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589-1995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采矿和矿产品>>73.040煤
中标分类号:矿业>>固体燃料矿>>D26煤岩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SO 7404/1-84(E)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4, 字数:4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6-0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5-06-12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张秀仪、金奎励、潘治贵、何培寿、葛银堂、陆杰、肖文钊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归口单位: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显微煤岩类型的分类原则,显微煤岩类型、显微矿化类型和显微矿质类型的分类。本标准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 GB/T 15589-1995 显微煤岩类型分类 GB/T15589-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显微煤岩类型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microlithotypeGB/T 15589--1995
本标准参照采用IS0)7404/11984(E)烟煤和无烟煤煤岩分析方法第一部分:烟煤和无烟煤煤岩分析名词术语。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显微煤岩类型的分类原则,显微煤岩类型、显微矿化类型和显微矿质类型的分类。本标准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
2引用标准
GB/T15588烟煤显微组分分类
3分类原则
显微煤岩类型是显微组分的自然共生组合,其最小厚度为50um或最小覆盖面积为50um×50um,以其中的显微组分组(或显微组分)出现的数量(体积百分数)等于或大于5%确定。它可包含小于20%的矿物(如粘土、石英、碳酸盐)或小于5%的硫化物矿物。如果矿物含量超过上述数量,则按显微组分与矿物的比例不同分别称为显微矿化类型或显微矿质类型。显微煤岩类型分类
显微煤岩类型的划分见表1。
表1显微煤岩类型分类
显微煤岩类型
单组分组类型
微镜煤
微壳煤
微情煤
双组分组类型
微壳煤
微暗煤
微镜惰煤
三组分组类型
微三合煤
镜质体
壳质体
惰质体
镜质体+壳质体
惰质体+壳质体
镜质体+情质体
显微组分组的体积百分数
>95%1)
>95%1)
镜质体十壳质体+惰质体
注:①本标准中的镜质体相当于GB/T15588分类中的镜质体加半镜质体;②根据需要可将各种显微煤岩类型进一步按显微组分及其含量划分为若干亚类型;1)其中任一显微组分组的体积百分数大于或等于5%。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6-12批准1996-02-01实施
5显微矿化类型分类
显微矿化类型的划分见表2。
显微矿化类型
微泥质煤
微硅质煤
微碳酸盐质煤
微硫化物质煤
微复矿质煤
显微矿质类型
碳酸盐
硫化物
GB/T 15589--1995
表2显微矿化类型分类
矿物种类
煤中矿物的体积百分数,%
20~60
20~60
20~60
5~20
两种和两种以上矿物
20~<60(不含硫化物)
>5~<45(含硫化物为5)
>10~<30(含硫化物为10)
显微矿质类型是煤中矿物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等于表2上限的物质总称。按矿物种类不同分为微泥质型、微硅质型、微碳酸盐质型、微硫化物质型和微复矿质型。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矿产部南方煤炭测试中心,山西煤田地质局试验室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秀仪、金奎励、潘治贵、何培寿、葛银堂、陆杰、肖文钊。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负责解释。170
1前言
显微煤岩类型分类(GB/T15589-1995)编制说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肖文钊)显微煤省类型分类是显微煤岩类型分析的基础,煤岩工作者以往多引用前苏联或国际上常用的分类方案,但它们在划分原则和划分方法上存在很大差别,给应用带来很大的困难。为此国家标准局委托煤炭T业部标准化处,于1985年下达了制定《显微煤岩类型分类》国家标准的任务,从1986年起至1988年正:。参加起草的单位有: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矿产部南方煤炭测试中心、山西煤田地质局试验室等5个单位。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负资归。1995年6月12日发布,1996年2月1日实施。2分类原则
制定显微煤岩类型分类国家标准时参照IS07404/11984(E)烟煤和无烟煤煤岩分析方法第一部分:烟煤和无烟煤煤岩分析名词术语,采用了该国际标准的分类原则,即:50μm和5%的原则,这是显微煤将类型分类时的两条重要规定。“50μm\原则规定显微煤岩类型分类时的最小宽度为50μm,如在垂直层面的煤磨光面上,则其最小划分厚度为50μm,或最小面积为50μm×50μm,才可作为一种显微煤岩类型记录下来;所谓“5%原则”,即规定在成分组合中少于5%的显微组分不予计算。5%的原则是由下列事实提出来的,即不论是单组分还是双组分显微煤岩类型,都不是完全单纯由一组或两组显微组分构成的,根据这一规定,单组分或双组分显微煤岩类型可含有多至5%的、按定义而言是不典型的次要组分。例如,单组分显微煤岩类型“微镜煤”必须含不低于95%的镜质体,而壳质体和(或情质体不多于5%。本标准所采用的显微组分分类方案是国际上通用的赫尔冷-斯托普斯(HeerlenStopes)划分方案,即:将有机显微组分划分为镜质体、情质体、壳质体三大组。3条文说明
3.14显微煤岩类型分类·
是标准的核心部分,在标准正文中以表格的形式出现。根据显微组分组的种类和数量划分显微煤岩类型(见表1)。
显微煤岩类型
单组分组类型
双组分组类型
三组分组类型
微镜煤
微壳煤
微惰煤
微亮煤
微暗煤
微镜惰煤
微三合煤
显微煤岩类型分类
显微组分组的体积百分含量
镜质体>95
壳质体95
惰质体>95
镜质体+壳质体》95
情质体+壳质体》95
镜质体+情质体95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镜质体+壳质体+情质体≥95
a)若某:-种显微组分组的含量超过95%,则为“单组分组类型”,其中包括微镜煤、微壳煤和微情煤,代表镜质体、尧质体或惰质体含量分别大于95%的三种情况。b)当存在两种大于5%的显微组分组而两种显微组分组的总体积含量又大于95%时为“双组分537
组类型”,这一类也存在三种情况:微亮煤、微暗煤和微镜惰煤。c)当三种显微组分组的体积百分含量均大于5%,总体积含量又大于95%时为微三合煤。在划分显微煤岩类型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显微组分及其含量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亚类型,如:可根据壳质体的种类不同将微亮煤进步划分为“微树皮亮煤”、“微孢子亮煤”等。也可根据显微组分组的相对含量,将表1中后三种显微煤岩类型(即微暗煤、微镜惰煤、微三合煤)按惰质体与镜质体(或壳质体)、情质体与镜质体十尧质体的相对含量进·步划分为两部分;如可将镜质体含量大于惰质体含量的微镜惰煤称为“微镜情煤V”,否则称其为“微镜惰煤I”,这对研究煤相、焦化生产等非常重要3.25显微矿化类型分类·
根据煤中无机物(矿物)的种类和数量划分为5种显微矿化类型(见表2)。表2显微矿化类型分类
显微矿化类型
微泥质煤
微硅质煤
微碳酸盐质煤
微硫化物质煤
微复矿质煤
碳酸盐
硫化物
两种及两种以上矿物
微类型中矿物的体积百分数
20~<60
20~<60
20~60
5~20
20~<60(不含硫化物)
> 5~<45(硫化物为 5)
>10~<30(硫化物为10)
出于工艺上的考虑,煤与矿物组合的分类在煤炭加工中以密度级分选为基础,首先划分开煤与夹研(密度为1.5g/cm2),其次分开夹与页岩(密度为2.0g/cm2)。平均密度<1.5g/cm2的煤为“显微煤岩类型”。煤与矿物的组合其密度为1.5~2.0g/cm者,则为“显微矿化类型”。显微矿化类型可根据与煤共生的矿物种类葡细分为5类。由于粘土矿物、石英和碳酸盐的密度很相似,这三种主要矿物20%的平均含量导致平均密度为1.5g/cm,而60%的比例则使密度上升到2.0g/cm,因此,表2中这三种矿物的体积百分含量区间为20%~60%。若煤混有5%和20%(按体积)的硫化物(其是黄铁矿),则其密度就足以使其物质的密度分别达到1.5g/cm2和2.0g/cm。若在50um×50pm面积内不止一种矿物与显微组分共生,则称其为“微复矿质煤”。3.36显微矿质类型·
根据上述第2条所述原因,当煤中矿物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等于表2规定的上限时,为显微矿质类型。显微矿质类型也可根据矿物种类不同分为微泥质型、微硅质型、微碳酸盐质型、微硫化物质型和微复矿质型,实际操作中由于显微矿质类型含量较少,一般不再细分。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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