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3857-2009
中文名称:生活垃圾填埋场降解治理的监测与检测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5-2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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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生活
垃圾
填埋场
降解
治理
监测
检测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废物>>13.030.99有关废物的其他标准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8城市生活污染源控制标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21.0 元
计划单号:20076374-T-333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9-05-27
起草单位:北京煜立晟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填埋气体、地下水、渗沥液的监测项目与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降解治理。 GB/T 23857-2009 生活垃圾填埋场降解治理的监测与检测 GB/T23857-2009
标准内容
ICS13.03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857—2009
生活垃圾填埋场降解治理的监测与检测Monitoring and testing in municipal solid waste landfill degradation treatment2009-05-2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2-01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煜立晟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邢军、届志军、唐金山。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GB/T23857—2009
1范围
生活垃圾填理场降解治理的监测与检测GB/T23857—2009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填埋气体、地下水、渗沥液的监测项目与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降解治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9801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T10410.1人工煤气组分气相色谱分析法GB/T12999--1991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T14678
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679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16488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18772—2008生活垃圾填埋环境监测技术要求CJ/T96
CJ/T99
城市生活垃圾的测定有机质的测定灼烧法城市生活垃圾的测定pH的测定玻璃电极法CJ/T103
CJ/T3039
城市生活垃圾的测定全氮的测定半微量开氏法城市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C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DZ/T0154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HJ/T164地下水环境检测技术规范USEPA8260B—1996气相色谱/质谱(GC/MS)测定挥发性气体组分USEPA8270D一2007气相色谱/质谱(GC/MS)测定半挥发性气体组分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本refusedump
垃圾堆体
垃圾填埋场中将各种单体形态的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集合起来,掩埋覆盖,形成的堆体,是垃圾填埋场的主体组成部分。
degradationtreatment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降解治理(
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方式使垃圾填埋场中垃圾组分加速分解,实现垃圾堆体稳定化的活动。GB/T23857—2009
光电离探测photoionizationdetection使用光子能量的紫外(UV)灯作为光源,被测物质进人离子化室后,经UV灯照射,原来稳定的分子结构被电离,产生带正电的离子与带负电的电子,在正负电场的作用下,形成微弱电流,检测电流的大小,测定物质在气体中含量的方法。3.4
直接采样法directsamplingmethod直接获取一定量的填埋气体样品置于采样容器的方法,直接采样法常用的方法有:塑料袋法、注射器采样法、采样袋法、真空瓶法。3.5
浓缩采样法concentration samplingmethod以大量的填埋气体通冠体吸收剂或固体吸附剂,将有害气体吸收或阻留,使原填埋气体中含量较低的有害气体得到浓缩或富集起来的方法。包括溶液吸收法、固体吸附剂法和低温冷凝法。4要求
4.1采样基本要*
4.1.1采样宜在晴关避行。
4.1.2堆有工业废弃物等杂物的采样点,应先去除杂物。4.1.3贮存样品
器应密封、保温、保湿、不透水、不吸收水分应及时送实验室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妥善保存,并在有效保存期内完成4.1.4样品采集
检测。
4.2操作安全与随护
4.2.1样品采集和处理人员直接接触垃圾时,应防止垃圾中的尖锐物品(如:钉寻、剃领刀片、碎玻璃)、有害气体等造成人份害。采样过程中,应配备下列个人防护用品,并符合下列要求食食
a)活性炭防鼻或面罩,应阻燃性高,呼吸阻力小,配戴卫生、保养方便;b)工作服,应防酸碱、阻燃;
)内外式化学防免手套、厚皮手套、高腰安全鞋、安全帽护目镜4.2.2采样点安全防护
采样点应设置光电离探测器,探测危险气体,并设置警示或隔离标志。4.2.3其他安全防护设备
应配备通讯器材、交通工具废弃物搬运设备等。5垃圾堆体采样与检测
5.1采样
5.1.1采样用具
采样铲、对开式取土器、空心钻、库斗钻、聚乙烯密封塑料采样桶、具塞广口瓶、密封塑料袋、玻璃容器、冷藏保存器、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记号笔。5.1.2采样点设置
5.1.2.1在设有填埋气体集中收集或导排设施的垃圾填埋场,采样点应布设在2个填埋气体收集管中间。
5.1.2.2在未设填埋气体收集与导排设施的垃圾填埋场,每2500m2至少应布设1个采样点。5.1.3采样方法
5.1.3.1采样前,应使用光电离探测器,对采样点进行探测,确保采样点安全,做好采样准备工作。2
5.1.3.2钻孔前,应用小铲去除15cm表层覆盖土。GB/T23857-—2009
5.1.3.3应将同一采样点按挖掘深度分为上、中、下三层,即:表层覆盖土层下总挖掘深度的1/6深处视为上层、总挖掘深度的1/2深处为中层、总挖掘深度的5/6深处为下层。5.1.3.4钻孔开始后,钻至上层、中层、下层深处时,分别用带尖头的铲子采集垃圾样品,剔除明显不能被降解的塑料等杂物,并将样品充分混合,上、中、下三层垃圾堆体样品分别采集至少1kg可供实验用样品。
5.1.3.5将分栋后的垃圾样品,置放于贴有相应标签(参见附录A)的采样容器中,密封待测定;同时填写采样记录表(参见附录B)。
5.1.4采样频率
垃圾填埋场采用快速降解治理阶段(有机物降解速率大于0.3%/d),应按治理工艺周期进行监测,每月采样不应少于1次;治理结束,每季度宜采样1次,每次连续3d。5.1.5采样容器
5.1.5.1容器材质应符合待测项目的要求,应清洁、干燥;使用前,应严格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5.1.5.2测定挥发性化合物、半挥发性化合物的垃圾样品,应选用不透光的容器(或在容器外罩避光塑料袋)。
测定有机污染物的垃圾样品宜选用玻璃容器保存。5.1.6样品处理与保存
5.1.6.1每份样品保存量不应少于检测和分析需用量的3倍。5.1.6.2样品保存过程中,应确定包装完好。5.1.6.3对于易分解或易挥发等不稳定组分的样品应采取无顶空存样,低温保存运输,尽快送实验室分析测试,最迟不应超过24h。
5.1.6.4样品保存应防止受潮或受灰尘等污染。5.1.6.5样品运送前,应指定人员负责样品保管,采样记录表随样品送实验室,实验室收样人员点收并确认样品。
5.1.6.6撤销的样品不应随意丢弃,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防止二次污染。5.2检测
5.2.1常规监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应按GB16889及GB/T18772—2008的规定执行。5.2.2特定监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为确定降解治理效果,及时准确监测降解治理水平,应进行监测的项目按表1的规定执行。表1垃圾堆体特定监测项目与检测方法监测项目
有机质
半纤维素、纤维素
比耗氧速率
生物可降解度
自热效应
沉降量
含水率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检测方法
玻璃电极法
灼烧法
半微量开式法
DNA比色法
比耗氧速率测定法
重铬酸钾滴定法
自热测试法
水准仪测量法
垃圾含水率的测定
气相色谱一质谱联用
气相色谱一质谱联用
方法来源
CJ/T99
CJ/T96
CJ/T103
见附录C中的C.1
见附录C中的C.2
见附录C中的C.3
见附录C中的C.4
DZ/T0154
CJ/T3039
USEPA8260B
USEPA8270D
GB/T23857—2009
6填埋气体采样与检测
6.1采样
6.1.1采样用具
气体采样泵、注射器、多种气体报警检测仪、塑料袋、采气袋、玻璃容器、真空瓶、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
6.1.2采样点设置
6.1.2.1在设有填埋气体集中收集或导排设施的垃圾填埋场采样点应设在收集系统末端或填埋气体收集管口内部下方0.5m处。
6.1.2.2在未设填埋气体收集与导排设施的垃圾填埋场,按6I17—2QQ4中第8章补设填埋气体导排设施,采样位置应设在导排设6.1.3采样方法
6.1.3.1采集样品前
管口下方0.5m处。
入开内应先抽出5倍以上采集器容积的填理气体。6.1.3.2采用直接采样法或浓缩采样法采集气体样品,应将填理气体置于贴有相应标签(参见附录A)的采样容器,密封得定,同时填写采样记录表(参见附录B)—2008中5.2的要求执行。
6.1.3.3检测项自采样方法按GB/T187726.1.4采样频率
垃圾填埋场
周采样不应少于
快速降解治理(有机物降解速率大于03%/d)阶段,按治理工艺周期进行采样,每治理结束,每季度宜采样1次,夏季每月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4个样品,并计6.1.5采样容器
6.1.5.1按5.1执行。
6.1.5.2应采用短
6.1.5.3使用玻璃容
气压。
6.1.5.4采样过程中
径小的导管
一年不少于6次,每次采样在1h
采样前,应利用抽气泵将容器抽至真空,再充人干洁空气至大于1个标推大待测气体对盛样容器进行换气,换气体积不应小于容器体积的10倍。6.1.5.5使用塑料袋容器险尽量使用一次性密封容器,并于采样前排尽塑料袋内的气体。6.1.6样品处理与保存
6.1.6.1将容器密封,确定包装完好,避免不同样品之间干扰。用塑料袋容器,应注意装运时避免压挤产生容器破损。
6.1.6.2样品运送前,应指定人员负责样品保管,并于当日运回实验室,最迟不得超过24h。6.1.6.3采样记录表随样品送实验室。6.1.6.4实验室收样人员应点收并确认样品。6.2检测
6.2.1常规监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应按GB16889及GB/T18772—2008的规定执行。6.2.2特定监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按表2的规定执行。
监测项目
硫化氢
二氧化碳
一氧化碳
甲硫醇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7地下水采样与检测
7.1采样
7.1.1采样用具
表2填理气体特定监测项目与检测方法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分光光度法
气相色谱法
分光光度法
非分散红外法
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一质谱联用
GB/T23857—2009
方法来源
GB/T14678
GB/T14679
GB/T10410.1
GB/T10410.1
GB/T9801
GB/T14678
USEPA8260B
贝勒管、抽水泵、现场水指标测量仪(可测量色度、电导率、温度、PH值、浊度等)、样品瓶、布卷尺、钢卷尺、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7.1.2采样点设置
7.1.2.1在设有地下水监测系统的垃圾填理场,采样点应选取地下水监测系统的地下水监测并。7.1.2.2在无防渗系统、无地下水检测系统的垃圾填埋场,采样点位置应处于填理区底部第一承压含水层,取出水样应来自于同一含水层,采样点分布按GB/T18772一2008中8.1的要求执行。7.1.2.3在有防渗系统、无地下水检测系统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区防渗系统底部高于第一承压含水层超过30m,但尚未发现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不设a)
置地下水检测井,但应对附近水井进行水质检测;若填埋区防渗系统底部高于第一承压含水层未超过30m,或超过30m但已发现造成地下水b)
污染的,应按照GB/T18772—2008中8.1的要求补设地下水监测井。7.1.3采样方法
7.1.3.1采样前,应进行洗井,洗并时取出水量为井中存水量的3~5倍。7.1.3.2每个样品采集2L,特殊项目的采样量和固定方法应按其所检测项目的分析方法和要求进行。
7.1.3.3用水指标测量仪测试地下水pH值、电导性、温度、色度等指标,当其达到稳定状态后,此时方可采样。
7.1.3.4采样设备在并中的移动应缓慢上升和下降。洗井后2h开始采样,记录开始采样时间,使用采样设备取足量体积的水样装于附有相应标签(参见附录A)的样品瓶中;同时填写采样记录表(参见附录B);盛装样品顺序宜参照待测项目挥发性敏感度的顺序安排。
7.1.4采样频率
垃圾填埋场采用快速降解治理(有机物降解速率大于0.3%/d)阶段,按治理工艺周期进行采样,每月不应少于1次;治理结束后,每年宜按枯、丰水期各采样1次。7.1.5采样容器
按5.1.5执行。
GB/T238572009
7.1.6样品的处理与保存
按GB/T12999—1991中2.5的要求执行。7.2检测
7.2.1常规监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应按GB16889及GB/T18772—2008的规定执行。7.2.2特定监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按表3的规定执行。
表3地下水特定监测项目与检测方法监测项目
石油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地下水位
8渗沥液采样与检测
8.1采样
8.1.1采样用具
按7.1.1执行。
8.1.2采样点设置
检测方法
红外光度法
气相色谱一质谱联用
气相色谱一质谱联用
人工观测法
方法来源
GB/T16488
USEPA8260B
USEPA8270D
HJ/T164
8.1.2.1在设有垃圾渗沥液集中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垃圾填埋场,采样点应设置在渗沥液收集井或调节池进水口处。
8.1.2.2在未设渗沥液集中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垃圾填埋场,应按照CJ17一2004中第7章渗沥液收集及处理补设渗沥液集中收集和处理设施,采样点应设置在渗沥液的集中排出点。8.1.3采样方法
8.1.3.1用水样采集器提取渗沥液,弃去前3次渗沥液,用第4次渗沥液作为分析样品,采样量和固定样品方法应按GB/T129991991中2.5的规定执行。8.1.3.2样品应装于附有相应标签(参见附录A)的样品瓶中;同时填写采样记录表(参见附录B)。8.1.4采样频率
垃圾填埋场采用快速降解治理(有机物降解速率大于0.3%/d)阶段,按治理工艺周期进行采样,每周不应少于2次;治理结束,按GB/T18772—2008中6.2的规定执行。8.1.5采样容器
按5.1.5执行。
8.1.6样品处理与保存
按GB/T12999—1991中2.5的规定执行。8.2检测
8.2.1常规监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应按GB16889及GB/T18772—2008的规定执行。8.2.2特定监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按表4的规定执行。
监测项目
石油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渗沥液特定监测项目与检测方法检测方法
玻璃电极法
红外光度法
气相色谱一质谱联用
气相色谱一质谱联用
GB/T23857—2009
方法来源
GB/T6920
GB/T16488
USEPA8260B
USEPA8270D
GB/T23857-—2009
样品标签详见表A.1。
样品名称
采样时间
监测项目
注意事项
采样者姓名
(资料性附录)
样品标签
表A.1样品标签
样品编号
采样地点
保存方法
采样记录表详见表B.1。
样品名称
样品编号
采样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采样记录表
采样记录表
GB/T23857—2009
设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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