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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776-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776-1995

中文名称:造林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afforestation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5-01-02

实施日期:1996-07-01

作废日期:2006-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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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5753578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40绿化和造林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林业>>B64森林经营技术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5776-2006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30, 字数:54千字

标准价格:16.0 元

出版日期:1996-07-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林业部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司

归口单位:国家林业局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人工造林(含迹地人工更新)、飞机播种造林、封山封沙育林技术的内容和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国有造林、集体造林、个体造林和各种形式的合作造林。 GB/T 15776-1995 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76-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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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_65.02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776—1995
造林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afforestation
1995-12-08发布
1996-07-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引用标准
林种确定
树种选择
混交造林和树种更换
造林密度
种子和苗木
造林整地
造林方法
造林季节…
抚育管护
造林施工设计
检查验收·
造林技术档案
.......0.
附录A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补充件).
:造林分区及主要造林树种表(参考件)附录B
附录C
主要造林树种适生条件表(参考件)次
......
.......
AAAAAAAAAAAAAAAAAAAAAAA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造林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afforestation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15776-1995
本规程规定了人工造林(含迹地人工更新)、飞机播种造林、封山封沙育林技术的内容和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国有造林、集体造林、个体造林和各种形式的合作造林。2引用标准
GB2772
林木种子检验方法
GB6000
GB7905
GB7906
GB7907
GB7908
GB9982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
油桐丰产林
油茶丰产林
核桃丰产与坚果品质
林木种子
板栗丰产林
GB10016
林木种子贮藏
GB/T15162
GB/T15163
LY1000
LY1058
LY1059
飞机播种造林技术规程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容器育苗技术
日本落叶松速生丰产林
毛竹林丰产技术
ZBB64001
ZBB64002
ZBB64003
ZBB64004
ZBB64006
ZBB64007
ZBB64008
ZBB64010
ZBB64011
3总则
杉木速生丰产林
长白落叶松、兴安落叶松速生丰产林红松速生丰产林
柠檬桉速生丰产林
杨树人工速生丰产用材林
马尾松速生丰产林
枣树丰产林
水杉速生丰产用材林
湿地松速生丰产用材林
3.1为规范造林技术,提高造林成效,加快森林资源的培育,充分发挥其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程。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08批准1996-07-01实施
GB/T15776-1995
3.2建立和健全技术责任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造林技术和新的科技成果,不断提高造林成效。3.3造林要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保护相结合,提倡多林种、多树种造林。4林种确定
4.1防护林
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营造防护林。4.1.1水源涵养林
在江河源头、山地丘陵、湖泊和水库周围应营造水源涵养林。4.1.2水土保持林
在容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地带,为减缓地表径流,减少土壤侵蚀、防治滑坡和泥石流,保持和恢复土壤肥力,营造水土保持林。
4.1.3防风固沙林
在流动、半固定沙地,受风沙危害的城镇、村庄、农田、牧场、工矿区、公路、铁路、水利设施等周围,应营造防风固沙林。
4.1.4农田牧场防护林
受风沙(含干热风)危害的农田、经济林园、苗面、草牧场应营造防护林,保障农牧业稳产高产。4.1.5护路林和护岸林
在铁路公路两旁、河流渠道两侧、湖泊水库周围、海岸,应营造护路林和护岸林,亦可与农田牧场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相结合设置。4.2用材林
4.2.1选择立地条件较好的宜林地营造用材林。4.2.2按经营水平营造一般用材林和集约经营用材林(即速生丰产用材林)。4.2.3用材林实行定向培育,以提供建筑、纸浆、矿柱、人造板、家具等用材。4.3经济林
在交通及经营管理较方便,土壤和水源条件较好的宜林地营造经济林,以生产干果、水果、食用油料、饮料、调料、香料、木本蔬菜、药材和工业原料等。4.4薪炭林
在农村、牧区燃料短缺,薪材不足的地方,选择距居民点较近的宜林地营造薪炭林,亦可通过封山(沙)育林和残次林改造发展薪炭林。4.5特种用途林
为保护和美化环境、教学、科学试验、繁育良种和服务国防,营造风景林、试验林、种子园、母树林和国防林等。
5树种选择Www.bzxZ.net
5.1基本原则
5.1.1坚持造林地立地条件与树种的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的一致性,做到适地适树适种源。5.1.2根据造林目的选择树种(含品种,下同)。5.1.3因地制宜地确定针叶树种和阔叶树种、乔木和灌木的合理比例,选择多树种造林,防止树种单-化。
5.1.4充分利用优良乡土树种,积极推广引进取得成效的优良树种。5.1.5选择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种。5.2树种选择要点
5.2.1防护林
GB/T15776-1995
5.2.1.1应根据防护对象选择适宜树种,一般应具有生长快、防护性能好、抗逆性强、生长稳定等优良性状。
5.2.1.2营造农田、经济林园、苗圃和草牧场防护林的主要树种还应具有树体高大、树冠适宜、深根性等特点。水湿地区的树种还应具有耐水湿的特性。经济林园防护林树种不能与林园树种有共同病虫害或是其中间寄主。
5.2.1.3严重风蚀、干旱地区;要注意选择根系发达、耐风蚀、干旱、沙压的树种。5.2.2用材林
5.2.2.1树种应具有生长快、干形通直、材质好等特性。5.2.2.2对珍贵用材和具有特殊用途的树种亦应有计划发展。5.2.3经济林
5.2.3.1应具有优质、高产的性状。5.2.3.2根据市场需求,重点发展名、特、优、新品种。5.2.4薪炭林
5.2.4.1树种应具有生长快、生物量高、萌芽力强、热值高、燃烧性能好等特性。5.2.4.2适应性强,在较差的宜林地条件下能正常生长。5.2.5特种用途林
树种应具备特种用途所要求的性状。5.3造林分区及主要造林树种
见附录B(参考件)。
5.4主要造林树种适生条件
见附录C(参考件)。
6混交造林和树种更换
6.1混交造林
6.1.1为提高人工林的抗逆性能和综合效益,维护和提高林地生产力,应因地制宜地营造混交林。6.1.2提倡利用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混交林。6.1.3混交方式,根据树种生物学特性和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混交方式。6.1.4提倡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混交、乔木与灌木混交,在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的地区,应加大灌木树种的比重。
6.1.5更新造林时,尽量保留、诱导能与更新树种共生的幼树,使之形成混交林。6.1.6对现有幼龄、中龄纯林,必要时可改造为混交林。6.2树种更换
为保持林地生产力,对引起地力衰退的纯林,种植一、二代后,应更换适宜造林树种。7造林密度
7.1根据培育目标、立地条件、树种确定造林密度。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见附录A(补充件)。7.2以下情况,造林密度可适当大些:a.
防护林、薪炭林、以培育中小径材为目标的用材林、矮化密植的经济林;进行间伐或平利用的林种;
湿润、半湿润水土流失地区和风沙危害重的造林。C
7.3以下情况,造林密度可适当小些:a.
没有灌溉条件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培育大径材,不进行间伐的用材林;b.
c,某些经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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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长期进行林农间种或机械作业的造林。7.4有岩石裸露的造林地,按实际情况确定造林密度。7.5迹地上有目的树种幼树的,可适当降低更新造林密度。8种子和苗木
8.1禁止使用带有森林病虫害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8.2种子
8.2.1积极推广种源适宜的良种,优先选用优良种源和良种基地生产的种子。8.2.2播种造林种子的质量应达到GB7908规定的合格种子的标准。8.2.3检验林木种子质的方法,执行GB2772的规定。8.2.4为提高播种造林成效,在播种前根据需要可对林木种子进行浸种、催芽、拌药等处理,有条件的可进行电子技术处理。
8.3苗木
8.3.1裸根苗
8.3.1.1必须使用GB6000规定的1、1级苗木。8.3.1.2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必须选用种子园、优良种源的种子培育的GB6000规定的1级苗木以及优良无性系苗木。
8.3.1.3经济林,选用品种优良、GB6000规定的合格苗木。8.3.1.4未制定国家标准的树种,各地可选用品种优良、植株健壮、根系发达的苗木。8.3.1.5农田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四旁植树和城市绿化,选用良种健壮大苗造林。8.3.2容器苗
执行LY1000的规定。
8.3.3苗木管理
8.3.3.1苗木质量的检验和起苗、包装、运输、贮藏等技术,执行GB6000和LY1000的规定。8.3.3.2根据造林任务,就近育苗,避免长途运输造成损失。9造林整地
9.1整地方法
9.1.1穴状整地
9.1.1.1穴状整地是山地、丘陵、平原广泛采用的整地方法。山地陡坡、水蚀和风蚀严重地带更应采用。9.1.1.2整地规格,穴的口径50~60cm,速生丰产用材林、经济林及多草地带,整地规格应适当大些。9.1.2鱼鳞坑整地
9.1.2.1鱼鳞坑整地是干旱、半干旱地区蕃水保土的整地方法。9.1.2.2鱼鳞坑为半圆形,外高内低,半径不小于60cm。9.1.3带状整地
9.1.3.1带状整地是山地、丘陵和北方草原地区重要的整地方法。9.1.3.2山地丘陵带状整地要沿等高线进行,其形式有水平阶、水平槽、反坡梯田等。9.1.3.3带状整地宽度60cm以上,带长根据地形确定,不能过长,每隔一定距离应保留0.51.0m自然植被。
9.1.4全面整地
9.1.4.1下列情况可采用全面整地:a.
地势较平坦的;
便于实行机械作业的;
实行林农间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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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坡度在25°以下、灌草茂密、不全面整地不便于营林生产的。9.1.4.2全面整地连片面积不能过大。山地、丘陵要适当保留山顶和山脊天然植被,坡长每30m,沿等高线保留3m宽天然植被。
9.2整地深度
9.2.1针叶树造林整地深度应达到30cm,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应达到40cm。9.2.2阔叶树造林整地深度应大于40cm。9.2.3速生丰产用材林整地深度执行相应专业标准。经济林和四旁植树整地深度,根据造林树种和苗木大小确定。
9.3整地时间
9.3.1一般应在造林一个月前整好地。在有冻拔害的地区,可以不预先整地,造林时挖穴裁栽植。9.3.2干旱、半干旱地区造林整地,应在雨季前或雨季进行。9.3.3固定沙地和沙质土造林整地,应在大风季过后进行。9.3.4流动沙地、半固定沙地造林整地必要时先设置沙障。10造林方法
10.1植苗造林
10.1.1植苗造林方式
10.1.1.1挖穴栽植穴的大小和深度应略大于苗木根系。苗于要竖直,根系要舒展,深浅要适当,填土一半后提苗踩实,再填土踩实,最后覆上虚土。10.1.1.2开缝裁植松柏类小苗造林,在整好的造林地上用锄或锹开缝,放入苗木,深浅适当,不窝根,拔出工具,踏实土壤。
10.1.1.3开沟栽植地势较平坦的造林地,用机械或人工开沟,苗木植于沟内,填土踏实。10.1.2裁植深度
根据立地条件、土壤摘情和树种确定栽植深度,一般应略超过苗木根颈。干旱地区、沙质土壤和能产生不定根的树种可适当深栽。
10.1.3苗木处理
造林前根据树种、苗木特点和土壤摘情,对苗木进行剪梢、截干、修根、修枝、剪叶、摘芽、苗根浸水、蘸泥浆等处理;也可采用促根剂、蒸腾抑制剂和菌根制剂等新技术处理苗木。10.1.4苗木都要分级造林。容器苗造林必须拆除根系不易穿透的容器。10.2播种造林
10.2.1种子来源较充足,易于发芽生根并有一定抗早性能的树种,在鸟兽危害较轻的地区,可采用播种造林。
10.2.2播种造林方式
10.2.2.1人工播种造林。一般要先整地,摘情较好时采用穴播或条播,在操作困难的地段,可在雨季采用撒播。
10.2.2.2飞机播种造林。在交通不便、宜林荒山、荒地、荒沙面积较大的地方进行,其具体要求按照GB/T15162规定执行。
10.2.3播种量
根据种子质量、立地条件和造林密度确定。10.2.4人工播种造林覆土厚度
穴播、条播覆土厚度,一般为种子直径的3~5倍,土壤粘重的可适当薄些,沙性土壤可适当厚些。5
10.3分殖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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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插条造林穗条应采用1~2年生优良萌条,插穗长度3050cm,直径1.5~2.0cm。干旱地区应深埋少露。
10.3.2插干造林插干材料应采用截根苗干、萌生枝,长3~3.5m,干径3cm以上。栽植深度在50cm以上。干旱地区,地下水位2m左右的宜林地,杨柳类树种可以钻孔插干深栽。10.3.3分苑造林竹类的主要造林方法。10.4封山(沙)育林
10.4.1封山(沙)育林可因地制宜实行全封、半封和轮封。70.4.2封山(沙)育林要注意处理好与农村燃料和放牧的关系。10.4.3结合封山(沙)育林成果调查,科学划分林种,确定培育目的。10.4.4其他具体要求按照GB/T15163规定执行。10.5引洪灌区育林
在洪灌区有种源的宜林地,夏季洪水期可进行引洪灌溉育林。如地势不平,要修筑坝、渠等引洪工程。
11造林季节
11.1春季造林
11.1.1应根据树种的物候期和土壤解冻情况适时安排造林,一般在树木发芽前完成。11.1.2南方造林,土壤摘情好时应尽早进行。11.1.3北方造林,土壤解冻到适宜深度即可进行。11.2雨季造林
适宜飞机播种造林、小粒种子播种造林和容器苗造林。要注意雨情动态,适时造林。11.3秋季造林
11.3.1冬季无冻拔危害的地区,可在秋末冬初造林。11.3.2秋季适宜阔叶树植苗造林和大粒、硬壳、休眠期长、不耐贮藏种子的播种造林。11.4容器苗和带土坨苗木可不受季节限制,适时造林。造林季节天气干旱、土壤含水率过低、又无灌溉条件的,可延期造林。
12抚育管护
12.1松土除草
12.1.1造林后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与扶苗、除菱等结合进行,做到除早、除小、除了,对穴外影响幼树生长的高密杂草,要及时割除。连续进行3~5年,每年13次。有冻拔害的地区,第一年以除草为主,可减少松土次数。
12.1.2松土除草应做到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深度-一般为5~10cm,干旱地区应深些,丘陵山区可结合抚育进行扩穴,增加营养面积。12.1.3化学除草,根据不同树种和灌草种类,可选用适宜的化学除草剂除草。12.2补植、补播
造林成活率不合格的造林地,应及时进行补植补播或重新造林。植苗造林的补植应用同龄大苗。飞播造林和封山(沙)育林地要根据成苗和成效情况适时进行必要的补植补播。12.3幼树管理
12.3.1间苗。播种造林,在幼树生长稳定后,应进行1~2次间苗定株,使单位面积株数达到造林密度要求,薪炭林不需间苗。
12.3.2根据林种和树种需要,应适时进行除葉、修枝、整形等抚育工作。风沙危害严重地区的防风固沙6
林、农田防护林的树木要控制修枝。GB/T15776-1995
12.3.3平复壮。对具有萌芽能力的树种,因干旱、冻害、机械损伤以及病虫曾危害造成生长不良的,应及时平茬复壮。
12.3.4混交林可采用修枝、平茬、间伐等措施调节各树种之间的关系,保证其正常生长。12.4对新造林地要进行封禁保护,不准进入林地放牧和打柴,可以有计划地割草;易受冻、旱害的针叶树造林,当年冬季应采取覆土、盖草等防寒(旱)措施。12.5要做好林木的病虫兽害防治工作。12.6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经济林要集约经营,有条件的要适时灌溉、施肥和合理修枝。12.7林农间作
12.7.1林农间作方式
12.7.1.1以林为主方式造林初期间种农作物,一般2~5年,以耕代抚,确保林木生长,要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林木郁闭后,停止间作。12.7.1.2以农为主方式田间以行状、窄带状植树,长期实行间作。12.7.2间种作物和树种的选择
林地间种农作物,以矮杆豆类为宜,不应种植高杆和攀缘作物;田间种树,应选择深根性、枝叶较稀疏和经济价值高的树种。
13造林施工设计
13.1国有林场造林、集体造林、合作造林、重点工程造林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其他形式的造林,应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造林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13.2按照国家计划和造林规划设计(国有林场按造林总体设计),造林施工单位在造林前一年编制施工设计书,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13.3造林施工设计是以小班或施工地块为单位,通过现地调查实测,复核立地条件类型,将造林规划设计的各项技术措施进一步具体化。13.4造林施工设计的主要内容
林种、树种、整地、造林方法、密度、苗木、抚育管理、机械工具、施工顺序、时间、劳力安排、经费预算、病虫兽害防治等以及有关图表。面积较大的,还应做出林道、封禁保护、防火设施的设计。13.5造林施工设计应由调查设计单位或由县、乡林业工作站在施工单位配合下进行。国有林场造林可自行施工设计。
13.6没有施工设计或虽有设计但未经批准的,不得施工。施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局部变更时,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14检查验收
14.1为确保造林质量,要根据造林施工设计书逐项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先行全面自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复查和核查。
14.2造林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各项作业随时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造林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造林一年后对造林成活率要进行检查,合格的由检查验收组负责人签发检查验收合格证,不合格的,施工单位要及时补植,合格后再发检查验收合格证。检查验收合格证一式三份,验收单位、施工单位、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各一份。造林后3~5年进行造林保存率检查。14.3造林面积检查,用仪器实测,或按施工设计图逐块核实。14.3.1造林面积按水平面积计算。14.3.2凡造林面积连续成片在0.067hm2以上的,按片林统计。14.3.3乔木林带和灌木林带两行以上(包括两行)、林带宽度在4m(灌木3m)以上,连续面积7
0.067hm\以上,可按面积统计。14.4造林成活率检查
GB/T15776-1995
14.4.1采用样地或样行方法检查造林成活率。成片造林面积在10hm2以下、10~30hm2、30hm2以上的,样地的面积应分别占造林面积的3%、2%、1%;防护林带应抽取总长度的20%林带,每100m检查10m。样地和样行的选择实行随机抽样。山地的幼林调查,应包括不同部位和坡度。14.4.2植苗造林和播种造林,每穴中有一株或多株幼苗成活均作为成活一株(穴)计数。14.4.3造林平均成活率按以下公式计算:平均成活率(%)=(小班面积杀小班成活率)立小班面积
二样地(行)成活率
小班成活率(%)=
样地块数
样地(行)成活率(%)=
平均成活率保留一位小数。
14.5人工造林评定标准
14.5.1合格
样地(行)成活株(穴)数
.*...(1)
.......(2)
样地(行)栽植总株(穴)数
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上地区及灌溉造林,成活率在85%以上(含85%);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成活率在70%以上(含70%)。14.5.2补植
·.·..·.·(3)
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上地区及灌溉造林,成活率在41%~85%(不含85%);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成活率在41%~70%(不含70%)。14.5.3重造
成活率在41%以下(不含41%)。
14.5.4速生丰产用材林,分别按树种专业标准检查验收。14.6造林合格面积计入造林面积;造林不合格的,经补植或重造合格后再计入造林面积。14.7造林保存率检查。人工造林后3~5年,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自查)根据造林施工设计书和检查验收合格证,对造林面积保存率、造林密度保存率、经营和林木生长情况组织检套,其结果计入挡案。
15造林技术档案
15.1造林技术档案是分析造林生产活动,评价造林成效,拟定经营措施的依据,以小班为单位建立造林技术档案。
15.2国有林场造林、集体造林、合作造林、重点工程造林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其他形式的造林,要建立造林技术档案及其管理制度。
15.3造林技术档案主要内容
造林设计文件、图表,整地方式和标准,林种、造林树种、造林立地条件、造林方法、密度,种苗来源、规格和保湿措施,抚育管理,病虫兽害种类和防治情况,造林施工单位、权属、施工日期,施工的组织、管理、检查验收和造林保存率检查情况,各工序用工量及投资等。15.4根据造林树种、立地条件,建立永久性的标准地,连续记载经营管理活动和林木生长等情况。15.5县、乡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场,要建立造林技术档案,并确定专人负责,坚持按时填写,不要记和中断,不得弄虚作假。技术档案要由业务领导和技术人员审查签字,并逐步实行技术档案的现代化管理。
马尾松、云南松、华山松
火炬松、湿地松
油松、黑松
落叶松
樟子松
木麻黄
侧柏、柏木、云杉、冷杉
胡桃楸、水曲柳、黄菠萝
相思类
GB/T15776-1995
附录A
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
(补充件)
密度,株/hm
3000~6750
15002400
3000~5000
2400~5000
1650~3300
3300~4400
1650~4500
1250~2500
1350~6000
2400~4.500
2500~5 000
2400~5000
1350~2400
1650~6000
2500~3300
4350~6000
3000~6000
4400~6600
2 400~3600
600~900
1650~3750
1350~4.950
240~3300
1200~3300
旱柳和其他乔木柳
三年桐
千年桐
油橄榄
弥猴桃
散生竹
丛生竹
农桐间作
苹果、梨、桃、李、杏
巴旦查
沙柳、毛条、柠条、怪柳
花棒、踏朗、沙拐枣、梭梭
沙棘、紫穗槐
密度,株/hm2
240~1500
195~1500
1110~1650
600~900
150~270
300~600
150~370
300左右
220~600
800~1200
220~1650
750~1650
450~900
450~1200
330~500
520~820
1500~3000
450~1240
300~450
1240~5000
660~1650
1650~3300
6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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