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461-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461-1995
中文名称:电子设备用机电开关 第3部分: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分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电子设备用机电开关 第3部分: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分规范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5-01-01
实施日期:1995-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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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325849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子学>>电子电信设备用机电零部件>>31.220.20开关
中标分类号: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电子元件>>L22开关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EC 1020-3-1991 QC 960500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1, 字数:18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5-01-16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机电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分规范适用于有质量评定程序的电子设备用机电开关中成列直插封装式一类的开关。本分规范包括的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设计与印制板连接用,作为与模拟和数字逻辑电路的一种接口。本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成列直插封装式的各种开关:a.旋转驱动双列直插封装式(DIP)开关;b.滑动驱动双列直插封装式(DIP)开关;c.波动驱动双列直插封装式(DIP)开关;d.杠杆驱动双列直插封装式(DIP)开关。 GB/T 15461-1995 电子设备用机电开关 第3部分: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分规范 GB/T15461-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电子设备用机电开关
第3部分: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分规范Electromechanical switches for use in electronic equipmentsPart 3:Sectional specification for in-line package switches1总则
1.1范围
GB/T154611995
IEC 1020-3—1991
QC960500
本分规范适用于有质量评定程序的电子设备用机电开关中成列直插封装式一类的开关。本分规范包括的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设计与印制板连接用,作为与模拟和数字逻辑电路的一种接口。本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成列直插封装式的各种开关:旋转驱动双列直插封装式(DIP)开关;a.
滑动驱动双列直插封装式(DIP)开关;b.
波动驱动双列直插封装式(DIP)开关;杠杆驱动双列直插封装式(DIP)开关。d.
本分规范的目的是:
规定优先的额定值和特性;
b.根据IEC1020-1《电子设备用机电开关第1部分:总规范》选择合适的质量评定程序和试验方法;
规定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的一般性能要求。1.2有关文件
下列文件在本分规范规定的范围内构成本分规范的一部分。在未给出特定版本时,应采用文件的最新版本。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IEC 68-1(1988) E
IEC68-2-27(1987)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IEC68-2-6(198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IEC68-2-13(198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M:低气压试验方法IEC68-2-20(197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T:锡焊试验导则IEC68-2-45(1980)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Xa:在清洗剂中浸渍试验导则IEC1020-1电子设备用机电开关第1部分:总规范1.3术语
除IEC1020-1中规定的术语外,下述定义应适用于所有的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1.3.1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in-line package switch具有一个或多个可动驱动件以及按规定的网格平行排列直插接端的手控操作多单元机电开关。1.4标志
应用IEC1020-1的标志要求,另外,标志应包括各开关刀位的识别。然而,当有关规范规定时,应在开关上标志开关驱动件的“on”(接通)和(或)\off”断开)位置。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1-16批准1995-08-01实施
1.5详细规范
GB/T15461—1995
详细规范应根据有关空白详细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编写。详细规范不应规定低于本分规范规定的试验严酷度或性能要求。在详细规范中包括更严酷的试验严酷度或更高的性能要求时,应在详细规范中清楚地叙述,并在试验一览表中用特定符号注明,如用星号标注。如果总规范和(或)分规范有关检验的技术要求不完全适用于详细规范所规定的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由于技术原因或特殊应用的原因),则详细规范应清楚地列出对这些要求进行的更改。详细规范应直接规定或通过引用其他标准规定以完整叙述该型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包括任·一品种和规格)的全部互换性参数所必需的全部内容,并保证其与质量评定的全部要求一致。每个详细规范中应给出下列内容,而所规定的值应优先从本分规范相应条款中所给出的值中选取。1.5.1详细规范的编制
详细规范应包括识别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的特定类型、品种和规格的全部必要的内容。如适用,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额定值和特性;
外形图和详细尺寸;
刀数;
功能操作;
密封或非密封;
机械动作特性;
接端,
触点排列;
i.安装细则;
评定水平。
外形图和详细尺寸
在详细规范中应有一个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的示意图或图样,作为与其他类型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便于识别和比较的一种辅助手段。图样的投影应采用第1象限投影法,示意图应为立体视图。安装和互换性所必需的尺寸极限应在图样中规定,多种规格的不同尺寸应在图下所列表给出。所有尺寸应以mm为单位标注。
1.5.3安装尺寸
成列封装插入式开关采用2.54mm×2.54mm网格体系的接端排列供印制板安装用。1.5.4安全要求
如需要,安全要求应通过引用有关安全规范在详细规范中规定。2优先额定值和特性
2.1额定电压
优先直流电压额定值为6V、24V和50V。2.2额定电流
优先电流额定值为10mA、100mA和250mA。2.3气候类别
本分规范包括的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可按照IEC68-1和下述规定分成不同的气候类别。2.3.1下限类别温度
下列温度为优先值:
—10℃,-25℃,—40℃,—55℃。154
2.3.2上限类别温度
下列温度为优先值:
55℃,70℃,85℃,100℃和125℃。2.3.3恒定湿热
GB/T 15461—1995
恒定热试验的优先时间为4d、10d、21d和56d。2.4环境试验严酷度
2.4.1冲击,试验Ea,IEC 68-2-27300m/s2(30 g)18 ms
500 m/s2(50 g) 11 ms
1 000 m/s(100 g) 6 ms
每个平面冲击的饮数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2.4.2振动,试验Fc,IEC68-2-6
10~55Hz2位移0.75mm
10~~150Hz2位移0.75mm
10~500Hz加速度98m/s(10g)
10~~2000Hz加速度98m/s2(10g)持续时间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2.4.3低气压,试验M,IEC68-2-1325.0 kPa(250 mbar)
8. 0 kPa(80 mbar)
2. 0 kPa(20 mbar)
1. 0 kPa(10 mbar)
2.5耐久性试验严酷度
10000次循环;20000次循环;50000次循环;100000次循环;200000次循环,500000次循环,1000000次循环。
3质量评定程序
3.1鉴定批准程序
鉴定批准程序应按IEC1020-1的3.4条以及下列规定:a。鉴定批准所需的试验在本规范的表1中规定,并应供开关的单一品种批准用。对于同一类型开关的多种品种的批准,每项试验的试验样品的总数以及每种有代表性的品种的样品数比例应由制造厂建议并应得到国家监督检查机构认可。允许有备份试验样品。可以应用结构类似的原则。
0组试验完成后,应把样本分到其他各组。每组内各项试验应按所示顺序进行,但0组各项试验可按任何顺序进行。
在0组试验中发现不合格的样品,不能用于其他各组。当一个开关未能满足某一试验组中的全部或部分要求时,算作“一个不合格品”。当不合格品数不超过每组规定的允许不合格品数,而且不超过总的许不合格品数时,则授予鉴定批准。
鉴定批准试验的试验条件和性能要求应与质量一致性检验相同。b.试验样品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并应是详细规范中规定的产品范围的有代表性的产品。c.对于多刀、多位成列直插封装式开关,如果制造厂考虑开关的复杂性提出希望减少被试接触组的数量时,可以减少被试接触组的数量。试验样品的减少应按下列规则;155
GB/T15461—1995
(1)如果规定的样本大小为“n”个开关时,此时,试验样本应由“n”个完整的开关组成。(2)按详细规范的规定,这些开关的最少比例数应具有被试的全部机构和触点。(3)其余的开关应具有被试的全部机构,但其被试的接触组可以减少到不少于详细规范规定的最少数,只要:
应使触点按完整的接触组进行试验。被试接触组应在试验顺序开始之前选定,而且,此后不再重新选择。这些选定的接触组应从所有样品和(当结构是组合型的)所有组合件中随机抽取,以保证选择的接触组类型分布在栏本中的有充分的代表性。
每个开关至少一个接触组应进行试验。所有试验都应使用相同的触点组。(4)接收/拒收的规则应同样的适用于作为样本的所有开关。(5)被试触点的数量及其选择应由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批准。必要时,为了满足要进行试验的触点组最少数量的要求,应增加试验样品的数量。表1鉴定批准试验一览表
试验项目和条款号
(见注①)
0 组(非破坏性)
4.3.1外观检查
4.3.5功能操作
4.4.2接触电阻
(见注③)
4.4.3绝缴电阻
4.5.1 耐压
4.3.6动作特性
0A组(非破坏性)
4.3.2尺寸
4.3.4质量
4.3.?接触抖动
4.18.1电容
1组(破坏性)
4.8.4接端强度
4.8.1驱动件强度
4.11.1电气超负荷
4.10电耐久性
(见注③和本规范4.2条)
4.4.2接触电阻
(见注③)
4.5.1耐压
4.3.6动作特性
2组(破坏性)
4.12.3温度冲击
M,MA或WS
试验条件
(见注①)
+..V....A
安装:
连接:
Ua,Ub,Uc 或 Ud
.·,次循环
...V....A,...负载
.V...A
UCT....℃
LCT....℃
样本大小和合格判定
数(见注②)
性能要求
(见注①)
R≤...mn
R≥...MQ
漏电流:...μA
在极限值内
在极限值内
接通..m
断开·.ms
无损伤
无损伤
无损伤
粘附/误动作
≤每..分钟.。次循
漏电流≤..·μA
试验项目和条款号
(见注①)
4.7.2振动
(见本规范4.1条)
4.7.1冲击
4.12.1气候顺序
(见本规范4.3条)
4.4.2接触电阻
(见注②)
4.5. 1 耐压
4.3.6动作特性
4.3.5功能操作
3组(破坏性)
4.12.2湿热
4.4.2接触电阻
(见注③)
4.4.3绝缘电阻
4.5.1耐压
4.3.6动作特性
4.3.5功能操作
4组(破坏性)
4.16.1在清洗剂中浸溃
-4.4.2接触电阻
(见注?)
绝缘电阻
4.5.1耐压
4.3.6动作特性
5组(破坏性)
4.18.1电容
4.9.1机械耐久性
4.4.2接触电阻
(见注③)
4.18.1电容
4.4.4绝缘电阻
4.5.1 耐压
4.3.6动作特性
6组(破坏性)
4.12.7接触电阻稳定性
M,MA 或 WS
GB/T 15461--1995
续表1
试验条件
(见注①)
加速度.·
加速度..
脉冲宽度...
剩余湿热循环
..V....A
...V....A
清洗剂类型
..V....A
.·次循环
..V....A
...次循环
,..次动作
.C....h
样本大小和合格判定
数(见注②)
nl tdIc
性能要求
(见注①)
监测;≤.5
断开.··ms免费标准bzxz.net
C≤...pF
监测...s
无损伤
无损伤
R≤...mn
漏电流...μA
无损伤
R≤...mQ
R≥...MO
漏电流≤.··μA
R≥...MO
凝电流≤.μA
C≥...pF
R≤...mn
C≥...pF
漏电流≤.··μA
R≤...ma
试验项目和条款号
(见注①)
7组(破坏性)
4.13可焊性
(可注③)
8组(破坏性)
4.13.4耐焊接热
(见本规范4.5)
4.3.6动作特性
9组(破坏性)
自动焊接
(见本规范4.4)
M,MA 或 WS
GB/T 15461-1995
续表1
试验条件
(见注①)
方法··具有隔板
焊剂:条件
清洗溶剂
样本大小和合格判定
数(见注②)
性能要求
(见注①)
无损伤或焊剂
标志清晰
注:①试验项目和性能要求的条款号引自IEC1020-1的条款号以及本规范规定的补充要求。②应把样本中的所有样品提交进行0组的试验。然后,应把0组的样品分到其他各组。在各组中,所有样品应经受所需试验,而且所有试验应按所示顺序进行。备用试验样品可以包括在0组中。③合适的试验方法应由详细规范规定。④在本表中:
M 表示试验为强制性的。
MA表示试验如果开关结构适用,则为强制性的。WS表示试验在详细规范规定时,则为强制性的。n表示样本大小。
d表示试验的合格判定数(每项试验允许不合格品数)。C表示组的合格判定数(每组允许不合格品数)t表示总的合格判定数(--个组或若干个组组合的允许不合格品数,例如0组、1组、2组至6组)。NA表示不适用。
UCT表示上限类别温度。
LCT表示下限类别温度。
③当详细规范包括增加试验项目时,可以增加附如试验组。在这种情况下,0组的样本大小应按它们的样品数来增加。
③最后测量包括的项目,例如2~9组中用作最后测量项目的接触电阻和耐压试验,如果组中的前项试验所属的这两项试验未规定,则不应进行试验。3.2质量一致性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应符合IEC1020-1的3.5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a.
逐批检验的试验在空白详细规范中规定,除非另有规定,试验顺序是任选的。检查水平应采用I或S2。
b。周期检验的试验在空白详细规范中规定。只要满足IEC1020-1的3.3条的条件,检验批可以由结构类似开关组成。周期检验中不同品种的试验样品的比例应同鉴定批准试验一样。经受周期检验的所有试验样品应是已通过A组试验的产品。质量一致性检验的试验条件和性能要求应同鉴定批准试验一样。在试验期间,规定的AQL值适用于每一计数检查。制造厂选择时,可以采用更严格的AQL值。158
3.3延期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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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验批放行后存放超过3年的开关,在交货之前,应按逐批检验试验的规定重新检查。重新检查的程序应得到国家监督检查机构的批准。一旦检验批完全重新检查,其质量再一次得到3年的重新保证。
具有焊接接端的开关,在检验批放行后存放超过1年,在交货之前,应重新进行可焊性检查。重新检查的程序应得到国家监督检查机构的批准。一旦检验批完成可焊性重新检查,其质量再一次得到1年的保证。
4试验方法和要求
本章补充IEC1020-1的试验方法和要求。4.1振动
振动试验的方法(IEC1020-1的4.7.2条)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补充:a频率范围应为10~55Hz,10~150Hz,10~500Hz或10~2000Hz,按详细规范的规定。b.10~55Hz频率范围,位移幅值应为0.75mm,其他频率范围加速度值应为147m/s215g)峰值或98m/s2(10g)峰值,由详细规范加以规定。4.2电耐久性一标准大气条件
电耐久性--标准大气条件试验的方法(IEC1020-1的4.10.1条)应按下列规定补充:如果规定多于一种电气额定值时,可以在试验样品中均勾地分配电气试验负载。4.3气候顺序
气候顺序试验的方法(IEC1020-1的4.12.1条)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补充:在循环湿热试验期间内要进行的循环次数,应按下述恒定湿热(IEC1020-1的4.12.2条)规定a.
的持续时间加以确定:
恒定凝热
4.4自动焊接
4.4.1月的
湿热循环
1次循环加上恢复
1次循环
2次循环
6次循环
本试验的目的是为了评定开关承受自动机器焊接以及与之有关的助焊、预加热、焊接和清洗操作等环境影响能力。
4.4.2要求
应使用具有助焊和预加热装置的、常规的波峰焊接机器。波峰焊接机器应能形成规定的试验条件。4.4.3替代设备
可以使用下列的替代设备:
能形成所需助熔作用的可控泡沫助焊工作系统。a.
能使印刷板组件的温度升高到规定值的适用装置。b.
使用足够大小的焊接槽,可以浸渍印制板组件。槽中装有足够容积的焊料,保证印刷板组件在浸溃过程中的焊料温度均匀。
d。装容适量清洗溶剂的容器以及能够产生规定的蒸气和(或)雾的装置。4.4.4材料
试验所采用的材料应按下列规定:焊料和焊剂应符合IEC68-2-20的规定。当详细规范规定时,可以使用活性焊剂。为了帮助检159
测,可以对焊剂加上颜色。
CB/T 154611995
b.印制板用材料应为敷有35μm厚铜箔的环氧玻璃或等效材料。安装孔应为详细规范规定的最小直径。应使铜焊盘完整地围绕和紧靠安装孔。围绕安装孔的焊环的最小宽度,对于金属化孔应为0.13mm,对于其他的孔应为0.38mm。4.4.5方法
应按下列细则规定进行试验:
a.应把开关完全插进印制板。除非另有规定,不应清洗开关;然而,应特别注意防止接端有油、润脂、手汗等杂质。印制板应予清洗以保证可焊性。多个试验样品和不同品种开关可以安装在同一印制板上。
b,应使焊剂的泡沫符合详细规范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对印制板组件进行助焊。(1)条件A
泡沫应在接端的邻近区域接触印制板的底表面和开关体的底面。(2)条件B
泡沫应接触印制板的底表面而不接触开关体。c
印制板组件,在焊接之前,应经受78~93.℃的均匀分布的预热作用30~60s的时间。预热的温度应在印制板的顶表面(元件一侧)进行测量。d.焊接操作的焊接温度应为260土5℃。每个接端在焊料中浸溃的持续时间,按详细规范的规定应为2、4、6、8或10s。
e。焊接后,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利用清洗溶液的蒸气和雾或只以雾的方式或浸渍作用,把可见的焊剂清除掉。清洗溶液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符合下列规定。(1)1-1-1三氟乙烷。
(2)1-1-2三氯三氟乙烷。按IEC68-2-45的规定。(3)2-丙醇(异丙烯基乙醇)。
(4)去离子水90%体积和碱性清洗剂(45%丁基熔纤剂,45%单一醇胺,10%水)。(5)禁止(不允许开关清洗)。f.应按外观检查试验(IEC1020-1的4.3.1条)检查标志。开关应经受功能操作试验(IEC1020-1的4.3.5条),接触电阻试验(IEC1020-1的4.4.2.1或4.4.2.2条)以及绝缘电阻试验(IEC1020-1的4.4.3条)。
g。应在20X放大的照片下检查开关的内表面是否存在焊剂。4.4.6要求
试验后,标志应清晰,而且应无损害开关的电气或机械操作的损伤。在开关的内表面上应无焊剂。4.5耐焊接热
4.5.1目的
本试验的目的是为了评定开关承受焊接所产生热应力作用的能力。4.5.2方法
应按IEC68-2-20的试验Tb的规定进行试验,应采用下列细则:a.
方法1A是适用的,除非另有规定。b。浸溃的时间应为5士1s或10士1s,按详细规范的规定。4.5.3要求
试验后,应无损害正常开关操作的机械损伤。160
附加说明:
GB/T15461--199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本标由机电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张景源、张瑛。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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