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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162-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6162-2009

中文名称: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术语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3-31

实施日期:2009-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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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全球 海上 安全 系统 术语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47.020;33.040

中标分类号:通信、广播>>通信网>>M10通信网络综合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6162-1996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48页

标准价格:42.0 元

计划单号:20061938-T-348

出版日期:2009-11-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6-01-25

起草人:袁安存、张仁平、黄耀絫

起草单位:大连海事大学、中国交通通信中心

归口单位:交通部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交通运输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的基本术语。本标准适用于GMDSS专业范围内的各种标准的制定,各类技术文件的编制,也适用于科研、教学等方面技术术语的规范。 GB/T 16162-2009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术语 GB/T16162-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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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47.020;3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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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162—2009
代替GB/T16162—1996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
(GMDSS)术语
Terms for 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2009-03-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11-01实施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2.1基本概念
2.2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
2.3海事卫星通信系统·
2.4国际搜救卫星系统·
2.5地面通信系统
2.6通信业务
中文索引
英文索引
GB/T16162—2009
GB/T16162—2009
本标准代替GB/T16162一1996《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术语》。本标准与GB/T16162-1996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2.1基本概念,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SOLAS)公约1988年修正案合并为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一个术语和定义(见2.1.7),修改了无线电规则、船舶配备要求、遇险报警三个术语和定义(见2.1.11、2.1.18和2.1.19),增加了国际移动卫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国际水道测量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中国船舶报告系统、日本船舶报告系统、韩国船舶报告系统、GMDSS系统船舶、船舶保安警报系统和船舶交通管理系统10个术语和定义(见2.1.3、2.1.4、2.1.5、2.1.6、2.1.33、2.1.36、2.1.37、2.1.39、2.1.40和2.1.41);一原第5章遇险和安全通信修改为2.2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修改了遇险报警转发、遇险收妥确认、遇险优先申请信息三个术语和定义(见2.2.10、2.2.11和2.2.12),增加了无线电话报警信号一个术语和定义(见2.2.66);原第3章卫星通信部分术语拆分为2.3海事卫星通信系统和2.4国际搜救卫星系统两个部分;
-2.3海事卫星通信系统中删除了空间无线电通信、空间系统、卫星系统、卫星网络、卫星链路、多卫星链路、馈线链路、有源卫星、反射卫星、静止卫星、静止卫星轨道、公众电话交换网、分组交换网、开放网络和分组交换15个术语和定义(见1996版的3.1、3.2、3.3、3.4、3.5、3.6、3.7、3.8、3.9、3.10、3.11、3.52、3.53、3.61和3.62),将舱外设备、舱外安装设备与舱内设备、舱内安装设备分别合并为舱外设备、舱内设备二个术语和定义(见2.3.33、2.3.34),修改了日常优先级的术语和定义(见2.3.38),增加了国际海事卫星D十系统、国际海事卫星F系统、国际海事卫星M系统、国际海事卫星迷你C系统、国际海事卫星迷你M系统、国际海事卫星M4系统、国际海事卫星P系统、国际海事卫星手持机、互联网北京站特服号码61、宽带全球区域网络业务和移动包数据业务11个术语和定义(见2.3.5、2.3.7、2.3.8、2.39、2.3,10、2.3.11、2.3.12、2.3.13、2.3.62、2.3.63和2.3.64);-2.4国际搜救卫星系统中删除了搜寻遇险船舶空间系统、卫星搜救跟踪系统二个术语和定义(见1996版的3.71、3.72),修改了低极轨道搜救卫星系统、服务区二个术语和定义(见3.4.1、3.4.5);
—2.5地面通信中删除了电台、航空器电台、地面电台、移动电台、陆地电台、基地电台、对讲电话机、数据电话机和有害干扰九个术语(见1996版的4.23、4.24、4.25、4.27、4.28、4.29、4.44、4.45和4.56),修改了数字选择呼叫、中频通信、高频通信、甚高频通信、发射类别、单边带发射、指配频率、成对频率八个术语和定义(见2.5.7、2.5.14、2.5.15、2.5.16、2.5.48、2.5.49、2.5.51和2.5.52),增加了全呼、海呼、组呼(群呼)、选呼、海上业务呼叫、自动识别系统、自组织时分多址技术和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八个术语和定义(见2.5.18、2.5.19、2.5.20、2.5.21、2.5.22、2.5.53、2.5.54和2.5.55);—2.6通信业务中删除了主管部门、公众通信、电信、无线通信、无线电通信业务、移动业务、传真、电话技术、无线电话通信、无线电用户电报通信、无线电用户电报业务、遥令、空间遥令、空间跟踪、电子邮件、受话人付费电话、数据通信、信用卡电话和会议电话19个术语和(见1996版的6.1、6.2、6.3、6.4、6.5、6.6、6.30、6.31、6.32、6.33、6.34、6.38、6.39、6.40、6.63、6.71、6.72、7.73和6.74),修改了限用操作员证书和特别业务费二个术语和定义(见2.6.53和GB/T16162—2009
2.6.60),增加了金法郎、特别提款权和国际海事卫星通信三个术语和定义(见2.6.62、2.6.63和2.6.69)。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本标准由交通部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海事大学、中国交通通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安存、张仁平、黄耀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6162—1996。
1范围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
(GMDSS)术语
本标准规定了全球海上遐险和安全系统(GMDSS)的基本术语。GB/T16162—2009
本标准适用于GMDSS专业范围内的各种标准的制定,各类技术文件的编制,也适用于科研、教学等方面技术术语的规范。
2术语和定义
2.1基本概念
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MaritimeOrganization(IMO)联合国系统内主管海运技术问题、各国海上安全和船舶防污染及其法律问题的专门机构。2. 1.2
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nternationalMaritimeSatelliteOrganization(INMARSAT)1976年9月3日通过的国际海事卫星组织公约成立的组织。1995年国际海事卫星组织改名为国际移动卫星组织(InternationalMobileSatelliteOrganization)。2.1.3
国际移动卫星组织InternationalMobileSatelliteOrganization1995年国际海事卫星组织改名为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已发展为世界上唯一为海陆空用户提供全球卫星移动公众通信和遇险安全通信的业务提供者,参见2.1.2。2.1.4
世界气象组织WorldMeteorologicalOrganization(WMO)世界气象组织(WMO)成立于1950年3月23日,1951年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是联合国关于地球大气状况和特征、与海洋相互作用、产生和导致水源分布气候方面的最高权威的喉舌,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国际水道测量组织International Hydrographic Organization(IHO为统一国际海图及其他航海方面的文件而建立的咨询性政府间国际机构。其宗旨是协调各国航道测量部门之间的活动,统一海图和航海文件,鼓励各国采用统一的有效的航道测量方法,促进航道测量技术和海洋科学的发展。
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TelecommunicationUnion(ITU)电信界最权威的标准制订机构,成立于1865年5月17日,1947年10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ITU每年召开1次理事会;每4年召开1次全权代表大会、世界电信标准大会和世界电信发展大会;每2年召开1次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2.1.7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SOLAS Convention)1974年11月1日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通过的项关于海上人命安全的公约,亦称SOLAS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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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国际海事组织((IMO)在1988年11月召开SOLAS公约缔约国大会上通过的对1974年SOLAS公约第四章的修正案称为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SOLAS)公约1988年修正案(Amendmentstothe1974 SOLASConvention)。
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IntertationalConventionforMaritimeSearchandRescue(SARConvention)国际海事组织在1979年4月召开国际海上搜寻助大会上制定并通过的旨在增进国际合作搜寻和救助海上遇险人员而签定的公约。2.1.9
1978年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InternationalConventiononStandardofTrainingCertificationandWatchkeepingforSeafarers,1978(1978STCW)为统一各国的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以确保海运船舶的航行安全而制定的国际公约。2.1.10
于ContractingGovernment
缔约国政府
国际公约的签约国政府。
无线电规则RadioRegulations(RR)随时都有效的最新国际电信公约附件或被视作为附件的无线电规则。该规则由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区域GMDSSareas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使用的无线电通信系统的作用范围,并依此来确定航行于该范围的船舶应配备的无线电设备。2.1.13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lobalMaritimeDistressandSafetySystem(GMDSS)国际海事组织(IMO)为改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通信所建立的一种利用多种通信手段的遇险和安全通信系统。
A1海区areaA1
至少由一个具有连续有效数字选择性呼叫(DSC)报警能力的甚高频(VHF)海岸电台无线电话覆盖的区域,该区域由各缔约国政府规定。2.1.15
A2海区areaA2
除AI海区以外,至少由一个具有连续有效数字选择性呼叫(DSC)报警能力的中频(MF)海岸电台无线电话覆盖的区域,该区域由各缔约国政府规定。2.1.16
A3 海区 area A3
除A1和A2海区以外,由具有连续有效报警能力的国际海事卫星系统(INMARSAT)静止卫星所覆盖的区域。
A4海区areaA4
A1、A2和A3海区以外的区域。
GMDSS船舶配备要求GMDSSshipcarriagerequirementsGB/T16162—2009
SOLAS公约1988年修正案第IV章C部分规定了GMDSS船舶应配备的设备要求,以及在各个不同海区航行的船舶应配备的不同设备要求。2.1.19
遇险报警distressalerting
向能提供救助或协调救助的单元发出的遇险事件报告。2.1.20
搜救协调通信SARcor-ordinatingcommunications搜救协调中心(RCC)与遇险船舶、参与救助的船舶或飞行器以及陆上有关搜救单位之间进行的通信。
现场通信on-scenecommunications在搜现场,遐险船舶与援助单位之间,援助单位与现场指挥之间的通信。2.1.22
现场指挥on-scenecommander
在规定的搜寻海区内被指定为协调海面搜救作业的教助单位的指挥人员。2.1.23
示位positioning
以纬度和经度的度和分为单位表示遇险船舶或幸存者的地理位置。2.1.24
寻位iocating
指寻找遇险中的船舶、航空器、海上设施或人员,2.1.25
海上安全信息
maritimesafetyinformation(MSI)对船舶广播的航行警告、气象警告、气象预报和其他有关安全的紧急信息。2.1.26
常规无线电通信generalradiocommunications通过无线电进行的除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以外的公众通信和船舶营运通信。2.1.27
驾驶台对驾驶台通信bridge-to-bridgecommunications从船舶通常驾驶位置进行的船舶之间的安全通信。2.1.28
双套设备方法duplicationofequipmentSOLAS公约1988年修正案第IV章15条中对维修要求所作的有关规定之一,为保证航行船舶通信设备的可用性,对某些设备要求配双套的方法。2.1.29
岸上维修方法shore-basedmaintenanceSOLAS公约1988年修正案第V章15条中对维修要求所作的有关规定之一,为保证航行船舶通信设备的可用性,采用岸上维修的方法。2.1.30
海上维修方法electronicmaintenanceatseaSOLAS公约1988年修正案第IV章15条中对维修要求所作的有关规定之一,为保证航行船舶通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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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可用性,采用在船上维修的方法。2.1.31
世界协调时Co-ordinatedUniversalTime(UTC)由原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规定和推荐,并由国际时间局负责保持的以秒为基础的时间标度。
船舶报告系统shipreportingsystem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及国际海事组织(IM0)的A.598(15)决议规定的,各缔约国政府在其负责的搜救区域内须建立的所有国籍船舶定时并按规定格式向主管当局报告的系统。2.1.33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ChinaShipReportingSystem(CHISREP)中国船舶报告系统(CHISREP)报告区域为:北纬9度以北,东经130度以西的海域(不含其他国家领海和内水)。CHISREP部分为强制性的。2.1.34
商船自动互救系统automatedmutual-assistancevesselrescuesystem(AMVER)商船自动互救系统(AMVER)报告区域为:全球远离海岸海域。AMVER为非强制性的。2.1.35
澳大利亚船舶报告系统Australianshipreportingsystem(AUSREP)澳大利亚船舶报告系统(AUSREP)报告区域为:南纬6度——南极洲,东经75度—163度。AUSREP为强制性的。
日本船舶报告系统JapaneseShipReportingSystem(JASREP)日本船舶报告系统(JASREP)报告区域为:北纬17度平衡线和东经165度经线围成的海域。JASREP为非强制性、地区性的。
韩国船舶报告系统KoreaShipReportingSystem(KOSREP)韩国船舶报告系统(KOSREP)报告区域为:北纬30度一40度,东经121度一135度。KOSREP为非强制性、地区性的。
连续值守continuouswatch
除船舶接收能力因自身通信被减弱或阻塞或当设备处于定期维修或检查造成短暂间隙以外不应中断的无线电值守。
GMDSS系统船舶GMDSSships
完全配备了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设备,并按SOLAS公约1988年修正案和无线电规则新九章进行值班和通信的船舶。
船舶保安蓄报系统ShipSecurityAlertSystem(SSAS)能使从事国际海域航行船舶在受到海盗威胁或攻击时,及时向有关方面发出警报系统。国际航行船舶强制安装“船舶保安警报系统”(SSAS)。2.1.41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esselTrafficServices(VTS)为提高某一水域船舶运输航行安全和效率,而建立的岸与船舶间相互作用的管理服务系统。2.2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
遇险和安全通信distressandsafetycommunications利用地面通信系统及卫星通信系统进行有关遐险和安全的通信。2.2.2
遇险信号distresssignal
由“MAYDAY”词语组成的信号,在无线电话中读作法语的“maider”。2.2.3
遇险优先呼叫distressprioritycall比其他一切发射均具有绝对优先权的遐险呼叫。2.2.4
遇险呼叫distress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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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险通信程序的一部分。在卫星通信中,遇险呼叫包括遇险优先申请信息的发送和海岸地球站应答码及其后续的搜救协调中心的应答码的接收;在地面通信的无线电话和用户电报中,指冠以遇险信号的呼叫;在数字选择性呼叫(DSC)中,指遇险报警。2.2.5
遇险呼叫格式distresscallformat按照国际电信联盟(ITU)的有关规定发送的包括遇险船舶识别、遇险性质、遇险坐标、遇险时间、遥指令通信方式及差错校验符等一系列信息的数据编排格式。2.2.6
数字选择性呼叫遇险报警DSCdistressalerts利用甚高频、中频和(或)高频的数字选择性呼叫(DSC)技术发送的遇险报警。2.2.7
船到岸遇险报警ship-to-shoredistressalerting由船舶利用数字选择性呼叫(DSC)或卫星通信系统向岸上发送的险报警。2.2.8
岸到船遇险报警shore-to-shipdistressalerting岸上有关部门利用数字选择性呼叫(DSC)或卫星系统向船舶转发的遇险报警。2.2.9
船到船遇险报警ship-to-ship distress alerting遇险船舶利用数字选择性呼叫(VHFDSC或MFDSC)向其附近船舶发送的遇险报警。2.2.10
遇险报警转发distressrelay
由海岸电台向有选择的或遇险地点附近区域船舶转发的、或由非遇险船舶向海岸电台转发的险报警。
遇险收妥确认distressacknowledgement海岸电台或船舶电台接收到遇险报警后,以全呼方式发出的对某一遇险报警的确认信息,包括遐险船识别、遇险性质、遇险地理坐标及时间、遥指令等内容的按规定格式自动编码的编码序列。2.2.12
遇险优先申请信息distress-priorityrequestmessage在国际海事卫星系统中,包含有标志为“priority3”的遇险优先等级(船到岸呼叫最高优先级)的船到岸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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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险报告distress message
包括遇险信号、遇险船识别、遇险位置与遇险性质等内容的报告。2.2.14
遇险通信distresscommunication有关遐险船舶要求立即援助的所有通信,包括搜寻和救助协调通信及现场通信。2.2.15
遇险信道distresschannel
在遇险船舶和搜救协调中心之间用于遇险通信的一个完整信道。该信道由船舶的用户电报或电话设备与海岸电台、陆地线路和搜救协调中心的终端设备间信道组成,或由船舶地球站、卫星、海岸地球站、陆地线路和搜协调中心的终端设备间的信道组成。2.2.16
紧急信号urgencysignal
“PANPAN”字样组成的信号,在无线电话中读作法语的“panne”,该信号表明呼叫台有一份有关船舶和人员安全的紧急信息要发送。2.2.17
紧急呼叫urgencycall
冠以紧急信号\PANPAN”和发送电台识别的呼叫,该呼叫表明呼叫台有一份有关船舶和人员安全的紧急报告要发送。
紧急呼叫格式urgencycallformat利用数字选择性呼叫(DSC)发送的包括给所有船舶或单船的海上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呼叫种类(紧急)、紧急通信将使用的频率和通信方式信息的数据编排格式。2.2.19
紧急报告urgencymessage
发送包括紧急信号和紧急电文内容的报告。2.2.20
紧急通信程序urgencycommunicationprocedure发送包括紧急报告的引语和紧急报告的通信程序。2.2.21
紧急通信urgencycommunication在一个或多个国际遇险和安全通信频率上发送的或通过卫星水上移动业务发送的包括紧急报告在内的通信。
安全信号safetysignal
由法语的“SECURITE”字样组成的以表明呼叫电台有重要的航行警告或气象警告要发送的信号。2.2.23
安全呼叫safetycall
由安全信号“SECURITE”(无线电话重复三次,窄带直接印字电报发送一次)和发送电台识别所组成的呼叫。
safety call format
安全呼叫格式
利用数字选择性呼叫(DSC)发送的包括给所有船舶或单船的海上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呼叫6
种类(安全)、安全通信将使用的频率和通信方式信息的数据编排格式。2.2.25
安全通信程序safetycommunicationprocedure发送安全报告的引语和安全报告的通信程序。2.2.26Www.bzxZ.net
安全通信safetycommunication
冠有安全信号的通信。
奈伏泰斯navigationaltelex(NAVTEX)GB/T 16162--2009
利用窄带直接印字电报进行定时广播和自动接收海上安全信息的系统,又称航警电传系统。2.2.28
国际奈伏泰斯业务internationalNAVTEXservice在518kHz频率上,使用窄带直接印字电报手段用英文协调广播和自动接收海上安全信息,又称国际航警电传业务。
国内奈伏泰斯业务nationalNAVTEXservice在除518kHz以外的其他频率上,使用窄带直接印字电报手段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文字,广播和自动接收海上安全信息,又称国内航警电传业务。2.2.30
Ftransmitteridentification character发信台识别符
在奈伏泰斯系统中分配给每个发信台的一个用于识别的字符,在四个技术编码中为第一个字符,用B 表示。
主题标识符subjectindicatorcharacten在奈伏泰斯系统中用于区分电文种类的标识符,在四个技术编码中为第二个字符,用Bz表示。2.2.32
奈伏泰斯电文编号NAVTEXmessagenumbering在奈伏泰斯系统的各电文种类中对电文的编排序号,在四个技术编码中为第三、第四个字符,用BB表示。
奈伏泰斯优先电文NAVTEXprioritymessage在奈伏泰斯系统中,确定新的警告首播时间的三种电文优先等级。2.2.34
奈伏泰斯紧急警告NAVTEXVITALWarnings在奈伏泰斯系统中需立即广播的警告。2.2.35
奈伏泰斯重要誉警告NAVTEXIMPORTANTWarnings在奈伏泰斯系统中,当频率未被占用时,在其后的可用时间内广播的警告。2.2.36
奈伏泰斯日常警告NAVTEXROUTINEwarnings在奈伏泰斯系统中,可在下一个规定播发时间广播的警告。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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