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497-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3497-2009
中文名称:鱿鱼丝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4-27
实施日期:2009-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7058407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67.120.30鱼和水产品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0水产品加工与制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6.0 元
计划单号:20071149-T-469
出版日期:2009-1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9-04-27
起草人:李亚文、戎素红、陈云云、庄忠华、黄鹤勇
起草单位: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工业标准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食品工业标准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鱿鱼丝产品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鱿鱼为原料,经原料处理、水煮、调味、干燥、熟制、拉丝等工序制成的脱皮、烤制、熏制、风味等即食鱿鱼丝产品。 GB/T 23497-2009 鱿鱼丝 GB/T23497-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67.12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497—2009
Shreded squid
2009-04-2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数码防伪
2009-12-01实施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亚文、戎素红、陈云云、庄忠华、黄鹤勇。http://foodmate.netGB/T23497—2009
1范围
GB/T23497—2009
本标准规定了鱿鱼丝产品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鱿鱼为原料,经原料处理、水煮、调味、干燥、熟制、拉丝等工序制成的脱皮、烤制、熏制、风味等即食鱿鱼丝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17白砂糖
GB2733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27621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T4789.2
GB/T4789.3
GB/T4789.4
GB/T4789.7
GB/T4789.10
GB/T4789.30
GB/T5009.3
GB/T5009.11
GB/T5009.12
GB/T5009.27
GB/T5009.34
GB5461
GB5749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大肠菌群计数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苯并(a)芪的测定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食用盐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
3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
GB10144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SC/T3009
水产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
SC/T3011
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
SC/T3016水产品抽样方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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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matenet
GB/T23497—2009
3产品分类
按加工工艺不同,分成下列种类。3.1脱皮鱿鱼丝skinnedshrededsquid以鲜、冻鱿鱼为原料,经清洗、脱皮、水煮、调味、干燥、焙烤、拉丝等工序所制成的鱿鱼丝制品。3.2烤制鱿鱼丝roasted shreded squid以鲜、冻鱿鱼为原料,经清洗、水煮、调味、干燥、焙烤、拉丝等工序所制成的鱿鱼丝制品。3.3熏制鱿鱼丝smoked shreded squid以鲜、冻鱿鱼为原料,经清洗、脱皮(或不脱皮)、水煮、调味、干燥、熏烤、拉丝等工序所制成的鱿鱼丝制品。
3.4风味鱿鱼丝
4要求
4.1原辅料
flavor shreded squid
及添加各种风味物料生产的鱿鱼丝制品。4.1.1原料:采用鲜
鱼,质量应符合GB2733的规定
317的规定。
2白砂糖:应符
4.1.3食用盐:应待合(B5461的规定。4.1.4味精:应符
香辛料:应
4.1.6生产用水:
食品添加
4.1.8其他辅料
4.2加工
/T8967的规定
的规定
GB/T1569
合GB5749
的规定
品添加剂品种及其
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加工过程应符
4.3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见表1
组织形态
滋味及气味
4.4净含量
T3009的规定
肌皮美鱼
烤制鱿鱼丝
垂制鱿鱼丝
风味鱿鱼丝
包装发完整、无破损,封口严密平整,产品形状良好,无霉斑呈玉白色或淡黄色:
色泽均勾
星棕褐色.色泽均勺
只贡色或黄褐色,色
泽均匀
组织紧密适度,呈丝条状
呈其加人辅料或食
品添加剂后的自然
色泽,色泽均匀
滋味鲜美,口味适宜,具有该产品应有的香味,无异味无外来杂质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5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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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fnodmaton
碎末率-/%
净含量<500g
净含量500g~1000g
净含量≥1000g
水分/%
盐分(以NaCI计)/%
铅(以Pb计)/(mg/kg)
无机/(mg/kg)
OF CHIN
亚硫酸盐(以SO计)/(mg/kk
萃并(a)芪/(μg/kg)
a不适用于风味鱿
b仅适用于脱皮
仅适用于熏带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
茵落总数/(CFU)
大肠茵群/(MPN
致病菌(沙门氏菌
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
表2理化指标
3微生物指标
菌、李斯特氏菌)
重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
将试样平摊于白
内,在光线充足、无异
4.3规定对产品的感管指行
行逐项检验。
5.2净含量检验
按JF1070规定的方我
5.3理化检验
5. 3. 1 碎末率
5.3.1.1检验用器具
GB/T23497—2009
22~~30
应符合GB10144的规定
应符食
GB2762的规定
应符合B10144的规定
清洁卫生的环境中,用眼、享、口、手等感觉器官按a)电子天平:最大称量1000g,感量0.01g。网筛:直径0.5mm~1mm的不锈钢丝编制,网孔直径为2.5mm不锈钢网筛。b)
5.3.1.2碎末提取
从试样中随机抽取单件销售包装,拆开包装,先称取样品的质量,将称量后的样品适量地倒在网筛上,先筛选出成形品,然后左右摆筛3min~5min,使碎末筛落人容器。5.3.1.3计算碎末率(p)
用电子天平称取碎末的质量,并按式(1)计算碎未率。ma×100
http:
sFon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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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B/T23497—2009
式中:
力——碎末率,%。
碎末质量,单位为克(g)。
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5.3.2水分
按GB/T5009.3规定的方法执行。5.3.3盐分
按SC/T3011规定的方法执行。
5.3.4无机砷
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执行。5.3.5铅
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执行。5.3.6亚硫酸盐
按GB/T5009.34规定的方法执行。5.3.7苯并(a)芘
按GB/T5009.27规定的方法执行。5.4微生物检验
5.4.1菌落总数
按GB/T4789.2规定的方法执行。5.4.2大肠菌群
按GB/T4789.3规定的方法执行。5.4.3沙门氏菌
按GB/T4789.4规定的方法执行。5.4.4副溶血性弧菌
按GB/T4789.7规定的方法执行。5.4.5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T4789.10规定的方法执行。5.4.6李斯特氏菌
按GB/T4789.30规定的方法执行。6检验规则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6.1.1组批规则
6.1.1.1同一原料来源、同一生产线、同一天加工的同一品种为一批6.1.1.2生产不稳定或批量过大时,可组成为若干批。6.1.2抽样方法
6.1.2.1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按SC/T3016的规定执行。6.1.2.2微生物指标:在提交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三箱,从每箱中随机抽取未打开包装的产品1袋~3袋,抽取不低于250g的样品作为微生物指标检验试样。6.1.2.3供感官、理化、微生物指标检验的样品分成两份,1份检验,1份备样。6.2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
http://foodmate.net6.2.1出厂检验
GB/T23497—2009
6.2.1.1每批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标准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人库或出厂。6.2.1.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净含量指标,碎末率、水分、盐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2型式检验
6.2.2.1正常生产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更换设备或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b)原料变化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6.2.2.2型式检验项目
表1、表2、表3和7.1所规定的内容。6.3判定规则
6.3.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3.2除微生物指标,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可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3.3微生物指标检验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包装、存和运输
7.1标志
7.1.1产品销售标志:应符合GB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7.1.2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GB/T6388的规定。7.2包装
包装材料
销售包装:应符合食品包装用品卫生标准要求,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7.2.1.1
7.2.1.2运输包装:应采用符合GB/T6543规定的瓦楞纸箱。7.2.1.3所有包装材料均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使用要求。7.2.2包装要求
7.2.2.1销售包装:封口严密、不得漏气。7.2.2.2运输包装:上下用封箱带粘牢,封箱平整、牢固。一定数量的产品组成一箱,排列整齐,箱内应随带产品合格证。7.2.2.3
7.3贮存bzxz.net
7.3.1贮存仓库应清洁、干燥、阴凉通风、无鼠虫害。如需低温贮存的产品,应有低温设备,并应有温度、湿度记录。
7.3.2底层成品应用地搁板垫起,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堆放高度以纸箱受压不变形为宜。
7.3.3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腐败变质或潮湿的物品同仓库存放7.4运输
运输工具应用清洁卫生的车辆,运输中严防日晒雨淋,不应靠近或接触潮湿、有腐蚀性和有毒有害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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