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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10.1-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910.1-2009

中文名称: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6-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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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纺织品 定量 化学分析 试验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01纺织产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纺织>>纺织综合>>W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部分代替GB/T 2910-1997

采标情况:IDT ISO 1833-1:2006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21.0 元

出版日期:2010-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全国纺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 209/SC 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GB/T 2910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种二组分纤维混合物的定量化学分析方法。本部分的方法和GB/T 2910其它部分的方法一般适用于任何形式纺织品的纤维,除了列在适当部分范围中的某些纺织品。 GB/T 2910.1-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 GB/T2910.1-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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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9.08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10.1—2009/ISO1833-1:2006部分代替GB/T2910—1997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
Textiles-Quantitativechemicalanalysis-Part1:Generalprinciplesof testing(ISO1833-1:2006,IDT)
2009-06-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1-01实施
GB/T2910.1—2009/ISO1833-1:2006前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调湿和试验大气
取样和样品的预处理
试验步骤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精密度·
12试验报告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非纤维物质的去除方法
定量分析方法
手工分解法
GB/T2910《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包括以下部分:-第1部分:试验通则;
-第2部分:三组分纤维混合物;GB/T2910.1—2009/ISO1833-1:2006第3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第4部分:某些蛋白质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次氯酸盐法);第5部分:粘胶纤维、铜氨纤维或莫代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锌酸钠法);-第6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第7部分:聚酰胺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甲酸法);第8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第9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的混合物(苯甲醇法);-第10部分:三醋酯纤维或聚乳酸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氯甲烷法);第11部分:纤维素纤维与聚酯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第12部分:聚丙烯睛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第13部分:某些含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硫化碳/丙酮法);第14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含氯纤维的混合物(冰乙酸法);第15部分:黄麻与某些动物纤维的混合物(含氮量法);第16部分:聚丙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苯法);-第17部分:含氯纤维(氯乙烯均聚物)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第18部分:蚕丝与羊毛或其他动物毛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第19部分:纤维素纤维与石棉的混合物(加热法);-第20部分:聚氨酯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乙酰胺法);-第21部分:含氯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弹性纤维、醋酯纤维、三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环己酮法);
第22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亚麻、苎麻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第23部分:聚乙烯纤维与聚丙烯纤维的混合物(环已酮法);第24部分:聚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苯酚/四氯乙烷法);第101部分:大豆蛋白复合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本部分为GB/T2910的第1部分。
GB/T2910—1997由以下标准代替:GB/T2910.1,GB/T2910.3,GB/T2910.4,GB/T2910.6,GB/T2910.7,GB/T2910.8,GB/T2910.9,GB/T2910.10,GB/T2910.11,GB/T2910.12,GB/T2910.13,GB/T2910.14,GB/T2910.15,GB/T2910.16GB/T2910.17,GB/T2910.18,GB/T2910.19和GB/T2910.22。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1833-1:2006《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本部分与ISO1833-1:2006相比有如下编辑性修改:一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国际标准替换为与其技术内容相同的我国标准;I
GB/T2910.1—2009/ISO1833-1:2006一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和参考文献。本部分代替GB/T2910一1997《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中的第4章。本部分与GB/T2910—1997第4章的主要差异为:增加了术语“非纤维物质”及其定义(见第3章);一增加了“调湿和试验大气”(见第7章);取消了“试验结果”一章,内容包括在引言中;删除原附录A“各种纺织材料的公定回潮率表”,增加附录A“非纤维物质的去除方法”;增加了附录B。
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纺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209/SC1)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闫春红。
GB/T2910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2910—1982;
-GB/T2910—1997.
GB/T2910.1—2009/IS01833-1:2006一般,GB/T2910各部分描述的试验方法建立在选择性溶解一种组分的基础上。溶解掉一种组分后,将不溶的残留物称重,通过质量损失计算出溶解组分的比例。GB/T2910的本部分对各种纤维混合物(不论其组成如何)的分析方法作了一般说明。此部分与其余各部分,包括适用于特殊纤维混合物的分析步骤结合起来应用。当某分析法的分析原理不是基于选择性溶解时,则在适当的的部分里列出有关这个方法的全部细节。
经过加工或整理的纤维混合物中,可能含有油脂、蜡质或整理剂,这些物质可能是纤维本身带有的,也可能是添加的。混合物中还可能存在盐类和其他水溶性物质。在分析过程中,这些物质中的某些物质或全部物质可能会溶解掉,并作为可溶纤维组分的质量而计算在内。为避免此误差,在分析之前宜去除这些非纤维物质,GB/T2910本部分的附录A中给出了去除油类、脂肪、蜡质和水溶性物质的预处理方法。
此外,纺织品上还可能含有为增加纤维的抱合力,或者为了赋予纺织品防水、抗折皱等性能而添加的树脂或其他添加物。这类添加物,包括特殊情况下的染料在内,可能会影响试剂对可溶组分的作用,它本身也可能部分地或全部地被试剂溶解掉。因此这类添加物也会引起分析误差,故在分析样品之前最好去除。如果这类物质不能去除,则本分析方法不再适用。一般认为染色纤维里的染料是纤维的一部分而不必去除。
大多数纺织纤维含有水分,含水量取决于纤维的种类和周围空气的相对湿度。以纤维的干重作为分析基础,GB/T2910的本部分给出了测定试样和不溶性残留物干重的测定方法。因此,可获得基于净干纤维的结果。
规定在下列基础上对结果进行修正:a)公定回潮率;
b)公定回潮率和预处理过程中的纤维物质和可能被认为是纤维一部分的非纤维物质(例如,油脂,或浆料)。
在某些分析方法重,混合物里的不溶组分可能会部分地溶解在用来溶解可溶组分的试剂中。所以要尽可能地选用对不溶纤维没有影响或影响很小的试剂。如果在分析过程里,已知的不溶纤维质量有损失,则修正结果,为此给出了修正系数。这些修正系数是在几个实验室里,采用本分析方法所规定的适当试剂,对预处理过的纤维进行溶解处理而确定的。这些修正系数仅适用于未降解纤维,如果在处理过程中纤维已经降解,则需要用不同的修正系数。给出的分析步骤适用于单次测定;对单个试样至少要进行两次测定,如果需要还可以进行多次测定。用任何方法分析之前,首先确定混合物的纤维组分。如果用手工分离混合物的纤维组分可行,则优先采用GB/T2910本部分的附录B中给出的方法。1范围
GB/T2910.1—2009/ISO1833-1:2006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www.bzxz.net
GB/T2910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种二组分纤维混合物的定量化学分析方法。本部分的方法和GB/T2910其他部分的方法一般适用于任何形式纺织品的纤维,除了列在适当部分范围中的某些纺织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910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0629
纺织品
ISO5089:1997,MOD)
3术语和定义
用于化学试验的实验室样品和试样的准备(GB/T10629一2009,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2910的本部分3.1
非纤维物质
non-fibrousmatter
加工助剂,(如润滑剂和浆料,但不包括黄麻油)和天然的非纤维物质。4原理
混合物的组分经鉴别后,选择适当的试剂去除一种组分,将残留物称重,根据质量损失计算出可溶组分的比例。通常,先去除含量较大的纤维组分。5试剂
所用的全部试剂为分析纯。
5.1石油醚,馏程为40℃~60℃。5.2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6设备
6.1玻璃砂芯埚:容量为30mL~40mL,微孔直径为90μm~150μm的烧结式圆形过滤。埚应带有一个磨砂玻璃瓶塞或表面玻璃血。注:也可用其他能获得相同结果的仪器代替玻璃。6.2抽滤装置。
6.3干燥器:装有变色硅胶。
6.4干燥烘箱:能保持温度为(105土3)℃。6.5分析天平:精度0.0002g或以上。GB/T2910.1—2009/ISO1833-1:20066.6索氏萃取器:其容积(mL)是试样质量(g)的20倍,或其他能获得相同结果的仪器。7调湿和试验大气
因为是测定试样干重,所以试样不需要调湿。在普通的室内条件下进行分析。8取样和样品的预处理
8.1取样
按GB/T10629规定取实验室样品,使其具有代表性,并足以提供全部所需试样,每个试样至少1g。织物样品中可能包括不同组分的纱,在取样时需考虑到这一点。按8.2所述处理样品。8.2实验室样品预处理
将样品放在索氏萃取器内,用石油醚取1h,每小时至少循环6次。特样品中的石油醚挥发后,把样品浸人冷水中浸泡1h,再在655)℃的水中浸泡1h。两种情况下浴比均为1:100,不时地搅拌溶液,挤干,抽滤,或离心脱尿除去样品中的多余水分,然后自然干燥样温。如果用石油醚和水不取掉非纤维物质,则需用适当方法去除,而具要求纤维组分无实质性改变。对某些未漂白的庆然植物纤维(如黄麻、椰壳纤维),石油醚和水的常规预处理并不能除去全部的天然非纤维物质;但即瘦如此也不再采用附加预处理,除非该样品含有不溶于看油醛和水的整理剂。9试验步骤
9.1通用程序
9.1.1烘干
全部烘干操作闭的通风烘箱内进行,温度为(105±3)时间一般不少于4h,但不超过16h。注:试样烘至便五
9.1.2试样的烘
将称量瓶和试样
,盖好瓶盖,再从烘箱内取出并迅速移人违同放在旁边的瓶盖起烘干。烘干后,干燥器内。
9.1.3埚与残留物
的烘干
将过滤,连尚放在旁边的瓶盖一起在烘箱内烘于烘于后打紧磨口瓶塞并迅速移人干燥器内。
9.1.4冷却
进行整个冷却操作直室完
9.1.5称重
冷却,任何情况下冷却时间不得少于h,将燥器放在天平旁边。冷却后,从干燥器中取出称量瓶或埚,并在2min-内称出质量,精确到0.0002g。注:在干燥、冷却和称重操作中,不要用手真接接触埚、试样或残留物。9.2步骤
从预处理过的实验室样品中取样,每个试样约1g。将纱线或者分散的布样切成10mm左右长。把称量瓶里的试样烘干,在干燥器内冷却,然后称重。再将此试样移到本标准有关条款所规定的玻璃器具中,立即将称量瓶再次称重,从差值中求出该试样的干燥质量。按照本标准适当部分的规定完成试验步骤,并用显微镜观察残留物,检查是否已将可溶纤维完全去除。
10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10.1概述
混合物中不溶组分的含量,以其占混合物质量分数来表示。2
以净于质量为基础(按照10.2),或者a)
GB/T2910.1—2009/IS01833-1:2006b)
以净干质量为基础结合公定回潮率计算结果(按照10.3),或者以净干质量为基础结合公定回潮率和预处理中纤维物质的损失率计算结果(按照10.4),和d)以净干质量为基础结合公定回潮率和预处理中非纤维物质的去除率计算结果(按照10.4)。从差值中求出可溶纤维的质量百分率。注明选用了哪种计算方法,在b),c)和d)中注明附加的百分率值。
10.2以净干质量为基础的计算方法见式(1)。100md
式中:
P——不溶组分净干质量分数,%;mo——试样的干燥质量,单位为克(g);m)——残留物的干燥质量,单位为克(g);d一一不溶组分的质量变化修正系数。各种纤维适用的d值,在本标准的相应部分中给出。10.3以净干质量为基础结合公定回潮率的计算方法见式(2)。100P(1+0.01a2)
Ps=P(1+0. 01a,)+(100P)(1+0. 01a,)式中:
PM——结合公定回潮率的不溶组分百分率,%;P——净干不溶组分百分率,%;a1——可溶组分的公定回潮率,%;a2——不溶组分的公定回潮率,%。(1)
10.4以净干质量为基础,结合公定回潮率以及预处理中非纤维物质和纤维物质的损失率的计算方法见式(3)。
100P[1+0.01(az+6,)]
P=P[1+0. 01(a +6,)}+(100-P)[1+0.01(a,+6)]式中:
P^——混合物中净干不溶组分结合公定回潮率及非纤维物质去处率的百分率,%;P-—净干不溶组分百分率,%;
a}——可溶组分的公定回潮率,%;a2——不溶组分的公定回潮率,%;bl一一预处理中可溶纤维物质的损失率,和/或可溶组分中非纤维物质的去除率,%;b2—一预处理中不溶纤维物质的损失率,和/或不溶组分中非纤维物质的去除率,%。第二种组分的百分率(P2A)等于100一PA。(3)
采用某种特殊预处理时,则要测出两种组分在这种特殊预处理中的6,和b2值。如若可能,可以通过提供每一种组分的纯净纤维进行特殊预处理来测得。除含有的天然伴生物质或制造过程产生的物质外,纯净纤维不应有非纤维物质,这些物质通常是以漂白的或未经漂白的状态存在的,这些物质在待分析材料中可以找到。
11精密度
各种分析方法的精确度,与重现性有关。重现性指的是可靠性,即由操作人员在不同的实验室或不同的时间,采用同一种方法对相同混合物的试样进行分析,其测定值之间的相同程度。重现性用置信度为95%时的置信界限来表示,即,在不同的实验室里,应用本标准方法,对相同混合物的试样进行一系列分析时,在100次试验中仅有5次超出范围。3
GB/T2910.1—2009/ISO1833-1:200612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采用本部分方法;
混合物的全部组分或某单一组分的测得结果;如采用特殊预处理去除浆料或整理剂则要详细说明;每一个单值及其平均值,均精确至0.1;注明上述结果是基于:
净干质量百分率;
结合公定回潮率的百分率;
包括公定回潮率和预处理中纤维损失率的百分率;包括公定回潮率和非纤维物质除去率的百分率。A.1概述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非纤维物质的去除方法
GB/T2910.1—2009/ISO1833-1:2006确定种类的非纤维物质的去除,应使用相应的化学试剂,尤其是两种及两种以上非纤维物质存在时,要去除非纤维物质的每一种材料应作为单一问题考虑。本目录所推荐的方法并不完全,且它对相关纺织材料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也有影响。此外,这些方法仅适用于非纤维物质已知的或可以鉴别非纤维物质的纺织材料。
本目录的目的,染料不作为非纤维物质但是作为纺织品的一个完整部分,因此,不必去除。一些由树脂结合颜料制成的涂料,不作为纤维的一部分。与染料相比,它们增加了纤维质量,因此尽可能去除,但是去除不净。类似地,某些整理剂去除不掉。以目前的检测水平,进行定量分析不能完全达到GB2910不同部分所描述的测试方法的精密度。在本目录描述的条件下进行索氏萃取能充分去除油脂、脂肪和蜡脂。对于其他的非纤维物质,检查是否去除完全是必要的。
如果执行了A.5.1所述的石油醚萃取操作,就不必重复8.2所述的操作。警告:下列方法中所使用的试剂和溶剂会产生某种危害性,这些方法必须由熟悉危害性的人使用,并且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A.2范围
本目录描述了去除纤维中一些常见非纤维物质的方法。适用于本方法的纤维、不适用于本方法的纤维以及要去除的非纤维物质列于表A.1中。这些纤维的名称定义于GB/T4146和GB/T11951中。本目录不包括非纤维物质和纤维的鉴别。在某些情况下,去除所有添加物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残存的量不影响定量分析;另一方面,要尽量减少纤维的化学降解。
A.3原理
如果可能,使用适当的试剂去除非纤维物质。注:许多情况下,某些整理剂的去除包括它们的化学改性。此外,纤维物质的化学降解是不可避免的。A.4设备
使用的设备是化学实验室常规设备的一部分。表A1非纤维物质的去除方法
去除的非纤维物质
油脂,脂肪和蜡脂
泡丝油脂
树脂和淀粉
适合于该方法的纤维
大部分纤维
棉\,亚麻,粘胶,绢丝,黄
麻和大部分其他纤维
棉*,粘胶,绢丝
石油醚,索氏萃取
甲苯/甲醇,索氏萃取
淀粉酶,沸水
沸水然后同A5.3
不适合于该方法的纤维
弹性纤维
GB/T2910.1—2009/ISO1833-1:2006去除的非纤维物质
罗望子种子浆料
丙稀酸(上浆或后整
胶质和聚乙烯醇
淀粉和聚乙烯醇
聚乙烯醋酯
亚麻子油浆料
氨基-甲醛树脂
沥青,木馏油和焦油
纤维素醚
硝酸纤维素
聚氮乙烯
油酸酯
铬,铁和铜的氧化物
五氯苯酚月桂酸脂
聚乙烯
聚氨酯树脂
适合于该方法的纤维
棉',粘胶
大部分纤维
大部分纤维
棉、聚酯
大部分纤维
粘胶纱
棉、铜氨、粘胶、莫代尔、
脱乙酰醋酯、二醋酯、三
醋酯、聚酯、聚酰胺(尼
大部分纤维
大部分纤维
大部分纤维
大部分纤维
大部分纤维
铜氨、粘胶、莫代尔、脱乙
酰醋酯、二醋酯、三醋酯
大部分纤维
大部分纤维
聚酰胺(尼龙)、铜氨、粘
胶、莫代尔、脱乙酰醋酯、
二醋酯、三醋酯
表A.1(续)
沸水两次
2g/L皂片、2g/L氢氧化钠,
70℃~75℃,水洗
1g/L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1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g/L碳酸钠
先执行A5.3然后执行
丙酮,索氏萃取
先执行A5.1然后执行
正磷酸/尿素,80℃,10min,
水洗,然后碳酸氢钠冲洗
二氯甲烷(亚甲基氰化物),索氏萃取
冷水浸泡
10℃,175g/L氢氧化钠溶液
浸泡,0.1mol/L醋酸中和
丙酮中浸泡,1h
四氢呋嘴中浸泡(不要被蒸馏
水覆盖)
0.2mol/L盐酸,二氧甲烷中
索氏萃取
80℃,14g/L草酸溶液浸泡,
氨水中和
甲苯,索氏萃取
煮沸的甲苯中萃取
二甲基亚矾或二氯甲烷,如果
可能用50℃下50g/L氢氧化
钠,乙醇
不适合于该方法的纤维
蛋白质、脱乙酰醋酯、
二醋酯,三醋酯、臂纶、
改性睛纶
蛋白质、脱乙酰醋酯、
二醋酯、三醋酯
蛋白质、脱乙酰醋酯、
二醋酯、三醋酯
脱乙酰醋酯、二醋酯、
三醋酯、含氨纤维
蛋白质、脱乙酰醋酯、
二醋酯、三酯醋酯
脱乙酰醋酯、二醋酯、
三醋酯、改性腈纶、含
氰纤维
粘胶、脱乙酰醋酯、三
醋酯、改性腈纶、腈纶
脱乙酰醋酯、二醋酯、
三醋酯
蛋白质、脱乙酰醋酯、
二醋酯、三醋酯、含氟
脱乙酰酸酯、二醋酯、
三醋酯、改性腈纶、含
氰纤维、聚酰胺(尼
龙)、石棉
聚乙烯、聚丙烯
聚丙烯
脱乙酰醋酯、二醋酯、
三醋酯、聚酯、腈纶、改
性腈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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