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1025-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H/T 1025-2009
中文名称:民用航空行李运输无线射频识别规范
标准类别: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1-20
实施日期:2009-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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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民用航空
行李
运输
无线
射频
识别
规范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09-12-01
标准简介
MH/T 1025-2009 民用航空行李运输无线射频识别规范 MH/T1025-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03.220.5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1025—2009
民用航空行李运输无线射频识别规范,Civil aviation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RFID)—Specification for interline baggage2009-11-20发布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
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行李运输无线射频识别规范MH/T1025—2009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6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2173865传真:010-62179148http://www.kjpbooks.com.cn
科学普及出版社发行部发行
北京长宁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开本:880毫米X1230毫米
2009年11月第1版
印数:1—500册
印张:1
字数:18千字
2009年11月第1次印刷
定价:20.00元
统一书号:175046·1086/2070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RFID系统
RFID标签
读写器
编码要求
MH/T 1025—2009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提出。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MH/T1025—2009
本标准起草人:张英、徐青、李洪涛、高扬、朱耀文、宁焕生、侯侃、王旭、梁新钢、俞瑾1范围
民用航空行李运输无线射频识别规范MH/T1025—2009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行李运输无线射频识别(RFID)系统、标签、读写器、编码、安全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行李运输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ISO/IEC15961信息技术项目管理用射频识别(RFID)数据协议:应用接口ISO/IEC15962信息技术项目管理用射频识别(RFID)数据协议:数据编码规则和逻辑存储功能信息技术项目管理的射频识别第6部分:860MHz~960MHz空中接口ISO/IEC18000-6
通信用参数
ISO/IEC18046-6
ISO/IEC18047-6
中接口通信的试验方法
信息技术
自动识别和数据捕获技术射频识别装置性能试验方法信息技术射频识别装置合格试验方法第6部分:860MHz~960MHz空IEC60068一2一6环境试验第2一6部分试验试验Fc:振动(正弦波)第2一32部分试验试验Ed:自由跌落IEC60068一2一32环境试验
IEC60068-2-64环境试验
第2一64部分试验Fh:振动宽带随机(数控)和指南IATA740联运行李标签格式
IATARP1740a行李标签材质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J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RFID))无线射频识别
一种非接触的利用射频信号和空间耦合(电磁耦合或电磁传播)传输特性,实现对被识别物体的自动识别技术。
RFID标签
RFIDtag
包含集成电路芯片和微天线的可固定在旅客行李或行李标签上,能够接收、存储和传输关于该行李相关信息的电子装置。
号reader/writer
读写器
负责与RFID标签进行通信和处理标签数据的电子设备(包括编解码、纠错及信道控制等)。该设备具备和计算机主机或工控机相连接的通信接口,并可具有显示功能,3.4
可读性
在特定覆盖区域内,RFID系统应具有的从已被正确编程并发出无线射频信号的RFID标签上读取1
MH/T1025—2009
信息的能力。
封闭应用closedapplication
RFID系统仅在一个航空公司或一个机场内部使用,3.6
openapplication
开放应用
RFID系统由多个企业,诸如航空公司或相关企业,在一个或多个地点,诸如机场或货运区域使用。4RFID系统
4.1RFID系统应能提高自动行李分栋的读取率和数据准确性(与RFID制造商技术标准的兼容性)。4.2数据的读写不应有可视性限制。4.3RFID数据容量应保证:
为行李牌号数据扩展部分增加一个数据项,新的数据域应与现存行李牌号数据兼容:b)
增加的可选数据项应反映航空公司定义的数据,可包括安检数据、常旅客数据等;数据错误校验。
4.4在人工处理行李时,RFID标签与条形码相比,应不易受损。5应根据不同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运营模式,采用单次或多次使用的RFID标签。4.5
:在技术与价格允许的情况下,RFID的升级应考虑到数据增长的需求4.7
RFID系统的安装与使用应符合国家或地区有关健康、安全及无线电管理的规定。4.8
应其备在更高行李处理速度情况下的读写潜力,9旅客和行李识别号码应一一对应。4.9
应确保数据的保密性。
RFID标签与读写器应相互兼容。4.12
2空中接口协议应符合ISO/IEC18000一6C类的要求。根据该协议,数据编码后应存储在01和11存储段中。
4.13系统一致性测试应符合ISO/IEC18047一6的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可准确识别多个RFID标签。4.14
4.15RFID系统应能针对现有民用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已采用的行李系统的协议和数据格式,在自动化行李系统中转换信息
6应能够为使用者和开发者提供固定、移动或便携式等的应用模式。4.17考虑到机场环境限制和无线电管制,RFID系统应具备很高的可靠性。性能和测试方法应符合ISO/IEC18046-6的要求。
8在特定的测试环境里读写准确率应达到99.7%以上。4.18
在正常使用的状态下系统识读准确率应达到99.5%以上。4.20
不影响现有条形码系统的正常工作。4.21
RFID系统不应与其他电子设备相互干扰4.22
已经安装的RFID读写设备及条形码读取设备在升级的系统中应能继续使用,在应用RFID时,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应使用以下一种方式:实时打印(见第7章的RFID数据结构);a)
使用预先缩码,需满足以下条件:b)
1)根据7.3.1的约定,标签编码在民用航空运输企业或地面代理商提供的合法有效范围内,并且存储在标签存储器的01存储段;2
MH/T1025—2009
2)能够从RFID标签中读出行李牌号数据,并且能够按照IATA740标志在标签上。使用RFID的承运人或机场应持续发布行李信息。单次使用的行李标签应能够持续提供所有IATA/ATA要求的可读信息。
5RFID标签
基本要求
要求。
最少能够容纳和行李标签相同的10位数(行李牌号)编码。RFID标签信息格式不应与条形码或人工可读取的格式相冲突。应能保留编码数据,并能响应RFID读写器。应能迅速容易地生成,并附在旅客行李上。单次使用的标签应能放置于需要打印的联运行李条内。行李标签应是53.3cm(21in),符合IATA740的相关要求,且满足IATARP1740a的相关5.1.7
废弃的RFID标签处理应符合相关的环保法规。存储段
RFID标签芯片中包括4个存储段,如表1所示。表1
存储段00
存储段01
存储段10
存储段11
RFID标签的使用方式
如表2所示。
图示及编号
将RFID标签置于行李上。
将RFID标签置于行李上,并附加行李标签。将RFID标签置入符合IATA740要求的行李标签中。
将RFID标签封装成一定的形状(例如卡状、钥匙链状等)附在行李上。
将RFID标签封装成一定的形状(例如卡状、钥匙链状等)附在行李上,并附加行李标签。RESERVED(保留段)
UII(唯一身份标志项)
TID(标签编号)
USER(用户自定义段)
行李信息人工可读性
不能,但可看到有限的信息,
例如行李所有者的姓名等。
MH/T1025—2009
5.4性能与规格
5.4.1RFID标签在所有运行环境条件下应工作良好。当RFID标签被植入行李标签时,该行李标签的规格应符合IATARP1740a的要求。5.4.2RFID标签应能在一20℃~50℃、相对湿度99%的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能够防水和防化学品(甘醇或其他除冰防冰液),同时应能够适应气压的变化5.4.3储存条件见IATARP1740a中的储存条件和规格部分5.4.4如果RFID标签是行李标签的物理结构的一部分,则应能卷曲及弯折,见IATA740中的规格要求。
机械振动性能应符合IEC60068一2一6的要求。5.4.5
随机振动性能应符合IEC60068一2一64的要求5.4.7
RFID标签在下列电磁辐射环境下,应能正常工作并且能够保持其存储数据的完整性:在空中电磁环境中;
在行李安全检查环境中;
飞行期间暴露在宇宙辐射之后。5.4.8为了达到最大可读取范围,RFID标签模块应嵌入行李标签的特定区域,当行李标签粘到行李上时该区域不会弯曲呈环状。
5.4.9为了避免RFID标签模块的损坏,芯片和芯片微封装在行李标签配发或固定在行李上后都不应裸露。芯片或芯片微封装应该由背衬材料包住或放置在保温夹层中。5.4.10RFID标签模块与标签打印机天线之间应有良好的互动。在给定的读写器天线位置,标签模块最少应在距离行李标签前沿115mm~150mm的区域内被识别。芯片、芯片微封装、RFID标签模块的边缘可能影响条形码的打印,因此应将其封装到行李标签中。5.4.11打印前应完成芯片功能和编程的检查。在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行李标签应被打印无效标识。5.4.12RFID芯片应置于距行李标签前沿121mm土4.5mm的位置。芯片不应干扰条码的可读性。应保证标签模块与安全切口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8mm6读写器
6.1基本要求
6.1.1可使用固定式、移动式或便携式读写器。6.1.2能够对RFID标签进行读取和写入,包括在多个行李彼此非常靠近的情况下。6.1.3能够按照民用航空运输企业采用的数据格式,与现有数据处理系统交换信息6.1.4能够集成到便携数据终端中,这些终端包含条形码扫描功能并能与RFID通信接口。6.1.5固定式和移动式的读写器一且为某一航班或集装箱设定,便能自动读取信息,读写器还应能显示“可读取”或“不可读取”指示信息6.1.6站坪使用的RFID阅读器应能与其他输入方式相配合,以使行李集装箱信息、航班号和其他行李信息的人工录入更加便利。
6.1.7站坪使用的RFID阅读器在发现错误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6.1.8在电池使用时间剩余1h时,读写器应显示低电量标志。电池应易于更换,并且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快速充电或长时间充电。在电池更换或低电量状态下应能够保留存储信息,6.1.9RFID读写器应能在静止的航空器上或周围、移动中的航空器周围或者在机场的其他区域进行安全操作。
6.1.10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RFID标签重新编码。6.2读写器的特性与规格
6.2.1当标签通过读取窗口时,可以对其进行读取。读取窗口约为1m×1m,垂直于行李的移动方4
向,可读取任意方向放置的标签。MH/T1025—2009
6.2.2应能读取以常规(传送带)速度通过读写器的RFID标签。标签间隔为15cm(5.9in)时,最高速度不超过3.6m/s(11.8ft/s)。应能准确地将读取的信息与相应行李对应起来,使用者应能对多个或单个RFID标签进行6.2.3
读写。
应能为相关的业务系统接口提供所需格式的数据。位于平行的传送带上的多个RFID阅读器不应相互影响。6.2.6
位于一条传送带的RFID阅读器不应读取相邻传送带上的RFID标签。RFID阅读器应发送一个应用识别符,作为激活信号。6.2.7
RFID设备应能在一20℃~50℃、相对湿度为99%的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应能防水和防化学品(甘醇或其他除冰防冰液),同时能承受气压的变化。还要求能适应特定地点更高或更低的操作温度范围和环境特点。便携式设备在室外应用时,应符合NEMA4或同等标准。6.2.9便携式的RFID读写器应通过IEC60068一2一32的跌落测试,从1.5m处落至混凝土面仍能够正常工作。
编码要求
7.1基本编码规则
对标签数据的读写应符合ISO/IEC15961的要求,以方便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灵活地选用现有系统的数据格式,也可以在未来增加新的数据,可以满足不同航线的不同需求,并支持处理不同类型的旅客或行李。
RFID标签上的编码应符合ISO/IEC15962的要求。7.21SO/IEC15961相关特点
7.2.1目标识别码
7.2.1.1组成
由ISO/IEC15961分配给IATA的目标识别码由“101596112”和后面的编码部分组成。目标识别码的描述见表3。
目标识别码
1015961121
1015961122
1015961123
10 15961 12 4
1015961125
1015961126
1015961127
1015961128
1015961129
10159611210
行李牌号
航班日期
安全信息
发货地点
行李航线
航班数据
乘客姓名数据
常旅客级别
显示机场编码
目的地编码
是否为必选项
可选项
次性写人
次性写人
存储段
译码数据特征
见7.2.1.2的编码规则。
可选项,分0一5显示不同的
级别,见7.2.1.3的编码规则。
m[6-18]
m[14-70]
m[2-26]
f[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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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识别码
10159611290
10159611291
10159611292
10159611293
101596112 94
10159611295
101596112127
“门对门”交付服务:
发货日期
“门对门”交付服务:
序列号
“门对门”交付服务的
EDS流程
“门对门”交付服务:
收件单位
“门对门”交付服务:
发货单
“门对门”交付服务:
交付服务公司
可选数据
航班期的编码规则
目标识别码为1015961122。
表3(续)
是否为必选项
如果是预编码标签,此项将不再编码。如果标签需要编码,应按如下规则编码:状态
存储段
译码数据特征
f[3],数字
m[12],字符或数字字符
见7.2.1.6
m[4],字符或数字字符
f[15],数字
m[4],字符bzxZ.net
m[n-m]
一采用Julian日期格式(用1~366表示每年的各天,比如1表示1月1日,366表示闽年的12月31日);
一使用过程中,编码的日期是首飞段的航班日期。Julian日期编码和行李牌号提供了行李标签的唯一识别码;
以前通过扩展行李牌号来满足更多行李数量的需求,现可以通过加入日期编码来取代。7.2.1.3安全信息的编码规则
目标识别码为1015961123
安全信息包括:
乘客状态1位:0=不选;1=选
显示级别3位:000=不显示
001=1级显示
010=2级显示
011=3级显示
100=4级显示
101=5级显示
显示状态1位:0=清除;1=失败
安全信息宜用5位(bit)编码。ISO编码是按字节(byte)进行编码的,因此这个字节中还有3位(bit)以后可用于新的应用。这3位(bit)应置于安全信息之后。7.2.1.4行李航线的编码规则
目标识别码为1015961125。
航线编码最多可以包含6个城市的代码。示例:LHRSINKULPER表示包括起点站的编码。LHR代表LondonHeathrow,随后航段编码为SINKULPER,代6
表 Singapore,Kula Lumpur,Perth。7.2.1.5航班数据的编码规则
目标识别码为1015961126
航班数据的组成如下:
承运人代码:例如KL一2个字符
航班号:例如1930一4位数字
日期:例如8thAugust一2位数字,3个字符到达城市:例如AMS一3个字符
舱位等级:例如Club(C)一1个字符MH/T1025—2009
示例:KL193008AUGAMSC表示的是行李而不是乘客,它与乘客经过的航线在某些时候有所不同。7.2.1.6“门对门”交付服务的EDS流程的编码规则目标识别码为10159611292。
“门对门”交付服务的EDS流程包括12位的字符串(包括数字字符),如表4所示:表4
EDS信息
日期(5个字符)
时间(4个字符)
标识符(1个字符)
结果(2个字符)
4位数字
1个字符或数字字符
2个字符或数字字符
AFI是单字节码,用于区分特殊无线空中接口的标签类型,便于对具有不同AFI码值的标签进行识别。被指定给IATA用于行李处理操作的AFI是C1(16进制)。7.2.3数据格式
数据格式编码用于区分RFID标签的不同类型数据。注:该数据格式是显著缩短的目标识别码。本标准中目标识别码结构的共同部分不需要在RFID标签的编码中体现。该数据格式仅用于RFID设备的读写通信中。对于IATA行李处理操作,其数据码是十进制数12,该特殊代码在一些指令中会被用到,以使标签数据被正确识读
7.3ISO/IEC15962相关特点
7.3.1存储段种类
ISO/IEC18000一6C类定义了一种能够通过ISO/IEC15962访问的空中接口协议。采用这种方式,民用航空运输企业都能采用灵活的数据结构。这个空中接口协议没有明确存储器的容量,只定义了其总体结构,4种存储段如下:·-存储段00:保留项;
·-存储段01:唯一身份标志项;:-存储段10:标签编号项;
:-存储段11:用户自定义段
在购买RFID标签时,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应检查存储段11的容量,以保证其容量符合编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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