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586-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3586-2009
中文名称:酱卤肉制品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4-14
实施日期:2009-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240017
相关标签:
肉制品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67.120.10肉和肉制品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2肉类加工制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6.0 元
计划单号:20079578-T-469
出版日期:2009-10-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9-04-14
起草人:武向勇、刘军、梁宝爱、冯晓斌、冉春生、孙丽萍、宋金翠、阎继红、徐世明
起草单位:国家农副加工产品及白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西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商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酱卤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GB/T 23586-2009 酱卤肉制品 GB/T23586-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67. 120.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586—2009
酱卤肉制品
Soy sauce and pot-roast meat products2009-04-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10-01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标雅化研究院提出。前言
本标由全国肉禽蛋制品标推化技术委员会归口。GB/T235862009
本标准由国家农副加工产品及白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西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贡起草参加起草单位:太原六味斋实业有限公司、烟台市喜旺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向勇、刘军,梁宝爱冯晓斌,冉春生、孙丽萍、宋金、阎继红、徐世明。http://wwwfoodmate.ne1范围
酱卤肉制品
GB/T 23586—2009
本标准规定了酱卤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些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3.1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检验。2规范性引用女件
下列文性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推的条款。凡是注且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晟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ISO780:1997,MOD)GB2717酱油卫生标准
GB2718酱卫生标推
GB2726熟肉制品卫牛标准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4789.17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与肉制品检验GB/T 4789. 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神的测定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 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求的测定
GI3/T 5009.33食品中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5461食用盐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
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9695.8肉与肉制品氟化物含量测定(GB/T9695.8—2008,ISO1841:1996,MOD)GB/T9695.15肉与肉制品水分含量测定(GB/T9695.152008,ISO1442:1997,MOD)GB9959.1鲜、冻片猪肉
GB9961鲜、冻嗣体羊肉
GB16869鲜、冻禽产品
GB/T17238鲜、孩分割牛肉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80号1
GB/T 23586—2009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酱卤肉制品 stewed meat in seasoning以鲜(冻)畜禽肉和可食副产品效在加有食盐,酱油(或不加),香辛料的水中,经预煮,泡、烧煮、酱制(卤制)等工艺加工而戒的酱卤系列肉制品。4产品分类
根据加工工艺不同可分为两大类:酱制品类、卤制品类。4.1酱精品类
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消洗、修选后,配以香辛料等,去骨(或不去骨)、成型(或不戚型)经烧煮、酱制等工序制作的熟肉制品。4.2卤制品类
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清洗、修选后,配以香辛料等,去骨(或不去骨)、成型(或不成型),经烧煮,卤制等工序制作的熟肉制品。5技术要求
5.1原辅料
5. 1. 1 鲜、冻猪肉应符合 GB 9959,1 的规定、5.1.2
鲜、冻分割牛肉应符合 GB/T 17238 的规定。5.1.3
鲜,冻体羊肉应符合 GB 9961 的规定,5.1.4鲜,冻食产品应符合GB16869的规定。5. 1. 5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5.1.6
食用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
谷氨酸钠应符合 GB/T 8967的规定。5.1.8
酱油应符合GB2717的规定。
5. 1. 9 酱应符合 GB 2718 的规定5.1.10其他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5.2质量要求
5.2.1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外观形态
口感风味
组织形态
外形整齐,无异物
替制品衰面为酱色或揭色,卤制品为该品种应有的正常色揉威淡适中,具有核卤制品特有的风味组织紧密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颅
合品伙伴网httn
5. 2.2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蛋白质/(g/100g)
水分/(g/100 g)
食盐/(以 NaCl计)/(g/100 g)
亚硝酸盐/(以NaNO。计)/(ng/kg)铅/(Pb)/(mg/kg)
无机砷/(mg/kg)
鍋/(mg/kg)
总求/(以 Hg计)/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食品添如剂
理化指标
系包括畜、禽类头颈、爪,蹄、居等部分的制成品5. 2. 3 微生物指标
畜肉类
CB/T 23586—2009
离肉类
畜禽内脏、杂类”
应衍合GR2726规定
应符合GB2760规定
应符合GB2726的规定。头工艺生产的酱卤肉制品应符合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5,2. 4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试验方法
6.1感官指标
在正常光线下,自测、鼻嘎、品尝。6.2水分
按GB/T9695.15的规定执行。
6.3蛋白质
按GB/T5009.5的规定执行。
6.4氟化钠
按 GB/T 9695.8的规定执行。
6.5亚硝酸盐
按GB/T5009.33的规定执行。
6.6铅、无机碑、镉、总汞
分别按 GB/T 5009.12,GB/T 5005. 11,GB/T 5009.15,GB/T 5009.17 的规定执行。6.7微生物
按GB/T 4789.17、GB/T 4789.26的规定执行。6.8净含量
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
http:
GB/T 23586--2009
7检验规测
7.1出厂检验
7.1.1检验项目
7. 1. 1. 1预包装酱卤肉制品每批出厂检验项甘为感官要求、净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头工艺生产的酱卤肉制品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商业无菌。水分、食盐、白质等项目检验应不少于辞 7 d -次。
7.1.1.2散装酱卤肉制品每批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食盐、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检验应不少于每 7 d次。
7.1.2组批和抽样
间-批投料、同一生产线、同班次生产的间一生产日期、同规格的产品为·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不应少于8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2g,检样一式两份,供检验和复验备用。7.1.3判定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使用备检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有1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2型式检验
7.2.1正常生产时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原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2.2检验项目
包括本标准5.2的项目。
7.2.3抽样
随机抽取同一批次不少于10个独立包装的样品(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3kg,检样-一式两份,供检验和复验备用。7.2.4判定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使用备检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复捡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卿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如复检结果仍有1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存
B. 1标签和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包装运输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8.2包装
使用复合包装材料应符合GB9683和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他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8.3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运输工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污染。散装销售产品的运输应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h
8.4贴存
GB/T 23586—2009
8.4.1高温灭菌预包装产品及罐头T艺生产的产品应在阴凉、干媒、通风处贮存;低温灭菌的产品应在0℃~1℃冷藏库内贮存,库房内应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共存放。
2产品败存应离墙离地,分类堆放。8. 4. 2
3散装销售产品的赋存应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8.4.3
http://foodmate.netGB/T 23586-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酱卤肉制品
GB/T 23586—2009
中国标雅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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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剧厂印剧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 880×1230 1/16印张0.75字数10千字2009年 6月第一版:2009 年 6 月第一次印扇书号:155066·1-37554定价16.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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