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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3012.2-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H/T 3012.2-2008

中文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2部分:喷漆机库

标准类别: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10-20

实施日期:2009-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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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民用 航空器 维修 地面 设施 喷漆 机库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MH 3145.72-2001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09-02-0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标准简介

MH/T 3012.2-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2部分:喷漆机库 MH/T3012.2-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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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49.10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3012.2—2008
废除MH3145.72—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维修设施
第2部分:喷漆机库
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Ground maintenance facilities-Part2:Printinghangar
2008-10-20发布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09-02-01实施免费标准bzxz.net
MH/T3012《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维修设施》分为以下16个部分:第1部分:维修机库;
第2部分:喷漆机库;
第3部分:发动机修理作业场所;一第4部分:机械附件修理作业场所;-第5部分:电子附件修理作业场所;第6部分:电器附件修理作业场所;第7部分:电瓶充电修理作业场所;第8部分:高压气瓶修理作业场所;第9部分:氧气附件修理作业场所;第10部分:紧急敦生设备修理作业场所;-第11部分:机械加工作业场所;一第12部分:电镀作业场所;
第13部分:热处理作业场所;
第14部分:喷砂、喷丸作业场所;第15部分:计量检测实验室;
第16部分:灭火瓶维修作业场所。本部分为MH/T3012的第2部分。
MH/T3012.2——2008
本部分代替并废除MH3145.72一2001《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第72
部分:喷漆机库》。
本部分与MH3145.72一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在第2章中增加了GB7231、GB7691、GB6514、GB12158、GB50034、GB50057、GB50058、GB50116、HBJ12、MH/T3011.23、MH/T3013.2、MH/T3013.7;对喷漆机库的定义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喷漆大厅及生产辅助房间的定义,删除了泡沫系统、火警探测系统的定义;
该喷漆机库部分进行了重新编写,充分考虑了喷漆工艺、质量、节能、环保等要求;一原标准设备部分现改为机库设施,并分专业进行了论述;-采暖和通风对喷漆质量及安全非常重要,原标准没有进行详细说明,在新标准中对此进行了详细述;
将电气系统要求统一合并为应符合MH/T3013.2的要求;-对接地要求进行了重点说明;
增加了对照明的要求;
增加了给、排水的要求,对提供的水的种类、水的排放要求进行了说明;增加了对压缩空气的要求;
增加了对喷漆工作梯的要求;
-增加了喷漆作业爆炸危险区的划分标准;增加了通风地沟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当可燃气体浓度超过25%LEL(可燃气体爆炸浓11
MH/T3012.2—2008
度下限)时,立即开启通风系统;更改了对烘干间的要求,增加了喷漆间、调漆间、漆料存放间、砂磨间、褪漆、清洗间的要求;增加了机库在使用时要符合GB7691的要求;-增加了通风系统开启、关闭顺序。MH/T3012是民用航空器维修的系列标准之一。下面列出这些系列标准的名称:-MH/T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
-MH/T3011《民用航空器维修
-MH/T3012《民用航空器维修
-MH/T3013《民用航空器维修
-MH/T3014《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地面安全》;
地面维修设施》;
职业安全健康》;
航空器材》。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提出。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秦开政、徐超群、马春光、王京晖、张咏梅。本部分所代替并废除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H3145.72一2001。12
1范围
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维修设施
第2部分:喷漆机库
MH/T3012.2—2008
MH/T3012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喷漆机库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喷漆机库的建设和维护。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MH/T301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69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规则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
GB14444
GB50019
GB50034
GB50057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GB50242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BJ12喷漆机库设计规定
MH/T3011.23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第23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设备的安全技术规定MH/T3012.1
MH/T3013.2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维修设施第1部分:维修机库民用航空器维修
MH/T3013.7
民用航空器维修
3术语和定义
职业安全健康第2部分:用电安全管理规则职业安全健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MH/T3012的本部分。3.1
喷漆机库paintinghangar
第7部分:职业卫生管理规则
可以容纳、停放航空器,并能满足对航空器进行褪漆、喷漆、维修等作业要求的建筑物。3.2
喷漆大厅hallofpaintinghangar喷漆机库内用于航空器停放、褪漆、喷漆、维修的区域,包括同一个防火分区内的其他区域。3.3
生产辅助房间
productionauxiliaryroom
MH/T3012.2—2008
与喷漆机库大厅相通的、有防火门隔开的、用于满足喷漆工艺要求的房间。4总则
喷漆机库及相应设施、设备除应符合MH/T3012.1的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MH/T3012的本部分的要求。
5喷漆机库
5.1应在机库中确定的停放位置对航空器进行褪漆、喷漆、干燥等相关的工作。喷漆机库布局(生产辅助房间、机坞、通风设施等)应根据航空器外型尺寸及喷漆工艺确定,并充分考虑通风效果,减少机库无用空间,节省能源。
5.2机库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所采用喷漆工艺及其配套设备的需求。5.3喷漆大厅地面应采用不可燃、不发生火花、耐腐蚀的材料。其耐腐蚀的要求与航空器褪漆和喷漆所用材料有关。
5.4喷漆大厅地面标高应高于机库入口停机坪和与喷漆大厅相通道路的标高,并低于相通的生产辅助房间地面。坡向排水沟的地面宜有5%的坡度。5.5喷漆机库地面下的沟坑应采用不渗透、耐腐蚀、不可燃的材料。5.6喷漆机库的外围护墙体、屋面和大门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机库内顶部应采用不燃烧、无细小纤维和尘粒脱落的材料。
5.7机库内墙面应平滑,不积尘,便于清洁。5.8机库大门应密闭、保温。
5.9各种管道标识清楚,应符合GB7231的要求。6
机库设施
6.1采暖和通风
机库应安装机械通风装置,宜采用上送下排的通风方式。机库大厅及其贴邻建造的建筑物,其6.1.1
采暖用的热媒应为蒸汽或热水。送排风机、通风系统活动部件和安装在爆炸危险区内的电机应选用相应防爆等级的设备。通6.1.2
过风机的气体温度应低于风机运行时的规定温度。通风系统应采取减振、隔声措施,运行时的噪声应符合GB50019的要求。6.1.3
喷漆机库的温度、相对湿度应符合喷漆工艺要求。喷漆机库内空气的洁净度应满足喷漆工艺要求。工作区域的风速应符合喷漆工艺要求。排风系统应有净化装置,排放气体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寒冷地区机库的排风管道上宜设置热量回收装置。通风系统中可能产生静电的管道和设备均应可靠接地,并符合GB12158的要求。其室外部分的防雷措施应符合GB50057的要求。6.1.10送、排风机应分别布置在专用的通风机房内。排风机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在同一通风机房内。排风机不应布置在建筑物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送、排风机总管穿过机房的隔墙和楼板处应设防火阀。6.1.11
6.1.12采暖和通风设备的安装应符合GB50242和GB50243的要求。6.1.13大厅及各辅助房间的排风系统应单独设置。通风系统还应符合GB6514的要求。6.1.14
6.2照明和电气系统
MH/T3012.2—2008
6.2.1在机库爆炸危险区内,应安装、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气设备,并符合MH/T3013.2的要求。6.2.2静电接地点的数量设置充足,应方便喷漆作业中的工装、设备、工作梯架、金属货架、金属货柜和金属容器等金属物品的接地,并符合GB12158的要求。6.2.3机库照明应符合GB50034的要求,显色指数应满足喷漆质量要求。大翼、机腹下等位置应采用辅助照明措施。
6.3给水、排水
6.3.1应提供满足工艺要求的水源,如:冷水、热水、高压水及特种水。6.3.2地井内的设备均应为防腐产品并应设置排水系统。6.3.3喷漆机库的废水排放应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执行。6.4压缩空气
6.4.1机库内提供的压缩空气质量应达到喷漆工艺要求,必要时配置末端处理系统。6.4.2机库内供气点的布置应方便工作。6.5喷漆工作平台
喷漆机库宜配置地面或悬挂式移动操作平台,并符合MH/T3011.23的要求。7消防
7.1喷漆大厅进行喷、褪漆作业时爆炸危险区划分为:a)o区:喷枪的喷射流;
b)1区的划分为:
1)绕喷嘴半径为1m的范围内的空间区域(不含喷射流);2)地面上的漆料容器和搅拌容器周围半径为1.5m的空间区域;距离溶剂容器1.5m的空间区域;3)
机库大厅地面以上0.5m内、地面以下与地面相通的地沟内的区域以及与其相通的地下4)
区域;
c)在喷漆大厅进行航空器维修作业时,应符合MH/T3012.1中的相关规定。7.2机库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及HBJ12的要求。7.3通风地沟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当可燃气体浓度超过25%LEL(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时,立即开启通风系统。
8生产辅助房间
喷漆间
8.1.1喷漆间的设置应符合GB14444中的相关要求。8.1.2喷漆作业环境应满足喷漆工艺要求。8.1.3废水、废气排放应执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8.2烘干间
8.2.1烘干间的设置应符合GB14443中的相关要求。8.2.2烘干间调温范围应满足喷漆工艺要求。8.3调漆间
8.3.1电气设置应符合GB50058中的相关要求。8.3.2应设置有效的机械通风装置。15
MH/T3012.2—2008
8.3.3应设静电接地点,危险化学品分装容器及其他金属工装应进行可靠接地。8.4漆料存放间
8.4.1温度、相对湿度应满足材料厂家的相关要求。8.4.2电气设置应符合GB50058中的相关要求。8.4.3应设置有效的机械通风装置。8.4.4应设静电接地点,货架及其他金属工装应进行可靠接地。8.5褪漆、清洗间
褪漆、清洗间应设置通风装置,符合MH/T3013.7中的相关要求。8.5.1
房间地面材料应防水、抗褪漆、清洗溶剂的腐蚀。8.5.2
电气设置应符合GB50058中的相关要求,废水、废气排放应执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8.5.4
8.6砂磨间
砂磨间应设置通风、除尘装置,符合MH/T3013.7中的相关要求。8.6.1
电气设置应符合GB50058中的相关要求。8.6.2
废水、废气排放应执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8.6.3
9管理
喷漆机库的安全管理应满足GB7691的规定。喷漆作业前应断开机上电源。
9.3喷漆作业时应在入口处设警告标志,任何车辆和与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应进人喷漆机库。9.4
在开始喷漆前,应首先开启排风系统,再开启送风系统。关闭通风系统时应首先关闭送风系统,再关闭排风系统。
9.5不应穿底部带有金属加强块或钉子的鞋进人机库。9.6在喷漆机库内应防止撞击和磨擦等机械火花的产生。喷漆作业时不应使用无线电通话器;在距喷漆机库90m内不应使用气象雷达或高频电台。9.7
不应在喷漆作业时检修厂房的电器设施。发生液体溅出时应及时清除。
大厅内临时存放供作业用的漆和易燃性溶剂,应有明显标识。存放量不应超过一叠夜的使用量。应每日清理生产废弃物,并分别回收处理,不应将危险化学品倒人排水地沟。9.11
通风地沟内的所有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应定期清理排水沟,以保证其畅通。应定期检查喷漆设备,保证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应定期清洁机库的设备、设施。喷漆作业人员的操作安全与职业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444和MH/T3013.7的要求。作业人员在使用烘干室时,应有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在设备附近醒目位置。烘干室内部应保持清洁,随时清除漆渣,定期清除排风管内的沉积物,避免引起火灾。航空器在褪漆时,应及时清理落地漆皮,且应定期清理排水地沟内的残渣。回收的漆皮应送到环保部门规定的场所进行处理。
9.20防爆照明灯具应避开喷枪漆雾直接射向的空间,并至少距喷枪出口1.5m以外。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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