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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34-198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534-1986

中文名称:花生油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Peanut oil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6-05-06

作废日期:2004-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1107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67.060谷物、豆类及其制品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14油脂加工与制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 1534-1979;被GB 1534-2003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2页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 1534-1986 花生油 GB1534-198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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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花生油
Peanut oil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和出口的商品花生油。技术要求
花生油必须具有下列特征:
1.1折光指数(20℃):1.4695~1.4720。1.2比重(20/4℃):0.9110~0.9175。2质量标准
分级指标见下表。
色泽(罗维朋比色计1英寸槽)<气味、滋味
酸价(mgKOH/g)
水分及挥发物,%
杂质,%
加热试验(280℃)
含皂量,%
黄25红2
UDC 665.325.2Www.bzxZ.net
GB 1534—86
代替GB1534—79
黄25红4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1.0
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2.2花生油的国家牌价以二级为标准。2.3各级花生油中均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2.4没有罗维朋比色计的地方,由省统一制订标准样品,对照检验。2.5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
检验方法
油色允许变深,但不得
变黑,允许有微量析出物
花生油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GB5490~5539一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执行。
国家标准局1986-05-06发布
1987-04-01实施
包装、运输和储存
GB1534-86
花生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哈俊山、林贤明。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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