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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782-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782-2009

中文名称: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2-23

实施日期:2009-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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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营造 总体设计 规程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40绿化和造林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林业>>B64森林经营技术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5782-1995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2页

标准价格:30.0 元

计划单号:20030464-T-432

出版日期:2009-08-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5-12-08

起草人:顾云春、刘道平、赵有贤、周志峰、高作锋

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归口单位:国家林业局

提出单位:国家林业局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营造林总体设计编制的任务、依据、深度、内容、方法与要求及编制程序。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营造林总体设计。其他营造林项目可参照执行。 GB/T 15782-2009 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 GB/T15782-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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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5.02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782—2009
代替GB/T15782—1995
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
Codefor silvicultural overall design2009-02-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8-01实施
GB/T15782—2009
规范性引用文件
总体设计的依据
总体设计的任务
总体设计的深度
编制单元
经营区划
设计前期工作
资料整理
造林设计
森林经营设计
种苗供应方案设计
森林保护设计.
生态保护设计
辅助设施与公用工程设计
组织机构设计
项目实施进度,
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评价:
图件打印·
营造林总体设计文件的组成·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参考文献
立地区划与立地分类系统
总体设计说明书编制提纲
常用表格样式
本标准代替GB/T15782一1995《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造林总体设计规程》。本标准与GB/T15782一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GB/T15782—2009
标准名称改为《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将总体设计客体“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造林”改为“营造林”,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总则中增加了营造林总体设计编制要在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及相关文件的框架下进行的要求;
增加了总体设计的任务、深度、依据、编制单元;规定要将历次与森林经营有关的区划整合到同一经营区划系统中,一个小班只有一个主要经营方向(见8.1);
规定编制造林模型的技术指标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见10.1.3);规定进行小班数据更新时宜采用卫星影像(见9.2.2.4);规定宜采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编制附图(见10.1);规定宜利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确定建设规模(见10.2);一现状图、立地类型图、设计图打印输出比例尺增加了1:50000与1:100000两种规格(见第21章)。
野外调查与内业设计两部分的文字进行了提炼、压缩,删除了已为大家熟知的具体说明(见第9、12、13和14章);
增加了附录B总体设计说明书编制提纲》。本标准的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云春、刘道平、赵有贤、周志峰、高作锋。1范围
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
GB/T15782—2009
本标准规定了营造林总体设计编制的任务、依据、深度、内容、方法与要求及编制程序。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营造林总体设计。其他营造林项目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弓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1
GB/T 14071
GB/T 14175
GB/T 15162
GB/T 15163
GB/T 15776
GB/T15781
GB/T 16621
育苗技术规程
林木良种审定规范
林木引种
飞播造林技术规程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造林技术规程
森林抚育规程
母树林营建技术
GB/T18337.1
生态公益林建设
GB/T18337.3
生态公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
LY/T1028
LY/T1185
LY/T1186
LY/T1345
LY/T1438
LY/T1439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
飞机播种治沙技术要求
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森林资源代码森林调查
森林资源代码树种
LY/T1560
低产用材林改造技术规程
林业地图图式(原林业部.1982年8月发布)林业专业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原林业部编.中国林业出版社.1990)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国家林业局2003年4月28日发布)3总则
3.1营造林总体设计编制要在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及相关文件的框架下进行,并要遵循生态效益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的原则。3.2营造林建设用地确定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将林业用地改作其他用地,也不得将基本农田纳人退耕还林范围。
3.3应遵循森林分类经营的原则。山地造林应优先安排有利于生态建设的林种。果园型经济林,短轮伐期用材林、原料林比重不宜过大,其中果园型经济林造林面积不应超过造林总面积的30%。1
GB/T15782—2009
3.4要贯彻适地适树原则。不应破坏天然林,大面积营建人工林,引种外来树种要经过长期试验。集约经营用材林(替代速生丰产用材林)适宜的建设区域为年降水量400mm等值线以东地区。沙漠化治理工程建设区域应以封山(沙)育林育草、造林种草作为恢复沙区植被的主要措施。3.5要贯彻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管理原则。森林营建与管理中应采取无损于生态环境的措施。推荐营造混交林,以维护生物多样性,建立稳定的多功能的森林生态系统。避免大面积营造纯林,尤其是针叶林纯林。每块纯林的最大面积不应超过20hm2(大径级珍贵阔叶树种可放宽到50hm2);带状造林,纯林林带的最大宽度不应超过100m。树种相同的两块(带)纯林之间可设计生态隔离林带。隔离林带的树种与被隔离的纯林的树种之间的生态特性要有互补性。4总体设计的依据
4.1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及其他有关的规划。4.2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4.3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资料及其他工程营造林地块落实资料。5总体设计的任务
将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及相关文件确定的建设任务,据实落实到地块,并依此做出投资概算6总体设计的深度
总体设计的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建设任务按类型落实到小班;
——采用的数据应能反映建设区域当前状况;一确定营造林工程及其他相关费用,编制投资计划;据以制定年度计划;
一据以编制作业设计;
——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7编制单元
以县(市、旗、区)为单元,或以林业局、林管局、经营所、林场、公司等经济实体为单元编制。县(市、旗、区)域范围内的林场或相当的经济实体可以独立编制营造林总体设计,也可在以县(市、旗、区)为单元编制营造林总体设计时,纳入同一区划系统,统一编制。当选择独立编制时,以县(市、旗、区)为单元编制的总体设计中不应再包括这些林场或经济实体。当选择统一编制时,县(市、旗、区)属林场在区划系列中与乡镇并列,乡镇办林场与村屯并列,村办林场、民办林场与经营区并列。跨省区、县市的项目以县(市、旗、区)域为单元编制总体设计,由上级建设单位将各总体设计编成集。
8经营区划
8.1区划的方法
经营区划采用地形图、卫星影像,参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及其他区划成果划分。要尽量维持已有区划的成果,仅对已经变更或明显不合理的界线作必要调整,对区划单元的名称作技术性修改。区划时应将现有的相关区划成果整合到经营区划系统中,一个建设区域内共用一套区划架构,一个小班只有一个主要经营方向。
8.2区划系统
8.2.1经营区划系统如下所列:
县(市、旗、区,或林业局、经营局、公司等法人单位)乡镇(苏木,或林场,或分公司等二级核算单位)村屯(分场、乡办林场)
经营区(工区、自然村、营林区、村办或民办林场)林班(林业户)
8.2.2以林场为单元编制总体设计时,区划系统从2级区划单元向下排列。GB/T15782—2009
8.2.3经营区为森林分类经营的区划单元。经营区命名的原则为:小地名十经营区主导功能十“经营区”。村办林场、民办林场按主营方向划为1个经营区,林场名等同小地名。示例1:
香山水库水源涵养经营区。
示例2:
北风口防沙固沙经营区。
示例3:
鹫峰风景旅游经营区。
示例4:
一面坡纸浆原料林基地经营区。示例5:
流沙河生态公益林经营区。
示例6:
百里洲沙梨基地经营区。
示例7:
李家村林场柑桔经营区。
设计前期工作
9.1资料收集
9.1.1营造林建设用地数据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与补充调查数据,以及其他工程营造林建设用地的数据,9.1.2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方针政策与林业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国家与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以及金融、税务部门出台的与林业建设有关的政策。
9.1.3技术经济指标
9.1.3.1营造林指标
主要造林树种的造林密度,不同林地状况、不同土壤特性、不同苗木规格的林地清理、整地规格、用工量,植苗、补植、幼林抚育、修枝等用工量定额;灌溉、施肥量;林分生长量、生长率、出材率、产品产量等9.1.3.2物资、设备指标
物资、设备的型号、规格、性能与价格,台班运材能力、吨公里运费等。9.1.3.3其他指标
税种税费、利率、劳务价格等。9.1.4产品市场供需情况
木材及经济林的产品市场供应情况、产品价格现状与走势9.1.5森林培育相关的科技资料
建设区域的地质、地貌、气候、水文、水质、土壤、植被、立地、病虫害等自然地理资料:林业区划、综合3
GB/T15782—2009
农业区划、气候区划等区划报告及地方志;现有的规划设计、经营方案、造林典型设计、经营模型等设计文件;造林树种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生长规律;新选育的、新引种的树种及无性系的进展情况。9.1.6图面资料
地形图、卫星影像、林相图、森林分布图、土地类型分布图、立地类型图、植被图、土壤图、地质图等专业地图;林业规划及相关规划布局图,林业区划图、综合农业区划图、气候区划图等区划图。9.1.7社会经济情况
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值、统计年报,人口、劳动力现状、农民收入、经济来源、经济结构、农村能源;林业生产水平、经营习惯、营造林经验与存在问题;所有制结构,林地承包、租赁、拍卖及土地流转情况;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及产业发展情况;各级政府制定的综合发展规划、生态公益林、商品林、森林旅游、农牧业、水利以及交通能源等建设规划资料。9.2现场调查
9.2.1营造林专业调查
9.2.1.1通过路线踏查、设立调查点和标准地,对建设区域的地质、地貌、水文、植被、土壤、立地类型、林木生长、森林更新特点、自然灾害等情况全面了解,9.2.1.2调查方法可参照《林业专业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9.2.2营造林建设用地选择与调查9.2.2.1造林小班选择
宜林地:
无立木林地;
一一无法通过封山育林、人工促进更新等措施恢复成林的疏林地;一其他适宜造林的地块。
9.2.2.2森林经营小班选择
有培育前途、呕待抚育采伐的中幼龄林;一需要通过封山育林恢复森林、改善林况的林地;-其他急需采取经营措施的林地。9.2.2.3选择的方法
利用林相图、卫星影像及其他图面资料在室内选择小班。并将立地类型、立地指数、造林模型、森林经营模型落实到小班。
9.2.2.4野外查看与补充调查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及其他工程营造林地块落实数据不超过2年的,查看部分小班,验证资料精度。数据超过期限或未超过期限但有较多错误的宜采用卫星影像判读方式更新数据。有疑问的小班要到现地查看,变化较大的小班要做补充调查。9.2.3种苗调查
9.2.3.1种苗供需现状
调查当地种子与苗木供需情况、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标准、价格,9.2.3.2苗圃
了解现有苗圃地的位置、育苗面积、苗木种类与质量,育苗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踏查可用于新建苗圃地的位置、立地条件(土壤、植被、地貌、水源、病虫害等)、面积、权属等情况。9.2.3.3采种基地
了解现有母树林、种子园、采穗圃的位置、面积、经营管理措施与提供种源的能力等情况。踏查可划定种源地的位置、面积。
9.2.4基础设施调查
对道路交通、河流航运、供电、通讯、防火设施、排灌系统、防护沟、水土保持设施、林道、围栏、营造林设备、房屋等现状进行调查。bzxz.net
10资料整理
10.1营造林模型数表编制
GB/T15782—2009
10.1.1营造林专业调查后首先要检查调查材料,发现漏项时要补充调查。检查无误后,编制立地类型表(见附录C中表C.3)、造林模型表(见附录C中表C.4)、森林经营模型表(见附录C中表C.5)。集药经营用材林基地建设还要编制立地指数表、立地指数预测模型表。10.1.2立地区划与立地分类系统参见附录A。10.1.3造林模型的技术指标,尤其是生长量或经济产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见参考文献中速生丰产林、丰产林、丰产技术标准)及地方标准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有规定的造林树种,其造林模型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有充分的、可靠的材料证明。10.1.4立地指数导向曲线宜采用Chapman-Richard等可靠的生长函数10.1.5立地类型表、立地指数表、立地指数预测模型、造林模型、森林经营模型的编制应在营造林建设用地选择与调查前完成。造林模型、森林经营模型与第11、12章的内容要协调一致。如建设区域已经编制过类似的数表与模型,可经过验证修改补充后应用。10.2营造林任务量的确定
10.2.1营造林建设用地调查后,宜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生成数字化地图及相应数据库。地图图例参照原林业部颁布的《林业地图图式》。建立数据库的森林资源代码遵循LY/T1438和LY/T1439。数字化地图录人时草图的比例尺为1:10000至1:50000。造林小班和森林经营小班应录入小班边界,其他林业用地可录入小班、林班边界或仅录入经营区边界。10.2.2初步输出建设区域林业用地现状图、立地类型图、造林总体设计图。造林小班及森林经营小珊用彩色表示,其他小班用灰色表示。同时输出造林小班与森林经营小班统计表,统计按地类、立地类型、造林模型、经营模型分项的造林面积。小班面积以hm计,精确到0.1hm。造林小班与森林经营小班统计表格式见附录C中表C.2。
10.2.3按照有关规划、市场需求、生态建设需要,以及初步输出的现状图、立地类型图、总体设计图,用效益评价指标进行方案比选,调整各造林类型的面积比例,并将调整后的数据反馈到小班,修改数据库文件。确定最佳比选方案后,可正式打印输出统计表及相应图件,确认营造林任务量。11造林设计
11.1林种、树种
11.1.1林种分类系统遵照GB/T18337.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11.1.2树种选择遵照GB/T15776、GB/T18337.3。引种外来树种遵循GB/T14175。对外来树种及新选育的无性系品种的试验期限遵循GB/T14071。要论证主要造林树种、新引种造林树种、新选育无性系品种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及经济价值,11.1.3根据造林小班与森林经营小班统计表,结合造林模型与森林经营模型计算林种、树种比重。11.2造林地准备
11.2.1造林地清理
根据立地类型、树种的生物学特性、植被现状,提出清理方法,采用机械设备的种类、数量,除草剂的种类,灌木、草本的处理方式,施工季节、时间、所需劳力。造林地清理要充分考虑到景观与森林旅游、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求。对古树名木、珍稀植物种类、特殊景观、风景点(如野生花卉集中的地方)、国家珍稀动植物赖以生存的生物小区均要提出保护性措施。11.2.2整地方式和方法
整地方式分为全面整地和局部整地。局部整地又分为带状整地和块状整地。在山地带状整地方法有:水平带状、水平阶、水平沟、反坡梯田、擦壕等;平坦地的整地方法有:犁沟、带状、高等。山地应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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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块状整地方法有:穴状、块状、鱼鳞坑;平原应用的方法有:坑状、块状、高台等。提出整地的方式方法、规格、施工季节、时间。11.2.3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根据地形特点、母岩性状、土壤侵蚀的风险程度及林种、经营强度,提出修筑梯田、护坡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数量、技术参数、土石方量、适宜的造林模型。11.3造林方式、方法
遵照GB/T15776、GB/T15162和LY/T1186执行。选择飞机播种造林方法时,要将播区落实到设计图的相应区划单元内。
11.4造林密度和栽植配置
根据树种特性、立地条件、培育目标、是否间作等确定密度、株行距和栽植配置形式。造林密度和栽植配置形式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天然林木的空间分布格局,以保证天然更新的地带性树种幼苗幼树的生长空间。
11.5种苗
遵循GB6000,提出种子和苗木的品种、来源、规格、质量。11.6幼林抚育
提出除草、松土、施肥及防治病虫害等幼林抚育措施的次数、时间、抚育年限,总用工量,年用工量。11.7以耕代抚措施
根据市场需求与树种生物学、生态学特性作出林农间作、林药及林草间作等以耕代抚措施的设计,提出间作类型、间作内容、最优结构的要求,计算所需材料、劳力、资金与投资效益。以耕代抚措施的面积与幼林抚育的面积不能重复计算。11.8成林抚育
确定抚育采伐的开始时间、次数、间隔期和间伐强度等技术指标,总任务量和总用工量,年任务量与年用工量。
11.9排灌工程与节水措施设计
对于有灌溉条件的干旱地区作出灌溉工程设计。无灌溉条件的干旱地区,应提出防止土壤水分损失、增加和保护好土壤中有效水的技术措施。水分过多的地区或地段,应作出排水工程设计。11.10其他措施
作出使用除草剂、生根粉、生长调节剂、接种菌根及保水剂等新技术与丰产措施的方法、面积、投人物的品种与用量设计。
12森林经营设计
12.1森林培育措施设计
依照GB/T15781、LY/T1560、GB/T15163的规定,对列入森林培育对象的小班作出抚育采伐等经营设计,规定采用的经营措施类型,计算工程量、用工量。12.2商品林经营周期及产量预测对商品林作出经营周期、主伐方式、方法以及更新方式的设计。预测产品的年生产量。13种苗供应方案设计
13.1种苗需求量测算
根据造林模型、小班的面积,测算种苗总需求量、年需求量、不同品种的需求量、供应缺口,确定种苗供应渠道。
13.2种苗基地设计
13.2.1苗圃
GB/T15782—2009
当全部或部分自行解决苗木供应时要作出苗圃设计。根据需苗量、苗圃的产苗量及周围地区可购苗木量计算所需苗圃地的总面积,确定新增苗圃地位置、大小、设备,作出苗圃的投资概算。苗圃设计方法遵循GB/T6001、LY/T1185和LY/T1028新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大型苗圃要作出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单独立项,设计文件作为造林总体设计的附件列出。
13.2.2母树林
当需要由母树林供应种子时,要作母树林设计。确定母树林的位置、面积,及其抚育管理措施,计算所需设备、物资、用工量,作出投资概算。母树林设计遵循GB/T16621。13.2.3种子园
当需要由种子园供应种子时,要作种子园设计。确定种子园的位置、面积,作出种子园生产区、采穗区、育种区、道路、隔离带、晒场、科研试验区、生活区等的面积、布局配置,编制投资概算。针叶树造林树种种子园的设计应符合LY/T1345的规定,阔叶树种参照执行。14森林保护设计
14.1防火线和防火林带
提出防火线和防火林带长度、宽度,防火林带的造林树种、配置方式、造林方式,及防火线维护、防火林带抚育管理措施等设计,作出造价与维护费用概算。14.2瞭望台
道路密度低、人烟稀少的林区,要设计藤望台。设计内容包括望台的位置、个数,瞻望台的建筑结构与高度、通讯设备、交通工具、人员组织等,并概算所需费用。14.3病虫鸟兽害防治
提出病虫鸟兽害发生面积、地点、种类,作出检疫、预测预报、防治措施、药械设备、组织形式等设计,并作出投资概算。
14.4护林点
确定护林点位置、个数、护林员的数量、通讯方式、建筑物与设备,并作出经费概算。14.5围栏
林牧交错地区要作出围栏设计,提出设置围栏的位置、样式、材料、长度,概算所需费用及用工量。15生态保护设计
分析造林对环境的影响,提出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历史与文化遗存、防止水土流失等方面的措施。为了保护珍稀及危动植物、保护物种基因库、优化景观,应将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的天然植物群落设计为自然保护小区,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的建设区域,要保留一定数量的站杆、倒木、岩石堆等动物固有栖憩地及生态走廊。意义重大的保护设计项目要在设计图上标明,并作出实施保护措施的资金安排。16辅助设施与公用工程设计
提出林道、标牌、塘堰、水窖等辅助设施的布局、数量、规格,投资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新建等级公路,独立法人新建的办公、居住用房、仓库、厂房等建筑物,在资金已经落实的情况下,应作出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单独立项,设计文件作为造林总体设计的附件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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