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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1555-2008/XG1-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1555-2008/XG1-2009

中文名称:《烟花爆竹 双响(升空类产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2009-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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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烟花爆竹 国家标准 修改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30爆炸物、烟火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工艺美术品与其他日用品>>Y88工艺美术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4.0 元

出版日期:2009-09-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杜元金、栾立群、李学哲、黄茶香、张继云、李增义、李亚军

起草单位:江苏省乡镇企业烟花爆竹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河北省蠡县德茂花炮厂等

归口单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根据烟花爆竹行业的市场需求及生产和发展的情况而制定。本标准规定了双响(升空类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双响(升空类产品)。 GB 21555-2008/XG1-2009 《烟花爆竹 双响(升空类产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GB21555-2008/XG1-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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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71. 10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1555—2008
烟花爆竹
双响(升空类产品)
Fireworks and firecrackers-
Double-bang firecracker(product of aerial)2008-03-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3-01实施
本标准的第5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根据烟花爆竹行业的市场需求及生产和发展的情况而制定。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GB21555—2008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乡镇企业烟花爆竹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河北省懿县德茂花炮厂、内蒙敖汉旗德茂花炮厂、江苏省高邮市实验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江苏省高邮市送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江苏省高邮市东风花炮厂、江苏省高邮市恒丰花炮厂、江苏省高邮市光华花炮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元金、栾立群、李学哲、黄茶香、张继云、李增义、李亚军。1范围
烟花爆竹双响(升空类产品)
GB 21555—2008
本标准规定了双响(升空类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双响(升空类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0631-2004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T10632—2004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QB/T1942爆竹声级值的测定
SN0306.4--2006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则第4部分:安全性检验3术语和定义
GB10631-200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双响double-bangfirecracker
外型为圆柱体,主体内分别装填发射药、爆响药,引燃主体产生发射声响后升空,在空中产生第二声爆响(可伴有其他效果)的产品。3.2
封头headpressing
把爆响药上部简口密封。
封底endpressing
把发射药下部筒口密封。
单响single-explosive
燃放时发射药引爆,而爆响药未点燃;或者发射药未点燃,引线直接引爆爆响药。3.5
窜结string-explosive
燃放时,瞬间产生两声爆音后筒体被炸裂的现象。3.6
低炸low-explosive
第二响爆炸距离地面在10m以下发生爆炸的现象。4分类
双响分为C级、B级两个级别和一号、二号两种型号,见表1。1
GB21555-2008
5技术要求
5.1外观
单个药量
表1药量和筒体尺寸
最大装药量/g
发射药
应符合GB10631--2004中5.3的要求。5.2部件
5.2.1引火线
爆响药
5.2.1.1引火线表面整洁干燥,无破损漏药、无空引、无霉变。5.2.1.2引火线应在3s~6s引燃主体。外径
简体尺寸/mm
5.2.1.3引火线应安装牢固,应能吊起产品的自身重量,并持续60s不脱落。引火线安装部位与燃放说明应在同一视面,点火处应有明显标志。5.2.1.4
5.2.2筒体
筒体材料宜用板纸,禁止使用草板纸、金属材料、塑料配件。5.2.2.1
筒体应粘紧牢固,正常条件下装卸、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开裂,不散筒。5.2.2.2
5.2.2.3简体外径、壁厚和长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5.2.2.4筒体底面应平整,筒体直立于地面不得倾倒。5.2.3封头、封底
145~155
195~205
5.2.3.1封头、封底宜采用手工钉头、拨底工艺,封头、封底应使用密度小于0.75g/cm的轻质品或易碎品,禁止使用不散开的硬质品。5.2.3.2封头、封底要紧密,不得漏药。5.3药种、药量和安全性能
5.3.1药种
应符合GB10631-2004中5.5.1的要求。5.3.2药量
5.3.2.1双响单个最大装药量、发射药和爆响药最大药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5.3.2.2单个产品最大装药量在10g或10g以上的允许偏差为士10%,在10g以下的允许偏差为±15%。
5.3.3安全性能
应符合GB10631—2004中5.5.3的要求。5.4燃放性能
5.4.1发射高度
5.4.1.1C级发射高度大于等于20m。5.4.1.2B级发射高度大于等于30m。5.4.1.3燃放时不得出现窜结、低炸、火险和单响(发射药未点燃,引线直接引爆爆响药)。5.4.2发射偏斜角
升空发射偏斜角度小于等于22.5°。5.4.3声级值
爆响的最大声级值小于等于140dB。2
6试验方法
6.1外观
用目测方法进行检验。
6.2部件
6.2.1引火线
6.2.1.1引火线外观:用目测方法进行检验。GB21555-2008
6.2.1.2引火线引燃时间检验:用两块精度不低于0.1s的计时秒表测量引燃时间,取其平均值,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0.1s。两秒表读数偏差不大于0.5s时,检验结果有效。6.2.1.3引火线牢固性检验:用磁码或弹簧秤给引火线施加100g拉力,保持60s,引线应不脱落。6.2.1.4引火线安装部位:用目测方法进行检验。6.2.2筒体
6.2.2.1筒体材料:用目测方法进行检验。6.2.2.2筒体牢固性:将筒体从50cm高处向厚度为3cm的硬木板上自由落下,观察筒体是否开裂、散简,每个样品重复三次。
6.2.2.3筒体尺寸
6.2.2.3.1长度检验:用符合计量要求的计量器具直接对产品的不同方向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6.2.2.3.2壁厚检验:用符合计量要求的计量器具直接对产品的不同位置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6.2.2.3.3外径检验:用符合计量要求的计量器具直接对产品的上中下不同位置、不同方向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
6.2.3封头、封底
6.2.3.1解剖产品,取出封头、封底物,分别测量封头、封底物高度和直径,测算出封头、封底物的体积,用感量千分之一的天平分别称量封头、封底物的质量,即可测出封头、封底物的密度。6.2.3.2将主体呈水平状拿住,从50cm高处向厚度为3cm的硬木板上自由落下,观察封头、封底是否散开、漏药,每个样品重复三次。6.3药种、药量和安全性能
6.3.1药种
按SN0306.4-2006中的附录A规定执行。6.3.2药量
按SN0306.4—2006中的5.3规定执行。6.3.3安全性能
按GB10631—2004中的6.4规定执行。6.4燃放性能
6.4.1发射高度和发射偏斜角度
按GB106312004中的6.5.2、6.5.3规定执行。6.4.2声级值
按QB/T1942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组批
以相同原材料、相同工艺条件、同一生产线和班次生产的品种、规格相同的产品为一批。7.2出厂检验
7.2.1出厂检验抽样方法:按GB/T10632规定执行。3Www.bzxZ.net
GB21555—2008
7.2.2出厂检验项目:标志、包装、外观、部件、药量、燃放性能。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厂家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2.3
7.3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投产前;
停产半年以上再生产时;
原材料、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c)
监督检验部门提出要求时。
型式检验抽样方法:按GB/T10632---2004中的4.1.5规定执行。7.3.1
7.3.2型式检验项目: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7.4验收规则
按GB/T10632规定执行。
7.5结果判定
按GB/T10632一2004中的4.4、4.5和本标准附录A规定执行。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产品标志应注明级别、型号的最大装药量,警示语应注明严禁手持燃放、严禁横放、严禁斜放、严禁倒放,燃放说明应注明燃放时必须垂直于坚硬平整的地面和稳立地面。其余按GB10631--2004中的5.1规定执行。
8.2包装
按GB10631—2004中的5.2规定执行。8.3运输
按GB10631—2004中的8.1规定执行。8.4贮存
按GB10631一2004中的8.2规定执行。双响缺陷类别见表A.1。
检验项目
引火线
封头、封底
药种、药量
安全性能
燃放性能
技术要求
附 录
(规范性附录)
双响缺陷类别
双响缺陷类别
试验方法
按GB10631-
2004的6.1执行
按GB10631-
2004的6.1执行
注:t表示实测引火线的燃烧时间,以秒计。缺陷名称
重霉变,主体严重变形、开裂
主体轻度变形,表面有浮药
污染,轻度霉变,露头露脚,露白产品(内包装)无标志,无燃放说明标志不齐,标志内容不清晰,遮盖损坏内外包装不符合要求
2 s≤t<3 s,t>6 s
震变,破损,空引,藕节
GB21555--2008
缺陷类别
安装不牢固,安装部位不正确,点火处无明显标志使用草板纸、金属材料及塑料配件开裂,壁厚低于表1要求
外径、长度超出表1要求
简体底端不平整
使用不散开的硬质品
封头、封底不紧密,漏药
使用违禁药物,总药量、发射药、爆响药超出表1要求药量超差
安全性能不符合GB10631—2004中5.5.3要求审结,低炸,火险,单响(发射药未点燃,引线直接引爆爆响药),声级值>140dB
发射高度、发射偏斜角不合格,单响(发射药引爆,而爆响药未点燃)
GB21555-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烟花爆竹双响(升空类产品)
GB21555—2008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2008年6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11千字
2008年6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14.00元
书号:155066·1-31465
如有印装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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