.040.30化学试剂
中标分类号:化工>>化学试剂>>G65指示剂、特效试剂
出版信息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5, 字数:6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北京化工厂
归口单位: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甲酚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及标志。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试剂甲酚红的检验。 GB/T 15348-1994 化学试剂 甲酚红 GB/T15348-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甲酚红
Chemical reagent
Cresol red
GB/T 15348--94
本试剂为红棕色粉末。能溶于碱溶液,微溶于甲醇和乙醇;几乎不溶于丙酮和苯;不溶于醚。分子式:C2H1O,S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382.44(按1991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甲酚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及标志。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试剂甲酚红的检验。2引用标准
GB/T601
化学试剂
GB/T 603
GB/T 604
GB/T 619
GB/T 6682
化学试剂
化学试剂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酸碱指示剂pH变色域测定通用方法采样及验收规则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9721
GB/T 9741
HG 3--119
3技术要求
化学试剂分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通则(紫外和可见光部分)化学试剂
化学试剂
灼烧残渣测定通用方法
包装及标志
3.1pH变色域:6.5(黄)~8.5(紫)。3.2直
最大吸收波长(nm):
A,(pH6.. 5)..........
432~436#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12-22批准1134
1995-10-01实施
^z(pH8. 5)
3.3质量吸收系数(L/cm·g):
α,(),,pH6. 5,干样)-
α2(A2,pH8.5,干样)..
3.4杂质最高含量:
乙醇溶解试验
干燥失重
灼烧残渣(以硫酸盐计)
试验方法
GB/T 15348-94
571~~574。
49~-67
100~132。
本试验方法中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和pH缓冲溶液,除另有规定外,均按GB/T601、GB/T603、GB/T604之规定制备,实验用水应符合GB/T6682中三级水规格。4.1pH变色域测定
按GB/T604之规定测定。
4.2最大吸收波长测定
按GB/T9721之规定测定,其中:4.2.1测定条件
吸收池厚度:1cm;
参比溶液:水;
扫描范围:400~700nm。
4.2.2测定方法
称取0.100g预先于105士2℃干燥至恒重的试样,精确至0.0001g。加13.1mL氧氧化钠标准溶液Lc(NaOH)=0.02mol/L),水浴加热溶解,冷却后,置于500mL容量瓶中;并用无二氧化碳的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量取3.00mL、1.50mL上述试样溶液,各置于100mL容量瓶中,分别用pH6:5、pH8.5的缓冲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按GB/T9721中7.2.1条之规定,测量出最大吸收波长及相对应的吸光度A(A用于质量吸收系数的计算)。
4.3质量吸收系数
质量吸收系数按式(1)计算:
式中:α--—质量吸收系数,L/cm·g;A——4.2.2条中所测得的吸光度;b—--吸收池厚度,cm;
试样溶液浓度,g/L。
4.4杂质测定
样品称量须精确至0.01g。
4.4.1乙醇溶解试验
称取0.1g预先研细的样品,溶于100mL热乙醇中,应全溶清亮,无机械杂质。4.4.2干燥失重
(1)
GB/T 15348—94
称取1g样品,精确至0.0001g。置于已在105土2℃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中,于105±2℃的电烘箱中干燥至恒重。
干燥失重按式(2)计算:
式中:X—干燥失重,%,
ml-——恒重前样品的质量,g;
m2恒重后样品的质量,g。
4.4.3灼烧残渣
((2)
称取0.5g样品,按GB/T9741中4.1条之规定测定。结果按GB/T9741中第5章之规定计算。5检验规则
按GB/T619之规定进行采样及验收。6:包装及标志
按HG 3—119之规定,其中:
内包装形式:Gz-3;
外包装形式:W-1;
包装单位:第2类。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化学试剂总厂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化工厂负责起草。本标主要起草人强京林、关瑞宝、郝玉林、刘冬霓。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化学工业部部标准HG3—1302—80《化学试剂甲酚红》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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