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 2961-1990 苯胺
GB 2961-199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961-1990

中文名称:苯胺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Aniline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0-12-30

实施日期:1992-01-01

作废日期:2007-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249210

相关标签: 苯胺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涂料和颜料工业>>涂料配料>>87.060.10颜料和填充剂

中标分类号:化工>>涂料、颜料、染料>>G56染料中间体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2961-1982;被GB 2961-2006代替

采标情况:≈ГОСТ 313-77(84)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0, 字数:15000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南京化工厂

归口单位: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苯胺的技术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由硝基苯还原而制得的苯胺。苯胺主要用作染料中间体、农药、医药、橡胶助剂及其他有机合成等的原料。 GB 2961-1990 苯胺 GB2961-199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Aniline
GB2961
代替GB2961—82
本标谁规定了苯胺的技术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由硝基苯还原而制得的苯胺。苯胺主要用作染料中间体、农药、医药、橡胶助剂及其他有机合成等的原料。
分子式 CH-N
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9
93.13(按1987年国际原子量)
2引用标准
GB6283
GB9722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化工产品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3技术要求
苯胺应符合表1要求:
指标名称
汗品凝固点,C
苯胺含量(以干品计),%(m/m)硝基苯含量,%(m/m)
水分.%(m/m)
试验方法
优级品
一级品
合格品
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波体,贮存时额色允许变深6.2
本标准使用的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12-30批准1992-01-01实施
同等纯度的水。
GB 2961
本标准使用的滴定管、吸液管、容量瓶等试验器具,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量器具检定规程(JJG196)的规定。
4.1外观
用目视法观测。
4.2干品凝固点的测定
4.2.1仪器
凝固点测定器(图1);
结晶管外径约25mm、长度约150mm;外套管内径约28mm、长度约120mm、壁厚约2mm;c.
d.温度计分度值为0.1℃,温度范围一15~+10℃,长度约350mm经校验的水银玻璃温度计;e.
不锈钢丝或直径约2mm的玻璃棒制成,长度150mm以上,下端有-一直径约20mm搅拌器
的水平环;
f.冷却器免费标准bzxz.net
600mL烧杯或其他合适的容器。
图丨凝固点测定器
1—温度计:2—搅拌器;3—结晶管;4-外套管;5—冷却浴4.2.2试剂和材料
干燥剂:4A或5A球形分子筛,在550℃下活化2h后,置干燥器中备用;冷却剂:冰和工业盐,使用时将碎冰和工业盐适当混合。4.2.3测定步骤
在通风橱中,取约30mL苯胺试样放入清洁干燥的磨口瓶中,加入10名分子筛,盖好瓶盖,每隔15min充分摇荡一次,干燥时间约1h,将上层清液倒入清洁干燥的结晶管中,试样深度约75mm,把带寒的温度计和搅拌器垂直插入试样中并保持温度计水银球末端距结晶管底部约15mm,放入冷却浴内,用搅拌器上下搅拌试样,搅拌速度约为每秒钟一次。当试样温度下降至一5C时,把结晶管放入预先浸入冷却浴的外套管中,继续搅拌使温度逐渐下降、当试样中出现结晶时,立即停止搅拌,温度开始回升,温486
GB 2961-- 90
度回升至最高点并维持一定时间,该温度即为苯胺的凝固点。若使用全浸式温度计时,凝固点按式(1)进行校正:t = t + 0.000 16 h·(t — t2)武:t
苯胺的凝固点,;
t,—-—观测的凝固点,C;
·塞外水银球中部周围空气的温度(用辅助温度计测定),C;----塞外水银柱的高度(用温度计刻度表示);0.00016-
水银在玻璃中的膨胀系数。
4.2.4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值之差不大于0.1C,以算术平均值作为分析结果。结果应保留两位小数。4.3苯胺含量的测定
4.3.1原理
苯胺在酸性条件下与亚硝酸钠定量地起重氮化反应,反应式如下:NH2 +NaNO2+2HCI —
>-N =NCI+NaC1+2H20
反应终点用碘化钾淀粉试纸进行确定,反应式如下:2KI+ 2HNO2 +2HC1 ---12 + 2KC1+ 2NO+ 2H20生成的碘使淀粉变蓝。
4.3.2试剂和溶液
a盐酸(GB 622);
b.溴化钾溶液:100g/L溶液;
c, 亚硝酸钠标准溶液:c(NaNOz)=0.5 mol/L。4.3.3测定步骤
称取10~~12g苯胺试样(称准至0.001g)置于装有150mL水的500mL容量瓶中,加入25mL盐酸,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用吸液管取50mL上述溶液于400mL烧杯中,加100mL水、10mL盐酸及10mL溴化钾溶液,在不停的搅拌下,于10~15℃以亚硝酸钠标准溶液滴定。滴定时应将滴定管尖端插入液面下,临近终点时,提高滴定管使其离开液面,继续逐滴滴定到对碘化钾淀粉试纸呈微蓝色,经过5min后用同样方法试验仍出现微蓝色即为终点。同时进行空白试验。苯胺含量按式(2)进行计算:
X1 i(V- V) × 0. 093 13 × 10050
× (100 - W)
武中:X,“
苯胺含量,%;
亚硝酸钠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滴定苯胺试样耗用的亚硝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
空白试验耗用的亚硝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m
苯胺试样的质量,8;
W—-由4.5条测得的水分;
与1.00mL亚硝酸钠标准溶液Cc(NaNO2)=1.000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苯胺的质基。
4.3.4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值之差不应大于0.2%,以算术平均值作为分析结果。结果应保留两位小数。487
4.4硝基苯含量的测定
4.4.1仪器和试剂
4.4.1.1仪器
GB 2961-90
极谱仪:扫描幅度连续可调范围不小于2.5V,灵敏度不小于2.5μA/mV。4.4.1.2试剂
盐酸(GB622);
硝基苯(HG 3—963));
笨胺:不含有硝基苯。
4.4.2标样溶液的配制及标准曲线的绘制4.4.2.1标样溶液的配制
称取0.05g硝基苯(称准至0.0002g)和99.95g苯胺(称准至0.01g)混合均匀,此为溶液A用吸液管取6mL溶液A于100mL容量瓶中,再用苯胺稀释至刻度,混合均匀,此标样溶液硝基苯含量为 0.003%。
用吸液管取20mL溶液A于100mL容量瓶中,再用苯胺稀释至刻度,混合均匀,此标样溶液硝基苯含量为0.01%。
4.4.2.2标准曲线的绘制
用吸液管分别取10mL标样溶液于25mL的清洁烧杯中,各加入2.5mL盐酸,用玻璃摔搅拌均匀,冷却至室温,然后分别在极谱仪上于一0.2~~一0.6V间录制极谱图,准确测量各标样溶液的极谱波高。以标样溶液的含量为横坐标,对应的极谱波高为纵坐标作标准曲线。4.4.3测定步骤
用吸液管取10mL苯胺试样于25mL的清洁烧杯中,加入2.5mL盐酸,用玻璃棒搅拌均匀,冷却至室温,然后在与绘制标准曲线相同的条件下,于极谱仪上录制极谱图,准确测量试样极谱波高,在标准曲线上查出该波高对应的硝基苯含量,即为苯胺试样中硝基苯的含量。4.4.4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值的相对误差不超过10%,以算术平均值作为分析的结果。4.5水分的测定
4.5.1卡尔·费休法
4.5.1.1仪器
微量水分测定仪:符合GB6283规定的微量水分测定装置,配备5mL微量滴定管;a.
微基注射器:10μL。
4.5.1.2试剂
硫酸(GB625):化学纯;
碘(GB675);
甲醇(GB683);
吡啶(GB 689);
无水乙酸钠(GB694);
无水亚硫酸钠(HG3-1078):化学纯;f.
无水碘化钠;
h。二氧化硫:钢瓶装二氧化硫或由浓硫酸分解亚硫酸钠制备。4.5.1.3卡尔·费体试剂的配制
取85g碘于干燥的1L具塞棕色瓶中,加入670mL甲醇,盖上瓶塞,摇荡至碘全部溶解,再加入270mL吡啶混匀,按图2所示装置连续通入约65g二氧化硫气体于此溶液中(略有过量也无妨碍),通二氧化硫时应用冰水浴冷却,以使溶液温度不超过20℃。试剂应放置暗处至少24h后使用。188
4.5.1.4卡尔·费休改良试剂的配制GB 2961--90
取63g碘于干燥的1L具塞棕色瓶中,加入600mL甲醇、25g无水碘化钠(于120C烘2h)和85g无水乙酸钠(于120℃烘2h),盖上瓶塞,摇荡至碘等全部溶解(甲液)。通二氧化硫于用冰水浴冷却的甲醇中,使每升甲醇含有256二氧化硫(乙液)。加90mL乙液(含有23g二氧化硫)或直接通约23g二氧化硫气体于甲液中,再用甲醇稀释至1L,留于暗处备用。
图2卡尔·费休试剂(改良试剂)配制装置1--二氧化硫气体发生器;2—浓硫酸过滤瓶;3--分离器;4—盛有碘、甲醇等溶液的吸收瓶:5冰水浴4.5.1.5卡尔·费休试剂(或改良试剂)滴定度的标定用微量注射器吸取5μL水,称取其质量(称准至0.0002g),重复两次,以算术平均值作为5uL水的质量。
加20mL甲醇于反应瓶中,盖上瓶塞,开动电磁搅拌器,用卡尔·费休试剂(或改良试剂)滴定甲醇中水分垒电流表指针产生较大偏转并保持约1min不变为空白滴定终点,不记录所耗用试剂的体积。用微量注射器注入5μuL水于反应瓶中,用卡尔·费休试剂(或改良试剂)滴定至电流表指针停留在与空白滴定相同的位置并保持约1min不变为终点,记录耗用试剂的体积。试剂滴定度按式(3)计算:
武中:
一·卡尔·费休试剂(或改良试剂)的滴定度,mg/mL;ms一水的质量,mg;
}:-…-滴定时耗用的卡尔·费休试剂(或改良试剂)的体积,mL。注:滴定度应每天标定。
4.5.1.6测定步骤
GB 2961—90
加20mL甲醇于反应瓶中,盖上瓶塞,开动电磁搅拌器,用卡尔·费休试剂(或改良试剂)滴定甲醇中水分至电流表指针产生较大偏转并保持约1min不变后(耗用试剂体积不计),用吸液管取5mL苯胺试样加入反应瓶中,盖上瓶塞,用卡尔·费休试剂(或改良试剂)滴定至电流表指针停留在与空白滴定相同的位置并保持约1min不变为终点,记录耗用试剂的体积。苯胺中水分按式(4)计算:
式中:w
苯胺中水分,%;
P × 1. 02×1 000 × 100
卡尔·费休试剂(或改良试剂)的滴定度,mg/mL;滴定耗用的卡尔·费休试剂(或改良试剂)的体积,mL;苯胺试样的体积,mL;
苯胺的密度,g/mL。
允许差
4. 5. 1. 7
两次平行测定值之差不超过0.02%,以算术平均值作为分析结果。结果应保留两位小数。4.5.2气相色谱法
4.5.2.1仪器和试剂
气相色谱仪:仪器灵敏度及稳定性应符合GB9722的规定;检测器:热导检测器;
色谱柱:直径3mm或4mm、长度1m的不锈钢柱;d.
微堆注射器:1μL;
固定相:GDX-1030.250.40mm(40~60目));e.
载气:氢气。
4.5.2.2色谱柱制备及老化
(4)
用真空泵边抽边轻轻拍打色谱柱将固定相充填入柱管中,在5.32×10\Pa(约400mmHg)下抽约5min,装填应均勾紧密。
将充填好的色谱柱于200℃柱温下通氢气老化6~7h。4.5.2.3色谱操作条件
根据不同仪器,选取其最佳操作条件。以SP2304A型色谱仪为例,操作条件如下:柱温:180℃(实测);
汽化温度:250C;
柱前压:3.92×10*Pa;
载气流速:5256mL/min;
桥流:190mA(可适当增减);
进样基:1μL;
定基方法:外标法。
4.5.2.4标样水分的配制
在清洁干燥的小玻璃瓶内,以苯胺为底液加水(水用微量注射器注入)用重量法准确配制所需浓度的标样,充分混匀,用橡皮塞盖紧、并用石腊封口,放置3h后与底液同时在色谱仪上进样,准确测量底液中水的峰高和标样中水的峰高。标样中的水分按式(5)计算:
hs - ho
(5)
标样中的水分,%;
式中:, —-
(.·配加水的百分数;
h——标样水的峰高,mm;
n底液水的峰高,mm。
GB 2961--90
苯胺底液中的水分要求小于0.1%;标样的保存期为半个月。4.5.2.5测定步骤
启动仪器、条件稳定后,用注射器吸取1L苯胺试样进样,同时取和被测试样水分相接近的标样进样,准确测量试样和标样的峰高。苯胺中水分按式(6)计算:
式中.W…-苯胺中的水分,%
C——标样中的水分,%;
hl一苯胺试样中水的峰高,mm;-标样水的峰高,mm。
4.5.2.6允许差
C,· h
两次平行测定值的相对误差不大于15%,以算术平均值作为分析结果。结果应保留两位小数。4.5.3仲裁方法使用卡尔·费休法。5检验规则
5.1苯胺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苯胺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苯胺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5.2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对所收到的苯胺进行验收。5.3以每次检验的均匀产品为一批。5.4笨胺从每批产品总桶数的10%中取样,小批产品取样不得少于5桶。取样用直径约10mm、长约1m的玻璃管取出桶内上、中、下三部的样品;苯胺用槽车运输时,从上、中、下三部(上部离液面1/10液层,下部离底部1/10液层)取出等量样品,混勾。所取样品总量均不得少于500mL。5.5将所取样品仔细混匀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细口磨口瓶中,瓶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和取样日期,一瓶由检验部门检验,一瓶保存三个月备查。5.6如果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容器中采取苯胺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整批产品也不能验收。5.7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苯胺包装容器表面应用不褪色的漆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商标、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并按GB190的规定,标明“有毒”标志。6.2苯胺用铁桶包装或用槽车装运。用铁桶包装时,铁皮厚度不小于1.25mm,每桶净重200kg。6.3运输及贮存时不能接近火源,应放置于阴凉干燥处,防止日晒雨淋;搬运时应轻取轻放。6.4苯胺有毒性,使用及搬运时,必须使用劳保用具,切勿与皮肤接触和吸入体内,严格注意安全。491
附加说明:
GB2961—90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难由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南京化工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智顺。
本标准参照采用苏联国家标准rOCT313—77(84)《工业苯胺》。4.92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